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县县级政府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学生食堂及餐厅工程(简易搭盖)
采 购 人:**县**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九年七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1
投标须知前附表 1
招标投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2
一、总 则 2
二、招标文件 3
三、工程标底及投标报价 5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9
六、开 标 10
七、评标及评标办法 11
八、合同授予标准 15
第二部分 技术规范和要求 16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另附) 31
第四部分 施工图纸(另附) 31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 目
内 容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中学学生食堂及餐厅工程(简易搭盖)
建设地点
**县**中学内
建设规模
单层简易搭盖、混合结构轻钢屋顶、建筑面积525.76平方米
预算造价
19.9万元
业主最高控制价
16万元
2
资金来源
自筹
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4
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工业与民用建筑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电焊人员必须是有证的专业人员。
5
评标定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
6
质量要求
合格
7
工期要求
25日历天
8
投标(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约定以现金形式缴交,投标单位必须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交投标保证金。
9
投标有效期
60天
10
投标文件份数
正一份、副本二份。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县**中学
联系地址:**县城关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县**西路11号财政局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12
受理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
**县监察局 投诉电话**
**县政府采购办 投诉电话**
招标投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工作内容
地 点
时 间
13
发布招标公告
**县政府采购网(**)
2009年7月6日-7月13日
14
发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材料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财政局一楼)
2009年7月6日-7月10日
15
勘察现场
和答疑
各投标人将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的疑问或价格修正于2009年7月10日上午11:00前以不署名方式传真至**。招标人对投标人书面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整理后于2009年7月11日下午5:00前在**县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自行登陆网站查询。
1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标时限)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室(县财政一楼)
2009年7月13日上午10:00截止
17
开标会议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室(县财政一楼)
2009年7月13日上午10:00
18
资格及投标
文件审查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室(县财政一楼)
开标结束后
一、总 则
1、投标须知
1·1本改造修建工程业经**县政府采购办核准采购,并核准该工程项目施工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确定施工单位。
2、投标范围及工程综合说明
2·1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学学生食堂及餐厅工程(简易)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详见招标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等。
2·2投标单位拟承建该工程的建造师或委托代理人在投标过程必须到场,并提交有关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委托书和建造师资质证),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3、资金来源
3·1单位自筹。
4、投标单位的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4·1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人只能是在规定的时间内购取招标文件和图纸的投标申请人。
4·2投标单位投标资质等级要求:具备有效工业与民用建筑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4·3只有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4投标单位拟承建该工程的建造师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
4·5投标单位如有依法禁止投标、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仲裁败诉的记录,则该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被取消。
5、投标费用
5·1投标单位应承担投标文件的编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2根据招标人的约定,中标人应按闽价[2003]房505号文规定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中标服务费(中标金额1.5%)。若投标人递交了投标书,视为同意了本约定,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应考虑此项费用。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有关费用。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天前发出的有效答疑纪要和其他有效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⑴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⑵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⑶第三部分 技术规范
⑷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另附)
⑸第五部分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另附)
6·2投标单位购取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份数、页数等方面应认真核对,如有发现存在缺项、遗漏、数据错误或其他方面问题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单位提出澄清、更正,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同时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正
7·1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但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真传,下同)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时间送达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将视情况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天前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列网络媒介上予以答复。投标人如果需要答疑书面材料,应直接向招标人索取。
7·2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天前,招标单位可主动或依据投标单位要求澄清的问题修改或解释招标文件,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应自行登陆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列网络媒介进行查询,否则后果自负。
7·3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修改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招标单位可以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单位。
7·4招标文件的修改书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单位具有约束作用。
8、现场勘察和答疑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有关资料后,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获取由招标人自行负责编制的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现场勘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各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的疑问或价格修正于2009年7月10日上午11:00前传真至。招标人对投标人书面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整理后于2009年7月11日下午17:00前在“**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 ** )上公布,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自行登陆网站查询。
三、工程标底及投标报价
工程标底及投标报价编制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投标答疑纪要、补充通知以及本须知第9条款规定。
预算价的定额标准及取费标准:《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福建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及2003版《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人工预算单价根据闽建筑[、2007]15号文进行调整,价格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9、工程投标报价说明
9·1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
9·2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9·3投标价格采用方式:固定价格加风险包干。合同价款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在施工图不变的前提下,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与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不符,应按图完成,图纸有标注名称或招标文件中有列明的项目,既使没有具体尺寸或施工方法的,也应视为投标人承包范围内,承包人应按相关规范施工,发包人不予以调整价格。
