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深圳纽斯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检验测试结果复核管理规程
颁发
部门
质量部
新订□ 修订■ 复审□
页码
第 1 页 共 1 页
文件性质
技术文件□ 管理文件■ 操作文件□
文件编码
ZL-SMP-024-01
起
草
年 月 日
审
查
年 月 日
批
准
年 月 日
执行日期
年 月 日
依据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17405-1998
分发
部门
质量部、生产部
一、目 的:规定了检验测试结果复核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测试结果的复核。
三、职 责 者:QC检验员负责按该标准进行复核,质量部经理负责监督。
四、内 容:
1 记录填写完毕后,交由本岗位所在的人员进行复核。未经复核签名的记录不能提交或汇总,更不能进入批记录。该记录处于未完成状态,检验员对此负责。
2 复核
2.1 复核依据:该品种或该项目检验规程。
2.2 复核内容
2.2.1 检验项目完整、不缺项。
2.2.2 书写工整、正确、改错正确(必要时加以说明)。
2.2.3 检验依据正确。
2.2.4 计算公式、计算数值均正确。
2.2.5 实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2.3 原始记录符合规定要求,复核员签名。交原检验员重新检测或改正,待检验员按要求改正后再复核签名,或报质量部经理令其改正。
3 属于复核内容范畴内的项目发生错误由复核员负责;属操作差错等其他问题由检验员负责。
4 复核工作应在30分钟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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