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XX北区项目
监
理
大
纲
编制人:XX
审批人:XX
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3.29
目 录
一、工程概况………………………………………………………3
二.监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3
三.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岗位责任和职业守则 …………5
四.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9
(一)监理规划……………………………………………………9
(二)监理实施细则 ……………………………………………18
五、工程质量控制 ………………………………………………98
六、工程进度控制…………………………………………………109
七、工程投资控制 ………………………………………………112
八、安全与文明管理 ……………………………………………116
九、关键部位控制方案 …………………………………………119
9.1关键部位 ……………………………………………………119
9.2主要方案 ……………………………………………………125
十、合同管理 ……………………………………………………143
十一、信息管理 …………………………………………………145
十二、组织协调 …………………………………………………147
十三、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控制 …………………………………149
十四、拟投入本项目的试验、检验仪器设备清单 ………………151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北区项目
2.建设地点:XX乡京福公路北侧
3.建设单位: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为54524.27㎡,最大单体面积为2722.75㎡。
5.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6.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要求工期:2016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5日。
二.监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1监理指导思想:
1. 我公司的企业方针是“执法守约、诚信服务、公正办事、科学管理、重视环境、确保安康”。
2.工程建设监理是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所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是通过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方式来实施其任务的。它具有如下的性质:即服务性、独立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主要是:
①工程项目目标的控制是工程建设监理的中心任务。也就是严格控制经过科学地规划所确定的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三大目标。投资控制是要实现业主预定的工程项目投资在计划限额以内;进度控制是要实现业主预定的工程进度和工期要求;质量控制是要实现业主预期的工程项目的功能要求、使用要求和其他的有关质量标准。
②工程建设监理运用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基本方法,来实施监督管理,以实现控制三大目标的中心任务。目标规划是围绕工程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进行研究确定、分解综合、安排计划、风险管理、制定措施等多项工作的集合。按照目标控制的需要将各目标进行分解,使每个目标形成一个既能分解又能综合地满足控制要求的目标划分系统,以便实施控制。把目标和活动过程编制成计划,针对计划制定措施,用动态
的计划系统来协调和规划工程项目的实施,力保项目目标的实现。动态控制是通过对过程、目标和活动的跟踪,全面、及时、准确的掌握工程建设信息,将实际目标值和工程建设状况与计划目标和状况进行对比,必要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按照PDCA模式获得持续改进,从而达到有效的控制。组织协调是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为了目标控制,必须不断进行协调。主要与项目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以及与政府有关部门等之间进行的协调。信息管理是监理工程师为了有效的进行控制,必须全面、准确、及时地获得工程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整理、处理、存储、传递和应用,同时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和会议制度等,使信息能有效地为工程项目控制服务。合同管理主要是根据监理合同的要求,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签定、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双方争议进行调解和处理,以保证合同的依法签定和全面履行。合同管理重点在对合同的分析、履行过程中的检查、监督和对索赔的对待和处理。监理工程师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当好“公正的第三方”,促使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各自的义务和恰当地行使各自的权力。
③工程建设监理是一种技术服务性的活动,工程建设监理的目的是“力求”实现工程项目在计划内的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将不是,也不能成为任何承包商的承保人或保证人”。勘察、设计、施工、供应等单位与业主是承发包关系,要承担承包风险。监理单位只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甲、乙方”之外的“第三方”,没有承担它们双方义务的义务。监理方的责任是“力求”通过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与业主和承建单位一起共同实现这一任务。出于职业道德的良知,基于社会信誉和经济方面的考虑,监理工程师会竭尽全力在预定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的范围内为实现监理目标而努力。
2.2监理工作目标:
1.质量目标: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工期目标:2016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5日。
3.工程造价目标:按业主最后审定的预算工程量进行控制。
4.监理服务目标:
a.服务质量目标:合同履约率 100%;顾客满意度 90%;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b.环境目标、指标: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的法律法规标准执行 率100%;相关方投诉率为零;
c.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杜绝重大安全伤亡事故,因工死亡责任指标为零;重伤率为零,职业病案例为零;杜绝重大交通伤害事故,食物、化学品中毒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三.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岗位责任和职业守则:
3.1公司委派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XX为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XX为总监代表,组成驻工地项目监理部。
总 监
总监代表
水、暖、电
安 装
监理组
装修工程
监理组
建筑结构工 程
监理组
3.2项目监理部人员配置表:
姓名
职 称(资质)
岗位职务
备 注
XX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总 监
工程师
XX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
