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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706911 上传时间:2024-10-10 格式:DOC 页数:53 大小:301.0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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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招标文件.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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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招 标 文 件 zzzx2010-12-1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长沙欣胜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湖南中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中国·长沙 2010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1.总则 8 2.招标文件 10 3.投标文件 11 4.投标 13 5.开标 14 6.评标 15 7.合同授予 16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7 9.纪律和监督 17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4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56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监理工程投标邀请书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发展和改革局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欣胜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建设单位全额出资,招标人为长沙欣胜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经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监理工程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万00000长沙欣胜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的 工程位于 ,工程为 ,建筑高度为 米,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工程造价约 万元。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请于2010年12月 日至2010年12月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中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松桂园)486号湖南财富中心财座2406)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3.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 招标答疑 4.1由招标方组织召开 4.2召开时间:20 年 月 日(星期 )下午3:00 召开地点:湖南中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会议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 年 月 日15时00分,地点为湖南中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松桂园)486号湖南财富中心财座2406)。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确认 6.1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当日内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欣胜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地 址: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松桂园)486号湖南财富中心财座2406 邮 编: 邮 编:410005 联 系 人: 联 系 人:游小姐 电 话: 电 话:0731- 传 真: 传 真:073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长沙欣胜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 联系人: 电 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中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松桂园)486号湖南财富中心财座2406 联系人:游小姐 电 话:0731- 1.1.4 项目名称 1.1.5 建设地点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万00000 长沙欣胜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的 工程位于 ,工程为 ,建筑高度为 米,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工程造价约 万元。 本项目分为一个监理标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期三个阶段的监理工作。 1.3.2 监理服务期 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保修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 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监理合同为准) 1.3.3 质量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 资质条件: 1、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信誉较好;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综合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建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有相关专业职称,无在监项目或在本项目所在地最多有一个在监项目。 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l.9.1 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 年 月 日至2010年 月 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到湖南中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本400元(售后不退)。 1.10.1 招标答疑会 由招标方组织召开20 年 月 日(星期 )下午3:00时 召开地点:湖南中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会议室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 年 月 日(星期 )上午9:30时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 年 月 日(星期 )下午5:00时前 1.11 偏离 不允许 1.12 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无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7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 年 月 日(星期 )下午3:00时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日7天前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投标截止日7天前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无 3.2 监理费取费范围 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准》, 工程取费基础约为 万元(以竣工验收结算价为准);取费范围为1.75%~2.62%。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内 3.4.1 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从各投标单位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招标人指定的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湖南中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帐 号:835540012 ③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 ④开标时查验银行到账单,退还时也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3.5.2 近二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08年、2009年 3.5.3 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无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正、副本签章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汇总表等关键处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公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为明标,对装订无要求。 4.1.2 封套上至少写明 招标人地址:长沙市雨花区 招标人名称:湖南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华晨世纪广场一期(购物中心A)监理工程投标文件在2010年11月23日(星期二)下午3:0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湖南中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湖南中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和监管人员检查确认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1人为招标人代表,4人为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类专家。 7.1 是否授权 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 建设方向中标人提供等额的工程支付担保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协商由中标人支付。 10.2 投标预算书电子文档 无 10.3 其他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入围或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入围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2)评标以前,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总监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合同签订前,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原件须提交给长沙市建设委员会押证管理; (5)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6)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开标前3个工作日前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 10.4 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 10.5 评标办法 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按长建发[2005]287号文件《长沙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10.6 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说明 召开开标会议时,所有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如委托代理人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须提供社保资料原件)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10.7 本工程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为6人,其中总监1人、专监2人、监理员3人。