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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施工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702248 上传时间:2024-10-10 格式:DOC 页数:138 大小:946.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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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响螺湾海昌临时体育场工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12282016014005 项 目 名 称:响螺湾海昌临时体育场工程 招 标 人:天津滨海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16 年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 2 - 第二章 合同条款 - 45 -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 90 -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 - 94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 95 - 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 101 - 第七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 119 - 第八章 投标文件资信部分格式 - 126 - 第九章 工程量清单 - 138 -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 1 工程名称 响螺湾海昌临时体育场工程 2 1. 1 建设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 3 1. 1 建设规模 25000平方米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1. 1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 2. 1 招标范围 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7 2. 2 工期要求 2016年 3 月 10 日计划开工,2016年 7 月 31 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144天(日历日) 8 3. 1 资金来源 自筹 9 4. 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新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单位 10 4. 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11 13.1 工程报价方式 综合单价方式 12 投标价格 计算依据 1.参照的预算基价:2012年《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 2.参照专业指引:2012年《天津市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天津市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3.执行的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4. 投标报价应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DBD29-001-2012规定编制; 5.市场价格信息参照标准:由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主管,天津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主办〈天津工程造价信息〉2015年第12期或当前市场价格信息; 6.执行的市场调价文件截止到建筑【2011】1382号; 7.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8.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9.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0.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3 15.1 投标有效期 为: 90 天(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16.1 投标保证金额 贰万元(人民币) 15 7.2 领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6日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6 5.1.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7 5.2.1 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18 17.1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 19 18.1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四 份副本,共五份标书,电子文本一份 20 21.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日期 收件人:王伟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道1558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四楼会议室) 时间:2016年3月1日8时30分至9时00分 21 25.1 开标 开始时间:2016年3月1日9时00分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道1558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四楼会议室) 22 33.4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 23 39.1 担保金额 中标人可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履约担保额为合同价款的10% 24 4.6.2 项目经理资质 等级要求 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使用建造师注册证书,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必须使用《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且项目经理专业须与本工程相符。本工程可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投 标 须 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 本工程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办理了报建备案手续,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有满足施工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1.3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文及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部门有关规定,已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建交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办理了招标备案手续,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来择优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工期及工程概况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2.3 工程概况 2.3.1 工程名称:响螺湾海昌临时体育场工程。 2.3.2 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2.3.3 招标规模:25000平方米。 2.3.4 招标范围:内含一个足球场、2个网球场、3个篮球场、休闲设施及附属用房、管理用房,同步实施场地内的道路广场(含室外娱乐区、停车场)、绿化、管网、夜间照明设施等配套工程。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3.5 投资额:2496万元 3.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4 当采用资格审查方式时,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审查资料。 4.5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施工资质的经济实体。非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须提供进津备案资料。 4.6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审查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下列需年检且年检合格的证书原件: 4.6.