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标 号:**
采购项目类别:机电设备
采购单位:**市**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医院)
采购内容:暖通设备
**市**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一月
总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3
第四章 招标书 ………………………………………………………19
第五章 合同一般条款 ………………………………………………22
第六章 合同的特殊条款 ……………………………………………26
第七章 评分要点 ……………………………………………………28
前 附 表
下述关于要采购的暖通设备的具体资料是对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附表为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内 容
1
标书编号
**
2
招标内容
暖通设备
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及地址
名称:**市**有限公司
地址:**市**路**大厦13楼B座
邮编:**
电话/传真:**、**
联系人:**
4
采购单位
**市**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医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5
标书组成
1、投标资格文件; 2、投标的补充必备文件;
3、标书附件格式部分; 4、投标报价表(须另装订成册);
5、投标技术部分; 6、投标商务部分;
7、投标其它资料; 8、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
标书售价
人民币叁佰元/份,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邮寄费人民币50元整。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收取:
人民币肆万元整 (¥:40000元整)
8
投标保证金帐号
交 纳 账 户:**市**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大桥分理处
9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三十日内
1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分别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若正、副本有矛盾之处以正本为准。
11
答疑截止时间
2010年1月25日下午16:00
以传真等书面形式至本招标代理公司
12
投标书递交时间
地点
2010年2月11日13:00~13:30
**市**路389号行政服务中心
13
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2月11日13:30 整
14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2010年2月11日13:30 整
**市**路389号行政服务中心
15
发售标书
时间:2010年1月19日--2010年1月29日
上午9:00-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路**大厦13楼B座
16
投标报价本位币
人民币
17
评标标准
根据质量、技术与价格的比较
18
评标方法
用综合评分法得分高的合格投标人为预中标人
19
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
中标金额100-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1%。
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0
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5%
21
导致无效标因素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 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 投标书一报价表与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及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装订在一起的或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中出现总报价的
5) 报价超财政预算的
6) 所投产品不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且无节能证书的
7)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市**有限公司受**市**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暖通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暖通设备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制造厂或具备制造厂授权经销的供应商;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四、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2010年1月19日--2010年1月29日(9:00-16:00,节假日例外),报名时需提供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商授权证书。
出售地点:**市**有限公司(**路**大厦13楼B座)
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
售 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资 50元。
标书款汇款地址、汇款银行及帐号:
账户名:**市**有限公司
开户行:**大桥分理处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0年2月11日13:00至13:30
接收截止时间:2010年2月11日13:30 整
接收地点:**市**路389号东区二楼开标大厅
六、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0年2月11日13:30整,地点:**市**路389号东区二楼开标大厅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市**路**大厦13楼B座
邮政编码:** Emall: **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答疑截止时间:2010年1月25日下午16:00以传真等书面形式至本招标代理公司
采购单位地点:**市**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医院)
本公告同时在《**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cn、江苏省政府采购.****市政府采购网**.cn、****招标网.**.com上发布 。
**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二、 说明和释义
1. 说明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市**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1.2. 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市**有限公司。
1.4. 供应商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直接反映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
2. 词语释义
2.1. 招标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
2.2. 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符合本次招标的资格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3. 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2.4. 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5. 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
2.6. 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7. 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8. 伴随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9. 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10. 天:日历日。
2.11. 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2.12. 施工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施工的地点。
2.13.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2.14. 产地:货物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2.15.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三、 投标人
3. 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7.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4. 投标委托
4.1.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5. 投标费用
5.1. 无论投标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 联合投标
6.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说明
7. 招标文件
7.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8.2. 投标人的询问通知应不得迟于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投标书面答疑截止时间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9.2. 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9.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10. 投标答疑
10.1. 由于投标答疑而产生的对前附表第5项中序列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五、 投标文件说明
11. 提示与要求
11.1.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1.2. 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
12.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2.1.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2.2. 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
13.1 投标书一(报价部分) (格式见附件):
13.1.1 授权委托书;
13.1.2 投标函;
13.1.3 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
13.1.4 投标报价表。
13.2.1 投标书二(技术部分)(格式见附件):
13.2.1 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规格、性能、品牌、交货期说明表;
13.2.2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13.2.3 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配置、部件、功能等;
13.2.4 投标货物和服务的质量保障(证)及技术支持等。
13.3 投标书三( 资格证明文件):
13.3.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3.3.2 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3.3.3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3.3.4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3.3.5 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格式见附件);
13.3.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3.7 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3.3.8 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所配备的项目工程师材料;
13.3.9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书中要求的证书、文件等资料;
13.3.10 最近2年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3.3.11 有关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情况证明;
13.3.12 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
13.3.13 投标人必须提交13.3.1、13.3.2、13.3.3、13.3.4、13.3.6 、13.3.7、13.3.8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13.3.14 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
13.3.15 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及 投标书三( 资格证明文件)中不得出现价格。
13.4 投标文件由13.1、13.2、13.3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
14. 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14.1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投标书一(报价部分)单独装订成册,投标书二和投标书三可合订成册。
14.2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5.1.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的编制
15.1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由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装订。
15.2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可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5.2.1. 货物组成说明,货物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详细描述。
15.2.2. 主要材料、结构明细表(包括名称、规格型号、需要量、生产厂名);
15.2.3. 主要材料的质量鉴定证书;( ………)
15.2.4. 加工设备情况(包括用于本次招标货物生产的加工、检测设备仪器);
15.2.5. 投标设备安装要素说明;
15.2.6. 备件、工具清单;
15.2.7. 货物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15.2.8. 详细的交货清单;
15.2.9. 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对招标货物的规格、性能、材质、配套货物提出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等);
15.2.10. 货物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15.2.11. 同类货物的销售业绩。
16.1. 投标报价
16.1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劳务、制作、运输、仓储、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6.2 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
16.3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
16.4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16.5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16.6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7. 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应提供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7.2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帐号并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等形式交纳。
17.3 未按17.1和17.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投标无效。
17.4 落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无息退还。
17.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7.5.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7.5.2 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第32、33条规定签订合同的;
17.5.3 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
