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油气合建站(加气部分)项目建安工程
招 标 文 件
XX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07
第六章 图纸(另册) 112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13
第八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11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XX油气合建站(加气部分)项目建安工程
XX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XX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XX油气合建站(加气部分)项目建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长发改[2014]75号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XX油气合建站(加气部分)项目
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长沙XX区XX北侧。
3、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3338.4㎡,总建筑面积645㎡,其中营业室为框架结构,条形基础,一层,高度为3.6m,罩棚400.2㎡,拟设置卧式储油罐4个,总储油量120m3;储气功能为18m3,设置了4个储气功能均为4.5m3的储气井。区内共设置4个加油岛和4个加气岛,配置4台加油机、4台加气机 。本项目工程造价约500万。
4、招标范围:包含土方工程及加气站营业室、辅助用房、罩棚、场地平整及硬化、绿化、围墙、边坡支护、交通标线标牌、给排水、强电、弱电、消防等的建安工程,(不含设备及设备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资金来源:自筹。
8、工期要求:90日历日。
9、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10、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279号令。
11、评标办法:采用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Ⅰ)”。(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5〈1〉,只评投标总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符合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
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6、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8、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1、长沙市(包括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须具有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长沙市入长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含)将投标保证金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2、专用账户名[长沙XX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XX支行]
账号XX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XX加气工程”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16日开始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2014年6月20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7日上午9:00时整。
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XX开标室。
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3、《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八、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招标文件另外要求提供原件的,按招标文件规定。
入库地点: XX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如招标文件前附表的内容与后面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2
项目名称
XX油气合建站(加气部分)项目建安工程
3
建设地点
长沙市XX区XX北侧
4
资金来源
自筹
5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已落实
6
招标范围
包含土方工程及加气站营业室、辅助用房、罩棚、场地平整及硬化、绿化、围墙、边坡支护、交通标线标牌、给排水、强电、弱电、消防等建安工程,(不含设备及设备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
计划工期
90日历日。
8
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9
保修要求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279号令
10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2
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13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6月16日开始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
14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
2014年6月2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5
招标人答疑时间与方式
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
16
分包
不允许非法分包。
17
偏离
不允许
18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19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 7月 7日9:00时
20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应另提交投标报价书电子文档1份(采用PKPM软件编制,光盘内应包含PKS和TPS文件),装入信封内并注明投标人及项目名称简称,与商务标一起密封。
商务标书的投标报价内容必须与所提供相应电子文档完全相同,如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
22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含)将投标保证金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2、专用账户名XX
开户银行XX
账号XX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XX加气工程”。
23
近二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1年、2012年或2012年、2013年
24
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类似工程经验加分有效期为36个月,年限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
2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6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正、副本签章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要求封面盖章,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等应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3)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汇总表和预算书封面都应由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盖其执业专用章,并附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如委托具有相应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预算的,应附委托合同原件、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并在上述规定处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4)开标一览表、预算书封面和工程造价汇总表没有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盖其执业专用章,没有附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的;没有附委托注册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委托合同原件、注册造价师复印件、没有分别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盖章不完整的,则投标报价记零分,并且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算术平均。
27
投标文件份数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投标函部分(合订为壹本)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肆份。
28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9
投标文件封套上
至少写明
招标人名称:
XX油气合建站(加气部分)项目建安工程施工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和商务部分}
在2014年7月 7 日9:0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7月7 日9:00
递交地点:XX
递交方式:当面递交,不接受邮寄。
31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32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33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经济类和技术类专家组成,共5人,其中技术类专家不少于50%。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全部从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4
是否授权
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35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作放弃中标。
同时由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支付担保。
36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37
其他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入围或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入围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2)评标以前,投标人及其拟任建造师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任建造师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根据长发改〔2011〕229 号文的规定,招标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对中标人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
(5)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6)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十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视同认可。
(7)根据长住建发[2014]64号文,投标人应如实、详细、正确提供主要工程业绩汇总表和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的主要工程业绩和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8
评标办法
采用长住建发[2011]165号《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办法,其中投标报价采用附表5(1)计算得分,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权数取值按K3=0.7。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
39
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采用长住建发[2011]165 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不设标底,但设投标报价总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主要材料报价等最高投标限价,于开标前10天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公示。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总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主要材料报价等均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上限值,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0
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
本项目严格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规定,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项目中任职。招标人将在开标后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进行核查,如有,为不合格投标人;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关键岗位人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根据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持有2002年-2009年的岗位资格证书,从2011年11月1日起作废);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须提供由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对未达到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以上的项目任职,招标人将在开标后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在建情况进行核查,如有,为不合格投标人,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注:请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和《主要工程业绩汇总表》电子版拷贝到U盘中,与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并提交,查完在建情况后,U盘立即退还。
41
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说明
召开开标会议时,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
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法定代表人确系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相关证明,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42
奖项加分说明
根据本招标项目的规模,评标办法附表4 “信誉评审计分表”中工程获奖情况”均不加分。