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 ▲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资质等级在有效期内)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有效期内) ▲ 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相应IC卡(正项目经理一名,副项目经理一名,安全项目经理一名,要求正项目经理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专业为市政共用工程,副项目经理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专业为市政共用工程,安全项目经理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专业不限) ▲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注册建造师IC卡(安全项目经理可以单独配置也可以由副项目经理兼任) ▲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或有效期内的原“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至施管站办理信息登记,持本人注册证书或原“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2015”和IC卡 4.6.2 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简历,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职工且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名称一致。正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等级为贰级及以上,否则该投标被视为无效标。投标人一经中标,中标单位建造师相应IC卡自动锁卡,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中标单位到市建委相关部门办理解锁手续。(非本市注册企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须到施管站办理信息登记,持本人注册证书或原“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2015”和IC卡) 4.6.3 各投标人须配置一名安全项目经理。安全项目经理资格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若由副项目经理担任,若由副项目经理担任时,除提供建造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及相应IC卡外,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任命书;若单独配置时,除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还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相应IC卡。具体职责内容详见文件建质安[2006]969号《关于在建筑施工项目设立安全项目经理和安全总监的通知》的要求。 4.6.4 开标时先核验各投标人注册建造师IC卡是否有效。IC卡验卡时显示“有施工投标资格,IC卡有效”则该IC卡有效。若显示其它信息或不显示,按无效标处理,取消该投标人投标资格。 5.踏勘现场与投标预备会 5.1 踏勘现场 5.1.1 招标人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并对可能在招标事宜中构成影响的现场现有建筑物位置及地下管线、电缆、周围环境以及现场的通道、工作空间及其它一切有关事项等均须完全了解清楚,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1.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1.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2 投标预备会 5.2.1 投标预备会也称为投标答疑会,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委派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预备会。 5.2.2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和组织投标人考察现场,了解情况。并由招标人负责整理成会议纪要。 5.2.3 会议纪要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的副本,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投标预备会而产生的对本须知第7.1款中所列的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第9款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5.2.4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2 为了确保招标工作的严肃性,投标方须按本须知第16款的要求于2016年2月29日16:00以前(遇法定节假日再往前推),办妥收款人银行的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账为准,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没有及时到账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及工程技术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七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八章 投标文件资信部分格式 第九章 图纸 第十章 工程量清单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份(页)数等,如有缺漏或其他方面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澄清更正,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内容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送至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传真:)。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同时报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当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 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适当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使用 简体中文 。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包括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标、资信标(含资格审查文件、资信部分)三部分组成。 11.2 投标文件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 投标函部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招标文件内容确认书; 11.2.2 商务部分(提供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系统ver2012软件制作的CD-R光盘电子数据报价标书一份): (1)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封皮); (2) 编制说明; (3) 间接费、利润和计日工比率表; (4) 工程量清单总价汇总表; (5) 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表; (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8)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计算表; (9)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10)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11)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2)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13) 工料机报价表; (14) 计日工表; (15)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16) 暂列金额项目表; (17) 预拌砂浆费用表。 11.3 投标文件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技术标为暗标,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不允许出现有关投标单位的任何信息和内容,否则废标。并提供用WORD格式的CD-R光盘电子版一份。详细编制要求见须知第19款) (1)对工程项目综合说明或概述; (2)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3)项目班子的配备、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4)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进度、施工工期的保证措施; (5)机械设备投入计划; (6)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关键工序的施工技术、工艺以及质量保证的措施、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 (7)各工序的协调措施; (8)施工风险分析与应急措施; (9)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 (10)冬、雨季施工措施; (11)文明施工措施; (12)施工安全方案及保证措施; (13)施工现场绿色施工措施; (14)施工现场维护措施(包括成品保护); (15)工程交验后服务措施。 (16)对本工程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11.4 投标文件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4.