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装饰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编号: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
编制日期:
总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合同条件
第四部分 技术规范
第五部分 招标文件附件及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报价
四、 材料(设备)供应
五、 工程预付款与工程价款结算
六、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七、 开标评标
八、 评标标准、定标办法
九、 合同授予
十、 投标保证金
十一、 其他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代理方名称)受 (委托方名称)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工程名称)的装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 总则
1. 工程概况
包括:工程类型、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层数、装修的部位及面积、工程地点、土建工程完成情况等。
2.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注明限定或者不限定投标标段数)
3. 施工现场概况:
包括:现场可供利用的设施、设备,需自行解决的设施、设备,其他特殊情况(如果有)等。
4. 质量要求:
5. 工期要求:
6. 特殊的施工技术要求:
7. 现场施工配合要求:
8.计划投资额及资金落实情况:
9.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0.招标时间安排
10.1 招标文件答疑(如果需要的话)时间、地点
10.2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0.3 开标会时间、地点:
10.4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天。
二、 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合同条件
第四部分 技术规范
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招标答疑会记录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 日前送达所有投标单位。
2.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3 在投标截止日期---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单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4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或者延长投标有效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有效期方面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时间。
三、 投标报价
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报价书,投标报价书包括的内容和排列顺序如下:
投标报价书封面(详见后附格式,下同)
投标报价说明
费用计算表
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采购供应的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
含有安装工程的,安装工程部分单独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
2.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变价格。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除非招标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或者投标时采用统一暂定价格的材料差价。
3. 招标人不接受可供选择的报价。
4. 投标报价编制依据、方法、要求:
4.1本工程的设计图纸以及有关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4.2 分项工程项目划分、工作内容、消耗量标准、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号等执行《XX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建筑分册、装饰分册)和《XX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其中未包括的自行编制补充项目并单独列出),但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及其他直接费费率自行确定;
4.3 工程类别划分,费用项目、计算程序等执行《XX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和《XX省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但其中的费率及人工费标准除税金按规定计取外,其余自行确定;
4.4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格参照烟台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自主确定;
4.5 报价项目的排列顺序按照上述定额的章节、编号由小到大编列。
四.材料(设备)供应
1. 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2. 统一暂定价格的材料(设备):
3. 对投标人自行采购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
五.工程预付款与工程价款结算
1. 工程预付款:
2. 工程价款(进度款)支付:
3. 预留保修金:
4. 投标时统一暂定价格的材料按双方认可的实际采购价格调整差价。
六.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投标函;
(2) 投标报价书(内容和排列顺序如前述说明);
(3)资格证明文件;
(4)工程质量保修书;
(5)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经理部机构组成、项目经理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简介(含项目经理证书);
(6)施工组织设计。
包括施工人员及设备器材配备;质量、工期、安全(特别是防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防噪音等)措施;主要部位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现场施工配合;施工网络计划;对施工图纸的修改建议等。
1.2 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通过资格预审的证明(如果预审);
(4)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选项)
(5)近两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可选项)
(6)企业简介。包括:企业业绩、信誉、综合实力 ,获得的各种荣誉、奖励等,上年度一月一日以来竣工、在建工程一览表(注明工程名称、地点、装饰面积,开竣工时间、质量等级等);
(7)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可选项)
(8)投标人认为对自己有利的其他材料。
以上投标文件资料中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资格预审的证明(如果已发)须携原件至开标会会场验证,其余在资格预审时未出示原件通过审查的,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自带,以备核验。
1.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鉴。
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 份,正本和副本应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2 投标文件应包装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包封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分几个标段招标的,各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单独编制并按上述规定分别单独包装密封,注明标段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开封。
2.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后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补充、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补充、修改文件应按上述规定包装密封,并注明“补充或修改”。补充、修改文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5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七. 开标评标
1、开标
1.1开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1.2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虽参加会议未带身份证明原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
(1) 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2) 未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
(3)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3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评标过程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评标委员会成员或与评标相关的人员均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1.4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尝试,都将可能导致废标。
2、评标
2.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一般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招标人担任),副主任委员1人(由推选的专家评委担任)。
主任委员的职责:组织协调评标委员会工作,主持评标会议。
副主任委员的职责:协助主任委员工作,负责评标报告的编制。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力,无裁决权。
2.2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和说明。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涉及价格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所叙述的有关算术错误的修正不受此限)。
