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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第某厂建设项目建造合同安全管理条款.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719714 上传时间:2024-10-11 格式:DOC 页数:29 大小:142.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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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第某厂建设项目建造合同安全管理条款.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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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第***厂建设项目建造合同安全管理条款 (项目建设合同中对承包人的安全条款) 项目健康、安全、环保的定义及概念 在项目施工开展之前,必须确定以下的健康、安全、环保的定义,以便业主承包人共同在施工现场实施健康、安全、环保计划 1.事故: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可导致人员的死亡、致残或受伤,职业疾病的发生,对环境的破坏和其他损失。 2.安全检查:系统的检查活动,确定施工活动和相应的结果是否遵从健康、安全、环保计划的安排,以及这些安排是否被有效的执行,并且稳固地达到了管理部门的政策和目标。 3.危害:一种潜在的,可在以下方面造成伤害的来源或状况,它能够造成人员伤害或疾病、对财产的破坏、对工作环境的破坏或几种破坏的组合。 4.事件:一种可以导致事故上升或潜在地导致事故发生的事情,一种没有发生伤害、疾病、破坏或其他损失的事情也被视为“险生事故”。 事件包含“险生事故”。 5.险生事故:发生了不希望的事件,在略微不同的状况下,就有可能导致人员的伤害、对环境的破坏和对正常施工程序的中断。 6.违规:任何与工作标准、规程、程序、管理体系等的违背行为,能够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对财产产生破坏、对工作环境产生破坏或是几种破坏的组合。 7.健康、安全、环保目标:一个目标,是健康、安全、环保的各方面的表现,是一个机构自我确定并完成的目标,目标应在其实施时 被量化。 8.风险:特殊的危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顺序的组合。 9.风险分析:全面估计风险大小以及减少风险的过程,无论此风险是否可以容忍。 10.可接受的风险:风险已经被降低到被项目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项目的健康、安全、环保政策及目标所能接受的水平。 11.承包商:一个企业,与业主签订了负责建造项目的合同。与承包商 签订了分包合同的分包商以及供应商,属于承包商管理范畴。 12.项目施工现场区域:项目合同中确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地理位置及其周围为施工服务的区域,其范围应是业主确定的,由现场封闭围栏所围成的区域。 13.项目施工现场现场封闭施工管理:项目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封闭施工,施工人员、材料、机具等将从指定的出入口进出。 14.承包商对施工现场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控制:承包商对进入项目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控制负有责任,所有人员包括:业主人员、工程监理人员、承包商、分包商管理人员及现场工人、供应商人员、现场参观人员、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等。 15.现场急救伤害:一个与工作相关联的伤害,可由护士或自己进行少许的治疗,在治疗后,受伤人员可以立即从事其正常的工作。 16.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项目运做的周围环境,包括大气、水、土地、自然资源、花木、及相关联的事物。 17.环境方面:项目的实施、产品或是服务的活动方面,它能够影响环境。 18.环境影响:环境的任何变化,无论是好是坏,无论是由项目的施工、产品或是服务所导致的全面的还是部分的环境变化。 19.工作时间损失伤害:是以下各类伤害的总和:致命的伤害、整个身体永久的致残伤害、部分身体永久的致残伤害、以及工作日损失事件。如果一个单一的事故导致10个人受到了伤害,那么它就被并报告10个工时损失伤害(而不是一个)。如果一起对人身的伤害事故造成受伤人员接受了医疗处理,且在72小时内,受伤人员无法返回施工现场从事轻体力劳动,被定义为工作时间损失事故。 20.工作时间损失伤害频率:工作时间损失伤害频率是在施工期间工作时间损失伤害事件的比率。 21.可被记录的事件:是以下事件的综合,它包括:致命的伤害、全身永久致残、身体部分致残、工作日损失事件、财产损失事件、工作受限制事件和接受医疗处理事件。当一起对人身的伤害事故造成受伤人员接受了医疗处理,且在72小时内受伤人员可返回施工现场从事轻体力劳动,被定义为可被记录的事件(工作日损失事件)。 22.总的可被记录的事件的频率:是指在施工期间,发生的总的可被记录的事件的事件的比率。 23.潜在风险:高而不稳定的能量,在略微不同的情况下,可能被释放、爆发出来,并且有可能进一步导致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 24.施工班前会:一个有效的安全会议形式,该会议在每一个施工队开始其每天的施工之前举行,由承包商安全人员和施工队的主管共同组织该会议,会议的主题主要是回顾每天的工作、提醒工人遵从安全程序、检查施工人员的老保用品等。 25.施工安全分析:对于任何高风险工作,涉及该工作的全体人员要对工作的安全性进行分析。