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标编号:
XXXX工程
招 标 文 件
合同编号:
招 标 人:XXXXXXX
招标代理:XXXXXXX
备案机构:XXXXXXX
二〇一X年X月X日
目 录
第 一 卷 - 2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
第三章 评标方法 - 21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2 -
第五章 合理定价预算书 - 42 -
第 二 卷 - 44 -
第六章 图纸 - 45 -
第 三 卷 - 46 -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47 -
第 四 卷 - 49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0 -
第 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XXXXXXX受XXXXXXX的委托,对XXXXXXX工程实施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XXXXXXX工程已由XXXXX文件核准,建设资金为XX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XXXX,工期暂定XX天(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XXXX标准。本次招标计划总投资约XXXX万元,分XX个标段,招标范围为XXXX(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纪守法,财务能力可靠,信誉良好;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XXXX企业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建造师具有XXX资质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注册证),企业及拟任建造师近三年内应具有类似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X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5、岳阳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在开标前按岳建发[2006]72号文办理好备案登记;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个投标人只报一个标段,不得重复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派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加盖了公司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到XXXXXXX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4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XX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XXXX年XX月XX日、地点:XXXX。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本工程拟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评标、定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XXXXXXX
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 XXXXXXX
招标代理机构:XXXXXXX
地 址:XXXXXXXXX
联 系 人: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XXXXXXX
联系人:XXX
电话:XXXXXXX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XXXXXXX
地址:XXXXXX
联系人:XXXXX
电话:XXXX
1.1.4
项目名称
XXXXXXX工程
1.1.5
建设地点
XXXXX
1.2.1
资金来源
XX资金
1.2.2
出资比例
XX资金占X%,XX资金占X%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XXXXXXX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XX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2日(日历日)内开工
1.3.3
质量要求
XXXX
1.4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第二章第1.4条
1.4.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踏勘时间为XXXX年XXX月XX日前,投标人自行与招标人联系前往,联系电话:XX,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XXXX年XX月XX日下午17:00时;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XXXX年XX月XX日下午17:00时;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XX年XX月XX日XX时00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XX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方式递交,(从投标人开户银行汇入指定帐户方式,不得以现金转入,也不得由第三者转入,在岳阳市行政区内设有分公司的投标人,其分公司设有企业帐户的,可从分公司帐户转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XX万元
开户行:XXXX;帐户:XXXXX;户名:XXXX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后30天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1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xx年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近xx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肆份;
技术标部分开标前不要求提供,由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提供。
3.7.5
装订要求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XXXXXXX
XXXXXXX工程投标文件
并注明:在xxxx年xx月xx日xx时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xxxx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xxxx
5.2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和监督人员共同检查
(2)开标顺序:随机
5.3
开标会应查验的相关证件和资料
1、满足本文件第二章第1.4.8条规定的原件资料;
2、签署报价资料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委托编制报价的,还应该提供委托协议原件);
3、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和银行回执)。
上述相关证件或资料无法提供或不全或无效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x人,其中招标人代表x人,专家x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1小时从《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评标专家库xx分库》随机抽取
评标活动在XXXXXXX的监督下实施。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xx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xx%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资质证照的要求
1.4.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xxx年度年检合格;
1.4.1.2 具有xxxx企业资质;
1.4.1.3 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 人员要求
1.4.2.1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xxx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在本单位注册证书,无在建工程;
1.4.2.2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x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4.2.3 企业负责人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4.2.4 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1.4.2.5 拟投入的项目部人员配备齐全、项目部人员执证上岗;
1.4.2.6 参与投标的人员及拟任项目部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本单位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手续;
1.4.3 业绩要求
1.4.3.1 企业、拟任本项目建造师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1.4.4 投入本工程的设备要求
1.4.4.1 拥有完整的施工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并且运行良好
1.4.5 财务要求
1.4.5.1 企业上X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满足该工程的建设要求;
1.4.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4.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4.6.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4.6.3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1.4.6.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1.4.6.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4.6.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4.6.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4.6.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6.9 被责令停业的;
1.4.6.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6.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4.6.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6.13 超过招标公告中允许最多参与投标标段个数或在一个标段中重复提交资格申请的;
1.4.6.1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提出联合体投标申请的。
1.4.7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的要求
1.4.7.1 为防止出借资质、挂靠投标、伪造各种证件等行为,本次资格审查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派人参加或经核实的情况不符合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的,其资格申请将被拒绝。
1.4.8 资格审查时递交原件资料要求(为防止出借资质、挂靠投标、伪造各种证件等行为,并如实证明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本次资格审查要求查验下列原件或证明文件,原件和证明文件是指行政主管部门或发证机构出具的证照文件,提供虚假原件的一经查实,将被没收其证件并取消资格审查资格)
1.4.8.1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有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1.4.8.2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1.4.8.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岳阳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提供外地企业进岳备案登记表);
1.4.8.4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1.4.8.5 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身份证;
1.4.8.6 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1.4.8.7 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提供企业负责人的A证、拟任建造师的B证、拟任安全员的C证);
1.4.8.8 五大员岗位证书(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
1.4.8.9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的社会养老保险手续证明【指本年度已缴费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缴费凭证影印件或能够在指定网站上查询的证明文件(提供网址、用户名及查询密码,并打印一份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1.4.8.10 企业、拟任本项目建造师类似工程证明文件(类似工程经验是指xxxx以近三年情况为准,即提交资格审查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内已竣工工程,“证明文件”指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文件原件,岳阳市行政区外的工程还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原件);
1.4.8.11 投入本工程的设备的证明文件(根据设备拥有方式提供证明材料原件,若自有的则提供购买发票影印件,“影印件” 是指原件扫描后的彩色打印件);
1.4.8.12 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全套(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含加盖会(审)计事务所公章的资质复印件及审核人员执业证书的复印件);
1.4.8.13 省外施工企业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或政府清欠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且被禁止投标的证明;
