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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监理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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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 监理规划 第一章 工程情况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石柱县南宾镇红星村 业主单位: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设计单位:重庆建工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天雄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重庆夏坤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鹏升建筑实业有限公司、忠县忠粮建筑有限公司 工程概述: 食堂及艺术中心由重庆建工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由重庆夏坤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建筑面积为11107.01㎡,建筑高度为13.8m,层数为3层,其中地下1层,地上2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物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工程等级为一级,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 教学楼由重庆建工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由重庆鹏升建筑实业有限公司承建。建筑面积为7799.35㎡,该建筑为坡地建筑5F\吊2F,地上总高度21.30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物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工程等级为二级,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 职教中心搬迁安置居民点由重庆天雄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由忠县忠粮建筑有限公司承建。建筑面积为2755.37㎡,建筑占地面积为384.47㎡,建筑高度为21.6m,层数为7层,其中地下0层,地上7层。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建筑物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 总 投 资:暂定14828187、29元 二、监理目标: 质量目标: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 进度目标:建设工期控制在合同工期内。 投资目标: (1)严格按施工合同约定控制投资。 (2)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不增加工程额外费用。 (3)严格计量。 安全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章 监理工作内容、范围、依据 一、监理的工作内容: 1、监理人按业主批准的监理规划的监理细则开展监理工作; 2、协助业主编写开工报告;审查承建商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经业主批准后,负责向承包人下达开工通知书; 3、督促承建商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4、审查承建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实施; 5、编制进度目标控制计划、审查承包商编制的网络进度计划,经业主批准后组织实施; 6、协助业主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 7、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审核承建商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选择分包的单位; 8、编制投资目标控制计划,审核承包商提出的已完成工程量及月进度报表,监理人签署工程中期付款凭证,经业主批准后支付; 9、设计变更经设计单位审核、业主批准后,由监理人发出施工工程变更令; 10、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配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实物量和资料,并按规定进行检测,对有疑问的必须进行测试; 11、监督承包商严格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 12、编制质量目标控制计划,对工程的重要部位督促承包人实施预控措施; 13、与业主现场代表共同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主持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4、参与联合调试工作; 15、对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实施管理,协助业主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 16、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报业主和市有关主管部门; 17、督促承建商按合同规定及要求整理施工技术档案资料;认真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18、组织对工程初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9、工程完工后,编制监理工作档案资料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20、审查承包人的最终付款申请,经业主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最终支付证书; 21、工程完工交验合格后,经业主批准,向承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二、监理工作范围 所有施工图包括的内容及附属工程。 包括:对该工程投资、进度及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组织协调、进行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 三、监理工作依据 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的工程建设和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文件。 1、工程引用的国家、地方及行业规范及标准、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工程动手术资料管理办法、房屋建筑等部分的强制性条文; 2、依法签订的该工程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合同文件;国家计委、市财政、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的有关批文; 3、设计图纸及图说; 4、有关会议纪要文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7、国家和地方现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验评标准; 8、本工程采用的主要规范及标准如下: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 (2)《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5) (4)《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 (5)《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 (6)《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 (7)《建筑地基基础施工量验收规范》(GB50202) (8)《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101) (9)《建筑基坑支护规程》(JGJ120) (10)《建筑用砂》(GB//T14684) (11)《建筑用卵石、碎石》(GBG/T147685) (12)《混凝土外加剂》(GB/T8076) (1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11836) (1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 (1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55) (1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17)《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18)《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范》(JGJ/J98) (19)《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2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 (2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 (2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23)《给水排水管理工程及验收规范》(GB50268) (2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6个标准)(GB50254—259) (2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统一标准》(GB50300) (2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27)《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19) (28)《给、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0268—97) 第三章 监理组织 一、监理组织机构的建立 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由一批专业配置齐全、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监理人员组成“石柱职教中心监理部”从而建立起一个务实高效的监理组织机构,为本工程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监理服务。 二、监理人员配置表: 现场监理组织机构图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职称 联系电话 1 何金生 总监 工程师 2 张德志 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 3 罗春 监理员 助理工程师 4 蒋启峰 监理员 助理工程师 项目监理机构框图 工程项目监理部 总监理工程师 (副总监理工程师) 投资、进度、质量安全控制 信息管理 工程协调 以上人员配备设置,可以根据业主的需要及工程特点加以调整。保证监理人员前后的延续性。认真为业主高信誉、高质量的提供优质技术服务。监理人员配置4名,工程进展过程中将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增加和调整。 三、 监理人员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派往本项目履行监理委托合同的全权负责人,行使合同授予的职责和权限,并组织领导项目监理组织工作。对外向业主负责,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 《工程建设监理规范》中明确指出: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合同监理单位的权限,全面负责受委托的监理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签认本监理的工程有关款项的支付凭证。总监有权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分包商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要公正地协调项目法人与被监理单位的争议。 (一)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调换其工作; (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三) 土建专业质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 根据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文件内容,熟悉和掌握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内容,以及有关法规和条例。 (2)参加由总监的审查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并提出意见供参考;督促承包单位按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参与编写监理细则。 (3)审查重点部位施工技术方案和承包单位拟采用的新技术和新工艺,并提出意见交总监;督促承包单位按审批同意后的技术措施和施工工艺进行施工;检查承包单位质保体系;督促施工进度计划的制定落实。 (4)审批确认承包单位已进场的施工机具和设备的性能、规格、数量。 (5)复核承包单位施工放样和预留埋件、预留孔放样工作,做到在工序进行中检查和监督。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检查验收并签署质量检验单(隐蔽工程验收单),批准下道工序施工。 (6)提出质量事故整改通知单,处理承包单位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提供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 (7)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计量申报表或项目月付申报表,提供确切数据供总监审核签认。 (8)参与承包单位申请索赔和延期的理由情况调查,审查索赔和延期申请单;交总监审核签认。 (9)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汇报或作出总监授权下的处理。 (10)编写监理工作记录,及时向总监汇报情况,按时参加工地会议。 (11)检查现场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设备质量情况和质量保证资料,通知试验(材料)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抽检或试验。 (12)根据现场工程进展情况,及时通知试验(材料)监理工程师和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试验和测量复核工作。 (四) 材料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根据国家、地方和设计有关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原材料、半成品和设备的质量验收; (2)对承包单位已检查认,监理工程师对现场材料、成品、半成品按一定频率或要求作好抽检测试工作,对进场工程材料进行查验,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汇报,并提供处理意见; (3)对承包单位外加工构件的材料进行检查认可; (4)按工程验收规范要求对承包单位已验收合格的部分工程,按一定频率进行工程试验和测试,提供数据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验收; (5)检查承包单位和试验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该实验室进行检查认可,监督承包单位按标准进行各项试验工作; (6)汇总各项试验和测试成果,整理成册,建议台账,以便随时查询; (7)定期向总监汇报工作情况,参加工地会议。 (五)测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负责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交接工作,对所交基准线、控制点、水准点进行复核,并提出书面复核文件;发现偏差及时向总监反映,并提出调整方案,供有关方面参考; (2)根据测量要求精度,复核承包单位已完成的三级放样以及复核后的加密桩和临时水准点,对使用时限较长的点、线、高度进行定期复核,作好记录; (3)复核施工过程中重要部位的施工放样,工序完工后会同监理人员对工程进行实测实量,按抽检频率要求复核施工放样; (4)每项复核工作开展前,认真作好复核方案和内业计算,组织协调其他人员共同进行复核工作; (5)检查施工单位测量仪器和度量工具; (6)定期检查监理自备仪器、度量工具、保管、保养监理自备仪器; (7)汇总各项测量复核成果,以便随时查询,定期向总监汇报测量复核情况。 (六) 造价工程师的职责: (1)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网络计划),根据承包单位实际生产能力、劳动力、资源配备等供应情况提出修改意见。 (2)根据总体计划、年计划、月计划、旬计划对照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发现偏差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并向总监汇报。 (3)对总监签认工程计量单,申报或合格工程量以及建设单位认可索赔进行汇总,根据合同文件要求进行计算,确认支付数额,经总监签署后提交建设单位。 (4)审核承包单位的工程预算,按施工进度控制工程造价。 (5)整理汇总各项计划统计、计量、支付资料、建立台账,以便查询和竣工后作为资料归档。 (七) 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熟悉掌握工程承包合同中每一项内容及含义,根据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支付款、索赔项目内容,提出合同依据,并提出意见交总监参考。 (2)负责图纸、文件、资料的签收、分发、保管。 (3)按工程部位汇总整理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计量、支付等内业资料,进行编号存放,使用计算机管理。 (4)督促和检查承包单位内业资料的质量及完成情况,及时提供信息给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便及时整改与补充。 (5)工程验收前为总监提供编制初验报告及评估报告的数据资料。 (6)工程竣工后,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监理资料的整理和交公司存档。 (八) 信息档案监理工程师和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对整个工程监理中的所有函件,包括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和来往函件及各种申请书、批复函、音像资料等分项、分类搜集、整理并立 保存。 (2)督促并协同监理工程师及时填写监理日志,作好监理记录。 (3)督促施工、材料及设备供应单位及时整理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包括工程计量单、各类支付证书、进度月报及费用支付证明、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图纸、验收记录等。 (4)工程竣工时将监理档案整理并移交业主。 (九) 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检查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志和有关监理记录。 第四章 监理工作制度 一、健全规章制度: 为使本项目监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国务院颁发的〈〈建设监理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和监理合同制定的〈〈工程质量监理制度〉〉,编制切实可行的〈〈工程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对监理范围、依据、组织机构和对工程质量的检验程序作详细的规定,并报送业主批准后发参建单位在开工前组织学习,并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执行。 二、制定统一图表制度: 为利于控制和管理,按行业现行使用图表和《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所列图表,实行统一标准,拟定整套质量控制图表,以利工作展开。 三、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四、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的执行。 五、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主要施工准备已完成,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核实后报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商量后审批。 六、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承建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上报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主要审核: ①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体系; ②质量、投资、进度计划安排和保证措施; ③重要结构和重点部位的质量保证措施; ④机构组织和人员组成情况等等。 七、会议制度: (一) 监理例会制度: 1、第一次工地会议制度: (1)第一次工地会议是项目尚未全面展开前,履约各方相互认识,确定联络方式的会议,也是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就绪,并且明确监理程序的会议。 (2)召开时间:第一次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前举行。 (3)参加人: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总承建商的授权代表参加,也可邀请分包单位参加,必要时邀请设计、质监单位参加。 (4)会议目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的目的是检查工程的开工条件,创造良好的合作环境。 2、正常例会制度 (1)监理例会是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组织与主持,按一定程序召开的,以研究、解决工地出现的包括计划、进度、质量及工程款支付等许多问题的工地会议。监理工程师将会议讨论的问题和决定记录下来,形成会议纪要,供与会者确认和落实。 (2)监理例会定期召开: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监理例会,检查本周施工和监理工作情况。沟通信息,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3)参加人: ①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②施工承建商项目经理及其它有关人员。 ③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 ④需要时还可邀请其它有关单位参加。 (4)会议主要议题: ①对上次会议存在的问题的解决和纪要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②工程进展情况; ③对下月(或下周)的进度预测和安排。 ④承建商投入人力、设备情况。 ⑤施工质量、加工定货、材料的质量与供应情况。 ⑥有关技术问题。 ⑦索赔工程款支付。 ⑧建设单位对承建商提出的违约罚款要求。 ⑨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 会议记录由监理工程师形成纪要,经与各方认可,然后分发给有关单位。 (5)会议纪要主要内容: ①会议地点及时间; ②出席者姓名、职务及他们代表的单位。 ③会议中发言者的姓名及所发表的主要内容。 ④商议决定事项,并落实由何人在何时执行。 (二) 专业监理内部会议: 除定期召开工地监理例会以外,根据工程进展的需要,将不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情况和问题。 定于每半月召开一次,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承建商代表、监理部人员、业主代表等参加,协调和解决施工中有关进度、质量及监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协调业主、监理部及承建商三方的关系。由监理单位作好会议记录,并签发会议纪要,报送各有关单位。 八、 监理日志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整改的事项,应详细做出跟踪记录。监理日志是重要的档案资料,每位监理工程师应坚持天天记录,当日发生的事情,应在当日的监理日志中记录,不得后补,监理日志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监理日志按监理协会统一印制的格式和规定填写,第二天上午上班时将写好的监理日记放在桌上,供总监和信息管理员收查。 九、 上报制度: (1)每周五承建商向监理部上报下周各单项施工工程的施工与检验计划(包括施工地点和内容),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以便参建各方安排下周的检验工作。 (2)施工检查验收,承建商应提前24小时向监理部报验,以便监理人员安排工作。 (3)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实施,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4)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5)在监理过程中,及时向业主或有关部门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其报告目录如下: ⑴监理工作月报; ⑵施工监理质量问题通知书; ⑶停工、复工指令; ⑷施工组织设计报表审核签证意见书; ⑸施工进度计划报表审核签证意见书; ⑹材料、设备、构件复核意见书; ⑺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审核意见书; ⑻年度施工用款计划报表核定意见; ⑼月付款签证通知; ⑽变更[洽商]工程变更费用核定表; ⑾工程结算核定表; ⑿签署分部工程质量合格核查意见; ⒀签署主体结构质量合格核查意见; ⒁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合格文件; ⒂签署单位工程验收质量合格文件。 