通常此类工作要取得工作许可证,并且要根据工作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工作安全分析,业主及施工单位的主管负责主持工作安全分析会。 26.承包商商延长工作时间:承包商现场施工活动超过当天20:00任在继续,被视为承包商延长工作时间。 27.合同中关于健康、安全、环保的条款――处罚条款: (1).处罚条款执行的依据是承包商在项目投标文件中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报价,以及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施工管理规定》等。 (2).对于承包商背离本合同健康、安全、环保条款的任何行为、状况,业主将对承包商进行500-2000元人民币/次的处罚。 (3).处罚条款不包括政府相关部门对承包商在安全方面违规的处罚,以及由于承包商的过错造成的对任何财产损失的赔偿。 (4).对于在项目施工期间,暴露在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的非安全行为,无论该人员属于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参观人员,业主将对承包商进行每次不低于50元人民币的处罚。 第一部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条款 1.项目组织机构体系: 依据《安全生产法》,在项目施工现场上组建一个由业主方、工程监理、承包商代表组成的安全管理委员会。其成员包括:业主代表、承包商项目经理、监理代表、承包商项目经理、承包商安全员、施工员等。该安全委员会的职责: √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相关的政策法规、规程。 √在现场保持各方对健康、安全、环保的沟通,包括地方政府、业主、工程监理、承包商和分抱商等。 √评估健康、安全、环保的目标,包括健康、安全、环保月目标、年目标以及项目目标。 √协助地方政府相关只能部门调查发生在项目施工现场的重伤事故、重大事故、以及特大事故;调查任何工作时间损失、工作日损失事故;可记录事件等。 √执行项目中有关健康、安全、环保的条款以及项目健康、安全、环保程序。 2.项目安全管理委员会是该项目健康、安全、环保事务的最高管理机构,该机构的日常工作将根据业主的要求,在业主安全管理部门的主持下运做。 3.承包商安全部门承担的职责 在项目施工现场,承包商成立其施工现场安全部,承包商将委派有能力胜任的人员承担安全部门负责人(承包商必须向业主提交其安 全负责人的安全员上岗证),并安排专职现场安全巡查人员,承包商安全部门承担、但不局限于以下职责: √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规程和标准,项目健康、安全、环保程序等; √在业主安全部门的领导下,执行业主安全部门的规定、要求; √当地施工条件的调查、鉴别工作,评估施工中的风险; √建立规章制度,为高风险施工活动提供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为所有进场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供应商、参观人员等)提供进场安全教育、培训。 √提供资源:人力、材料、机械、工具、设备和资金; √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 √对健康、安全、环保表现进行审查和衡量,指出违规,并加以整改; √对正确的行为进行介绍及推荐,表彰在安全工作中表现杰出的现场工人; √健康、安全、环保政策适应性的评估,管理体制目标的回顾; 4.项目健康、安全、环保目标体系: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将建立如下的健康、安全、环保目标: √为所有雇员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消除任何因工作原因引发的职业病伤害,确保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因项目施工的实施引起的职业病伤害数目为“零”。 √死亡和永久致残的事故数为“零”。 √记录所有工作时间损失事故数。 √工作时间损失事故频率为:0.02%。 √记录总的可被记录事件数。 √总的可被记录事件频率为:0.03%。 √报告所有的险生事故。 5.项目健康、安全、环保政策体系。 √为展现承包商对项目健康、安全、环保的态度,承包商将向业主提交项目健康、安全、环保政策声明,该声明将由业主代表、承包商项目经理共同签署,并张贴在项目施工现场上。 6.承包商管理层安全责任体系: 依据《安全生产法》,承包商将建立项目安全责任制度,承包商管理层的每一位职员都将承担相应的安全职责。承包商的以下人员将向业主提交他们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承包商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技术负责人。所有人员的安全责任书必须在签署后提交到业主安全部门保存在项目结束。 7.现场安全教育、培训体系: 承包商将在项目施工现场上建立“安全生产三级教育”体系,以下是承包商各级安全教育的说明: √承包商公司级安全教育:每季度举行一次,地点在项目施工现场,主讲者为承包商委派的公司安全人员,听众为现场工人以及管理人员,业主安全部门进行记录。 √承包商项目级安全教育:每月举行一次,地点在项目施工现场,主 讲者为承包商项目安全员,听众为现场工人以及管理人员,业主安全部门进行记录。 √承包商班组级安全教育:承包商班组级安全教育采用班前会形式,每天在开始工作之前举行一次,地点在项目施工现场,主讲者为承包商项目安全员,听众为现场工人,承包商每天向业主提交班前会记录表。 承包商所有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将被保留至工程结束。 承包商所有进入工地的工作人员应先到业主安全部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每人领取安全培训标识一枚和安全手册一本,表示其接受了安全教育和作为在现场的安全行为规范指导,承包商安排没有接受业主安全教育的工人进入项目施工现场施工,将被业主处以300元/次的处罚。 8.