2.3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就本条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和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招标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
投标文件存在的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所谓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基本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仅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正 的结果。
2.4报价低于成本的投标将被拒绝。
报价明显低于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且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经多数评委确认,视为低于成本的报价。有标底的亦可参考标底额确定。
2.5算术错误的修正。
(1)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经校核与标出的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改其乘积,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 当分项的累计额经校核与标出的总额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累计额为准,并修改总额;
(3) 以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4) 按上述原则修正报价后,须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并受其约束。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并重新组织招标:
(1)所有投标均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2)由于投标无效或投标被拒绝等原因使进入实质性评议的投标人少于3个,缺乏有效竞争;
(3)所有投标报价均同期望值偏离较大。
招标人在行使上述权利时(如果行使的话),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 评标标准、定标办法
1.商务评价
1.1报价编制符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基本分50分,存在缺陷的酌情扣减1-2分。以所有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报价除外)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每降低1%加0.5分,最高加10分;每提高1%减0.5分。不足1%的按四舍五入计;
1.2质量、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8分(每项4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1.3项目经理部组织2-5分,优者得高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无项目经理证书或证书等级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分;
1.4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的加2分。
2.综合评价5-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4、5(如果要求提交)、6、8项内容综合评议,优者得高分。不提供的不得分(第8项除外)。
3.技术评价(施工组织设计)10-15分
基本符合要求的得10分,优者得高分。不提供的或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以上商务评价由评委共同评议,综合评价、技术评价由评委独立进行。
5. 评委独立评议分,每项去掉最高、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实际得分;三项评价分合计为投标人的最后得分。
6.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也可以在评标委员会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的 个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但下述定标原则是必需坚持的:
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差额超过 %的,应确定低报价的为中标人 。
6.划分标段招标的,不论评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有权限定投标人的中标标段数。如果出现了这种被限定的情况,招标人将按其他投标人得分高低顺序递补,确定中标人。
九.合同授予
1. 根据定标结果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评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但无须对未中标人做任何解释。
2.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日内按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3. 合同订立后 日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银行保函为合同价的5%,履约担保书为合同价的10%。
4. 中标人未按上述2、3条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根据评标情况重新确定中标人 。
十.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当交纳投标保证金
元(现金或银行保函),未中标的于评标结束后--- 日内退回,中标的于签订合同后 日内退回。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2.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2中标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
2.3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声明(书面)撤回其投标文件放弃投标,而又不参加开标会议(自动弃权)且不能说明理由或理由不充分的。
十一.其他
本章未提及的事项,按以下法律、法规、规章的顺
序执行其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XX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3、《<XX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国家计委办公厅,计办政策[2000]436号)
5.《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草案)》(建设部2000年6月)
第三部分 合同条件
一、 协议书
二、 通用条款
三、 专用条款
第三部分 合同条件
一.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3、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4、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5、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6、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7、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文件;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 本合同通用条款;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9、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0、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1、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鉴证机关(章):
经 办 人:
年 月 日二、通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GF-1999-0201)。
三、专用条款
1、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按《通用条款》约定排列。
1.2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 合同使用汉语;
(2) 适用法律和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发,2000.1.10)
《XX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3) 适用标准、规范:
见招标文件第四 部分“技术规范”。
(4)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1.3 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2、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2.1 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4)上列职权不应有任何交叉。
2.2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2.3 发包人工作
(1)发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①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②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③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④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⑤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2.4 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3)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系指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合同价款之外的照明、警卫、看守等工作。
(4)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6)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7)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8)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3、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3.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3.2 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系指在《通用条款》罗列原因以外的其他需要顺延工期的情况。
