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县xx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
施工标招标文件
(合同编号: )
招 标 人:xx县xx绿茶叶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xxxx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xx县水利水电局
二○○九年十月
目 录
第 一 卷 3
商 务 文 件 3
第1章 招标公告 4
第2章 投标须知 5
第3章 合同条款 18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8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9
第4章 协议书和担保证件 23
第5章 投标报价书和授权委托书 31
第6章 工程量清单 34
第7章 投标辅助资料 46
第8章 资格审查资料 54
第 二 卷 58
———————— 58
技 术 条 款 58
1 一般规定 59
2 施工导流和水流控制 68
3 土方明挖 70
4 石方明挖 73
5 砌体工程 76
6 土石方填筑工程 79
7 混凝土工程 82
8 灌溉设备工程 87
第 一 卷
商 务 文 件
第1章 招标公告
xx县xx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由xx省水利厅以浙水农[2009]43号文批准。项目总投资为306.36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100万元,企业自筹206.36万元。建设地址位于xx县新合乡,计划工期6个月。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xx县xx绿茶叶有限公司(委托xxxx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标段内容:新建蓄水池13座,总容积2900立方米;铺设干支管道69865米,其中DN110PE管542米,DN90PE管8411米, DN75PE管6005米, DN63PE管10390米, DN40PE管7511米, DN32PE管37006米;购置安装喷头等喷灌配套设施。
★ 2、资格条件(每个标段):
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自2004年1月1日以来已完工(以完工验收日为准)单个施工合同额100万以上的节水灌溉项目类似工程。②企业、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情况。③企业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④在最近3年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⑤近3年有较好的安全纪录,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⑥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部注册水利水电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ABC类证书齐全、有效,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具有有效上岗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文件的递交:
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0月19日至2009年11月9日工作日的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在xx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以无记名方式购取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等资料可从xx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网上查看和下载,信息网络上下载获取投标所需资料一律以购领的原件为准,否则责任自负。(注:xx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 xx县城迎春南路303号烟草大楼辅楼四楼网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09年11月10日上午9:30 时。地点为 xx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桐君街道迎春南路303号丰源大厦四楼)。
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招 标人:xx县xx绿茶叶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xxxx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省xx县新合乡新四村 地 址:xx市凯旋路195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联 系 人: 联系人:
2009 年10月15
第2章 投标须知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2.1.1
合同名称:xx县xx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
合同编号:
2
2.1.3
投标人资格:
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自2004年1月1日以来已完工(以完工验收日为准)单个施工合同额100万以上的节水灌溉项目类似工程。②企业、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情况。③企业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④在最近3年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⑤近3年有较好的安全纪录,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⑥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部注册水利水电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ABC类证书齐全、有效,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具有有效上岗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2.2.2
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投标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的6个工作日前,一律以无记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传递给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列明问题来源。
4
2.3.3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 天。
5
2.3.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 万元。·
6
2.3.5
现场察勘和标前会:不组织;
7
2.4.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5 份。
8
2.4.2
投标截止日期: 2009 年11月10日上午9: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单位:xx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xx街道迎春南路303号丰源大厦四楼。
9
2.5.1
开标日期: 2009 年11月10日上午9:30时;
单位:xx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地点:xx街道迎春南路303号丰源大厦四楼。
10
2.5.4
投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11
2.6.3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1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 总则
2.1.1 招标范围
xx县xx绿茶叶有限公司就xx县xx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的施工标进行招标,现请愿意承包该工程施工的企业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工程概况及本次招标发包的合同工作范围详见《技术条款》第1章第1.1节和第1.2节。合同名称为:xx县xx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为 1。
2.1.2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与企业自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2.1.3 投标人的资格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自2004年1月1日以来已完工(以完工验收日为准)单个施工合同额100万以上的节水灌溉项目类似工程。②企业、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情况。③企业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④在最近3年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⑤近3年有较好的安全纪录,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⑥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部注册水利水电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ABC类证书齐全、有效,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具有有效上岗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须提交原件核查,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应单独包封并在外封面上列明材料清单、单位名称等信息,和招标文件同时递交。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1)在本建设项目或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法人或本合同发包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2)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
★(3)投标人除了应提交第7章中规定的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人员表和主要施工设备表外,还应按本款和第8章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下列证明其资格的材料:
1)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并附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件的复印件及其证明。
2)近期完成的类似本招标工程的工程情况。
3)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工程情况。