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体系: 承包商将在施工现场上组织以下定期的安全检查: √日常规安全检查:参加者为承包商安全员,重点检查任何暴露在现场工人中不安全的行为,任何不安全的环境,承包商安全员向业主提交日安全检查报告。 √周安全检查:参加者为承包商安全员,重点检查暴露在现场的任何不安全行为和环境,对违规方面采取整改行动,承包商安全员向业主提交周安全检查报告。 √月安全检查:参加者为项目安全委员会成员,承包商安全员等,重点检查暴露在现场的任何不安全行为和环境,推动现场安全文化,回顾对安全程序的执行,回顾月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执行现场的安全 激励机制,总结、统计、报告在安全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以及得到的教训,确定下一个月的安全目标等。 √特殊的安全检查:参加者为承包商安全员,检查包括对工作许可证的检查,电动工具、机械的检查和使用,防护设施的检查,锁控、挂牌的检查,现场消防检查以及现场清理整洁等。 业主安全部门将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独立的或与承包商联合进行类似的安全检查,任何类型的现场安全检查完毕后,业主将向承包商发出相应的安全检查记录报告,承包商在接收到该报告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所有检查出的不安全行为和环境进行整改。否则被业主处1000元/次罚款。 9.劳动保护用品规定: 承包商执行的国家、行业规范及标准: 国务院《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安全帽国家标准》GB2811-89 √进入工地开始施工前,承包商必须为所有进入工地施工的人员(包括工人、参观人员、供应商等)提供、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镜、防护服、防护鞋等。在施工现场上,承包商所有人员配戴安全帽是强制性规定。 10.项目施工现场的应急体系: 承包商执行的国家、行业规范及标准: 全国人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承包商将向业主提交针对项目施工现场的《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该预案将鉴别出可能发生的项目施工现场的所有紧急情况,并制定出相应的应急措施。该预案在得到业主安全部门批准后,在项目施工现场实施。 承包商《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应包括消防、急救以及紧急状态下的疏散。同时,承包商有责任不定期(一年两次)在项目施工现场上,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的预习。在项目施工期间,承包商将严格遵守项目施工现场的《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依据《消防法》,承包商必须在项目施工现场上制定、并向业主提交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放火安全责任制,指定的现场消防责任人等。 11.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会议体系: 承包商将在现场上建立班前会制度,承包商有责任按时向业主安全部门提交班前会记录表。 承包商将参加业主组织的如下安全工作会议:安全周例会;安全月会议;年安全生产月大会;特殊的安全会议等。对于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业主将向承包商发出会议通知,承包商在接到会议通知后,没有安排相关人员到会将被业主处罚500元人民币/次。 12.施工现场职业健康控制体系: 承包商执行的国家、行业规范及标准: 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 承包商将应用系统的方法,对现场施工产生的对人身健康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健康风险控制方法要在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方案中建 立起来,并在操作中,根据需要进一步提高改进。健康风险控制方法将由承包商提交给业主安全部门,该健康风险控制方法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方面: √确立健康风险控制的原则; √危害消除的方法; √使用更安全的材料和装置; √在工程控制方面的改进:如改进操作,提供安全防护装置,通风等; √在管理控制方面的改进:如提供适当的工作程序,监督健康、安全、环保要求和规定的执行; √确保施工人员穿戴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 13.承包商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 承包商在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方面,承担但不局限于以下职责: √指定、安排若干个专职的现场清理人员; √承包商施工材料必须堆放在指定区域且整齐、有序; √承包商施工设备、机具、工具必须存放在指定区域且整齐、有序; √现场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 √现场所有通道必须畅通,无障碍,且路面经过硬化处理; √在项目施工现场上,承包商必须建立、执行每天现场清理制度:即在利用当天收工前15分钟,安排在现场的施工人员,将现场的施工材料、施工机具、设备摆放整齐,将现场施工废弃物集中堆放; √承包商将在施工现场上建立若干个建筑施工废弃物临时堆放垃圾池,并提供若干个生活垃圾回收桶。 14承包商施工现场保安体系: √承包商将在施工现场上建立现场保安体系,同时,承包商有责任向业主安全部门提交其《现场安全保卫方案》,该安保方案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24小时的保安,在进出现场时,所有的职员要在指定的大门处向门卫出示其身份证件。 