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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5号线ppp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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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轨道交通5号线PPP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市轨道交通5号线PPP项目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7 投标须知前附表 8 一、总则 12 二、招标文件 12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6 五、开标、评标、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18 第三章 合同条款 22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38 1、投标文件封面 39 2、投标函及附录 40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2 4、联合体协议 44 5、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缴纳凭证 45 6、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表及附件 46 7、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7 8、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8 9、对招标文件条款的响应 49 10、承诺书 50 第五章 评标及定标办法 5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已由--省发改委以云发改铁路【2016】186号文批准建设,为吸收社会资本建设--市轨道交通项目,提高地铁建设和运营水平,--市政府决定以特许经营方式建设、运营和维护--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依据《关于报批--轨道交通5号线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示,经市政府批准,--轨道交通5号线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拟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方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的投标人(社会资本)参加投标,该项目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轨道交通5号线PPP项目 2. 招标编号:GXTC-1628034 3. 项目概况:--轨道交通5号线起点为世博园站,终点为宝丰村站,线路全长25.9km,全部为地下线。全线设置车站22座,车辆基地呈“一段一场”布局,分别为世博车辆段和宝丰村停车场。项目总投资约为213.51亿元,其中土建工程约108.45亿元,机电设备及车辆购置约71.69亿元,征地拆迁约33.37亿元。项目计划2016年开工,2020年建成。 4. 招标范围:选择--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社会资本合作方,以特许经营方式建设、运营和维护--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不含征地拆迁工作)。 5. 合作方式: 本项目分别组建A、B公司,均采用“PPP+工程总承包”模式投资建设。 --市政府授权--轨道交通集团(或其子公司)与社会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A项目公司,社会投资人所占股比为87%。--市政府(或授权--轨道交通集团)与A项目公司签订轨道交通5号线(土建)PPP特许经营协议,授予A项目公司轨道交通5号线(土建)投资建设和15年资产经营的特许经营权,由A项目公司委托社会投资人(或其授权子公司)以工程总承包模式承担建设任务。 --市政府授权--轨道交通集团(或其子公司)与社会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B项目公司,社会投资人所占股比为80.5%。--市政府(或授权--轨道集团)与B项目公司签订轨道交通5号线(机电设备及车辆)PPP特许经营协议,授予B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和资源开发30年特许经营权(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包含全线30年的运营管理、运营维护、机电设备更新改造、票务经营、广告经营、物业开发等),由B项目公司委托社会投资人以工程总承包模式承担建设任务。 项目公司应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照谨慎运营惯例负责项目设施的运营与维护,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能够正常运行的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指定机构。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有效。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业绩要求:2010年1月至今,投标人至少应具有投资,或建设(设计或施工),或运营轨道交通业绩(须提供业主证明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作为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13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信息为准);2015年1月至今没有发生过重大以上(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4) 投标人须按照按--招监委发【2013】2号文的要求和格式提供承诺书。 (5) --市外的投标人须根据--政办【2010】75号文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市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承诺函。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但可以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7)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8) 其它要求:根据--监管联发[2014]3号文“关于印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须自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提供查询结果。 (9) 各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向招标人或有关监督部门提出。 7.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下同)[详见附件--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PPP项目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招标电子文件,格式为*.BZBJ)及图纸、用户需求书);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 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文件,格式为*.BZBJ、及图纸、用户需求书)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月 日时 分[详见附件--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PPP项目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记录光盘,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 11.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 标 人: --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执行机构:------ 联络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 1.1 工程名称 --轨道交通5号线PPP项目 2 1.1 建设地点 --市 3 1.1 项目概况 --轨道交通5号线起点为世博园站,终点为宝丰村站,线路全长25.9km,全部为地下线。全线设置车站22座,车辆基地呈“一段一场”布局,分别为世博车辆段和宝丰村停车场。项目总投资约为213.51亿元,其中土建工程约108.45亿元,机电设备及车辆购置约71.69亿元,征地拆迁约33.37亿元。项目计划2016年开工,2020年建成。 4 2.1 招标范围 选择--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社会资本合作方,以特许经营方式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不含征地拆迁工作) 5 3.1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政府投资、社会资本等 --市政府授权--轨道交通集团(或其子公司)与社会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A项目公司,社会投资人所占股比为87%;--市政府授权--轨道交通集团(或其子公司)与社会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B项目公司,社会投资人所占股比为80.5%。 6 4.1 投标人 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第6点“投标人资格要求” 7 7.1 答疑方式 (1)2016年 月 日前[详见附件--轨道交通5号线PPP项目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即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 (2)2016年 月 日前[详见附件--轨道交通5号线PPP项目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即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由招标人以补遗书方式按程序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提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通过网络向潜在投标人发布,且投标人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查看澄清内容。 (3)投标人自行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收取答疑补遗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答疑补遗。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8 14.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120日历天 9 15.1 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 开户名称:--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霖雨路支行 账 号:871903277110505 投标人应按照《--招监办发21号》及《关于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补充规定的通知》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可以以网银、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直接转到--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无效)。 (2)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3)潜在投标人转账到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对所投标项目标段进行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金额对应。如不进行对应,将无法对本项标段投标。 (4)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市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5)联合体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从其基本账户缴纳。 招监办电话: 0871-63103208 10 16.1 投标文件递交及份数 1、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 现场递交光盘:1份。 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外,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再补交4套内容、与原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投标文件副本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投标澄清文件(加盖公章)。 11 1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 时间:2016年 月 日 时 分截止 12 22 开标 开标时间:2016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 特别注意事项 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经公证机构核验。