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排水施工图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及规范
1.1设计依据
1.1.1业主提供的地形资料和现状管网资料;
1.1.2本工程道路专业提供的设计联系图;
1.1.3各市政管网部门提供的现状及规划管线资料;
1.1.4《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1.1.5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法规。
1.2设计规范及规程
1.2.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年版)
1.2.2《埋地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22:2001)
1.2.3《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1.2.4《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1.2.5《给水排水工程埋地预制混凝土圆形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CECS143:2002)
1.2.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2、工程概况
斜阳溪小企业创业基地一期用地道路工程,全线长1036.481m,道路双向两车道。
3、设计范围
本次排水设计范围为道路工程范围内的雨、污水管网。
4、设计要点
4.1设计标准及参数
雨水系统设计参数
周边地块雨水管道系统设计暴雨重现期为P=3年,雨水涵洞设计暴雨强度重现期P≥10年,综合径流系数ψ=0.7,初期集雨时间t1=5~8分钟,折减系数根据坡度采用m=1~2;采用重庆市暴雨强度公式:
(l/s.ha)。
污水系统设计参数
根据《重庆涪陵区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20年人均综合污水量为420 l/cap.d。根据该污水量标准,结合规划人口密度,单位面积污水流量按120m3/d.ha计。
4.2平面布置
雨水管道
(1)平面位置:主线在道路右侧人行道距边线0.75m,布置雨水管道。支线在道路左侧人行道距边线0.75m,布置雨水管道。
(2)预留接口:雨水管道在各路口预留支管,其余路段以300米左右的间距预留支管。
(3)雨水出路:
地块周边道路雨水管。
污水管道
(1)平面位置:主线在道路左侧人行道距边线0.75m,布置雨水管道。支线在道路右侧人行道距边线0.75m,布置雨水管道。
(2)污水出路:
地块周边道路污水管。
4.3纵断面设计
雨、污水管管道坡向与道路坡向基本一致,管道设计最小坡度0.006,最大坡度0.05。雨水管道设计流速大于0.75m/s并小于5m/s;污水管道流速大于0.6m/s并小于5m/s。
雨水管道覆土深度不小于1.5m、污水管道覆土深度不小于2.0m。
4.4管材、基础和接口
4.4.1管道断面形式
排水管道均采用圆形断面。
4.4.2管材
管径d200的雨水口连接支管位采用R235钢筋混凝土管;雨水管道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材质。覆土厚度大于6m的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排水管环刚度应不小于8KN/m2。SN=4KN\m2,用于人行道下;SN=8KN\m2,用于人行道下。
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质量应符合《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143-2010)的相关规定,钢筋混凝土管材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11836-1999)的相关规定。
根据重庆市建委《关于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第一号)》(渝建发[2004]25号)的规定,本次设计中按双壁波纹管(PVC或HDPE)考虑,也可采用文件中推荐的高聚氯乙烯缠绕管(HDPE)、夹砂玻璃钢管和聚乙烯径向加筋管,并参照相应的规范和规程执行。
4.4.3基础
管顶覆土深度在0.7~3.5m的双壁波纹管管道采用120°砂石垫层基础;覆土在3.5~6.0m的双壁波纹管采用180°砂石垫层基础,做法详上述规程CECS122:2001。
雨、污水管道地基应处理达到道路的要求,在路基填方地段应按道路密实度要求回填到路基标高,然后再开挖管槽,施工管道;在填方路段应在回填至管顶以上1.5m时方可开挖管槽,施工管道;待管道施工回填压实后,再分层回填压实至设计路面高程。在填方段管道基槽应超挖0.5m,再回填0.5m厚的砂卵石或级配碎石,最后施工管道基础。
4.4.4管道接口
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可根据产品技术要求采用橡胶圈承插接口,做法详04S520/54。
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与检查井连接时,应在井壁预埋短管,做法详04S520/59。
4.5附属构筑物
4.5.1检查井
井深小于1.8m的雨、污水检查井采用浅型矩形砌块检查井;井深为1.8m~5.1m的雨、污水检查井采用深型矩形砌块检查井;井深大于5.1m或跌水高度超过1m的雨、污水检查井采用钢筋混凝土检查井。
井深不大于5.1m时,采用M10水泥砂浆和C30素混凝土砌块砌筑,或采用M10水泥砂浆和Mu30清条石砌筑。流槽可采用C25混凝土现浇。
井盖和盖座主要采用复合材料成品,井盖参照《再生树脂复合材料检查井盖》(CT/J-2000)执行。对于非车行道,也可采用钢纤维钢筋混凝土成品检查井井盖和盖座,并应符合《钢纤维混凝土井盖》(JC889-2001)的要求。人行道上井盖的承载力按轮重不得低于60KN,车行道上井盖的承载力按轮重不得低于100KN。采用钢纤维钢筋混凝土成品爬梯。
4.5.2跌水井
排水管跌水高度小于1.0m的雨、污水检查井采用C30素混凝土砌块砌筑;排水管跌水高度大于1.0m的雨、污水检查井采用钢筋混凝土跌水井。根据不同跌水高度采用不同形式的跌水井。井筒和井盖的材质要求同普通检查井。
4.5.3雨水口
本工程雨水口采用C30混凝土砌块雨水口,钢纤维钢筋混凝土单篦。若无特别注明,雨水口连接管为d200,以不小于0.01的坡度坡向雨水检查井。
在道路凹曲线段布置雨水口时必须设在最低处,施工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施工注意事项
5.1雨水管线长度均为理论平面长度,施工时以实测为准。
5.2沟槽开挖边坡应根据地质情况采用1:0.25~0.67控制,其开挖深度大于3.0m时应增加支撑措施。边坡坡度及支撑方式应符合上述GB 50268-2008 规范的规定。
5.3若无特别注明,排水管道基础承载力应不小于200KPa,若不能满足要求,则应对基础采取处理措施。
5.4浆砌条石排水构筑物及沟道其迎水面应扁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筑物必须浇筑密实,不得出现蜂窝、麻面。
5.5施工前应校测已建各种管道及断面高程、位置,如有矛盾及时联系设计人员共同研究解决。施工中如果发现本设计没有接入的排水管道,请及时与设计人员和现场监理联系,共同协商解决。
5.6过街预留管管端用砖封堵,并作好隐蔽记录,以利支路接入,管材及基础接口形式与相应干线相同。
5.7沟槽回填应在水泥砂浆和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进行,并要求对称进行,其密实度与路基要求一致。回填方式应符合上述GB 50268-2008 规范和CECS122:2002规程的要求。
5.8 污水管道需分段做好闭水试验,试验有关要求见《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经闭水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回填。
5.9 其余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执行。
6、主要工程数量
编号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单位
材料
图 号
备注
1
雨水检查井
φ700
31
座
S-07
深型
2
雨水检查井
φ700
11
座
S-09、10
跌水
3
污水检查井
φ700
27
座
S-07
深型
4
污水检查井
φ700
13
座
S-09、10
跌水
5
HDPE双壁波纹管
d600
1831
m
SN=4KN\m2
6
HDPE双壁波纹管
d600
310
m
SN=8KN\m2
7
HDPE双壁波纹管
d800
15
m
SN=8KN\m2
8
R235钢筋混凝土管
DN200
340
m
9
单篦雨水口
84
座
10
开挖土方
24553.2
m3
11
填方
22470.2
m3
12
中粗砂
497.3
m3
13
C15混凝土基础
20.4
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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