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学院北校区配电增容(14600KVA)工程监理[2010-6453重新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单 位:xxx学院
招标代理单位:xxxxx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一年二月
总 目 录
一、 投标邀请函
二、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三、 监理合同
四、 投标文件格式
五、 图纸及资料
六、 评标办法
一、投 标 邀 请 函
投标邀请书
致: [投标人名称]
贵公司已报名参加我xxx学院北校区配电增容(14600KVA)工程施工监理公开招标,经资格审查后评为合格并获得了投标资格,如贵公司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从 xxxxx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1 年 月 日上午 时。请注意:
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贵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 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
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月 日 时 分正,提交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单位: xxx学院
地 址:xxxxxxxxx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xxxxxxxxx
招标代理:xxxxx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xxxxxxxxxxx,传真:xxxxxxxx
二、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xxx学院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招标代理: xxxxx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xxxxxxx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
2
2.2.1
工程名称
xxx学院北校区配电增容(14600KVA)工程监理[2010-6453重新招标]
3
2.2.2
建设地点
xxx学院北校区内
4
2.2.3
建设规模
xxx学院位于海珠区赤沙村,华南大道东侧,新窖南路的北边,黄埔涌以南,本次招标项目是校区北面的新征用地(北校区)的配电增容(14600KVA)工程。新装4*1600+4*1250+4*800KVA专变。由赤沙F5、赤沙F18、赤沙F19供电,由赤沙站赤沙F5、赤沙F19分别新敷10KV电缆至新建高压室。由新建高压室分别新敷10KV电缆至新建各专变房,及原xxx学院高压室,将原赤沙F18xxx学院开关房至xxx学院高压室的10KV电缆02头改接入新建高压室。拆除原赤沙F17xxx学院开关房至xxx学院高压室的10KV电缆,拆除原赤沙F5变电站的10KV出线,将原赤沙F5国际会展中心#1箱式开关房至琶洲F1会展东路电缆开关箱的10KV电缆02头开关合上,将原赤沙F5的负荷改由琶洲F1供电。拆除原赤沙F19变电站的10KV出线,将原赤沙F19中洲大厦开关房改由琶洲F19供电。
5
2.2.4
工程预算投资额
3400万元人民币
6
2.2.5
监理目标
投资控制目标:按照合同执行
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为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施工总工期约90日历天。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安全文明控制目标:达到广东省、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并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7
2.3.1
招标范围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8
2.3.2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
全部完工并办理完成竣工验收、审定结算及工程质量保修期满
9
3.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及学校自筹
10
4.1
投标人资质要求
详见公告
11
4.2
监理人员的专业配套要求
(据实配备)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或电力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2)注册监理工程师已在广州市建委有效备案
(3)专业监理人员最低配套要求:具备电力专业或机电安装专业监理人员3名、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各专业人员可根据工程进度及建设单位要求派驻现场,应满足施工时监理人员旁站监理的要求。
12
4.5
资格审查方式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3
13
监理报价
执行国家发改委、国家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幅度,以所监理工程概(预)算为计费额计取监理费。(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14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5
16.1
投标保证金
壹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以支票、汇票、现金、银行转帐形式递交,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帐户名称:xxxxxxxxxx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xxxxxxxx处
银行帐号:xxxxxxxxxxxxxxxxxx
16
5.1
踏勘现场
在本工程开标时间前,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8.1
招标答疑
疑问提交时间:2011年 月 日 午 时 分。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可以传真或发电子邮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过期不予接受。
传真:xxxxxxxxxx E-mail:xxxxxxx
招标答疑时间:2011年 月 日 午 时 分
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
18
17.1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三 份副本(另需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一套)。
19
19.1
投标文件
提交地点及
截止时间
收件人:xxx学院
提交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
提交时间:2011年 月 日 午 时 分至2011年 月 日 午 时 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月 日 午 时 分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招标文件不被招标人接收。
20
24.1
开标
开标时间:2011年 月 日 午 时 分正
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
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务必准时出席,并须带本人身份证以供招标人审查,否则作弃权处理。
21
28.3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22
34
履约保证金额
无
23
其他
1、投标文件语言:汉语。
2、招标人对本次投标结果将不负任何解释责任。
3、本次招标包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发售标书、标前答疑会、标书送达、开标、评标、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9个阶段。
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xxxxx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xxxxxxxxx 传真:xxxxxxx
地址: xxxxxxxxxxxx
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监理报价及结算方式、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 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 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及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6.2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3)监理合同
(4)投标文件格式
(5)图纸及资料(另附)
(6)评标办法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有权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8.招标答疑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或传真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
8.2 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8.3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8.4 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
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目录。
11.2《广州建设工程监理投标书》(格式自行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1.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
11.4投标报价书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的计算方法报出总报
价。格式按投标报价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一);
11.5监理服务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二);
11.6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11.7公司简介:
1)公司组织构架(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三);