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外来企业在--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原件)或按--政办[2010]75号文要求出具的承诺函(原件)等材料也可携带至开标现场经公证机构登记签收,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如在投标文件中显示不清楚、不完整(不包含完全缺失),相关原件可作为评标时复核使用,不作他用。 2、 根据--监管联发[2014]3号文“关于印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须自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提供查询结果。 3、 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格式为*.BTBJ)及网上提交系统时,如果出现因投标文件容量超过50M而导致无法生成或上传的情况,可选择在投标时分别提交两张电子光盘: 1)按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格式为*.BTBJ)电子光盘。 2)有关投标文件内容的扫描图片资料电子光盘:将投标文件中所需的扫描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设备授权书及相关材料等)转成PDF文件并制作相对应的目录,放入独立的电子光盘密封提交(PDF文件不需要电子签章,密封及标记要求与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一致,但须注明为XXX项目扫描图片资料)。 同时,网上提交系统的投标文件(格式为*.BTBJ)中应注明相关扫描资料的序号及存放位置,方便评审专家查阅。本光盘中扫描资料无需网上递交系统,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同样有效。 4、 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及上传要求: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电子标书必须使用《--市工程建设其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技术标部分电子标书格式为*.BTBJ),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等。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不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一、总则 1. 工程概况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3项; 1.2. 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合作方。 2. 招标范围 1. 2.1. 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 3. 资金来源 2.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社会资本等,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 4. 合格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为: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 4.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踏勘现场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自行踏勘工程现场,熟悉周围建(构)筑物情况,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提出索赔或延长工期等要求。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若认为必要时,也可以增加现场考察活动。 5.2. 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承担任何责任。 5.3. 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6. 投标费用 6.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7. 答疑方式 7.1.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述方式组织答疑。答疑的目的是为了澄清投标人在考察现场和阅读招标文件后可能提出的有关投标方面的任何疑问。 7.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方式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7.3. 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文件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二、招标文件 8. 本招标文件的组成 8.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及定标办法 8.2. 除8.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十五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三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4. 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是否参与投标均应对招标文件内容保密。购买的招标文件无论是否参与投标或中标与否,均不退款。 8.5.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9.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 9.1.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以补遗书方式按程序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提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通过网络向潜在投标人发布,且投标人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澄清内容。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2. 招标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投标人自行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9.3.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中予以明确。若修改、补充文件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 投标文件的单价和总价金额均以人民币报价。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进行的合理支付均以人民币形式结算。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包括以下3个部分: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第二部分:建设运营方案 第三部分:财务方案 11.2.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 投标函及附录 2)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 联合体协议(如有) 4) 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缴纳凭证 5)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 6)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7)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8) 对招标文件条款的响应 9) 承诺书 10) 涉及诉讼的情况报告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1) 招标文件及评审办法中要求的其他资料 11.3. 第二部分 建设运营方案 (1) 项目公司组建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项目公司的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2)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公司的人员配置(高、中级职称人数)、各专业人员配置等,并附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同时应承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本项目拟派出人员。 (2) 工程建设方案 1) 编制依据; 2) 设计方案(应包括:设计组织机构、设计进度、质量管理等) 3) 工程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组织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目标与保证措施;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施工现场文明、环境保护、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措施;工程成本控制措施;工程工期安排、保证措施和冬季、雨季施工措施等) 4) 试运行方案(应包括系统联调方案、试运行领导机构、保障及抢修体系等)。 注:如需分包,分包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能够满足该分包内容要求的相应资质。同时分包人应附拟分包人相关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及从业经历等)。 (3) 运营与维护方案 1) 管理制度; 2) 组织保证; 3) 质量目标与保证; 4) 运营、维护方案; 5) 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管理方案; 6) 环境保护方案。 (4) 移交方案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PPP项目合同(特许经营协议)相关条款规定编制。 (5) 监管配合方案 根据项目的特点,积极配合住建、消防、安全、相关监管部门,编制相应的监管配合。 11.4. 第三部分 财务方案 (1) 项目资本金筹措计划及保证措施 (2) 项目融资计划及保证措施 (3) 项目建设期资金使用计划 12. 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应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 投标价格 13.1.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认真研读本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报价应包括本项目顺利实施所必须或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3.2. 投标货币必须全部以人民币表示。 13.3. 本项目总报价由建安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下浮率、风险包干费比例、建设期资金成本、投资回报率组成,具体如下: 1) 建安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下浮率:按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对应范围价格下浮进行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5%; 2) 风险包干费比例:按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初步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及纳入总承包范围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对应的概算价值为基数的比例进行报价,比例不得高于3%; 3) 建设期资金成本: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增加百分点进行报价,增加点数不得高于2%; 4) 投资回报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增加百分点进行报价,增加点数不得高于2%; 5)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经验并结合现行融资条件及各种市场因素,包括物价上涨因素、贷款利率变动因素等进行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招标人不因本项前述因素的变化而调整建安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下浮率、风险包干费用比例;投资回报率作为PPP合作协议最终交易价格的测算基准,投标报价的增加点数不因本项前述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14. 投标有效期 14.1. 本工程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在此期限内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均应保持有效。 14.2. 在投标有效期满前,如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失去投标保证金。但为此有可能失去中标机会。 14.3. 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仍然有效。 15. 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 15.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注: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递交帐户的名称须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 15.2. 