17.5.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18.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8.1 自开标日起3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8.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19.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1 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2、13、14、15、16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10项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
以正本为准。
19.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中的下列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19.2.1 授权委托书;
19.2.2 投标函;
19.2.3 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
19.2.4 投标报价表;
19.2.5 投标设备数量、规格、性能、品牌、交货期说明表;
19.2.6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
19.2.7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9.2.8 投标单位情况表;
19.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20.1 将全部投标文件(投标书一、投标书二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包装密封完好。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详细地址、邮编并注明“投标文件”字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
20.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包装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21. 投标截止时间
21.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投标地点。
21.2 招标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22.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22.3 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
22.4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七、 开标和评标
23. 开标
23.1 招标代理机构按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3.2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3.3 开标时由公证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23.4 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代理机构将作唱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3.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弃权。
23.6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23.6.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3.6.2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3.6.3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3.6.4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
23.6.5 投标书一报价表与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及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装订在一起的或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中出现总报价的;
23.6.6 报价超财政预算的;
23.6.7 所投产品不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且无节能证书;
23.6.8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4.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25. 评标内容的保密
25.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5.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5.3 在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
26. 对投标文件初审
26.1 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26.2 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26.2.1 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6.2.2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26.2.3 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6.3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货物和服务的质量(包括品牌)、数量及供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代理机构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6.4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6.5 下列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6.5.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规定签署或盖章;
26.5.2 未按本须知第13条的规定提交资格文件;
26.5.3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
26.5.4 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
26.5.5 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
26.5.6 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
27. 投标的澄清
27.1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澄清。
27.2 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的签署,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27.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及实质内容。
28. 废标
28.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28.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8.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8.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方不能支付的;
28.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29.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9.1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第26条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
29.2 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29.2.1 交货状态和交货期;
29.2.2 货物和服务的质量保证(保障)内容;
29.2.3 零配件价格及维修服务措施;
29.2.4 货物设备出厂验收情况;
29.2.5 企业信用及财务状况;
29.2.6 投标者的供货状况、以往销售业绩及销售服务措施;
29.2.7 投标者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
29.2.8 参与**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及信誉。
29.2.9 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
八、 签订合同
30. 中标单位的确认
30.1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汇总评分结果,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30.2 招标代理机构在授标时可以增加中标货物的数量,但增加的数量不得超过中标货物和服务价格的10%。
30.3 评标委员会有权评定中标,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者中标。同时,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代理机构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且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31. 合同授予标准
31.1 招标代理机构将与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第30条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签订合同。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31.2 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人的履约能力及中标的设备的技术质量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要求其立即支付中标服务费,并另行决定评标得分(或价格)居其后的投标人中标(在标书有效期内)或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重新招标。
32. 中标通知书
32.1 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给出中标单位的中标标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
32.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2.3 在中标单位按本须知第34条的规定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32.4 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33. 合同的签订
33.1 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前往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
33.2 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为依据。
33.3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合同的执行,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的问题,同时对售后服务进行评价,如果在购销过程中,中标人不能按照其投标书所作的承诺履行义务的,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的所有中标资格,并不退回履约保证金。
34. 履约保证金
34.1 中标的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4.2 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合同签定后的三日内按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方指定账户。
34.3 中标的投标人也可以提交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的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34.4 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所有义务后,凭乙方的收款收据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返乙方。
九、 其他事项
35. 中标服务费
35.1 中标单位须按前附表第19项的规定按其中标总金额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付清。
35.2 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36. 监督和公证
36.1 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36.2 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附件1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市**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函
投标函
:
我们收到贵公司 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
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 ,包括劳务、制作、运输、仓储、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明细详见《投标报价表》。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 天。
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
6、我们愿意遵守招标通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8、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 元的投标保证金。
9、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合同金额5%支付履约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支付中标服务费。
10、如果我们成交后未履行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A、取消成交资格 B、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录予以曝光
C、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1-3年 D、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1、综合说明:
A、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 B、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
C、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 D、其它说明。
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投标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报价表、开标一览表
投 标 报 价 表
(格式)
投标人:(盖章)
投标编号:**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规格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最终报价
金额(大写) 元
投标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公司联系电话:
公司传真电话:
公司E-mail:
日期: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价
交货时间
1
投标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品牌规格、性能、交货期说明表
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品牌规格、性能、交货期说明表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品牌、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投标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技术参数偏离表
技术参数偏离表
序号
货物名称品牌规格
招标技术要求
投标货物技术要求
选择项(正偏离或符合或负偏离)
附件6
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方)公章:
年 月 日
(2) 投标单位情况表
投标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中高级
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2007年 万元
2008年 万元
实现利润
2007年 万元 2008年 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7
中标通知书回执
中标通知书回执
:
我们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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