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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校区博士生公寓及食堂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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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新校区博士生公寓及食堂 工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050127 招 标 人(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 发放时间 2005年 5 月 15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报价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 开标 七、 评标 八、 授予合同 第二章 合 同 一、 协议书格式 二、 通用条款 三、 专用条款 四、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六、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 附件4 承包人银行履约保函 八、 附件5 发包人支付担保银行保函 九、 附件6 廉洁协议格式 第三章 技术规范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 投标函 1.投标函 2.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二、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三、 辅助资料表 1. 表3.1项目经理简历表 2. 表3.2投标人(企业)业绩表 3. 表3.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4. 表3.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5. 表3.5劳动力计划表 6. 表3.6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7. 表3.7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8. 表3.8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 9. 表3.9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承诺书 10.表3.10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工程名称 **大学新校区博士生公寓及食堂 建设地点 **市**区**大道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手 机 招标方式 公 开 招 标 招标范围 图纸所列的土建、安装 建筑面积 22387平方米 结构类型 框 架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工程类别 三 类 定额工期 346 (日历天) 工期要求 277 (日历天) 工期提前率 __20__% 投标保证金 贰拾万元人民币 现场踏勘 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90 日内有效 投标文件份数 一套正本 三 套副本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地点:同以下开标地点。 地址:**市**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胜太路18号) 接收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同以下开标时间 开 标 时间: 2005年 6月10日 9 时 地点:**市**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一、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 约8000平方米 ; (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三通一平已完成 ; (3)施工用水、电 给水业主已接至距本标段场地500m的范围内;供电业主已接至4号变压器; (4)有关勘探资料 已完成 ; (5)其它_**大学新校区建设一个建筑企业最多只能承担(中标)两个标段施工,一个项目经理只能承担一个标段 2、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自筹资金已落实 。 (二)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投标单位的合格条件 1、凡接到招标代理单位发出的“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单位,被认为是本工程的合格投标人。 2、本工程不得转包,如发现转包业主有权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承包方承担。 二、招 标 文 件 (四)招标文件的组成 1、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五)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五)招标文件的澄清 1、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采用下列方式: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_3_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 2 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 (六)招标文件的修改 1、 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 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3、 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4、 投标人如需工程地质资料参考,可向招标代理公司索取。 三、投 标 报 价 (七)投标报价 1、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费。 2、 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 固定总价 固定总价格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总价,如图纸无变更今后不作调整。结算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 3、 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执行: 4、可选用的工程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 江苏省相关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等。 5、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投标报价必须符合江苏省及**市有关规定。 2)报价时必须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 3)按规范要求及相关管理职能部门要求必须做的所有材料及施工检测费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施工用水按3.21元/度,施工用电按0.8元/度计入报价,挂表计量;本标段用电使用1#变压器供电,变压器至施工现场配电房的供电线路费用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报价。 5)不可竞争的费用计取执行《关于我市贯彻2004年江苏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宁建基字[2004]240号文)。 6)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必须向 **大学新校区建设指挥部交纳招标委托代理费,计算方法为100万元X1.0%+(500 -100)万元X0.7%)+(1000-500)×0.55%+(中标价-1000)×0.35%,计入报价不得让利,并列入招标文件2-3单位工程汇总表中。 7)甲供材及暂定价材料消耗量明显不符常规的,招标人将提请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报价进行调整。 8)甲供材的下力、保管费等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到报价中。本工程结构部分采用商品砼,由中标单位自行采购。投标单位自行报价,但该部分水泥不得计入甲供水泥用量。 9)投标单位应依据本工程地质资料组织设计和施工经验,合理确定塔吊基础等相关费用并计入报价以后不作调整。 10)为保证校园及城市道路清洁、卫生要求,发包人拟在来校区各主要出入口处设置冲洗台,实现有偿服务,收费执行**区服务标准。投标单位应将该项费用考虑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 11)所有乙供材料投标文件中应标明生产厂家、规格、品牌及执行的标准,如进场施工材料与投标文件不符,甲方可以另行采购。乙方承担材料费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投标担保 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5) 投标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预算书) ] 6) 辅助资料表(第六章中表3.1——表3.10) 7) 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常驻现场承诺书 8) 施工组织设计 2、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第六章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 (九)投标担保 1、 投标担保方式采用: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五日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将付款凭证(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3、 投标保证金采用以下方式:支票、汇票。(保证金的出票人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相一致) 4、 收款人单位名称: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帐号:** 开户银行:招行城南支行 (十)勘察现场 1、 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 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4、 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人提供的关于现场及周围环境的资料和数据仅供投标人参考。