4)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复印件(附审计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并说明为实施本合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金额及其来源。
5)企业信用报告和近三年内涉及的诉讼案件资料。
6)资格后审要求的其他材料。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不允许任一单位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1) 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 任一投标人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投标。
2.1.5 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2.1.6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2 招标文件
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表所列文件和按第2.2.3款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
卷号
章号
名 称
一
商务文件
1
招标公告
2
投标须知
3
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和专用两部分)
4
协议书和担保证件
5
投标报价书和授权委托书
6
工程量清单
7
投标辅助资料
8
资格审查资料
二
技术条款
1
一般规定
2
施工导流和水流控制
3
土方明挖
4
石方明挖
5
土石方填筑工程
6
混凝土工程
7
砌体工程
8
设备制作、采购及安装工程
三
招标图纸
2.2.2 招标文件的答疑
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投标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的6个工作日前,一律以无记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传递给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列明问题来源。招标人只对在上述规定时间前收到的要求答疑的问题予以答复。
招标人的答疑将在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的任何时候,通过xx县招投标网和书面形式公开发布,潜在投标人可从网上直接获取,也可到县招投标服务中心领取书面答疑文件,如网上下载内容与书面文件不一致,以书面文件为准。
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通过xx县招投标网和书面形式公开发布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可从网上直接获取,也可到县招投标服务中心领取书面补充文件,如网上下载内容与书面文件不一致,以书面文件为准。澄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4 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6个工作日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投标管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
2.3 投标文件的编制
★2.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
⑴ 投标报价书;
⑵ 投标保证金;
⑶ 授权委托书;
⑷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⑸ 施工组织设计;
⑹ 投标辅助资料;
⑺ 资格审查资料;
⑻ 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商务标和资格标,其中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商务材料进入商务标,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人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涉及资格条件审查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进入资格标单独密封包装,其余进入技术标。
书面投标文件的外封面(或内封面)必须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3.2 投标报价
(1) 承包方式:本合同的施工临时工程和其他费用均采用分项总价承包,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永久工程采用单价承包,在合同执行期内,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调整。
(2) 投标人应按第6章《工程量清单》中的说明,填报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
(3)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含税金)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但不包括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
(4) 除第3章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可按第3章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3.37条的规定调价。
(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时,应同时修改各项目的报价或说明对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报价的修改办法。
(6) 投标人应按第7章中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投标辅助资料。
(7) 材料和施工用电的供应
1) 工程建设中所需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供应。
2) 施工用电由承包人负责。施工用电由承包人配备足够容量的自备电源发电。
(8)施工临时用房
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2.3.3 投标文件有效期
(1) 投标文件自第2.4.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90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招标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招标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第2.3.4条的规定仍适用。
(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后继续有效,并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3.4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其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伍 万元。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2 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企业本部基本帐户交纳和退还,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入帐到指定帐户,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开商务标前凭银行回单办理投标保证金财务票据手续,招投标监管工作人员在开商务标时核对投标保证金交纳票据。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汇款凭证复印件编入商务标投标文件中。
户名:xx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xx支行
账号:330016174
汇款凭证复印件进入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中。投标人未随投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弄虚作假的,不能按时兑现的,作无效标处理。
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了合同后无息退还。
4 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第2.3.3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权或拒交第2.6.3款规定的履约担保证件。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差额损失的,差额部分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
2.3.5 现场察勘和标前会
1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察勘,如投标人认为有需要,请自行前往,察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投标人的任何人员为察勘现场而需进入招标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经招标人同意。除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外,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 招标人不陪同各投标人进行的现场察勘,不提供任何资料。
2.4 投标文件的提交
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 投标人按第2.3.1款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书面投标文件一式 六 份,其中一 份为正本,其余 五 份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或“副本”、“资格标”“技术标”或“商务标”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 书面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页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水利造价人员执业章。
(3) 书面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招标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并签名确认。
(4) 书面投标文件的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分开密封包装。套封上应有“资格标”、“商务标”或“技术标”标记。
(5) 书面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密封在同一个包封中,并加盖密封印章,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并写明:
1) 招标人的名称;
2) 投标的合同名称及其编号;
3) 在 2009 年11 月10日上午 9:30 时(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