9.3.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或新增减项目而引起工程量的增减(不包括招标文件中已列明的项目),须以招标人确认同意的书面通知为准,调整的工
程量按工程变更的规定程序凭现场签证按实计算,单价按以下的9.3.2条原则计算调增减总价,若属新增项目按招标文件中指定的定额及以下的9.3.2条原则调增减总价,所有变更发生的款项均在竣工结算时结算。
9.3.2 价格调整原则,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调整单价和总价:
(1)投标报价中有的项目,按投标报价中的项目综合单价计算调整;
(2)投标报价中没有的项目,按以下顺序进行计算调整;
①按招标单位公布的预算价(由发包人委托预算)扣除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中标价降幅系数=中标价/预算价*100%)
②按招标人确认的市场采购价格计算调整;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材料的市场价和政策性调价一次性包干,风险包干费用投标人可自行确定,计入工程总报价。
9·4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以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按照《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年版)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企业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应当考虑市场风险因素,风险费用应包括在综合单价各组成部分当中。投标报价中有优惠的,不得更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计量单位、项目工程量,必须体现在各项目内容的材料单价中,不得在总报价上填报优惠。
不得出现某项单价重大让利,低于成本报价。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或不按招标人推荐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填写报价的,均按废标处理。
9·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答疑会议纪要、补充通知等进行核对,填写工程量清单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和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将被认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总价中,如中标,在合同实施时招标人将不予另行支付。
9·6承包人用于本合同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均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价中。
9·7总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自身的成本价。
9·8劳动保险费暂按 丁 类计取,列入投标总报价。待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取费标准类别,另行计入合同总价。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
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算单位。
11、投标文件的内容
(一)投标函部分格式
⒈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无委托,无需提供此项)
⒊投标函
⒋建造师无在建承诺书
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若以现金形式缴交,无需提供此项)
(二)商务部分格式
⒈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
⒉工程项目总价表
⒊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⒋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⒍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⒎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⒏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⒑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⒒规费明细表
⒓主要材料价格表
(三)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⒈资格审查申请书
⒉附件:
①投标人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投标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含年检页)
③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含年检页)
④电焊人员专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⑤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若以现金形式缴交,无需提供此项)
12、投标有效期
12·1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约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2·2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后60个工作日前,招标单位可要求投标单位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单位可以拒绝延长,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但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其投标保证金将顺期延长。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单位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13·2投标单位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缴交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财政局一楼),经招标单位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13·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
13·4招标人将在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
13·5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
证金在中标方按协议及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采购方验收合格后,由招标方无息退还。
13·6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截止期后投标单位撤回其投标文件;
⑵对开标定标施加影响,扰乱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的;
⑶中标单位未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日期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⑷违反有关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⑸隐瞒实情,弄虚作假,违法行为者。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投标单位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2投标文件的编制均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招标代理单位的要求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
15·3投标文件应盖有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15·4 投标文件的报价预算书应盖有经本单位注册登记的具备相应专业资格的工程计价人员印章或签字(注:投标单位也可委托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单位编制投标报价预算书,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将委托书复印件交至招标单位,同时将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内。投标报价计算书应有编制人盖其执业专用章或签字,并盖中介单位公章和投标单位公章)。
15·5 同一个招标项目工程,中介单位只能承接一个投标单位委托的编制投标文件报价业务。承接了投标单位编制报价文件业务的中介机构不得再承接同一项目工程编审标底业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志
16·1投标文件应由二个部分组成:一是商务标投标文件;二是资格后审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应把商务标文件和资格标文件装订册,并按照第16.2条款规定要求进行密封和标志, 然后装进统一印制的投标文件(标函)袋(如所提供的包封袋太小,无法包封投标文件,可以用无字牛皮纸来包封,再把文件(标函)袋封面剪下贴于无字牛皮纸上,密封完整,密封外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章)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16·2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标明“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袋内,并在密包封袋上标明“正本”和“副本”,然后再将这两个内层密封袋密封在一个外层密包封中。内外层密封袋的所有接缝都应贴上封条,并在封条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
16·3内层包封应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及工程项目名称。
16·4外层包封上应注明:
⑴工程名称
⑵招标编号;
⑶开标时间前不能启封的字样;
⑷投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公章、法人章。
16·5若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投标单位。
17、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和截止日期
17·1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时间送达开标地点,由招标单位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做好签收工作。
1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投标截止期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其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投标单位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标函)袋上标明“修改”或“撤回”的字样,否则,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无效。
18·3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退回投标文件:
①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未送指定地点的;
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6条规定要求密封和标志的;
③代理人没有法定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④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六、开 标