2)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及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3)近3年内(2008年1月~2011年1月)主要监理项目的业绩(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四);
4)监理服务主要内容;
5)其它证明公司现有实力的材料(如ISO质量体系认证、工商局评价等)。
11.8项目监理方案:
1)工程概况;
2)现场项目监理人员架构表(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五)及人员进场计划;
3)项目总监[及总监代表]个人资料,包括工作简历、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监理过工程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得奖情况等;(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六)
4)现场其他项目监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及个人资历复印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七)
5)详细论述拟在本工程监理过程中进行控制(投资、进度、质量)、管理(合同、信息)、协调所采用的手段、方法和措施;
(1) 投资控制监理方案
投标人在工程计量与支付方面的具体管理方法和措施,应确保工程计量与支付的准确性,避免滥用职权、不合格工程亦支付、重复计量、超前支付、超量支付等情况的发生,确保业主的利益不受损害。
(2) 进度控制监理方案
投标人在工程进度监理方面的具体管理方法和措施,采取得力有效的手段使承包人按照工程总体进度要求,在计划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
(3) 质量控制监理方案
着重论述在质量监理方面的独到见解和行之有效的措施。各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工期紧、工程量大的特点制定适合本工程的检测和监测方法、手段和保证措施。
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工程的重点、难点、关键工序及技术要点,确定具体的、详细的、行之有效的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并设想工程进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相应的对策及预控方法,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一般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应根据工程进行的不同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特点,对监理工作的不同侧重点加以阐述,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
(4) 合同管理方案
投标人对合同管理各方面的理解,针对本工程特点及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合同管理问题,提出具体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及措施,对重要、重大工程变更及时准确向招标人、政府监管部门及承包人提出预警、积极预防索赔事件的发生,减少招标人因索赔而造成的损失,努力减少合同纠纷,确保工程承包合同得以顺利地履行。
合同管理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内容:
a. 如何协助招标人确定工程合同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草案的拟定、会签、协商、修改、审批、签署、保管等工作制度;
b. 如何协助招标人起草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类合同(包括施工、材料和设备订货等合同),并参与各类合同的谈判。
c. 如何进行对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并对合同相关各方在执行过程中的情况检查;
d. 协助招标人处理与本工程有关的索赔事宜和合同的纠纷事宜。
(5) 信息管理方案
投标人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出信息管理方案,确保信息资料收集的真实性,信息传递途径畅通、查阅简便、资料齐备等,使招标人在整个工程进行过程中能够及时得到各种管理信息,对工程执行情况实行全面、细致、准确地掌握与控制,以利于更好地安排工程进度计划及资金计划,加强工作衔接,提高工程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
(6) 组织协调监理方案
投标人必须利用本公司以往的组织协调经验措施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写,编写的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a. 如何组织协调工程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协调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各单位的配合关系;
b. 如何协助招标人处理有关的矛盾及问题(包括设计与施工单位的矛盾,招标人与施工单位的矛盾,监理单位自身与施工单位的矛盾);
c. 协助招标人向各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各项审批事项;
d. 协助招标人处理各种与本工程有关的纠纷事宜。
e. 投标人根据以往的经验,并设想工程进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需协调关系采取行之有效的对策。
6)针对本工程的难点、重点分析及提出相应的监理手段和措施。以及有价值的建议、意见(包括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建构筑物保护措施、文明施工等)及其处理措施;
(1) 安全文明施工控制
投标人应根据多年的行业经验和实践、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控制管理方案,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达到文明施工工地的要求。
(2)针对本工程的建议
投标人应根据多年行业管理经验、监理实践、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就管理模式、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合同管理等方面(但不限于)向招标人提出合理的建议。
11.9监理公司自备检测设备一览表。
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设备仪器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 位
数 量
备注
11.10投标人应特别注意在投标件中拟投入的监理人员在本单位中标后其资质和数量只能提高或增加,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合同文件中相应的条款给予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格式文件的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3款和合同条款所列招标项目监理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为计算投标报价基础。
13.3投标报价方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 670号)文件规定及以下计价标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13.4投标报价计算: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⑴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3400万元
⑵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内插法):
(3400-3000)×(120.8-78.1)/(5000-3000)+78.1=86.64万元
⑶确定调整系数:①专业调整系数为1.0,②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③高程调整系数为 1.0。
(1) ⑷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86.64×1.0×1.0×1.0=86.64(万元)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86.64万元,各投标人在-20%至0%之间有效范围内自行报价。
14.投标货币
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的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6.3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后尽快退还(不计算利息),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的7天。
16.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不计算利息)。
16.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包括但不限于),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全部或部分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供的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 投标文件封面、监理服务承诺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递交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证明书无效。
17.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盖校对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17.5投标文件的规格: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印刷本厚度要求控制在7公分以内,超过厚度则分册装订,可双面或单面打印。封面标明招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投标时间,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装订时书订不外露;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
17.6投标文件的页码:必须按每本逐页从1开始,按照流水号编号(包括附图、证件、图片等),页号编在右下角,若双面打印的页号编在左下角(空白页面不编号)。
17.7投标方案图纸的整理:统一A3印刷,图纸横向按手风琴折叠,竖向按顺时针方向折叠,折叠后图标露在右下角,每本图纸厚度不要超过4CM,超过则分卷装订,每卷图纸从图纸封面起逐张从1开始打印页号。
