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纽斯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检验测试结果复核管理规程颁发部门质量部新订 修订 复审页码第 1 页 共 1 页文件性质技术文件 管理文件 操作文件文件编码ZL-SMP-024-01起草年 月 日审查年 月 日批准年 月 日执行日期年 月 日依据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17405-1998分发部门质量部、生产部一、目 的:规定了检验测试结果复核工作的具体要求。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测试结果的复核。三、职 责 者:QC检验员负责按该标准进行复核,质量部经理负责监督。四、内 容:1 记录填写完毕后,交由本岗位所在的人员进行复核。未经复核签名的记录不能提交或汇总,更不能进入批记录。该记录处于未完成状态,检验员对此负责。2 复核2.1 复核依据:该品种或该项目检验规程。2.2 复核内容2.2.1 检验项目完整、不缺项。2.2.2 书写工整、正确、改错正确(必要时加以说明)。2.2.3 检验依据正确。2.2.4 计算公式、计算数值均正确。2.2.5 实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2.3 原始记录符合规定要求,复核员签名。交原检验员重新检测或改正,待检验员按要求改正后再复核签名,或报质量部经理令其改正。3 属于复核内容范畴内的项目发生错误由复核员负责;属操作差错等其他问题由检验员负责。4 复核工作应在30分钟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