4) 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6) 不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投标所需原件单独于投标文件之外密封提供,用于评标核对,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认可。包装袋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及内含材料名称。
2.4.2 投标截止时间
1 投标人应在2009 年11月 10日 9: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xx县招投标服务中心(xx街道迎春南路303号丰源大厦四楼)。投标文件应面交,招标人应登记收到的时间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
2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2.4.3 迟到的投标文件
在第2.4.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拒收。
2.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 若投标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必须在第2.4.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人。上述书面通知应按第2.3.7款和第2.4.1款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 除本章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
2.5 开标和评标
2.5.1 开标
2.5.1.1 招标人将于2009 年11月 10日 9:30时,在xx县招投标服务中心(xx街道迎春南路303号丰源大厦四楼)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
准时参与开标会议,与会人员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法定代表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还需携带委托书),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迟到或缺席,则招标人将视其为放弃投标。
2.5.1.2 开标由招标代理人组织并主持,先开资格标与技术标,待资格审查与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开商务标。招标人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书,宣读投标书中的主要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对投标书的密封情况、签署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等和开标结果进行确认。
xx县水利水电局负责对开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5.1.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5.2 评标和决标过程保密
开标后至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招标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
2.5.3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招标人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除招标文件的原因造成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而予以调整外,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4 投标文件的评审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下列方法对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招标代表人)的专业人员不得大于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的专家均从县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内按专业需要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评标的一般程序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4)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
5)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
6)询标澄清投标文件的疑问;
7)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和预备中标候选人。
(4)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或提供材料中有造假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而予以废除,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5)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视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而予以废除,不再进行技术和商务的评审。
1)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条件的;
2)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
3)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除招标文件规定外,有意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数量、单位和暂定价的:
7)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8)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
(6)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
评标委员会的技术专家应对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专家评审采用集体评议、记名表决、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进行。如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技术评审不合格处理;
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明确或其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施工组织设计或主要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3)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4)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不满足国家现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的;
5)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6)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或工程无法适用的其他技术和管理条款。
技术评审的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进入商务标评审。
(7)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评审
评标委员会的商务专家应对符合性审查通过和技术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商务专家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
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对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凡属招标文件原因造成的应予以调整并作为评标价;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调整总价。但应在总价不变的原则下,修改单价。
投标报价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商务评审不合格处理: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报价,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2)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报价的工程项目、数量和费用等有较大错误,其数额超过投标价3%的;
3)评标价低于控制最低成本价。控制最低成本价指:最高限价以下的所有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值(超过五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去掉一个最低价后的平均值)再下浮Y(下浮率Y在开标时现场公开在5.0%、5.5%、6.0%、6.5%、7.0%、7.5%、8.0%这七个数字中抽签决定)。
4)评标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最高限价由评标委员会在商务标开标前评定并公布。
经上述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自低到高评标价排列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次序。
当推荐次序相同时,评标委员会可根据抽签确定。
2.5.5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根据评标价从低到高依次推荐排序前一至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废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4)询标澄清纪要;
(5)中标侯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6)其他建议。
评标结果在xx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网公示3天。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 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xx县水利水电局投诉。
2.6 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2.6.1 决标
(1)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比后,将选择具有下列条件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1)按第2.1.3款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
2)按第2.5.4款规定,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3)招标人原则上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