工程师
XX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土建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
XX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电气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
3.3项目监理部人员主要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
●对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
●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组织审查分包单位、供货单位、试验单位资质,提出审查意见;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
●签发项目监理部的重要文件和暂停、复工指令;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等;
●确定见证抽样送样工作岗位,指定专人负责;
●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
●主持审查承包单位竣工预验收申请,组织监理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参加竣工验收;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及竣工结算;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参与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
●调解业主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检查监理日记;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阶段总结、专题报告及项目监理工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对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
(2)总监代表: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完成总监授权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按专业分工对工程进行巡视、旁站、见证、平行检测;负责本专业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并对工程验收提出本专业的验收意见;
●组织、指导、检查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检查监理员的监理日记;当需要调整监理员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负责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本专业部分内容;
●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本专业监理工作,对重大质量和安全问题应立即报告;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实施填写监理日记,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形成及处置工作;
●负责对本专业进场工程物资进行质量验收;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成果;
(4)监理员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情况,并作好检查记录;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按施工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担任见证、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见证抽样工作。
(5)资料员
●负责项目监理部各类监理资料的收集、登记、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
●负责对项目建监理信息的整理工作;
●负责项目监理部的文印工作;
●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沟通项目监理情况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3.4监理人员职业守则:
1.施工监理根据严格、科学、公正的服务宗旨,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的施工合同文件、监理服务协议书。认真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运用合理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2.施工监理的工作依据是工程设计文件、设计图,有关施工规范、标准和规定,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本市颁发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及有关的施工技术文件等。认真贯彻落实,一丝不苟。
3.施工监理应认真贯彻四控、两管、一协调的方针,在严格控制质量的同时,做好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资料管理,提高工程的综合管理水平。
4.施工监理应服从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监督、检查,服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监理行为的监督。
5.搞好施工现场服务,认真搞好工程质量验收和评定工作,配合
做好施工旁站工作。
6.遵守劳动纪律,如现场工作需要,做到节日不休息,晚上有人值班。
7.施工监理必须做到秉公办事,主动做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在工作中,做到遵纪守法,忠于职责。
8.施工监理在工作中必须发扬严格、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尽职尽责,秉公办事。
9.施工监理在工作中必须发扬严格、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尽职尽责,秉公办事。
3.5监理公司员工守则:
遵纪守法,模范执行;敬业爱岗,求实上进;履行职责,一丝不苟;积极工作,不推不拖;服务顾客,诚信第一;公正办事,不谋私利;科学管理,讲求效率;团结互助,关心他人; 知识更新, 增强素质;严于律己,保守机密。
四.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一)监理规划:
4.1.监理范围:
土建、给排水、采暖、电气、通风、空调、消防、装装饰修等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项目全过程的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4.2.监理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主要内容: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协助招标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监督实施;
3.审查施工单位、分包单位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
4.审查开工条件及申报资料。
(2)施工阶段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参与的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和主要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的审查;
2.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规范、标准施工;
3.施工单位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检查;