4、 质量与验收
4.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的要求,以及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检查检验并提供便利条件,按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4.2 如发生质量争议,双方同意由 裁定。
4.3 竣工验收:
标准和方法。
5、 安全施工
系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划分对各自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责任和安全事故责任以及对重大伤亡事故报告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责任。
6、 合同价款与支付
6.1 合同价款及调整
(1)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
(2)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调整因素:
①招标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
②其它:
6.2 工程预付款
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6.3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 按月结算;
(2) 分段结算;
(3) 竣工后一次结算。
7、 材料设备供应
7.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7.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7.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
(1) 除发包人供应的以外,均由承包人采购供应。
(2) 对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对一些材料和设备有特殊要求的应逐项约定列出。
7.4 检验标准、试验。
(1) 国家标准、规范
(2) 行业标准、规范
(3) 地方标准、规范
(4) 对必需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例如阻燃试验、毒性反应试验等)约定试验责任及费用承担
8、违约、索赔和争议
8.1 违约
(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 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预付款违约):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 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进度款违约):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 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竣工结算违约):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期违约):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质量标准违约):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8.2 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 调解;
(2)采取(仲裁、诉讼)方式解决,并决定向
提出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其他
9.1 工程分包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不准分包的应明确写明):
分包施工单位为:
9.2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1)( )级以上地震;
(2)( )mm以上持续( )天大雨;
(3)( )级以上持续( )天大风;
(4)( )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
9.3保险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承包人投保内容:
9.4 担保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9.5 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9.6 补充条款
第四部分 技术规范
第四部分 技术规范
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施工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
应遵循的部分规范如下: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
《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3-8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1-88)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86)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3-83)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95)
国家、省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标准
其它:
第五部分 招标文件附件及投标
文件格式
一、 招标文件附件
招标人供应材料明细表
统一暂定材料价格表
二、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
工程质量保修书
投标报价书
三.授权委托书。
四.履约保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的 (装饰工程名称)招标文件,经考察现场并详细研究上述工程的图纸和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的要求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总价(其中安装部分------元),按上述图纸、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 (标段号)的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开工日期)开工, (竣工日期)内竣工,并移交整个 (标段号)工程,确保工程达到 质量等级。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规定的时间签订合同并提供 (银行名称)出具的合同总价 %的履约保函或 (单位名称)出具的合同总价
%的担保书,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完全清楚应放弃一切存有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或本投标函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文件。
6、下述文件均为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6.1 本投标函;
6.2 投标报价书;
6.3 资格证明文件;
6.4 投标须知中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7、投标人声明,本投标文件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等,均是真实的、准确的,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 (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盖章)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订立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承包人承包工程的范围)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其他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所需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工程投标报价书(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招标人名称: 工程总价:
标段号: 单方造价:
工程类别: 投标人:(公章)
取费等级: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装饰面积: 日期:
安装工程投标报价书(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招标人名称: 工程总价:
标段号: 单方造价:
工程类别: 投标人:(公章)
取费等级: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装饰面积: 日期:
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二. 编制依据
三. 编制范围
四. 主要补充定额项目的编制依据、方法
五. 各项费用的计取
六. 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日 期:
装饰工程费用计算表
费用名称
费率
计算方法
金额(元)
(一)工程直接费
(1)(一)中人工费
(2)(一)中材料费
(3)(一)中机械费
(二)其他直接费
(三)间接费
(四)利润
(五)定额管理费
(六)税金
(七)投标工程造价
(一)中人工费X费率
(一)中人工费X费率
(一)中人工费X费率
(一)+(二)+(三)+(四)X费率
(一)+(二)+(三)+(四)+(五)X费率
(一)+(二)+(三)+(四)+(五)+(六)
注:表中工程直接费是指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价格
装饰工程投标报价明细表
工程名称 共 页第 页
序号
定额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定额价格(元)
投标价格(元)
其中人工费(元)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安装工程费用计算表
费用名称
费率
计算方法
金额(元)
(一)工程直接费
(1)(一)中主材费
(2)(一)中人工费
(3)(一)中材料费
(4)(一)中机械费
(二)其他直接费
(三)间接费
(四)利润
(五)定额管理费
(六)税金
(七)投标工程造价
(一)中人工费X费率
(一)中人工费X费率
(一)中人工费X费率
(一)+(二)+(三)+(四)X费率
(一)+(二)+(三)+(四)+(五)X费率
(一)+(二)+(三)+(四)+(五)+(六)
安装工程投标报价明细表
工程名称 共 页第 页
定额
编 号
安装工程名称
单位
数量
工 程 投 标 价 值 (元)
单位价值
总价值
主 材
安装工程费
主 材
安装工程费
合计
其中:工资
其中:机械
合计
其中:工资
其中:机械
主 要 材 料(设备) 明 细 表
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生产(经销)商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价
备注
总价
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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