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将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纳入评审内容,查验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 10.8 保修要求 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总监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上述第(1)、(3)、(5)款为资格审查合格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要求;第(2)、(4)款为一般性要求,投标人不满足要求的,评标时在“胜任程度及信誉”内容评审计分时进行扣分处理。 1.4.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招标答疑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招标答疑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招标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招标答疑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 1.12 分包 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送交,下同)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人应提交纸制投标文件,投标书必须具备下列内容: (1)封面:包括招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姓名、填报日期 (2)投标书目录 (3)投标函及授权委托书 (4)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投标汇总表、投标书综合说明 (6)近几年来主要的工程监理业绩 (7)监理大纲 (8)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名单一览表(包括姓名、年龄、性别、专业、职称、监理工程师证等) (9)总监理工程师个人简历(附相关证书) (10)检测设备、技术装备一览表 (11)监理报价(即取费率) (12)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可自制表格) (具体详见第五章)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对投标工程的期望承包价,投标报价应按投标汇总表中所列项目详细列出。 1100 理原件)(执照(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2.2监理招标报价: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华晨世纪广场一期(购物中心A)监理工程取费基础为10000万元(以竣工验收结算价为准);取费范围为 1.75~2.62%。 3.2.3投标价格采用方式:费率方式,即按取费基础的百分比例。 3.2.4结算价格采用方式:取费基础X中标取费率,招标文件规定所有价款采用人民币表示。 3.2.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的第①②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4.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违规违纪行为导致招标无法顺利进行。 (4)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本次招标无效的。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承包合同的复印件。 3.6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打印或复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后提交。 4.1.2投标文件的标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 投标人单位公章。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和4.1.2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或技术标无效,并退还给投标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到会人员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如委托代理人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须提供社保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关键岗位全体人员证件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仪式。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评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介绍到会招标人领导、行政监管领导、纪检领导,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名单; (4)核验各投标人代表的合法身份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有效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合关键岗位全体人员证件原件。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总监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由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二名中标候选人,同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7.1.2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之日起,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五天。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后确定中标人。评标和定标应当在开标后三十日内完成,不能按期完成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期限。投标人拒绝延长的,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并退出候选人资格。 7.1.3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期满且投标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建设方向中标人提供等额的工程支付担保。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投标人质疑文件和确认函格式 质疑文件(格式) 致: 湖南中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就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有以下问题需贵方澄清: (1)……… (2)……… 投 标 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发 件 人: (姓名) 联系电话: 回复传真: 年 月 日 确认函(格式) 致: 湖南中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已收到你方发出的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关于 的补充文件(或通知),共 页,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一、相关说明 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长建发[2005]287号文件中的《长沙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2、不良行为记录覆盖期按湘建建[2006]401号文件精神执行。 3、各投标单位所获质量、安全奖项不加分;业主单位对投标人考察(包括对总监理工程师考核、询标)情况及信任度加分,但最多加5分; 4、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权数取值表 序号 项 目 权数取值范围 具体权数取值 1 监理单位实力与信誉(K1) 0.25--0.35 0.25 2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K2) 0.15--0.25 0.15 3 监理大纲(K3) 0.25--0.35 0.35 4 投标报价(K4) 0.15--0.25 0.25 5、中标人的确定原则 综合评估法以得分最高者为推荐的中标单位。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后应写出评标报告,推荐二个中标候选人并予以排序。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并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以文件形式体现的评标办法 1、长建发[2005]287号文件《长沙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是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情况进行评议与比较,择优推荐中标人的活动。 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办法 采用百分制评标办法,分①监理单位实力与信誉;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③监理大纲;④投标报价四个单项评分。单项缺项,该单项计零分。单项评分按计分人的有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各单项评分乘以相应的权数之和为计算总分。 三、计分规则 (一)评分计算保留二位小数(百分率亦取二位小数入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单项评分为无效分。 1、评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低于规定最低分的; 2、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 (三)评委必须在评标计分表上签名。 四、本评标办法由长沙市建设委员会解释。 五、本评标办法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序号 项 目 权数取值范围 1 监理单位实力与信誉(K1) 0.25--0.35 2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K2) 0.15--0.25 3 监理大纲(K3) 0.25--0.35 4 投标报价(K4) 0.15--0.25 一、监理单位实力和信誉 基本分100分 序号 项 目 评 分 标 准 1 总监理工程师 情 况 有相适应的资格证书,类似工程经验丰富 28-30 有相适应的资格证书,有类似工程经验 24-27 有相适应的资格证书,无类似工程经验 18 2 各专业监理 工程师情况 有相适应的资格证书,类似工程经验丰富 28-30 有相适应的资格证书,有类似工程经验 24-27 有相适应的资格证书,无类似工程经验 18 3 监理质量 事 故 近3年承担的监理工程质量优,有关单位反映好 13-15 监理质量和反映一般 10-12 监理质量不佳,反映较差 7-9 近3年内所监理工程每获一项鲁班奖、金杯奖的加4分;每获一项芙蓉奖的加3分,最多加2项 4 市场行为情况 (年度内) 没有发生市场行为不良记录 15 每发生一次一般市场行为不良记录扣2分;每发生一次严重市场行为不良记录扣5分。 5 近三年监理 经 验 有三个以上类似工程经历 10 有三个以下类似工程经历 6-8 无类似工程经历 4 6 加分项目 业主对投标人考察(包括对总监理工程师考核、询标)情况及信任度,可适当加分,但最多加5分 注: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与监理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开标时验证原件,并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2、监理质量、市场行为等情况以省建设厅及市建委的统计报表为依据。统计表无数据的企业、新开办企业监理质量情况计规定基本分。 3、“类似工程”指结构相似、规模、面积、层数、跨度、高度相近的工程。 4、“×××” 以上者,均包括“×××”本身;“×××”以下者,则不包括“×××”本身。 5、对投标人的信任度加分项目评分,由招标人代表自主对投标人分别评分,评标时招标人代表应当出具加盖有单位公章的招标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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