4.设计变更的审核、施工现场的签证、工程的检查验收、工程付款的签证的审查;
5.工程竣工验收期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与招标人配合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
(3)保修阶段主要内容:
1.工程质量状况检查;
2.工程质量责任分析;
3.工程保修监督及验收。
4.3.监理深度:
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
(1)质量控制:确定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和标准,达到合格(包括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等各方面)。
(2)投资控制: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工程包干价格的确定,对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做好必要的技术经济比较论证,挖掘节约投资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的潜力。
(3)进度控制: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控制施工单位执行。
(4)安全控制:保证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要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进行监理。
(5)合同、信息和资料的管理。
(6)综合协调各项工作。
4.4.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及地方、行业颁布的现行有关法令、法规、条例、规定及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
2.经审定的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包括设计变更);
3.委托监理合同(协议)及施工承包合同,(包括招投标文件);
4.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
5.本公司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4.5.监理工作制度:
4.5.1.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1.开工前,由项目总监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记录存在问题,并以书面方式报告建设单位。
2.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承包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就有关设计问题达成共识。
4.5.2.会议制度
1.第一次工地会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主持,工程参建各方参加。建设单位向监理机构授权,总监向承包单位进行监理交底,承包单位介绍开工准备情况。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部编写,并经各方签认。
2.现场协调会议(例会),每周一次,由项目监理部总监或授权有关人员主持,分析工程质量,工期进度等执行情况,检查上次例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提出下周工作要求。
3.专题会议,不定期举行,项目总监认为必要时,就某一专题进行研究,并作出决定。
4.所有会议均应保留记录,并发送有关方。
4.5.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签署制度
项目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同意后,由总监签认并向建设单位报送一份经核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4.5.4.工程开工停/复工申请制度
1.开工申请
a.开工条件
●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征地拆迁工作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审核批准,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已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并已进行图纸会审和交底;
●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施工设备及人员已进场,主要材料已落实;
●现场道路及水、电、通讯、防火设施已满足开工要求;
已办理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委托;
●永久性、半永久性坐标点已埋设,建筑物轴线已标定,测量成果经监理工程师复查认可。
b.承包单位填报工程开工报审表,经总监审核认可,签署同意开工。
2.工程的停/复工
a.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报总监审定并签发工程暂停令:
●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需要暂停施工;
●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
●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
b.总监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
c.由于非承包单位且非“a款”(除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原因时,总监在签发工程暂停前,应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承包单位协商。
d.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它非承包单位原因导致施工暂停时,项目监理部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复工申请表,
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e.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资料。同意后由总监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4.5.5.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验制度
a.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采购:
●采购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组织采购,优先选择经国家认可或建设主管部门推荐使用的产品。工程设备的采购应编制采购方案,明确设备采购的原则、范围、内容、程序、方式和方法,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应提供该产品的样品说明书,鉴定报告的技术资料,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机构认可后,方可签署采购合同;
●监理人员不得指定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供货商。
b.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的验收和管理
●物资设备进场前,供货厂(商)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市场核准证(准用证、认可证)以及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物资设备进入现场,应按品种、规格、型号分类存放,应有专人管理,并做出“待检”标识;
●物资设备进场后,由采购单位填写A9表,报项目监理部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严禁使用和安装。
c.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检测,签认和放行
●项目监理部收到“A9”后,应按物资清单与实物逐项核对其品种、规格、型号及数量。需要复验的材料,由项目监理部见证员对送检样品进行监理送验。
