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xx市人民医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编制时间:二○一一年九月一十五 日
备案单位:xx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章)
备案时间:2011年 9月15日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开标、评标须知及评标细则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其他规定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xx市xx
综合大楼工程水泵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xx市xx综合大楼工程水泵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xx市xx为该项目的业主,并负责该项目的招标。
一、本次招标的水泵采购工程,共分一个合同段,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范围及招标货物一览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国内具有水泵制造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企业,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浙江省内有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业绩、并设有方便的售后服务网点,有较佳的制造和售后服务信誉,以及近三年内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弄虚作假、中标后被取消中标资格及重大违法违规的;
3、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有符合上述要求的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的授权书。
三、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由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后审文件,主要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七部委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投标办法》的规定。资格后审在评标过程中的初步评审开始时进行。资格后审文件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确认:投标人必须进行投标确认方可参加投标,投标确认由投标人按本招标公告附的投标确认函要求进行确认。
五、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200.00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时由招标人收取,售后不退。
六、其他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0日下午02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1年10月10日下午02时30分
开标地点: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xx日报社大楼十楼)
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须从本投标人帐户中汇出,拒绝现金交纳,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下列帐户:(投标人在填写汇款单时,应将括号及括号内的文字一并填写,
做到与以下提供的帐户信息完全一致)
户 名: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帐 号:
开户银行:
招标人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附件:一、招标货物一览表
二、招标范围和技术要求规范
三、投标确认函
xx市xx
2011年09月 日
附件一、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扬程
M
流量
M3/H
功率
KW
单位
数量
转数
rpm
备注
1
立式离心泵
38
342
55
台
5
1450
冷冻二次水循环泵
2
立式离心泵
15
150
11
台
3
2900
采暖一次水循环泵
3
立式离心泵
16
250
15
台
2
1450
冷冻一次水循环泵
+4
立式离心泵
16
605
37
台
2
1450
冷冻一次水循环泵
5
卧式双吸泵
35
400
55
台
2
1450
中央空调冷却水循环泵
6
卧式双吸泵
35
1000
132
台
2
1450
中央空调冷却水循环泵
7
恒压变频给水泵
50
54
5.5*3
3台/套
1套
2900
低区变频给水泵
8
恒压变频给水泵
76
36
4.0*4
4台/套
1套
2900
中区变频给水泵
9
恒压变频给水泵
98
72
11*4
4台/套
1套
2900
高区变频给水泵
10
卧式高区热水循环泵
12
5.3
1.1
台
2
2900
生活热水循环水泵,
1备1用
11
卧式低区热水循环泵
12
6.1
1.1
台
2
2900
生活热水循环水泵,
1备1用
12
卧式低区热水循环泵
11
4
0.75
台
2
2900
供肿瘤一期病房,
1备1用
13
卧式低区热水循环泵
11
4.5
0.75
台
2
2900
供肿瘤二期病房,
1备1用
说明: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
2、交货地点:xx市xx综合大楼工地指定集中存放点。
3、投标报价精确到人民币元。
4、提供易损配件价格清单。
5、因设计更改,如产生设备数量及型号的变化,费用参照投标单价作相应调整。
6、本次招标所提供的水泵必须是全新的。
7、所采购水泵必须性能优良,结构先进,新颖,噪声低,效率高,运转平稳,适应能力强,外形尺寸小,重量轻,安装、维修方便等。
8、水泵在适当的运行保养条件下,必须有十五年以上的使用耐久性。
附件二、招标范围和技术要求规范
一、招标范围:
xx市xx综合大楼工程水泵采购及相应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
二、工作范围与基本要求
2.1、中标人需按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搬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技术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
提供的设备须包括以下工作服务但不仅限于以下:
(1) 按招标人提供的要求在投标时单独提供设备基础土建设计资料,包括土建需要预留、预埋的部件及尺寸;
(2) 按招标人和设计需要完成设备的具体设计;
(3) 在设备就位、安装之前须提供详细的构造图、电气接线图、设备样本和使用操作说明书;
(4) 按招标人认可的设计方案和材料进行加工、制造、供货、安装、负责调试;
(5) 运输及装卸:设备运输至招标人建设工地,并卸至工地指定现场。
(6) 安装指导及调试:投标人负责安装指导及设备调试。
(7) 中标人应负责提供完整的设备相关资料,每台至少二份。
2.2这份规格书只是对一些原则性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投标人有责任对设计符合技术规范、标准负责。
2.3整套设备及其主要部件在交货时应附上出厂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2.4制造监制和出厂检验
在设备制造期间,招标人有权在适当的时间到制造厂进行制造监制,在制造监制期间,制造商有责任提供有关设备包括各种数据,设备结构图和部件图的详细中文资料。但招标人监制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
2.5 中标人应对设备的整个交货过程负责,包括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的安全。
2.6到货验收及产品保护
中标人应在货到工地后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并对货物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不对组装件单独验收,只对最终安装完成后的成品进行验收与认可。
三、技术资格和能力
3.1制造商须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和管理资格认证或同等及以上资格认证。
3.2制造商须有在浙江省为用户提供设备和服务的经历。
3.3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服务的用户的产品运行状况和售后服务进行总体评估。
3.4投标人须有在浙江省内设有长期服务点。
四、产品标准和规范
4.1中国国家标准及其它被普遍认可的中国标准
4.2由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国家的其他权威标准
美国ANSI1.1-1.5-1994标准
德国DIN24255标准
或其它国际相关标准
4.3投标人遵守不仅限于此规格书中的标准时,要求及时解释清楚,获得招标人认可后,投标人推荐的标准和制造规范才能等效或适用于此技术规格书。
五、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5.1水泵的电源为三相380伏50赫兹TN-S系统。
水泵在负载变动时,能稳定运行。在正常运行状态下能保持高效率。
当30KW>水泵轴功率≥5.5KW时,效率≥75%。
当水泵轴功率≥30KW时,效率≥80%。
5.2水泵的振动:在良好的基础及避震配合下,震动应降至最低值。
当电机功率>45KW时,振动≤3.2mm/s。
当电机功率在15~37KW时,振动≤1.5mm/s。
5.3水泵的噪音:水泵运行时要求有较低噪声,应提供水泵实测标准状况下1米处的噪音值,应达到:
当功率15~22KW时,噪音<70db(A)。
当功率<55KW时,噪音<75db(A)。
5.4水泵选型曲线图
5.4.1必须提供水泵的运行状况曲线图,曲线图上应含水泵的流量-扬程曲线、效率曲线、功率曲线及噪音曲线。
5.4.2在水泵运行状况曲线图上,必须注明所选的水泵的工作点位值,并注明NPSH值,工作点必须位于最高效率点的左侧。
5.4.3水泵的特性曲线应是负荷从最大流量到关闭,连续上升的曲线。泵应运行在最高效率点附近,允许在超越设计流量约20-25%的情况下运行,而不超过破坏点。
5.4.4 各水泵零流量时,扬程不大于额定流量时扬程的120%。
5.5水泵的材质结构要求:
5.5.1叶轮:采用SUS304不锈钢或青铜合金精密铸造或压制。其中序号7-9(生活低区、中区和高区变频水泵),序号10-13(低区、中区和高区热水循环泵)叶轮应为不锈钢。