十、旁站、巡视制度: 对重要部位实施旁站检查,认真做好旁站记录,随时对完成的工程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对各种材料、混凝土等随时抽样检查、试验,施工时加强巡视检查、平行检查,保证工程自始至终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对发生或可能发生质量问题的情况及时发指令性文件(先口头,后书面通知确认),以书面指令 和文字对承建商进行质量控制。 现场监理员严格执行([2002]189号文件),认真填写旁站记录表格: 旁站监理记录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日期: 年 月 日 气候:晴() 阴() 雨() 雪() 旁站监理的部位和工序: 旁站监理开始时间: 时 分 旁站监理结束时间: 时 分 施工情况: 监理情况: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经理(签字): 质 检 员(签字): 年 月 日 旁站监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十一、测量放线报验制度: 开工后要求承建商向监理部报出《定位测量放线方案》,经监理、业主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必须通知监理工程师到场旁站,并做好施工放线记录,报测量工程师审核,重要部位的定位放线尚需监理工程师复测,认可后方可进行相关工序。 十二、材料、构件进场报审、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报审表,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和监督下,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进行复查,或送材料试验部门检测,复验不合格,该批材料立即退场,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十三、 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确认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业主协商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单位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监理部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十四、 合理化建议制度: 对工程建设中各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特别是推广用先进、成熟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方面、能提高质量增加科技含量,不增加(或减少)投资的项目,协助业主进行审查,提出可行的意见报业主和设计确定。 十五、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一天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及时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质监站、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十六、混凝土浇筑许可证签发制度: 本工程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校建设项目,为了配合工程施工,监理部采取24小时上班。隐蔽检查随喊随到,绝不影响工程的实施。检查时,做好旁站检查记录,检查完毕后各方签字确认,并送交施工单位一份,便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整改,并作为检查的依据。 混凝土工程浇筑前,承包单位必须填报混凝土浇筑许可证报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混凝土浇筑前的材料准备、钢筋绑扎、模板支撑、人员安排、设备运行、环境气候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种条件具备后,签发混凝土浇筑许可证,施工单位才能进行混凝土浇筑。 十七、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待施工单位改正后,再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收后,在施工用表上填写验收意见。 (4)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部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5)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十八、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收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部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计量,待合格后,再补办验收计量。 (4)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监理部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部;对重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处理方案,报送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等事故处理后,经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十九、 工程投资监理制度: (1)监理部进场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项、分部预算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由造价工程师负责认真核定施工单位报来的当月工程计量申报表和月工程项目付款申报表,最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交业主办理付款手续。 (2)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二十、 监理月报制度: 监理部应逐月编写《监理工作月报》。并于年末提出本部的报告制度报告和总结报送建设单位。年度报告或“监理工作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监理月报每月底前发出,及时报道工程中情况,监理月报按监理公司规定的统一内容和格式填写; 监理月(简)报一式多份,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监理部、各承建单位和项目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二十一、 合同管理制度: (1)协助业主、施工方签订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2)向有关单位索取合同副本,了解掌握合同内容,以便进行合同的跟踪管理,包括合同各方面执行情况检查,向有关单位及时准确的反映合同信息; (3)核实工程设计变更和核定承包单位申报的实物工程量; (4)督促承包单位落实工程进度计划,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实际值与计划值的比较、分析,提出意见,并准确及时提供合同执行的有关资料; (5)随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并准确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6)本工程合同执行情况每月在监理工作月报中反映。 二十二、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1)信息管理员负责本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的信息收集、整理、按规定编目建档,并输入计算机保存;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定期工地施工协调会议或监理工作会议,信息管理员负责整理会议记录,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打印分发;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状况以及督促检查承包单位及时整理施工技术资料; (4)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承包单位及时整理施工技术资料; (5)随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并准确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二十三、 工程保密制度: 工程进行过程中,监理人员要严守工程秘密,保管好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不向工程以外无关人员和单位传播任何工程信息,不接受记者的采访,建设过程中需发表的技术论文必须经业主同意方能发表,技术论文不得涉及工程名称。 