●送验样品应遵照材料试验,取样规定的方法进行采集。送验样品应在相应资质并经认证的试验室进行试验。
●非需复验的物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供货单位按产品质
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经复验和检查合格的物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报申表 中予以签认放行;承包单位对物资进行“合格”标识,并负责保管和使用;
●经检复验不合格的物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报申表”中签署“不合格使用”意见。承包单位对物资进行“不合格”标识,防止混用、错用。采购单位对不合格物资及时清出现场。
●对使用中发现怀疑的物资应重新检验,并按重新检验的结果决定使用或退场。
●项目监理部对物资的检验、签认、放行、退场均应进行记录,并登入台帐。
4.5.6.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1.检查验收的原则要求
a.先审核,后实施;先验收,后施工(下道工序);
b.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及规范,达不到要求的不许签认放行;
c.事前控制,主动控制;
d.在检查、巡视、旁站监理和验收过程中,对违反合同规定、违反操作规程、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活动要及时加以劝阻、制止和纠正,防患于未然。
e.在严重违章施工可能对工程质量造成重大影响又劝阻无效时,应及时发出监理通知单或停工令。
2.隐蔽工程质量检验
a.承包单位检验合格后(包括有关工程资料),填报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送项目监理部。
b.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隐蔽工程资料,并令同承包单位到现场共同检验。
c.检验合格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报验申请表上进行合格签认,承包单位方可进隐蔽和下道工序施工。如经检验不合格,
承包单位不得进行隐蔽施工和下道工序施工。
3.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
a.承包单位自检评定后,填写报审表,并附相关资料,报送项目监理部。
b.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质量员检查验收。
c.检验合格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报验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评定质量等级。
4.分项工程质量检验
a.承包单位自检评定后,填写报审表,并附相关资料,报送项目监理部。
b.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报验分项工程的资料,并会同承包单位到现场共同检验。
c.检验合格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报验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评定质量等级。
d.对于有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项工程,如采暖,电气等项工程,必须在检测、试验或运转后再进行检查评定。砼施工结构的质量评定,须在28天强度出来后方可进行质量等级评定。
5.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检验
a.承包单位在完成该分部工程所有分项工程基础上,通过自检,向项目监理部提出报审表(包括有关资料)
b.总监审核各分项工程评定的准确性,并组织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对分部工程予以质量等级评定和签认。
c.对地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大分部工程,由建设单位通知地方质量监督站到现场监督验收,符合要求后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证明书。
4.5.7.测量放线复测制度
a.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和设备鉴定证书,测量设备必须处于受控状态。
b.承包单位完成定位测量后,向项目监理部申报复测,填报报验申请表。
c.监理工程师对申报内容进行实地复核,合格后予以签认。
4.5.8.单位工程竣工检查验收制度
a.承包单位已全部完成单位工程,经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
b.项目监理部进行予验(包括审查资料,现场检查),填写工程予验收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监理评估报告,报建设单位。
c.建设单位认可后,填报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承包、监理单位参加的的工程验收小组,实施竣工验收(质检站现场监督),验收合格后,参验各方共同签署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并由建设单位填写工种竣工验收报告。
4.5.9. 监理报告制度
a.监理报告由总监组织编写,根据工程实施阶段具体确定月报或专题报告,报建设单位和本监理公司。
b.监理月报应包括的内容
●工程概况;
●工程形象进度;
●工程进度(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进度完成情况与采取措施效果分析);
●工程质量(质量情况分析,采取的质量措施和效果);
●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工程量审核情况,工程款审批及支付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采取的措施和效果);
●合同其它事项的处理情况(工程变更、延期索赔);
●监理工作小结或专题内容。
4.5.10.监理日志管理制度
a.监理日志采用公司统一表式,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负责逐日记录,每周一交总监审阅,并签署意见。
b.监理日志的内容
●日期、天气、气温、风力等;
●现场停电、停水及因及对工程的影响程度;
●工程质量情况、记录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的结果、记录质量问题的事实和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计量、签证的项目和效果;
●物资的检查验收情况,记录品种、规格、数量及复检检验的结果;
●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和签认的部位;
●现场安全隐患的检查结果及采取的措施;
●政府主管部门及公司对工程或项目监理部的检查,指导及落实情况进行记录;
●承包单位报验单处置、签复情况;
●工程变更处置情况;
●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检查记录;
●参建各方主要负责人变动情况。
c.监理日志的记录应字迹清晰,有据有实,详略得当。
4.5.11.顾客满意度调查分析制度
a.项目监理部应在监理全过程,通过书面问卷调查(顾客满意度调查表)等各种形式了解顾客的意见和要求,并针对监理服务质量存在的问题,运用统计技术,分析原因,制订措施,不断改进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b.工程竣工后应请顾客对该监理作出评价意见(监理服务工作评价表)。
4.5.12.监理设施管理制度
a.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或工程项目, 公司配置的检测设备(工具)以及办公、生活设施等,实施专人管理,确保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b.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应加强维护管理,并在监理工作结束后移交建设单位。
(二)监理实施细则:
4.6.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4.6.1编制依据:
1.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12).