5.5.2轴:采用不锈钢。
★5.5.3密封:采用碳化硅对碳化钨机械密封,材质由买方认可。在各水泵要求的入口背压下漏水量不大于5毫升/时。要求采用欧美原装进口产品。
★5.5.4轴承:用高质量锂基脂润滑,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应大于20000小时,额定寿命大于50000小时。要求采用欧美原装进口产品。
5.5.5泵体:
★5.5.5.1(空调水泵):采用球墨铸铁或其它优质材料。必须满足水压大于等于1.2mpa。并提供背压测试数据。
★5.5.5.2(生活给水泵):必须采用不锈钢壳体。
★5.6电机:原厂装配电机或采用ABB或西门子的产品,电机的保护等级F级,效率等级为EFF1,由买方认可,且在铭牌上标明。
★5.7.其中生活水泵恒压变频给水泵自带变频控制装置、稳压罐、附件(各类阀门、管路、橡胶软接头、水过滤器、减震器、仪表等)。
5.10卧式水泵与电机选用挠性联轴连接,在叶轮拆除时,不影响电动机和泵的安装。
5.11提供水泵的气蚀余量。
5.12水泵必须满足中国标准的耐火性能及防火性能。在日常操作、保养、维修及故障处理时,比较方便,且无危险性。
5.13提供详细的样本资料(含彩色外观图、外形尺寸图、接管口径图等)。投标商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和材料均采用公制单位(SI)。
5.14提供水泵附件及易损件清单及价格,不列入投标总价。
5.15.其他要求
5.15.1所有水泵上须注明水泵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的中文或英文标牌。
注:不满足星号部分将导致废标。
附件三、
投 标 确 认 函
xx市xx、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贵方2011年09月16日发布的《xx市xx综合大楼工程水泵采购招标公告》,本单位愿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现予以确认!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
电 话: 邮 编:
传 真: 日 期:
注: 此投标确认函请于2011年10月10日上午10::00时前通过特快专递、传真方式送达到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xx市人民路222号,传真号:8669183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xx市xx综合大楼工程水泵采购
招标单位
xx市xx
联系人: 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货物数量
见招标文件招标货物一览表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承包方式
总价承包
交货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60天
质量要求
招标文件验收标准
2
投标报价方式
按总价法进行报价
3
最高限价
145万元
4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万元整,须从本投标人账户中汇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下列帐户内:(投标人在填写汇款单时,应将户名、括号及括号内的文字信息一并填写)
收款单位名称: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 银行帐号:
5
投标文件分数、有效期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式肆份,电子文档一份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30日历天
6
投标文件递交
地址:xx市人民路222号十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
接收人:xx市xx(招标人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0日下午02时30分
7
开标会议
时间:2011年10月10日下午02时30分
地点:xx市招投标中心十楼开标室
8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
9
定标办法
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对投标人进行排名,排名第一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
10
中标人履约
担保金额
中标价的10%
注:如本招标文件其他的条款与本表的相关内容有矛盾的以本表的内容为准。
一、投标说明
1.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招标公告所述的设备、安装及服务招标。
1.2 定义
1.2.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xx市xx。
1.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施工企业。
1.2.3“货物”系指招标文件中所安装施工及相配套的设施、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承担的现场勘查、设计、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1.3 合格的投标人
1.3.1具有中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3.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1.3.3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有关法律规定;
1.3.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1.3.5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1.3.6安装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1.3.7近三年没有违反招标投标、政策的记录;
1.3.8法定代表人及财务主管在本次的投标前五年内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没有行贿或者偷税漏税等欺诈行为;
1.3.9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及走私犯罪记录;
1.3.10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条件和要求。
1.4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 招标文件
2.1本项目招标文件包括:
2.1.1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及其附件
2.1.2 投标人须知、
2.1.3 评标办法标准
2.1.4 合同条款及其他规定
2.1.5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2.2 除2.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研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对份(页)数等方面认真核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2.4 招标文件的澄清
2.4.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_3_日内按招标公告中载明的邮编地址以书面(信件/或电报/或传真,下同)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5 招标文件的修改
2.5.1 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任何时候,无论何故,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其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2.5.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者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的修改,投标人在收到当日内应立即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5.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或者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4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3.1要求
3.1.1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前,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要特别理解评标细则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
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3.1.2实质性条款必须响应、不得存在实质性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其他条款如投标人不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的规格性能偏离表中明示其差异,否则视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要求。
3.1.3投标文件由技术标、商务标和资格后审文件三部分组成(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顺序组成投标文件并装订成册,填写《投标文件目录》,以该目录作为投标文件的首页,并在每页注明页码),技术标、商务标和资格后审必须单独密封,技术标中不得出现商务报价内容,否则投标无效。
3.1.4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格式的内容,应按规定格式填写。
3.2技术标、商务标和资格后审文件的具体内容和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3.3投标报价
3.3.1投标报价包括设备安装、税金、包装、运费、装卸、搬运(包括吊装)、保险、调试、试压、维修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及政府管理部门收取的检验费用、质保期内维修费用和相关技术服务费用等在内的一切费用。