20、开标事项要求
20·1招标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既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以及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进行。
20·2投标单位的建造师或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同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单位的建造师或委托代理人应随带建造师证、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身份。开标会议开始后,有关部门查验身份时,投标单位的建造师或委托代理人不能出示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投标单位未参加开标会议。
21、开标会议程序
21·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1·2主持人介绍出席开标会议有关人员名单并简单介绍工程概况;
21·3由有关部门查验各投标单位应到会人员身份是否符合本节20.2条款规定,并由主持人公布查验结果;
21·4投标单位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21·5招标单位按照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由唱标人当众宣读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和投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并记录,投标单位应签字确认,被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1·6主持人依据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依次从低至高宣布开标结果;
21·7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所有投标人退场,进入评标阶段。
21·8投标时间截止时,投标人不足3名,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并原封退回投标文件。
七、评标及评标办法
22、工程施工招标定标办法
22.1根据《漳州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以及《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施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暂行规定》,本工程施工招标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
22.2评标小组由招标单位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县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组建,根据“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审核,推荐中标侯选人。
22.3评标小组在评标过程中,有权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澄清问题的答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澄清的问题不允许更改投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评标办法
23.1本工程按照《漳州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以及《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施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暂行规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经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有资格被授予合同。
23.2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按照《漳州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以及《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施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暂行规定》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出具书面评标报告,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23.3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评标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小组人员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对公正评标有影响的任何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正常的施工招标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投标人如有采取任何方式干扰评标工作,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23.4整个评标过程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负责监督,依法纠正、查处评标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
24、评标过程的组织与评标程序
24.1评标小组人员从县直有关单位抽取相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含5人)单数。
24.2评标小组根据本办法组织评标,基本的评标程序如下:
①依法组建评标小组;
②评标小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③评标小组对资格评审后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标文件进行评审;
④根据需要,对投标进行必要的澄清;
⑤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分析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⑥撰写评报告。
24.3评审内容:包括资格标和商务标两部分。评标小组对每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先资格标,后商务标的顺序进行,只有资格标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商务标评审。只有资格标和商务标都合格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才能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推荐第二、第三顺序中标候选人。
24.4评标小组工作规则
①评标小组应推荐一名评标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小组各成员开展工作;
②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③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的内容,评标小组应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改变其实质性内容;
④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或明显低于标底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具体的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按废标处理;
⑤对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技术信息和数据不全等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⑥根据评审结果,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或者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
⑦对评标过程中需要以表决方式决定的事项,实行一人一票,并经评标小组成员过半数通过;
⑧评标小组成员在表决中持反对意见的,应当予以记录。评标小组表决通过的评标结果,如果被确认为违法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小组成员应当承担责任,但持反对意见的除外。
24.5评标过程的保密。开标结束后,进入评标阶段,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①开标后,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公务关系的其他人泄露;
②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③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得对其他中标候选人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中标的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的其他候选人也不得向评标小组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4.6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组织,会同县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投标报价合格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为: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具有经批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备有效工业与民用建筑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③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及以上岗位资质证书,并经年检复查合格且无在建任务(无在建工程承诺函为准)。
④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安全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⑤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⑥符合资格审查须知的要求。
⑦电焊人员专业证书
24.7初步评审:经评标小组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⒈投标文件(指投标文件袋封面、报价汇总表、投标书、投标书附表等有关材料)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⒉投标文件报价书(封面)未经具备相应专业资格的预算员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专用章(年检有效)的;
⒊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指涉及造价、工期、质量的数字或文字)难以辨认;
⒋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⒌投标人未载明工期或所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的工期要求的;
⒍投标人未载明质量等级或所载明的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⒎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优惠后)高于最高工程控制价;
⒏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过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投资概算的;
⒐招标人认为投标文件未能响应招标文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等其他情形;