承包商安保体系的职责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方面: √门卫登记进入现场人员的姓名以及访问原因,被访问人的地址、姓名;对于参观人员使用参观卡,当离开现场时,参观人员要归还参观卡。 √运输任何设备、工具、材料进入现场的卡车和其他车辆,要停在大门处检查登记。只能在指定的地点停车,所有现场的车辆均可在遇到危险时做应急车辆。 √如果车辆超载或是装载不当、不安全,将不允许进入现场。 √在进入、离开施工现场时,或从一个地点向另外一个地点搬运物品,或是接受材料,所有人员应使用指定的道路,使用捷径或是没有指定的道路是被禁止的。 √供应商或参观者在进入现场之前,必须得到承包商协调人员的批准,在得到批准后,发放给供应商、参观者一个临时卡,该卡必须在现场上随时戴,并在各自离开现场时,将卡返回给门卫; √制止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 √承包商必须负责现场的照明,包括现场办公室和其他临时建筑物, 并确保工作地点有充足的照明,没有任何例外的地方; √承包商负责看管施工现场和厂房、工具、材料和临时建筑物,无论是承包商还是业主的,如果认为有必要,承包商必须提供看管服务。 √任何拥有或是在酒精的兴奋以及违法麻醉品作用下的人,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或是在现场闲逛。现场人员不得拥有武器、酒、麻醉品、或爆炸物等。 15.承包商施工现场的福利体系: 承包商有责任在施工现场上,为现场施工人员提供基本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 √执行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为现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 √提供干净卫生的临时办公驻地; √为现场工人提供健康、有营养的饮食以及饮用水; √禁止使用童工及未成年人从事建筑施工; √避免安排劳工在极端温度下工作; √职业医疗、卫生服务:承包商有责任联络当地的医院,作为项目施工现场工人的急救以及接受医疗的指定医院。在施工现场,承包商必须提供两个急救医药箱,并配备相关急救药品及医疗器具,同时在现场放置一辆用于紧急状态的急救车。承包商有责任安排一名专业的现场护士,负责现场工人的急救工作。 16.承包商施工现场的事故调查和报告体系: 依据《安全生产法》,承包商对发生在项目施工现场的任何事故有报告、调查和协助调查的责任。 承包商将向业主安全部门提交《事故报告与调查程序》,该程序在被业主批准后,作为项目施工现场的事故报告与调查程序,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将严格遵守该程序。 以下类型的事故将被报告与调查: √人员轻伤事故:承包商必须立即报告业主和工程监理,由业主、工程监理及承包商共同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轻伤事故调查; √人员重伤事故:承包商必须立即报告业主和工程监理及当地安全检查部门,由当地安全检查部门组织,业主、工程监理及承包商共同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重伤事故调查; √人员死亡事故:承包商必须立即报告业主和工程监理及当地安全检查部门,由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业主、工程监理及承包商共同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死亡事故调查; 承包商对任何轻伤事故的隐瞒,将被处以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承包商对任何重伤事故、死亡事故的隐瞒,其责任人将承担刑事责任。 17.承包商的项目安全资金投入体系: 根据承包商投标文件对项目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报价,承包商有责任为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投入人力、物力和资金。 承包商有责任保证,但不局限于下列安全管理资金的投入: √劳动保护用品; √安全警示标志牌; √安全用品:如灭火器、应急灯、对讲机等; √现场的临时围墙; √现场急救设施:如急救车、现场急救箱、急救药品,以及雇用现场医生和护士的费用; √医疗费用:受伤人员治疗、护理费用; √办公费用:如电脑、打印等; √健康、安全、环保规范及文件费用; √安全激励计划:对安全管理好的人员进行现金奖励; √对付恶劣天气的安全花费; √应急演习的费用:如急救、紧急疏散及消防演习; √由政府环卫部门处理现场垃圾的费用; √安全培训的费用:发放培训手册等; √雇佣安全人员的费用; 第二部分: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条款: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承包商以下高风险施工活动必须符合以下国家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1.高空作业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承包商必须提供给高处作业人员的基本劳动保护用品: √双肩背式安全带; √安全网; √钢丝救生绳; 2.脚手架施工: 承包商搭建、拆除脚手架施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国家、行业标准规范: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28-2000)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承包商必须提供给脚手架作业人员的基本劳动保护用品: √双肩背式安全带; 3.