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证件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预备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6.2 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
(1)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3家或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报价明显不合理或均不满足符合性要求时,招标人应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
经评审,当有效标不足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有效投标的竞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评标。
(2)由于招标人原因中止招标或未能在第2.3.3款规定的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人和发出中标通知,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应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
2.6.3 中标通知
(1)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按规定经公示备案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中标人,并与中标人在5个工作日之内签定书面合同。
(2)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 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2.6.3 履约担保证件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经招标人同意的银行履约保函,担保金额规定在第3章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3.6.1款(1)项中,担保证件应采用第4章内规定的格式。
2.6.4 签订合同
(1)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5 天内,派代表前来履行签订工程合同、廉政责任书及安全责任书等手续。
(2) 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发生第2.3.4款(4)项所述的情况,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若发包人拒签合同,发包人除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应赔偿给中标人相同于投标保证金额度的赔偿金。
(4)中标人必须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在项目实施期间暂交招标人封存保管。
(本章完)
第3章 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使用xx省水利厅、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5年5月联合颁发的合同条款(浙F-2005-01)
(本节完)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前 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3.1 词语涵义
3.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⑴ 发包人是xx县xx绿茶叶有限公司。
⑵ 监理人是 待定 。
3.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⑷ 主体工程包括以下工程:
1) 蓄水池工程;
2) 灌溉设施工程;
⑸ 单位工程包括以下工程:
单位工程由监理人划分并报质量监督部门审核后的工程。
3.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⑴ 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书);
⑵ 中标通知书;
⑶ 投标报价书;
⑷ 专用合同条款;
⑸ 通用合同条款;
⑹ 技术条款;
⑺ 图纸;
⑻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⑼ 投标辅助文件
⑽ 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3.4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3.4.4 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在签订协议书时商定。
3.4.15 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施工用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3.5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3.5.8 保证工程质量
本款补充如下:本合同质量要求为合格。
3.6 履约担保
3.6.1 履约担保证件
(1)承包人履约担保证件
1) 履约担保证件
本款规定履约担保证件:采用履约保函形式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5%;采用履约
担保书形式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10%。
2)民工工资支付担保证件
本款中民工工资支付担保证件采用保证金形式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2%。
(2)承包人履约担保证件
1)工程款支付担保证件
本款中采用履约保函形式的担保金额与预付款金额相等。
3.6.2 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履约保函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28天内一直有效,并在其有效期结束后14天内退还给承包人。
3.7 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3.7.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本款(2)项补充: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1) 按第3.20条规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2) 按第3.38条规定,当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格变化时。
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3.38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和抄送发包人。
3.9 图纸
3.9.2 施工图纸
第⑵项
1) 应在该项目工程建筑物施工前 14 天提供给承包人。
3.9.3 承包人提交的图纸和文件
⑴ 图纸和文件的提交计划
承包人在签署协议书后 7 天内,监理人应在收到该提交计划后14天内批复承包人。
⑵ 施工总进度计划
1) 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 7 天内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签收后 7 天内批复承包人
⑶ 施工总布置设计
1) 承包人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7 天内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在签收后 7 天内批复承包人。
⑷ 临时设施设计
1) 在临时设施开始施工前 7 天内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每项设计文件签收后 7 天内批复承包人。
⑸ 施工方法和措施
1) 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 7天内。
⑹ 施工图纸
2) 在每项工程开始施工或制造安装前7天内。
3.9.4 图纸和文件的审批
(1)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各项图纸和文件后 7 天内批复承包人。
3.9.5 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1) 承包人应在 7 天内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 7 天内将修改和补充后的图纸和文
件提供给承包人。
(2) 应在该部位开始施工 7 天前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图
3.11 分包
3.11.1 工程分包应经发包人认可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如发现承包人擅自分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概不负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人征得监理人同意。
(1) 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12 承包人的人员
3.12.2 承包人项目经理
本款第(3)修改如下:
(3) 项目经理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得少于 22 天。
(4) 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得少于 22 天。
若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驻工地时间每月少于20天,则每人每不足一天扣500元。
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变更须得到发包人的同意。
若承包人事先未征得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则每更换一次承包人必须支付伍万元的违约金(在进度付款中扣除),直至终止合同。
3.14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3.14.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
承包人在协议书签订后 14 天内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在收到施工设备清单后的7天内批复承包人。
3.14.2 发包人提供工程设备
发包人无工程设备提供。
3.14.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
本合同发包人不供应材料,所有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
3.17 工程开工和完工
3.17.1 开工通知
本标开工日期拟为 2009 年11月 15 日(具体以开工令的开工日期为准)。
3.17.4 完工日期
本合同工程完工日期为 2010 年 5 月14 日,总工期6 个月。
3.19 工期延误
3.19.3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工期每延误1天,扣款1000元,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价格的1.5 %。
3.20 工期提前
3.20.1 承包人提前工期
本款补充如下:本工程提前不奖励。
3.26 测量放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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