⒑投标单位投标的选用的主要材料品牌、规格、型号等参数与招标人推荐要求不符;
⒒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4.8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9细微偏差的修正。评标小组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允许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修正。具体原则如下:
①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当文字表示的金额出现表述错误,可以按照数字表示的金额进行确认;
③当单位与数量的乘积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预算书的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④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⑤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投标人同意后,评标价对投标人超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4.10详细评审。评标小组对报价清单进行评审,发现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否决其投标。
①投标总报价高于业主最高限价;
②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逐项报价,减少或修改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
③投标报价中措施费、规费、税金未按规定标准计取或未计取;
④投标报价非常明显低于预算价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且经质询后,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
⑤报价出现负数;
⑥投标人以周转性材料已摊销完毕为由大幅度减少消耗量或以机械闲置或机械已折旧完毕为由大幅度降低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
⑦投标文件中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报价、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土方支护、高空作业、塔式起重机等措施项目报价和企业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等存在不合理性;
⑧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2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过评标小组评审后,资格标和商务标均为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小组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依次推荐第一、第二、第三顺序中标候选人。如评审合格且投标报价最低有多个投标人并列时,则在有关监督人员和合格且投标报价最低并列的投标人参与下,由招标人公开进行编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顺序。
25.2有下列情形之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
②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个;
③所有投标均被作废标处理的;
④经评审,被评标小组否决所有投标的;
⑤根据有关规定,招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八、合同授予标准
26、合同的授予标准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工程定标办法产生的投标单位。
27、中标通知书
27·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单位应将中标结果在有关媒介进行公示,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7·2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7·3招标单位应在法定时间内向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开标、定标过程有关纪要资料、开标报告、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副本(由中标单位提供)等备案资料各一份,送监督管理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7·4招标单位应在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7日内,将施工合同送当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7、合同签订
2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施工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与建设(招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7·2中标人放弃中标权的,招标单位可以报请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对第二中标候选单位予以授标,以此类推。
27·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单位非因不可抗力,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7.1条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或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则视其放弃中标权,同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导致招标人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依法重新招标的,应向招标人赔偿中标差价等损失,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7·4建设单位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7.1条款的规定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应返还中标单位双倍投标保证金。
27·5中标单位的建造师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常驻现场,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更换,若发现中标单位的建造师更换,建设单位有权中止合同,中标单位应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对中标项目施工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如果要分包给他人完成须经建设单位同意,接受分包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同时,中标单位应当就分包项目向建设单位负责。
第二部分 技术规范和要求
1、主要材料或设备的品牌规格要求
1.1招标人未提出的主要材料、设备规格、型号、标准等按施工图纸要求报价;
1.2施工图纸或招标人未提出的主要材料、设备规格、型号、标准等由投标人自行报价,但其质量和技术性能应符合施工图要求及国家和福建省相关标准。投标人必须按照《**县**中学学生食堂及餐厅工程(简易搭盖)》本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规格、型号、质量和技术参数进行施工。
1.3在合同实施时,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时,有权更换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品牌,并按施工合同条款规定的原则进行价格调整。
1.4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产品,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承包方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偷工减料。
1.5有关涉及消防、环保等专业规范要求的产品须经当地消防、环保等部门认可。
1.6招标人有材料样品的,承包人应按照材料样品式样、色泽进行采购,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用于施工。
2、如发现设计图纸有错误或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原设计图纸需作某些变动,必须经招标人确认,由设计单位出具修改通知,再进行工作量调整,投标人不得擅自改动。
3、工程质量与技术规范
3.1质量要求: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和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达到本工程的合格质量要求。
3.2技术要求:主要材料和设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并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4、售后服务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提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文件技术响应的内容要求:
(1)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定为1年,自本工程通过验收并移交给招标人计起。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方案(维保)承诺,并加盖投标人有效公章。即售后服务方案的承诺,保障措施(售后维保机构的简况)。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另附)
第四部分 施工图纸(另附)
第三部份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部分格式
(二)商务部分格式
(三)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一)投标函部分格式
工程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格式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无委托,无需提供此项)
三、投标函
四、建造师无在建承诺书
五、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若以现金形式缴交,则无需提供此项)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 (招标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签署投标、开标、评标,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建造师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 标 书
(招标单位):
1、根据已收到招标编号为 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内容及施工图纸和其它有关资料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的总价含税(小写) (元),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建造师姓名)作为本工程的建造师,我方确保施工工期为 ,在该工期内竣工并移交给业主,工程质量达到 ,主要建设内容 。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我方投标文件将构成我们双方合同的一部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建造师无在建承诺书
(招标人):
我 (姓名)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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