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1.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 50164-2011).
1.5《钢筋焊接及验收标准》 (JGJ 18-2012 ).
1.6天津市建委文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暂行规定》。
1.7天津市建委文件:《建设工程实行预拌(商品)混凝土浇筑的规定》.
1.8本项目工程设计图纸、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等.
4.6.2工程概况:
4.6.3审核施工条件:
3.1 严格进场原材料,其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水泥、砂子、石子、砖、钢筋等应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核准证;经监理审查同意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填写“津监A9(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报监理部;监理现场见证取样并签认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材料复试合格后,才允许用于工程。
3.2 审查承包单位的“砼结构工程施工方案”及对施工班组的“混凝土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按有关表格要求认真填写齐全。
3.3核查工程定位测量、水准点引测结果,承包单位应填写“津监A4”表并附“定位测量放线、水准点引测经过记录(津资K—J2—1)”和“定位测量放线、水准点引测验收记录(津资K—J2—2)”及“工程技术复核记录(津资A—J4—1)表格呈报监理部。
3.4 检查现起重运输、钢筋加工、搅拌机等机械性能及运转状态,检查使用的衡器及技术鉴定情况,应有验收合格手续,安全操作规程;承包单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明了操作规程,现场有安全措施,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3.5审核砼配合比单(现场搅拌)或商品混凝土供应厂家有关资质等资料。
4.6.4模板分项工程:
4.1模板工程监理要点:
4.1.1模板的选用、支架、安装、拆除应根据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应按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在安装及浇筑时,应进行观察维护,并及时采取措施。
4.1.2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载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在地面、楼面铺设垫板。
4.1.3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应涂刷隔离剂,采用的隔离剂不能影响结构性能或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隔离剂不得沾污钢筋和砼接槎处。
4.1.4模板的接缝处应用胶条封堵,接缝应保证不漏浆,凡是模板与砌体接缝处,砌体应粘贴塑料海棉条,严防漏浆。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得有积水。
4.1.5砼浇筑前,应将模板内的杂物清理干净。
4.1.6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4.1.7预留孔洞、预埋件,插筋,按图纸要求安装牢固;预埋件、插筋外露长度和预留洞内部尺寸,只允许正偏差,不允许负偏差(GB50204-2015表4.2.6)。其规格尺寸、位置应正确,不得遗漏,并保证浇筑砼时不得移位。
表4.2.6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mm)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
3
预埋管、预埋孔中心线位置
3
插筋
中心线位置
5
外露长度
+10,0
预埋螺栓
中心线位置
2
外露长度
+10,0
预留洞
中心线位置
10
尺寸
+10,0
注 ;检查轴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4.1.8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4.1.9支设首层梁、板的模板支架时应将房心土夯实,并铺垫5cm通板,其支架间、排距应符合模板设计方案。
4.1.10支设楼梯模板时应在墙面弹出楼梯断面墨线,踏步高度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在板上皮支设三个踏步模板,其尺寸、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1.11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GB50204-2015表4.2.7的规定。
表4.2.7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
项 目
多层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轴线位置
5
钢尺检查
底模上表面标高
±5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截面内部尺寸
基 础
±10
钢尺检查
柱、墙、梁
+4,–5
层高垂直度
不大于5m
6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大于5m
8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2
钢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
5
2米靠尺和塞尺检查
注 ;检查轴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4.2模板验收申报程序:
4.2.1 承包单位自检模板合格后填写“________报验申请表”,津监A4,“模板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K—J9—H—01表4小时之前报送监理部。
4.2.2 填报的各种表格,涉及的各负责人应由本人签字,不得由填表人代签。
4.2.3 经监理工程师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时,承包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进行整改。整改后由项目经理会同专职质检员备齐相关资料,重新申请报验。
4.2.4 未经项目监理组检验的部位,严禁下一道工序施工。
注:检验资料:
1.模板分项工程模板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模板分项工程模板拆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附砼试块抗压强度报告)。
4.3模板的拆除:
4.3.1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4.3.2底模及其支架拆除似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
混凝土强度应符合GB50204-2015 表4.3.1的规定。
