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东省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含塑料菜板、可重复使用餐饮具)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广东省生产、流通领域中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含塑料菜板、可重复使用餐饮具)的省级监督抽查。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2 检验依据
产品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条款
检测方法
备注
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
1
感官要求
GB 4806.7-2016
GB 4806.7-2016
2
高锰酸钾消耗量
GB 4806.7-2016
GB 31604.2-2016
3
总迁移量
GB 4806.7-2016
GB 31604.8-2016
4
重金属(以Pb计)
GB 4806.7-2016
GB 31604.9-2016
5
脱色试验
GB 4806.7-2016
GB 31604.7-2016
仅适用添加了着色剂的产品
6
双酚A特定迁移量
GB 4806.6-2016
GB 31604.10-2016
限PC材质
7
锑特定迁移量
GB 4806.6-2016
GB 31604.41-2016
限PET材质
8
游离酚特定迁移量
GB 4806.6-2016
GB 31604.46-2016
限PC材质
9
己内酰胺特定迁移量
GB 4806.6-2016
GB 31604.19-2016
限PA材质
10
氯乙烯单体特定迁移量、最大残留量
GB 4806.6-2016
GB 31604.31-2016
限PVC材质
11
其他单体及其他起始物的特定迁移限量、特定迁移总量限量、最大残留量
GB 4806.6-2016
GB 9685-2016及相关公告
GB 31604.15-2016等
视产品标识或符合性声明而定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 依据标准
GB 480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480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 480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96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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