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十一)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 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 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二)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副本必须装入一个密封袋并且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或“副本”。 2.标志:所有封袋上都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 (十三)投标截止期 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 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六)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 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十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 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 标 (十五)开标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委托代表应携带个人身份证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 4、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 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一)无单位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三)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四)投标人的名称及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七、评 标 (十六)评标 1、评标工作 评标工作在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 2、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是指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具体采用:综合评分法 具体细则为: 一、 总则 根据《投标法》、建设部(89)号令及国家七部委第30号令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中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本工程投标价格、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和比较,以百分制形式进行评估。评标委员会由九人组成,其中:七人为经济、技术专家,在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二人为业主代表。综合各评委的打分情况,最终排出中标候选人顺序,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意见和有关规定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二、 分值分配: 1、投标报价 75分 2、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3、工期 5分 三、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75分) 基准报价W等于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的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的97%(只有三家时,不去除最高和最低)。W满分为75分。当某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W 1%时均扣除投标报价分1分;低于W 1%时扣0.5分。不足部分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施工组织设计(20分) a施工质量措施: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措施可靠且针对性强 (3分) b 施工进度:有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表,各工序安排得当,设备使用和人力配备合理 (4分) c 施工方法:施工方法科学严谨有针对性,并节约成本提高劳动效率 (2分) d 施工安全:措施可行、制度健全,并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检测设备 (2分) e 施工平面布置: 布置图合理可行 (2分) f 组织机构:施工组织机构健全,各人员配备齐全 (3分) g 文明施工:文明施工有措施、有制度 (2分) h 针对本工程施工中的重点、难点和特殊部位(水电安装)的处理应有正确、充分的认识,并应有详细处理方法和具体处理措施 (2分) 除非施工组织设计存在重大偏差,可以确定其不具备中标资格,否则应给予不少于60%的得分。 (3)工期(5分) a 工期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 (3分) b 有有效保证措施的得2分 (2分) (十七)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十八)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十九)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二十一)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二)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已被废止的;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投标报价对甲供材价格、暂定价材料价格及其他项目清单中的价格提出让利的; 8、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工程项目经理与报名并通过资格予审的项目经理不相符; 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二十三)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八、授 予 合 同 (二十四)中标 1、 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十五)合同签订 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 2、 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 中标单位需复制全套投标文件8份交发包方分发各职能部门,费用自理。 4、 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__5_%的银行保函做为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担保金在竣工验收后返还。 第二章 合 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格式 发包人(全称) **大学新校区指挥部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大学新校区博士生公寓及食堂 工程地点: **市**区**大道 工程内容:土建、安装工程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苏计投资发(2003)1047号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图纸所列的土建、安装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业主出具的开工通知书为准(暂定2005-6-20)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209 天。(含本项目室外配套工程的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 元(人民币) ¥ :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6、施工图纸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2)双方经协商明确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3)本合同专用条款;(4)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中标通知书;(5)投标文件(含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及其附件;(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8)施工图纸。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语言文字 2.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 3.图纸 3.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签定合同后一周内,伍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不得将施工图纸提供给第三方或移作它用;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对本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均应在投标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的组织协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增加的工程量、设计变更等签证;2、标准的确认;3、分包单位的确认;4、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及工程施工过程中需发生经济费用的一切事宜。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甲方代表____ 职权: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职权:负责及协调现场施工。