3.3.2、投标人的中标价格为最终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再作调整,一次包死,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除非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或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同意采纳)的设计变更。
3.3.3、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费(费用1%),费用由中标人向总承包人缴纳。
3.3.4、投标人的报价不仅应包括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条款,还应包括任何未明确标出的,但全套系统安装后保证正常安全运行所不可缺少的配件及附件的全部费用。其中全部设备材料应说明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产地、厂商等。投标人按要求应列入而未列入设备材料清单的设备及材料,均认为已含在其设备材料清单中。
3.3.5、投标人应在投标书的开标一览表上写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
3.3.6、允许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在投标价格不增加且能扩大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可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出其优越性、先进性等详细说明。
3.3.7、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3.4.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3.4.3、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电汇的形式,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交纳。
3.4.4、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
3.4.5、若发现存在串通投标报价、弄虚作假、排挤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行为的为无效投标,除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4.6、如果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单位放弃中标或者拒签合同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4.7、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予以退还。
3.4.8、中标人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安装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退还(无息)。
3.5 投标有效期
3.5.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3.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应为书面往来。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使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此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第五款中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3.5.3、按第2.5款规定,如投标截止日期被推迟,则投标有效期相应顺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4.1.1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必须统一用A4纸。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在封面注明正、副本。投标人应将商务标、技术标和资格后审文件分别密封装在三个密封袋里,并分别在三个相对应的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商务标一正四副”、“技术标一正四副”、“资格后审文件一正四副”字样。(附:证书原件档案带一份)
4.1.2投标文件内容均要求打印(除注明要求签字或提供复印件外),否则按废标处理。在规定的签章处无论正本或副本都必须加盖印章(即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
4.1.3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出现上述情况,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应由投标方授权代表在改动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必须统一用A4纸。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在封面注明正、副本。投标人应将商务标、技术标和资格
后审文件分别密封装在三个密封袋里,并分别在三个相对应的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商务标一正四副”、“技术标一正四副”、“资格后审文件一正四副”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2.2 每一密封袋上均应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商务标(或技术标、资格后审)、投标人名称、于2011年10月10日下午02时30分时前不准启封”等,并在封口加盖单位公章。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4.3.1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
4.3.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0日下午02时30分前。
4.3.3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不需要)和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4.3.4投标文件密封不符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4.3.5超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4.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4.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4.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4.2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4.4.3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起至第3.5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
五、开标
5.1 招标人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按时参加。
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以进行验审。
5.3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5.5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5.4 开标程序:
5.4.1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5.4.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或公证处工作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4.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先开技术标和资格后审文件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再开商务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承诺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
内容。
5.4.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5.4.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5.5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5.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2本须知第3.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4.1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5.5.3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5.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5.5.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5.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5.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5.8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的。