施工现场电气工作: 承包商在施工现场电气工作,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国家、行业标准规范: 《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GB3787-8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承包商必须提供给现场电气作业人员的基本劳动保护用品: √绝缘手套; √绝缘鞋; 4.起重和安装工作: 承包商起重和安装施工活动,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国家、行业标准规范: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指标》(GB6720-86)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承包商必须提供给起重和安装工作人员的基本劳动保护用品: √双肩背式安全带; √安全帽; 5.化学物质、危险物质的处理和使用: 承包商对化学物质、危险物质的处理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国家、 行业标准规范: 《涂漆工艺安全》(GB6514-86) 《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气瓶监察规程》 承包商必须提供给化学与危险物品工作人员的基本劳动保护用品: √防护口罩、面罩以及防毒面具等; √安全帽、防护眼镜; 5.开挖施工: 承包商进行开挖施工,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国家、行业标准规范: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程》(GB50086-2001) 承包商必须提供给开挖施工工作人员的基本劳动保护用品: √安全帽 6.动火作业: 承包商进行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国家、行业标准规范: 《消防法》 承包商必须提供给动火作业工作人员的基本劳动保护用品: √防护眼镜 √安全帽 √防护面罩 7.施工设备、机具的使用: 承包商施工设备、机具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国家、行业标准规范: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规程》(JGJ33-86)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承包商必须提供给施工设备、机具的使用作业工作人员的基本劳动保护用品: √防护眼镜 √安全帽 8.电离子辐射: 承包商进行电离子辐射测试时,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国家、行业标准规范: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 承包商必须提供给电离子辐射测试工作人员的基本劳动保护用品: √安全帽 √防射线保护服装 9.进入密闭空间施工 承包商进行密闭空间施工时,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国家、行业标准规范: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承包商必须提供给进入密闭空间施工工作人员的基本劳动保护用品: √安全帽 √防护口罩 √救生绳 √双肩背式安全带 10.拆除施工: 承包商在拆除施工时,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国家、行业标准规范: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承包商必须提供给拆除施工工作人员的基本劳动保护用品: √安全帽 √防护口罩 √救生绳 √双肩背式安全带 以上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特殊工种的上岗证。 附件: 现场安全会签到表 (日期) 单位 职务 姓名 现场安全检查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一.安全管理部分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项目安全责任制 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并有记录 经济承包中有无安全生产指标 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是否执证上岗 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是否合格 2 目标管理 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文明施工目标) 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责任目标考核分解 考核办法落实情况 3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种有无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审批 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措施是否全面 安全措施有无针对性 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有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是否有针对性 交底是否全面 交底是否履行签字手续 5 安全检查 有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有无记录 检查出事故隐患整改是否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是否按期完成 6 安全教育 有无安全教育制度 新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教育 操作人员是否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施工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年度安全培训 专职安全员按规定进行年度安全培训考核是否合格 7 班前安全活动 是否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有无记录 8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是否持证上岗 9 工伤事故处理 工伤事故是否按规定报告 工伤事故是否按调查分析规定处理、整改措施是否落实 是否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10 安全标志 有无现场安全总布置图 现场是否按安全标志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安全标志 二.