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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食品中常见的危害因素及食物中毒预防.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710493 上传时间:2024-10-10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42.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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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食品中常见的危害因素 不安全的食品之所以危害人体健康,是因为其中含有可能影响人体健康的危害因系。在餐饮食品中,这些因素主要包括: 1、生物性危害:包括致病性细菌、病毒、寄生虫、霉菌等各种微生物。 2、化学性危害:包括食品中本身含有和受到污染 —食品本身含有毒物质,如河豚鱼、高组胺鱼、四季豆、生豆浆和部分野蘑菇等。 —食品受到有毒物质污染,如违禁或超量使用的农药、兽药(如瘦肉精)、食品添加剂(如亚硝酸盐)残留及贝类毒素、雪卡毒素等。 3、物理性危害:主要为各种异物,如玻璃、碎石、铁丝、头发等。 危害因素之一:生物性危害 一、关键概念 1、食品的感官没有变化不等于没有受到致病微生物的污染 2、致病微生物是食品中毒最为主要的原因,是餐饮业应重点控制的危害。 3、冷冻、冷藏可使大多数细菌休眠,但不能杀死它们,所以记住冰箱可不是绝对保险的! 4、高温烧煮一定时间会杀死绝大部分细菌,所以烧熟煮透才是防止细菌繁殖的最好方法! 5、时间和温度是影响食品中细菌生长最关键的因素,也是大部分餐饮食品中能够最经常运用的控制细菌生长繁殖的措施。 生物性危害由各类致病微生物(或称病原微生物)导致,这类危害是引起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最为主要的原因。主要的致病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寄生虫等。 二、细菌 (一)细菌和病原菌 1、细菌可以在食品中存活和繁殖。 2、致病性细菌通常称之为病原菌或致病菌,是导致大多数食物中毒的罪魁祸首,目前餐饮业食物中毒中的80%以上是由它们引起。 3、有些细菌会使食品腐败变质,但很少使人得病;而大部分的致病菌并不会引起食品的感官变化。 4、直接入口的食品中带有病原菌,可能是由于加工时未彻底去除,但更多的是由于受到污染所致,污染通常可来自于生的食物、操作环境、人和动物等。 (二)细菌生长繁殖的条件 细菌生长繁殖需要以下各种条件: 1、营养 细菌生长需要营养物质,畜禽肉、水产品、禽蛋、奶类、米饭、豆类等都是细菌易于生长繁殖的食物。 2、温度 大多数的细菌在5-60℃能够很好地生长繁殖,因此这个温度范围被称为“危险温度带”。 3、时间 在合适的条件下,大多数细菌每10-20分钟就能繁殖一代,一个细菌经过4~5小时就能繁殖到数以百万计的数量。由于大部分细菌使人致病需要有一定数量,因此控制时间以防止细菌繁殖,对于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具有重要意义。 4、湿度 水是细菌生长所需的基本物质之一,细菌是由大约80%的水构成的。所以在潮湿的地方细菌容易存活,而用干制方法加工的食品则不易变质。 5、酸度 细菌通常不能在强酸性(如柠檬、醋)或强碱性(如苏打饼干)的食品中繁殖,在弱酸性或中性食品中较易繁殖。大部分食品都属此类,如奶类、畜禽肉、水产品、禽蛋、大部分果蔬等。 6、氧气 有些细菌需要氧气才能生长繁殖,有些则不需要,还有一些在有氧和无氧条件下都能生长(大部分致病菌属此类)。 (三)细菌芽胞 某些细菌在缺乏营养物质和不利的环境条件下,可以形成芽胞。芽胞对高温、紫外线、化学物质等都有很强的抵抗力。芽胞通常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但一旦条件合适可以重新变为具有危害性的细菌。可产生芽胞的细菌在食物中毒方面具有特殊的意义,因为这类细菌通常能够在烹饪温度中存活下来。 (四)细菌毒素 许多病原菌可产生使人致病的毒素,大多数毒素在通常的烹饪温度条件下即被分解,但有些细菌的毒素即使经过烹饪烧煮也不能破坏,污染了这种毒素的食品即使加热也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细菌产生毒素也需要一定的温度条件,温度越适宜,毒素产生的速度就越快。 二、病毒 病毒不会在食品中增殖,上述细菌生长繁殖的条件并不都是病毒生存所需。病毒通常只需极少的数量即可使人致病,烹饪时彻底加热可以灭活食品中的病毒。病毒传播的基本特点有: 1、可以通过人员的接触或排泄物污染食品与水源。 2、食品污染通常由于不良的个人卫生习惯(如上厕所后不洗手等)所致。 3、可在食品与食品、食品接触的表面与食品之间传播。 4、可在人与人之间传播,具有传染性。 三、寄生虫 人感染寄生虫大多是由于生食、半生食等不良饮食习惯,或食品加热不彻底所导致。