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投标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保修要求
1.3.1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招标项目的保修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建造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上述第(1)、(3)、(5)、(6)款为资格审查合格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要求;第(2)、(4)款为一般性要求,评标时按附表4:“信誉评审计分表”的内容评审计分。
1.4.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1.4.5投标人应真实、完整地填报投标文件。投标人如不能保证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按须知前附表规定可自行踏勘现场,但不能与招标人接触,不能透露投标人名称。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招标答疑会
1.10.1招标人不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需要质疑的,应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逾时不予受理。
1.10.2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答疑纪要发布后,
招标人对非重要问题不再答疑,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3 在项目招标投标期间,请各投标人关注上述网站,以便获得相关信息,否则招标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1.11 分包
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非法分包。
1.12 偏离
不允许偏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公布的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招标文件于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4 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的招标答疑、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发布信息。否则招标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由投标函部分和商务部分组成,二部分合订为壹本)
3.1.2投标文件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3.1.2.1投标函部分包括: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承诺函
(5)开标一览表
(6)投标保证金
(7)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8)劳务分包资料
(9)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
(10)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11)投标人近3年类似工程经验(含主要工程业绩汇总表)
(12)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13)投标人工程获奖、表彰情况
(14)投标人企业信用情况
(15)投标人企业认证情况
(16)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17)投标人获奖情况自评分汇总表
(18)其它资料
3.1.2.2商务部分包括: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第八章)
3.2投标报价
3.2.1工程造价的单价和总价均以人民币表示,金额以“元”为单位。
3.2.2投标人应对本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列入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3.2.3本次招标采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发布的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不设标底,但设投标报价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主要材料报价等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10天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总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主要材料报价等均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同时也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2.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有关技术资料、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按湘建价[2009]40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关于贯彻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湘建价[2009]3号)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根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确定投标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均不得修改。
3.2.4投标人预算书中的单价在澄清时不得修正。
3.2.5本工程按房屋建筑工程取费。
3.2.6报价依据及说明:
(1)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2)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09]40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
(3)2006 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 2006 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 年《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以及湖南省建设厅同期发布的其他定额。
(4)2014第2期《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材料预算价,预算价格缺项材料参照市场平均价,但投标报价不能低于企业成本价。
(5)人工工资执行湘建价[2012]237号文。
(6)在合同工期范围内,主要材料(仅限于钢材或发包人考虑到材料价格变化太大而另行确定可以调整的材料)价格遇到政策性调整时,按照湘建价[2008]2号文的规定执行,根据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为依据,土建及市政工程单项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涨降幅度在±3%以内(含±3%),装饰及安
装工程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涨降幅度在±5%(±5%)以内,不予调整。超出上述涨降幅度的,仅对超出部分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协商后调整。
(7)按湘建价[2009]406号文要求,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必须单独列出后汇入总报价中,且不低于规定标准。
(8)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项目及材料暂估项目投标人不得进行优惠,否则投标报价计零分。
3.2.7“规费”中由甲方代缴的工程排污费进入报价,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3.2.8养老保险不进入工程造价。
3.2.9不可预见费,进入清单报价“其他项目清单”表中的“招标人部分”中,投标人不得优惠,否则投标报价计零分。
3.2.10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和长住建发【2011】108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对安全文明费单独列项,单独报价,且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
3.2.11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
3.2.12清单综合单价包含除措施费、规费(含施工人员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及税金外的所有费用,已含风险费用,其风险范围:一般自然灾害;清单工程量增减等因素。
3.2.13清单综合单价按包干价的则已包含全部费用。
3.2.14投标人均需认真进行现场踏勘,认真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按招标图纸范围内计算的施工措施费综合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
3.2.1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16工程预算书首页须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盖执业专用章方为有效。
3.2.17投标报价书格式按湘建价[2009]406号文规定。签字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报价书包括以下内容:
(1) 封面
(2) 编制说明
(3)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4)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6) 施工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8) 施工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9)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0) 暂列金额明细表
(11) 材料暂估单价表
(12)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13) 计日工表
(14)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15)人工、主要材料、机械汇总表
(16)主要清单项目表
(17)工程评审资源表
投标报价的编制按湘建价[2009]406号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执行,投标书需按湘建价[2009]406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全部有效表格,每本商务部分标书中都必须装订所有有效表格(其中第(7)、(8)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施工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只需提供一份,单独装订,与商务标一起包封)。
3.2.19投标预算部分采用PKPM预算软件编制,预算文件刻入光盘中(须包含PKS和TPS文件,光盘上要标注投标人名称),要求光盘中的数据与纸制商务标书中的数据一致。商务标书、工程量清单及光盘一起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
3.2.20工程量清单(另册)
3.2.2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和文本文档一致,如不一致,以文本文档正本为准。
3.2.22其他说明
工程结算办法见合同有关条款。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延长投标有效期通知。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按前附表规定。
3.4.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4.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工作指南》予以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工作指南》予以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围标串标、违规违纪行为导致招标无法顺利进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后审资料(附施工项目资格后审检查一览表)
3.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以下要求递交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两份(壹份提交给招标方,壹份提交给评标委员会,须提交原件的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后审资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不限于):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证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 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相关证书(安全员须同时提交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资料;
(8) 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企业《入长施工登记证》;
(9)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10)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表(须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一致,不属于资格后审条件)
(11) 主要工程业绩汇总表(须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一致,不属于资格后审条件)
3.5.2省外企业的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无在建证明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将其原件与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一并提交,否则,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3.6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商务标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部分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施工组织设计、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报价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打印或复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其中商务标中投标预算书的封面、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商务标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商务标的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商务标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后提交。
4.1.2投标文件的标识:投标文件商务标封套上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印鉴(或签名)。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商务标”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4.1.2条的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通知。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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