表4.3.1 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结构类型
构件跨度(m)
达到设计的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百分率(%)
板
≤2
≥50
>2,≤8
≥75
>8
≥100
梁、拱、壳
≤8
≥75
>8
≥100
悬 臂 构 件
—
≥100
4.3.3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及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必须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4.3.4侧模拆除时的砼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时。
4.3.5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4.3.6模板拆模前应填写“模板拆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K—J9—H—02,并附砼强度报告报送监理部,经监理检查签认后方可拆模。
4.6.5钢筋分项工程:
5.1原材料控制(含钢筋、焊条、焊剂):
5.1.1 进入现场的钢筋及焊条,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应
填写“津监A9(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报送监理,注明材料的品种、数量及产品材质单(含编号),经监理现场见证取样后填写“抽样委托单”,见证人签认后送有资质部门检测。材料复试合格后,再次填写“津监A9”表并附“检测报告”报送监理部。
5.1.2 当复试不合格时,必须再取双倍数量的试件进行检测,合格者方可使用。若检测结果中有任一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原材料为不合格,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5.1.3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其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5.1.4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做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严禁随意代换。
5.1.5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5.1.6钢筋的堆放应按规格有序、整齐,标志清楚,用垫垫高,防止污染。
5.2钢筋加工:
5.2.1钢筋下料前应除锈、调直,调直钢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应控制冷拉伸长率,即:
①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
②HRB335,H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2.冷拔低碳钢丝在调直机上调直后,其表面不得有明显的擦伤,抗拉强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
5.2.2受力钢筋弯钩、弯折的形状和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HPB235级钢筋末端做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②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做成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钢筋作不大于90°弯钩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5.2.3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做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上述5.2.2条(GB 50204-2002)的第5.3.1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②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900;对有抗震要求的结构,应为1350;
③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④钢筋的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GB50204-2002 )中表5.3.4的规定。
表5.3.4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mm)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10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
箍筋内净尺寸
±5
5.3 钢筋的焊接:
5.3.1 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试验结果应符合质量检验与验收时的要求。
5.3.2钢筋焊接施工之前,应清除钢筋焊接部位以及钢筋与电极接触处表面上的锈斑、油污、杂物等;钢筋端部当有弯折、扭曲时,应予以矫直或切除。
5.3.3带肋钢筋进行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和气压焊时,宜将纵肋对纵肋安放和焊接。
5.3.4雨天、雪天不宜在现场进行施焊;当环境温度低于-200C时,不宜进行各种焊接。
5.3.5钢筋焊接接头的质量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和力学性能检验。纵向受力钢筋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检验应满足JGJ18-2003有关条款的规定和要求。焊接接头的外观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A.闪光对焊接头:
1. 接头出不得有横向裂纹;
2. 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不得有明显烧伤;
3. 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30;
4. 接头处的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0.1倍,且不得大于2mm。
B.电弧焊接头:
1. 焊缝表面应平整,不得有凹陷或焊瘤;
2. 焊接接头区域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
3. 咬边深度、气孔、夹缝等缺陷允许值及接头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4.2的规定;
4. 坡口焊、熔槽帮条焊和窄间隙焊接头的焊缝余高不得大于3mm。
C.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
1.四周焊包凸出钢筋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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