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 项目经理简历表; (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项目安全经理简历表; (5) 其他辅助说明资料(包括管理机构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6) 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人情况。 11.4.2 投标人的业绩、信誉情况 (1)企业工程业绩 承建过的建设项目与招标项目同类工程; (2)企业良好信用业绩 (3)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11.4.3 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须知4.6.1及资格审查29.1中各证件的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3)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一般情况; (5)2012~2014年营业额数据表; (6)2012~2014年竣工的工程一览表; (7) 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8)2012~2014年财务状况表; (9)近三年类似工程经验; (10)近三年现场条件类似的施工经验; (11)投标人提供各种奖项; (12)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格文件。 (13)从“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息平台”提取项目部管理岗位人员名单,下载打印带有二维条码和防伪水印的《施工项目部岗位配置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 1、资信标须附“从信用平台上统一打印带有防伪水印和二维条形码的资信提取表”。与资信标一同装订成册。 2、企业的信用信息和工程业绩必须统一录入天津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自动转入发布状态。网址为: 3、投标企业在参加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时必须从信用平台上统一打印带有防伪水印和二维条形码的资信提取表,并作为投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 4、有形市场工作人员在开标过程中运用二维条形码对投标企业递交的资信提取内容进行确认,未经信息平台发布的信用信息,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5、按照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要求,施工单位投标前从“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息平台”提取项目部管理岗位人员名单,下载打印带有二维条码和防伪水印的《施工项目部岗位配置表》,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施工项目部岗位实名配置的凭证。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投标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说明 13.1 投标报价一般规定 13.1.1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计价规则编制投标书。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截止发放图纸时的设计变更及本工程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量单电子数据文件,充分考虑设计要求和答疑纪要以及施工现场情况,结合自身情况参考市场价格,自主确定报价。 13.1.2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报价。所谓“综合单价”是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13.1.3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报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和税金组成。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一致。若不一致或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改的按废标处理。 13.1.4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逐一对应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清单项目未填报单价和合价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按废标处理。零报价的视认为已含在其它项目报价中,在工程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1.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1.6 根据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建材[2009]318号文件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须使用预拌砂浆;投标人应当参照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预拌砂浆指导价,在投标报价中单列预拌砂浆的费用,未单列的,废标处理。 13.1.7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税金等费用。 13.1.8 为使该工程如期完工,投标人通过踏勘现场了解到的工程位置、道路、装卸限制及任何足以影响投标价格的因素,应在措施项目中补充。任何忽视或误解现场因素而导致的工程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予批准。 13.1.9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建筑[2009]257号《关于建立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建筑[2009]258号《关于在本市建设项目建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制度的通知》、建筑[2009]2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13.1.10 建设单位有权对招标施工范围进行调整,且不因对施工内容的减少而对中标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做任何调整。 13.2 施工措施项目计算 13.2.1 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文件中所列措施项目可进行增补。 (1)可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报价。 (2)不宜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不宜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税金外的全部费用。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按本须知13.2.2要求计取和使用。投标人可根据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招标文件中所列措施项目可进行增补。 (3)各投标人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季节性施工方案以及质量、工期保证措施,在技术标中专题编制,相关费用含在项目综合单价及措施费用中。因季节性影响或节假日等因素影响造成的停工、人员窝工、机械停滞、进场材料与设备损失均由承包单位自行承担。 13.2.2 施工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依据2012年《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解读暨预算基价综合解释“第二部分、预算基价综合解释:其他措施项目”及建筑【2012】114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此项费用单列并计入总价中,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13.3 规费和税金是企业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在工程计价中须按有关规定计取。此项价款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13.4 其他项目费的计取 13.4.1 暂列金额是因一些不能预见、不能确定的因素的价格调整而设立的一笔费用,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在其他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结算时扣除实际发生金额后的暂列金额余额仍属于招标人所有。 本工程暂列金额150万元。 13.4.2 暂估价是指招标阶段直至签定合同协议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要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材料暂估价: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13.4.3 计日工计取: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费用。 13.5 招标控制价 13.5.1 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一个工程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招标控制价。 