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现场已具备条件;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现场已具备条件;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合同签定后7日内;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时间为:开工前一周内;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提供书面交点资料,并与监理方和承包人三方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日内;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提供书面资料或现场交底;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无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施工临时设施、环保及环卫的相关手续由承包人办理报批手续(发包人协助),并承担与之相关费用;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合同签定7日内向发包方和监理方各提供一份施工过程中的月进度计划和材料的进场计划表;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提供现场办公用房三间60m2办公家具两套和空调;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道路管线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按发包人提供的书面资料或现场交底要求做好保护工作,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市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执行达到JGJ59-99标准规定标化现场的要求,在交工前做到工完场地清,建筑施工及拆临引起的建筑垃圾,竣工验收后15天内运出施工现场并报监理和甲方验收,每延误一天处罚3000元;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协助发包人做好与市容、环保、交通、派出所、街道等部门和周边居民的协调工作,与相邻标段的施工机械在使用上不符合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必须不计条件服从发包人或监理方的协商。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7日内上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过程中于每月25日前报下一月的施工进度计划,有特殊施工要求于施工前3日内上报施工方案; 工程师确定的时间:收到承包方资料5天内给予确认。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无 。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无。 四、质量与验收 15.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的优良等级标准。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 19.工程试车 19.1 试车费用的承担:无。 五、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当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全防护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及第三方人身安全。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本合同价款采用(1)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人工单价、机械台班价格浮动的风险和政策性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投标时充分考虑风险范围并计算风险费用进入报价。 23.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1)发包方和跟踪审计员共同认可的设计 变更;(2)发包方、监理方和跟踪审计员共同认可的签证;(3)承包人每月25日前报送符合本条款(1)(2)范围的变更及签证预算;变更的工程量中:报价中已有的项目按投标报价时的单价及费率计算;报价中没有的项目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定额及文件计算,并按投标报价标准计算。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合同签定并在中标单位开工前7日内支付 10 %预付款(付款基数同26款)。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工程量确认根据施工进度及监理工程师的签证单,按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25.2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前将当月完成的工程量送发包方和监理,并报发包方及跟踪审计员备查。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基础±0.00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款至核定付款基数的20%,主体完成50%后付款至核定付款基数的35%,主体验收合格后付款至核定付款基数的55%,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核定付款基数的70%,竣工审计后付款至审定价的95%,留5%(审计价)尾款作为保修金,保修金的返还时间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付款基数为:中标价+审定后的签证-同比例的甲供材费用-未确定由承包人采购的甲定价材料费。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7.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发包人负责。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承包人应提供准确规格和数量,如因承包人提供的规格和数量不准而带来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承包人按实提供数量、规格后,因发包人临时变更或改变设计而带来的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承包人可代调剂。部分钢材规格,由承包人承担调剂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无 。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由发包人根据工程需要补齐。超供部分材料若市价涨价按市场价在决算中扣回,若降价,则按甲方合同采购价在决算中扣回。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协商处理。                      27.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按招标文件给定价乘实际领用数量计算。              27.3发包人供应材料: (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钢材(不含模板支撑,脚手架用钢及零星用钢材)、水泥、配电箱(柜)、外墙面砖、卫生洁具; (2)其他暂定价材料供应方式双方另行协商,如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经发包人认同质量和价格。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范围包括招标文件规定自报价格部分,经双方协商确定的暂定价材料。 (2)所有材料实行进场申报制度,材料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等级标准,并经监理方、发包方认可,质保资料齐全、现场抽验合格(按批次)方可进场。 八、工程变更 工程量的确认和变更须由发包人、监理方、跟踪审计人员现场共同前者确认。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后三十日内提供符合业主要求的竣工图四套,竣工资料三套(原件资料),竣工结算及其它资料,否则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格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无。 32.7承包人施工的项目在通过了竣工验收并交付发包人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一次性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三份,在通过建立人员和发包方审核后,交学校审计部门安排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发包人不接受承包人提交的任何补充资料,所有遗漏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将视为承包人做出的优惠。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可按银行同期存贷活期利息;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可按银行同期存贷活期利息;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可按银行同期存贷活期利息行。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工程工期要求 249 天(日历天),合同工期按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自报工期,如工期延误,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延误一天赔偿5000元,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中标单位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本工程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如达不到投标企业投标书承诺的质量的验收标准,则按4元/㎡处罚承包人,同时须整改合格。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用第(2)种办法: (1)请建设主管部门调解,合同履行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仲裁。 (2)请建设主管部门调解,向工程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十一、其它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本工程必须自行完成,不准转包。如若发现擅自分包,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退场且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对确须分包的特殊工程须经发包人确认,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项目和承包人一样负有同等责任。 39. 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九级以上台风;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mm;24小时降雪积雪厚度大于200mm;四级以上地震。 40.保险 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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