六、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6.2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应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1名、以及技术专家4名共计5名组成。
6.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6.5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6.6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6.7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委会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提出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不得提出改动价格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或无能力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评定其相应项为不符招标文件要求甚至可评定为无效投标。
6.8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6.8.1 开标后,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书面开标记录以及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6.8.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适,投标文件是否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限制了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而且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6.8.3 如果投标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废标处理。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6.8.4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排列。
6.9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6.9.1 评标委员会将对按照本须知第6.8规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6.9.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6.9.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
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按综合评分最高的3名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6.10 评标的方法和标准
6.10.1评标委员会在澄清、调查核实、评估和比较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同时考虑以下因素:1、货物价格的竞争性、合理性;2、设备、材料的选型、性能和可靠性;3、备品、备件供应和售后服务承诺;4、经营信誉和合同付款条件及合同执行能力;5、资信情况:资格证书、经济实力;6、提供本地区同类产品的用户清单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后,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并进行排序。评标时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评标委员会对有效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商务报价二个部分进行综合分析、评议,并采用百分制打分法(商务报价分值占60%,技术分值占40%)。评标小组将拒绝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或技术偏离较大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的响应。。
6.10.2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办法和标准见第三章。
6.11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6.12 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
6.13 评标过程的保密
6.13.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6.13.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13.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七、授予合同
7.1 资格确认与履约能力审查
7.1.1 无论是否已进行了资格预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选择的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合同做出确认。如果投标人被确认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7.1.2 上述确认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基于投标人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声明文件以及买方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文件资料。
7.1.3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审核。中标候选人(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整,以法院判决日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到市检察院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为准)为合格,近三年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为不合格,并按履约能力不合格处理;
7.2评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后,按《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向xx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核查。
7.3 确定中标人
7.3.1招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情况和推荐意见及评标结果的公示情况确定中标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内未按时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3.2所有中标候选人或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由于上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4 授予合同的准则
7.4.1 买方将把合同授予经确认资格合格的中标人。
7.4.2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招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7.5 中标通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5.1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经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核准,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5.2招标人应当依法向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5.3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7.6 合同的签订
7.6.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7.6.2 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是该书面合同的附件。
7.6.3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7.6.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合同金额 2% 的罚款。
7.6.4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子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7合同转让和分包
7.7.1未经使用单位书面同意,中标方不得将合同产品的制造、安装、免费维护保养工作转包给第三方。
7.7.2中标方在投标文件中说明自制的零部件不得扩散到其他厂生产。
7.7.3虽然中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对外购或外协的零部件作了说明且得到使用单位认可,但中标方仍应对这些零部件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负直接的全部责任。
八 其 他
未尽事宜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第三章 评标办法、标准和定标
一、评标办法和标准
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标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组成。评标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 的原则,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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