低温冷冻或烹饪时彻底加热食品均能有效杀灭寄生虫。 危害因素之二:化学性危害 化学性危害是可使人致病的有毒化学物质引起的危害,这些化学物质可源于食品本身,也可以是受到外来污染所致。以下是一些常见化学性食物中毒及其预防原则。 一、食品本身含有毒物质 河豚鱼、高组胺鱼、四季豆、生豆浆和部分野蘑菇等食品本身含有毒物质。这些食品有些属禁止供应品种,有些则可通过适当的加工去除毒素后供应。 (一)河豚鱼 河豚鱼毒素加热后也难以去除,发生中毒后的死亡率高,是国家法规明令禁止的食品。需要指出的是,“巴鱼”也是河豚鱼的一种,同样禁止经营;河豚鱼干制品(包括生制品和熟制品)也不得经营。 (二)青皮红肉鱼 海产鱼类中的青皮红肉鱼(如青专鱼、金枪鱼、沙丁鱼、秋刀鱼等)会形成组胺,引起组胺食物中毒。由于组胺的产生是因鱼体腐败引起,因此预防的方法是贮存加工中保证鱼的新鲜,防止组胺产生。 (三)四季豆、扁豆、荷兰豆 四季豆、扁豆、荷兰豆中含有可使人中毒的有毒物质。烹调时先将豆类放入开水中烫煮10分钟后再炒,可有效去除这些有毒物质。集体食堂加工单位因使用大锅可能导致烧炒不透,不宜供应这些豆类。 (四)生豆浆 生豆浆也含有毒物质。预防方法是将豆浆煮透,尤其要防止“假沸”,烧煮时应将上涌的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沸腾5分钟。 (五)野蘑菇 野蘑菇中的部分品种具有毒性,食用后可导致中毒甚至死亡。防止中毒的有效方法是不采摘、不采购、不食用野生蘑菇。 二、食品受到有毒物质污染 (一)有机磷农药 1、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选择未受到农药污染的蔬菜。 2、蔬菜粗加工时以洗洁精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冲净,烹调前再经烫泡l分钟,可有效去除大部分农药。 (二)瘦肉精 1、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不采购市场外无证摊贩经营的产品。 2、选用带有肥膘的猪肉,猪内脏选择有品牌的定型包装产品。 (三)亚硝酸盐 1、亚硝酸盐外观与盐和味精相似,故应不使用来历不明的“食盐”或“味精”制作肴肉、腌腊肉要用到亚硝酸盐,餐饮业应尽量不制作这些食品以免误用;如必须使用则应严格保管,使用量不超过0.15克/千克,使用时搅拌均匀。 2、尽量少食用暴腌菜,不吃腐烂变质的蔬菜,这些食品中亚硝酸盐含量高。 (四)桐油 1、不使用来历不明的油。 2、桐油具有特殊的气味,食品加工用油使用前应闻味辨别。 (五)贝类毒素 1、贝类毒素中毒的表现根据毒素的不同可有多种,部分种类的毒素可导致死亡。 2、预防贝类毒素中毒应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不经营国家明令公告餐饮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的织纹螺。 (六)雪卡毒素 1、雪卡毒素存在于珊瑚礁附近觅食的鱼类(也称作珊瑚鱼)体内,常见的包括东星斑、苏眉、老鼠斑等。 2、预防雪卡毒素中毒应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采购时间清来源;不供应珊瑚鱼的卵、肝、肠、头、皮等部位,这些部位雪卡毒素含量较高。 危害因素之三:物理性危害 物理性危害主要是食品中的各种有害异物,如金属、玻璃、碎骨等,人误食后可能造成身体外伤、窒息、或其他健康问题。预防物理性危害应在食品验收、加工等环节进行仔细检查,并采取措施使食品不会在加工操作过程中混入异物。 食物中毒的预防原则 食品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相当多,食品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很容易变得不安全,这些危害因素如果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就有可能导致食物中毒。 一、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几个概念 大多数食物中毒是由各种致病的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引起。 具有潜在危害的食品必须通过控制温度和时间来防止细菌的生长、繁殖和产毒,是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重点。 (一)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因食用中毒食品引起的一类疾病,国外也称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大多由各种致病的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引起(其中细菌性食物中毒又占大多数),少数由食品中的各种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引起。 (二)具有潜在危害的食品 虽然任何食品都有可能受到污染,但有些食品特别适宜于细菌迅速生长、繁殖和产毒,这类食品被称为具有潜在危害的食品。具有潜在危害的食品必须控制温度和时间来防止细菌的生长、繁殖和产毒。 (三)危险温度带 即适宜细菌生长繁殖的温度区域,我国规定为10~60℃。由于部分致病菌在5~10℃条件下仍可生长繁殖,建议以5~60℃作为危险温度带。 (四)中心温度 即食品(包括块状食品或有容器存放的液态食品)中心部位的温度。中心温度可用中心温度计测量。 (五)交叉污染 通过各种途径使食品受到污染(包括生物性污染和化学性污染)的过程,细菌引起的交叉污染是最常见的交叉污染。 (六)清洗和消毒 清洗:用清水清除原料、工具表面的污物。 消毒:用物理或化学方法破坏或杀灭致病微生物。 (七)原料、半成品和成品 原料:供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 半成品:经初步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制作的食品。 成品:经过加工制成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又称即食食品)。成品包括熟食品和即食生食品(如水果、生食蔬菜、生食水产品等)。 二、餐饮业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 以下是餐饮业细菌性食物中毒的5种常见原因。其中交叉污染占50%以上,是最为主要的发生原因。 (一)交叉污染 食品的成品在食用前一般不再加热,一旦受到致病菌污染,极易引发食物中毒。加工操作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况,就可能使成品受到致病菌的污染: 1、成品和原料、半成品存放中相互接触(包括食品中汁水的接触)。 2、装成品和原料、半成品的工用具、盛器混用。 3、操作人员接触原料、半成品后双手未经消毒即接触成品。 (二)从业人员带菌污染 一旦从业人员手部皮肤有破损、化脓、疖子,或患有感冒、腹泻等疾病,便会携带大量致病菌。如果从业人员患病后仍在继续接触食品,且不严格进行洗手消毒,就极易使食品受到致病菌污染,从而引发食物中毒。 (三)食品未烧熟煮透 生的食品即使带有致病菌,通过彻底的加热烹调,也能杀灭绝大多数的细菌。但如果烹调前未彻底解冻、一锅烧煮量太大或烧制时间不足等,使食品未能烧熟煮透。就会导致致病菌未被彻底杀灭,从而引发食物中毒。 (四)食品贮存温度、时间控制不当 具有潜在危害的即食食品贮存温度、时间如控制不当,食品中的细菌就可能大量繁殖。较易发生此类问题的情况有: 1、冷藏设施不足或超负荷。 2、供应宴席时冷菜提前切配并放置在专间。 3、盒饭加工后在常温下较长时间保存。 4、食品冷却时间过长或温度过高。 (五)餐具清洗消毒不彻底 盛放食品成品的餐具或其他容器清洗消毒不彻底,或者消毒后的餐具再次受到污染,致病菌通过餐具污染到食品,也可以引起食物中毒。 三、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 细菌性食物中毒是发生最多的食物中毒,其预防原则具有共同之处:首先是防止食品受到细菌污染,其次是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杀灭病原菌。具体的措施包括以下几方面。 原则一 防止食品受到细菌污染 1、保持清洁 ·保持砧板、刀具、操作台清洁。 ·保持厨房地面、墙壁、天花板清洁。 ·保持手的清洁。 ·避免老鼠、蟑螂等有害动物。 2、生熟分开 ·处理冷菜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工具、专用冰箱和专用消毒设备。 ·生熟食品的容器、工用具要有明显的区分标记。 ·从事粗加工人员不处理冷菜。 3、使用安全的水和食品原料 ·选择来源正规、优质新鲜的食品原料。 ·熟食品的加工处理要使用净水。 原则二 控制细菌的繁殖 1、控制温度 ·具有潜在危害的食品长时间保存或存放,应在危险温度带范围之外。 ·食品应快速冷却,尽快通过危险温度带。 ·控制冷冻食品解冻温度。 2、控制时间 ·不过早加工食品,食品制作完成到食用应控制在2小时以内。 ·生食海产品加工后至食用控制在1小时内。 ·食品原料和半成品注意先进先出。 原则三 杀灭病原菌 1、烧熟煮透 ·食品加热和再加热中心温度必须达到75℃,并维持15秒以上。 ·冷冻食品原料宜彻底解冻后加热,避免产生外熟内生的现象。 2、严格洗消 ·即食生食品(如蔬菜、水果、生食海产品等)应严格清洗消毒。 ·餐具、熟食品容器彻底洗净消毒后使用。 ·接触即食食品的工具、盛器、双手要经常清洗消毒。 最后,还有一项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原则——控制加工量,即如果超负荷进行加工,就会出现食品提前加工、设施设备不够用等情况,从而不能严格按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进行操作,上述各项关键控制措施就难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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