17.8招标人特别要求在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用“Microsoft Word ”制作的监理实施方案电子文件(光盘)。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所有递交的光盘均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文件名称。若电子文件与投标文本文件不相符时,以
投标文本文件的“正本”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记
18.1 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正本(1本)、副本(3本)及与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光盘(内有投标文件资料、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
18.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密闭封装、并加盖骑缝公章。
18.3投标文件的标记要求:每个包封上应具有以下标记:
18.3.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18.3.2 项目
18.3.3 前不得开封(填入前附表第19项所述日期及时间)
18.4在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投标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18.5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并办理好送达签认手续。
19.2投标文件提交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9项所述的地点、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2.4根据本须知第16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3.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对其更新,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
24.开标
24.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代理人届时务必带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会,否则作弃权处理。
24.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4.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4.4开标程序: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宣读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件应与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一致,无身份证原件的作弃权处理);
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公布下列内容:a.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b.投标保证金;c.监理报价;d.监理服务期;e. 监理质量目标;f. 项目总监等主要内容。
24.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以确认对所宣读的内容没有任何异议。
24.6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4.6.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4.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4.7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六) 评标
25.评标过程的保密
25.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7.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7.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6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7.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7.3 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的前一~三名为第一、第二和第三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排序依法确定中标人。
28.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经评定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名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七)合同的授予
29.合同授予标准
29.1 本招标(项目)工程的监理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7.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0.招标人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某一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0.1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0.2招标人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某一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力。尽管有本须知第27.3款的规定,但是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任何时候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书,宣布招标程序无效并拒绝所有投标书,而且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31.中标通知书
31.1评标结果得出后,中标结果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三个工作日。
31.2中标通知书经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并由招标人颁发。
31.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
3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2.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合同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2.2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无正当理由不按投标须知第32.1款的规定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2.3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使用的投标人名称、银行名称和账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拨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33.履约保证金
无
34.预付款银行保函
无
35.合同生效
35.1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并且招标人已收到中标人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合同正式生效。
36.其它费用
36.1中标人应按招标人通知规定的日期及穗价函[1999]59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
三、监理合同
GF—2000—0202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工程名称:xxx学院北校区配电增容(14600KVA)
合同编号:
建设单位: xxx学院
监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年二月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xxx学院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xxx学院北校区配电增容(14600KVA)
工程地点:xxx学院北校区
工程规模:xxx学院位于海珠区赤沙村,华南大道东侧,新窖南路的北边,黄埔涌以南,本次招标项目是校区北面的新征用地(北校区)的配电增容(14600KVA)工程。新装4*1600+4*1250+4*800KVA专变。由赤沙F5、赤沙F18、赤沙F19供电,由赤沙站赤沙F5、赤沙F19分别新敷10KV电缆至新建高压室。由新建高压室分别新敷10KV电缆至新建各专变房,及原xxx学院高压室,将原赤沙F18xxx学院开关房至xxx学院高压室的10KV电缆02头改接入新建高压室。拆除原赤沙F17xxx学院开关房至xxx学院高压室的10KV电缆,拆除原赤沙F5变电站的10KV出线,将原赤沙F5国际会展中心#1箱式开关房至琶洲F1会展东路电缆开关箱的10KV电缆02头开关合上,将原赤沙F5的负荷改由琶洲F1供电。拆除原赤沙F19变电站的10KV出线,将原赤沙F19中洲大厦开关房改由琶洲F19供电。
工程总投资:3400万
监理费包干价: (中标价)。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下述各部分存在不一致之处,以先后排列次序为优先:
1.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2. 本合同第一部分
3. 中标通知书
4.本合同专用条件
5.本合同标准条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7.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文件、答疑纪要等)
8.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9.合同附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括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顺利按时供电)、质量保修期满完成。
本合同一式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六份。
委托人:
(签章)
xxx学院
监理人:
(签章)
住所:
广州市赤沙路21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经办人: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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