文明施工部分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现场围挡 施工现场周围围挡高度2M 围挡材料是否坚固、稳定、美观 围挡是否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 2 施工现场 工地地面是否做硬化处理 道路是否畅通 排水是否畅通 工地是否有积水 3 材料堆放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是否按总平面布局堆放 堆料是否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堆料是否整齐 是否做到工完场清 建筑垃圾是否分类收集、标出名称及品种 建筑垃圾外送是否有接受单位回执 易燃易爆品是否分类存放 5 现场防火 是否有消防措施、制度、和灭火器材 灭火器材配置是否合理 是否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 6 施工现场标牌 五图一牌内容是否全面 发展标牌是否规范、整齐 有无安全标语 三.现场安全施工部分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安全帽 是否按规定配戴安全帽 安全帽是否符合标准 2 安全网 在建工程外側是否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安全网的规格、材质是否符合要求 安全网是否取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 3 安全带 是否按要求系挂安全带 安全带是否符合要求 4 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 楼梯口、电梯井口有无防护措施 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和严密 防护设施是否形成定型化、工具化 电梯井每隔两层(不大于10米)设一道平网 5 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预留洞口、坑井有无防护措施 防护设施是否形成定型化、工具化 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和严密 6 通道口防护 通道口是否有防护棚 防护棚是否符合要求和严密,材质是否符合要求 7 阳台、楼板、层面等临边防护 每一处临边有无防护 每一处临边防护是否严密、符合要求 8 外电防护 小于安全距离是否有防护措施 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和封闭是否严密 9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采用TN-S系统 专用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是否混接 10 配电箱、开关箱 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 开关箱(末级)是否有漏电保护或保护是否失灵 漏电保护装置参数是否匹配 电箱内是否有隔离开关 是否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 安装位置是否恰当、操作是否方便 闸具是否损坏、是否符合要求 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有无标记 电箱下引线是否混乱 电箱是否有门、锁及防雨措施 11 现场照明 照明专用回路是否有漏电保护 灯具金属外壳是否作接零保护 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时,应使用安全电压 潮湿作业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是否混乱及接头处是否用绝缘布包扎 手持照明灯是否使用36V以下电源供电 12 配电线路 电线是否老化、破皮处是否包扎 线路过道有无保护 电杆、横担是否符合要求 架空线路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使用五芯线(电缆) 是否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替代五芯电缆 电缆架空或埋地是否符合要求 13 电器装置 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是否匹配、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使用金属丝代替熔丝保险 14 变配电装置 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15 用电档案 有无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有无地极阻值遥测记录 有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是否真实 挡案内容是否齐全、有无专人管理 评语 参加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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