1.4.8.14 为满足本工程需要、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4.9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投标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4.10 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密封、签署、递交时间符合要求;
1.4.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一条的,将导致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踏勘现场的时间与招标人联系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不允许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2.1.1 招标公告;
2.1.2 投标人须知;
2.1.3 评标办法;
2.1.4 合同条款及格式:
2.1.5 合理定价预算书(另册装订);
2.1.6 图纸(另册);
2.1.7 技术标准和要求;
2.1.8 投标文件格式;
2.1.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 商务标投标函部分
3.1.1.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1.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1.1.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1.1.4 投标保证金;
3.1.1.5 投标报价书;
3.1.1.6 资格审查文件部分;
1) 资格审查申请函;
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表;
4) 企业、拟任建造师类似业绩表;
5) 拟投入本项目机械设备情况表;
6) 上一年度财务状况表;
7) 投标人其它情况说明表;
8) 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合理定价预算书”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合理定价预算书”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4.4.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4.4.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4.4.3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情况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3.1.1.5条要求的资格审查文件格式及1.4条中规定的相关要求编制资格审查资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纸张规格A4纸(扩展表格除外),按3.1条规定的内容和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
4.1.2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投标人应在密封袋上须加贴密封条、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
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未密封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密封袋、密封条使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统一的格式,外包装自定。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同时应符合资格审查的要求)。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5.2.1 宣布开标纪律;
5.2.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5.2.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5.2.4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2.5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2.6 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经确认后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2.7 将投标文件送交评标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评审;
5.2.8 当场宣布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名单;
5.2.9 由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5.2.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2.11 开标结束;
5.2.12 招标人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交易中心公示栏、岳阳市建设网公布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期十天。
5.3. 开标会应查验的相关证件和资料
5.3.1 满足本文件第1.4.8条规定的原件资料;
5.3.2 签署报价资料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委托编制报价的,还应该提供委托协议原件);
5.3.3 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和银行回执)。
上述相关证件或资料无法提供或不全或无效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6.1.2.1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6.1.2.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6.1.2.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6.1.2.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
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8.1.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8.1.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1.3 经检查,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序号
投 标 人
密封情况
投标 保证金
投标报价
(元)
最终(修正)报价(元)
工期
(天)
质量 目标
保修 承诺
投标人代表签字
记录:
校核:
监督:
附表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表—问题
投标人名称:
问题
一、要求:
1、提交答复时间: 分钟。即从 开始到 结束。 2、
二、专属问题:
序
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等问题的页次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情况
评委签名
代理机构(签名): 监督(签名):
附表三: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表—答复
我公司答复如下:
投标人名称:
授权代表(签名):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编号:
(中标单位全称):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工程内容: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于 年 月 日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中标金额为人民币 (¥ 元),工期为 天,工程质量达到 工程,保修承诺按 执行,建造师: ,等级: ,证号: ;技术负责人: 。
请收到中标通知书 天内,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方提交履约担保,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表人: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表人: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
岳阳市云溪区招投标监督管理
办公室
招标监管机构
备案意见:
20 年 月 日
注:本中标通知书一式五份,建设单位、中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监管机构、施工合同备案部门各一份。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 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 (中 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 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方法
招标人以岳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试行)为依据编制评标办法(见本章附件1)。本评标办法适用于本次招标的各个合同标段,评标时按每个标段单独进行评审。
附件1 评标细则
本次招标采用岳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试行)进行评标、定标,评标委员会组成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条。
一、 总则
(1) 本招标项目评标参照本次招标采用岳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试行)进行评标、定标,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2)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 评标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推荐中标人的活动。评标办法是评标活动中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中标人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的标准和方法。
二、 资格审查的程序
(1) 投标人合格性评审: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进行合格性评审;《合格性评审表》(见附表1)。
(2) 入围投标人从合格投标人中产生,其数量不少于x家。当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x家时,招标人应当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延长投标人报名时间。
(3) 通过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没有超过x家时(含x家),确定所有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通过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超过x家时,将采用从所有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产生x家的入围投标人;
(4) 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时间xxxx年x月x日,地点为政务公开中心开标厅,主持人:X,:x家,方式:随机抽取。
三、 初步评审的程序
1. 根据招标文件逐项审查投标文件(见附表2)、进行资格性检查、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检查;书面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书面要求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进入详细评审比较阶段的投标人名单。
2. 资格性检查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证明文件、资格文件、投标担保等进行检查和评价(附表3)。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1)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的;串通投标的;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及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 投标文件无企业法人公章的,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
字或盖章的;
(4)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投标报价,且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包括拟任建造师)与投标报名不一致的;投标人及其拟任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不能继续满足资格条件的;
(7)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投标人不能提供合法的、真实的材料证明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或证明其为合格投标人的;
(8)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资格规定的;
(9) 投标人是否存在其它不能满足法律法规资格性规定的情况。
3.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检查是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附表4)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1) 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
(2) 投标人没有接受招标人的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的;
(3) 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4) 投标文件载明的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5) 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6) 投标文件载明的保修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应当以国家标准或规定、规范、规程作为依据,如出现不一致时,应当依据国家标准或规定、规范、规程进行衡量);
(7)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 其它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四、 详细评审:
4.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对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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