13.5.2 招标控制价计算依据 (1)执行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投标报价应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DBD29-001-2012规定编制; (3)2012年《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 (4)引用专业指引:2012年《天津市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天津市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8)市场价格信息参照标准:由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主管,天津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主办〈天津工程造价信息〉2015年第12期或当前市场价格信息; (9)执行的市场调价文件截止到建筑【2011】1382号。 13.5.3 招标控制价在投标截止日5个工作日前公布,并将其及有关资料报送滨海新区建交局塘沽分局行政审批科备案。 13.5.4 投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经复核确有错误的,应当责成招标人修改后重新公布,并依法重新确定开标日期。 13.6 本工程合同采用综合单价报价,固定单价合同。 14.投标货币 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5.3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会在投标有效期结束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同时报告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结构。 16.投标担保 16.1 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6.2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只可以采用电汇方式进行提交。 16.2.1 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等公布如下: 收款人名称: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支行 账号:4411930 咨询电话:。 16.2.2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用途、投标项目、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16.3 投标人在开标前持汇款凭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领取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凭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参加投标。 16.4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5 投标保证金的代退 16.5.1 开评标结束后,凭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确认的《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通知》和退款单位开具的企业往来专用收据,根据下列情况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对开标过程中按本须知第26.1款内容要求作为无效标、按本须知第31款要求为废标或投标人不足三家、各投标人报价均超出标底而造成的流标等,在开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之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担保。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向剩余投标人退还投标担保; (3) 对其他情形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及违约投标保证金的处理,依据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6.5.2 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按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账号由银行予以无息返还,投标人应承担银行按规定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费用。 16.5.3 退付投标保证金不采用现金方式。 16.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6.6.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16.6.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资格的; 16.6.3 中标后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16.6.4 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合同履约担保的。 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本工程不执行)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 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商务标、资信标(含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文件)的正(副)本,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投标函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封皮)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并签字。还必须由编制人、审核人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印章,编制人必须是取得注册资格的造价工程师或具有造价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审核人必须是取得注册资格的造价工程师。编制人和审核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审核人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如果编制人和审核人为其他单位人员,则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的委托合同原件,并附委托合同复印件和委托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在投标文件资信标中。否则按废标处理。 18.4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8.5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8.6 招标文件凡要求盖章的地方不允许出现黑色印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全部使用A4纸型装订且技术标、商务标、资信标单独装订。 19.2 A、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正、副本及商务标电子数据(CD-R光盘)包封在一起,贴统一封签并在骑缝处加盖密封章,(技术标、资信标包封同商务标); B、再将包封好的商务标、资信标、技术标密封在同一个外层包封中,贴统一封签并在骑缝处加盖密封章。封签,技术标封皮及技术标光盘均由招标代理单位统一发放。 注:最后为一个独立的包封 包封示意图: 外层包封 内层包封 商务标正本和全部副本 技术标正本和全部副本 资信标正本和全部副本 19.3 商务标、资信标、技术标的包封上不得出现投标人的任何标记。 19.4 技术标标书格式要求: 技术标书装订须胶粘裹装,不得打孔装订。封皮必须采用招标代理单位提供的统一样式的封皮。 19.5 封皮安装说明: A.每套标书提供一张封皮(宽度为29.7厘米,长度不限)。标书的封皮分封面和封底,其中在封面的背面贴有一张经叠好的标有盖章处的方块纸,各投标人在规定的区域内清楚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印章不得过浓以免渗透) B.完成步骤A后,将贴有白色双面胶上的纸撕掉,与封面的背面贴住。 C.不得污染、标记、有折痕。 19.6 如有以下情况按废标处理: ①未采用招标代理单位提供的统一样式的封皮 ②未按照“封皮安装说明”安装 ③印章渗透 ④双面胶脱落 ⑤污染、标记、有折痕 ⑥复印纸颜色有明显差别 ⑦技术标投标书用纸未采用A4 70克 白色复印纸。(商务标、资信标用纸无统一要求) ⑧技术标出现目录、页眉、页脚、页码的 ⑨技术标文档双面排版的 ⑩技术标打孔装订的 19.7 技术标标书文字必须执行以下排版规定: 文档排版须单面排版打印,不得双面排版 字 体:黑色宋体、中文标点 字 形:常规 标题字号:加粗 小三号 正文字号: 小四号 字符间距:缩放 100% 间距 标准 位置 标准 技术标标书页边距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先从页面设置中设置页边距:上2.6㎝;左2.6㎝;下2.5㎝;右2.5㎝; 装订线:0.5㎝;装订线位置:左侧 其次将文字全选,从格式中选择段落后,行距选择固定值,设置值选择25磅。 标题左对齐(不得居中),正文首行缩进2个字符。 不得有目录、页眉、页脚、页码。 19.8 技术标编制要求: 技术标的正、副本中不能含有任何暗示或表明投标人名称的内容或可以辨别内容,例如:投标人名称、投标人人员姓名、公章、法人章、(包括有代表性的工程名称等)无意义或非正常的符号文字、图片、照片、痕迹、装饰、彩色纸张、彩色字体等,否则按废标处理。 19.9 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志,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9.10 各投标单位的所有投标文件(包括CD-R光盘)不按以上规定标识、编制、密封的均属于重大偏差,按无效标处理。 19.11 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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