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15.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投标人承担投标无效或废标的后果。 15.4. 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7日内,--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非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退回原缴纳的账户,投标人无需上门办理。 15.5.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将在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后,持招标人出具的已签合同证明(加盖招标人公章)原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退还保证金,5日内退回原缴纳账户。 15.6.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没收其保证金: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如投标人放弃中标,除没收保证金外,还将处以一年至三年内限制其在--市投标的处罚,并上报政府建设行政管理相关部门;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3)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缴纳其他费用的; (4)投标人已缴纳保证金,无故不参加投标或者出现不廉洁行为; (5)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者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明材料的; (6)出现不廉洁行为的投标人,按政府有关规定由纪检部门对其廉政保证金予以扣除; (7)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6. 投标文件的递交、份数 16.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要求及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7. 投标文件(光盘)的包装、密封和标记 1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光盘)密封。 17.2. 在密封包装上均应标明以下内容: (1) 项目名称; (2) 招标编号; (3)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4) 投标人地址; (5)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17.3. 如果密封包装未按本须知第17条要求密封的,招标机构将拒绝接收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7.4. 密封包装的封口处应加盖公章。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8.2. 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市工程建设其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文件格式为*. BTBJ),并完成最后的“确认并签名”。网上上传后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表明投标人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成功。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附件一《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18.3. 投标文件(光盘)现场递交的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 18.4.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8.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首先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到开标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现场光盘不再接收。上传到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的光盘扫描资料(如有)是评审的唯一依据,现场递交的原件材料仅供复核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 18.6.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招标人不予受理; (2)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密封要求的; (3)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开标后无法读取导入的。 19.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8 19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述的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9.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澄清修改补充书面文件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1.2. 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第17条、18条的规定进行标记、密封和提交。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1.4. 在投标截止期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评标、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22. 开标 22.1. 开标时间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执行。 22.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唱标并退回投标人。 22.3.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的顺序,对所有投标人当众开标,依次导入有效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 BTBJ)。同时,由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已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投标有效期等内容。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2.4. 开标由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2.5. 由投标人代表或监督部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2.6.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见证下当众宣读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a、投标人名称; 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c、投标报价; d、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 e、有效期。 22.7. 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22.8. 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并在开标现场原封退回: (1)投标文件逾期上传至交易平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到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的外封套未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的要求进行密封的。 22.9. 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3. 评标过程的保密 23.1. 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3.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它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3.4. 评标及定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及定标办法》。 24. 中标通知书 24.1. 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三日。 24.2. 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 24.3. 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 25.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5.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合同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5.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5.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5.3. 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账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拨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5.4. 合同签订后,应当自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同招投标文件一并送招投标管理机构和造价管理部门各一套以登记备案。 26. 履约担保 26.1. 中标人应按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相应要求提供履约保函。有关履约保函相关规定和要求均以特许经营方案中的表述为准。 27. 其它费用 27.1. 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全部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27.2.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及招标服务费自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项目总投资(扣除征地拆迁费)为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下浮20%计取,向招标代理支付,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28. 腐败与敲诈行为 28.1.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28.2. 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 “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采购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 “欺诈行为”是指是任何掩饰、隐瞒真实、客观情况或虚构事实而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招标人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28.3. 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投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29. 特别说明 2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异议”的形式提出。 29.2. 投标人若在招投标活动中向招标人或评委行贿,立即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没收其廉政保证金,且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三年内禁止参加--地区招投标活动的处罚。 29.3. 招标人保留因投标人不平衡报价而对其投标价在评标过程中进行调整修正的权力。 29.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具有最终解释权。 投标人须知附件一: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电子标书必须使用《--市工程建设其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BTBJ),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章,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2、《--市工程建设其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现场光盘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对投标文件进行数字证书(CA)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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