二十四、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不能验收交接。 (3)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制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给监理部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其余分发有关接收、使用单位保管。 ①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②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 ③全部竣工文件; ④各项工程施工记录一份; ⑤工程总结; ⑥主要机械及设备的技术证书一份; 第五章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一、质量控制依据: 1、合同条件: 所有质量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均需要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 2、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 所做工程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内容施工,必须一致,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施工规范要求。严格审查施工图纸的变更程序。 3、技术规范: 工程所有选用材料、设备、设施、施工工艺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4、质量标准: 质量必须符合合同文件中列的质量标准等级及有关部门指定的其它标准。 二、 建立质量控制体系: 一条原则:工程质量控制是整个监理工作的重点,与进度计划和工程计量相互制约,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单位按合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是监理工作的原则。 两个重点: (1)重要的分部工程是:地基工程、主体工程、防潮工程、管道安装、工艺设备安装调试等工程。 (2)关键部位: 三个阶段: (1)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施工单位配备人力、材料、机械设备是否合理,审查拟定施工方案、主体和安装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原材料检验,混凝土和防渗配合比是否符合要求; (2)施工阶段:检查施工单位工艺是否按规范和经审批的方案进行,并对施工中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抽查; (3)成品验收阶段:通过检测和验评各分项或分部已完工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和误差允许范围,验收合格的成品要加强保护。 四个手段: (1)检查:施工过程中对重点的项目和部位实施必要的旁站、平行检查和跟踪监理,检查施工过程中材料及混合料与批准的配合比是否符合;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技术规范、规程进行施工; (2)测量:监理工程师对完成工程的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修,无法进行整修要求返工; (3)试验:对各种材料、设备、机械、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抗渗强度等级等,监理人员随机抽样试验检查,施工和业主单位要提供机械、电气、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的条件; (4)指令性文件:承包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往来,必须经书面资料为准,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用以指出施工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责令承包单位加以重视或修改。 三、材料、构配件、设备监控措施: (一)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监控的程序的原则: 1、遵循“预防为主、动态管理、跟踪监控”的原则,根据已完工程的实际经验,严格审查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选择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 (2)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3、设备进场监理要参加开箱验货,装箱清单、使用说明书原件由业主存档保留,监理、业主、施工单位现场使用复印件,装箱中的维修配件交业主保管。 4、对各种材料、设备、机械、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等,监理人员随机抽样检查、旁站试验; 5、当承包单位采用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6、项目监理机构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7、如果施工单位强行使用资料不全或试验(复检)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监理工程师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通过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将资料不全或试验(复检)产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退场。重新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按程序报验,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事先向业主单位报告。 (二)、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监控的措施: 1、设备、材料定货管理: 设备、材料加工定货时,承包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产地和生产产家,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单位代表、承包单位检查其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监理要配合业主进行考察;凡监理参加的任何考察,事前必须有考察提纲,事后必须有考察报告,考察提纲须报公司审查,考察报业主公司备案,为业主提供参考意见;在工程过程中,如果材料采购困难需要替换,必须经设计同意后方能替换;设备材料订货合同必须对质量、供货方式、供贷时间、交贷地点、安装调试、保修、索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予以明确。 2、材料、设备进场后的质量控制: (1)材料、设备进场后,承包单位按批量抽查汇同各方抽样和开箱检查; (2)设备材料进场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或试(检)验报告;有保修条件的设备,应具有保修证书。 (3)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每批进场时必须有正式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合格的材料试验材料。水泥、钢材、焊条、防水材料、混凝土外加剂等应提交复试合格证书等到报监理部审查签认。 (4)用于工程的材料、配件、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承包商必须首先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将报审表的质量证明材料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工程师根据报审资料对实物核实无误后,给予确认,承包商方可使用。 (5)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拒绝签证,承包商不得使用。 (6)对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测量仪器进行质量控制。 3、钢筋混凝土工程材料质量控制: (1)水泥:配制混凝土所用的水泥,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性能指标必须符合现行GB175或GB1344标准的规定; (2)骨料: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JGJ52、JGJ53的规定; (3)水: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它来源水时,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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