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借款合同双方
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年借字第: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原则,经过各方协商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合同各方遵守执行:
第一章 借款金额、期限、用途
第1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
第2条.借款期限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其他约定期限:
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如需要展期,甲方应在借款到期日三十日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过乙方书面同意,双方签订借款展期协议;乙方未书面同意或者未答复,则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足额还款。
4)实际交付借款日与本合同期限起始日若不一致的,从实际交付借款日起计算借款期限和利息,借据和收据以及银行的转帐凭证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3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A.还银行贷款 B.资金周转 C.付上下游合同款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或将借款挪作他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追回借款。
第二章 利率、罚息
第4条.本借款采用约定的固定利率方式,在借款期内约定的利率保持不变;
第5条.各方约定借款固定利率为:月利率为
第6条.甲方不能按期结息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的,则逾期每日支付罚息为到期应结算支付利息加上借款本金总额的日千分之一收取,以实际天数计算;若逾期还款的本金及利息逾期到下一个还款日的,仍未还或者未全部还清的,则逾期利息将计算在新的到期还款本金和利息中,和原有的逾期未还或未全部还清的本金和利息计和在一起,按照该条约定,重新计算新的逾期还款利息,以此类推,直至全部还清其应还到期借款的本金及利息为止;且本条逾期利息约定与本合同的借款利率同时适用,分段计算。
第三章 借款的支付
第7条.借款的支付
7.1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且甲方办妥借款手续、担保手续和乙方要求的其他手续后向甲方交付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借款金额。
7.2 借款支付乙方根据实际可以通过转账或者现金的方式交付给甲方。转账费用由甲方承担。
7.2 甲方指定借款转入账户:
开户行:
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转出乙方账户当日即为交付借款日,以银行的转账凭证为准。转账凭证、借据和收据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章 还款
第8条.还款
8.1 乙方指定甲方还款账户为:
开户行:
8.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期日前足额还清到期款项。
8.3 该账户若发生挂失、冻结、失效或超过有效期等账户异常现象,乙方应当在还款期日前,书面通知甲方,并书面告知新的还款账户,告知后,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新的账户支付到期款;新的账户未生效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现金;若未书面告知,则甲方仍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到期款,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9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归还的方式为:A.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B.等额本息
第10条.若结息日和借款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前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还款的,或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日还款的,均按本合同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不视为逾期和提前还款。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日后仍未归还到期借款的,视为逾期还款,则按照本合同第6条的约定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
第11条.甲方提前还清全部借款解除合同,需至少提前三日预约。否则除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借款的实际天数计收利息外,还应承担提前还款的天数和提前还款的总额的10%赔偿乙方损失。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12条.甲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均视为甲方违约,除应承担本合同的其他约定之外,甲方还应按照本合同借款总金额
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则甲方还应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实际损失。
第13条.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信息、虚构项目、隐瞒、虚构或伪造项目文件和身份证明的以及财务状况的,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借款总金额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则甲方还应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实际损失。构成犯罪的,则甲方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14条.因甲方的违约,而使乙方受到行政处罚的,则甲方同意赔偿乙方因该行政处罚而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 陈述和保证
第15条.甲方在签订及履行本合同时,做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15.1 甲方完全了解和充分理解本合同,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充分履行本合同的约定。
15.2 甲方保证其诚实守信,无任何虚假陈述。
15.3 甲方保证其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15.4 甲方保证其借款用途项目的真实、合法、有效,并充分享有该项目的所有权、收益权、经营管理权。
15.5 甲方保证不得以该借款资金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否则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15.6 甲方保证不得以任何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15.7 甲方保证随时根据乙方的要求,无条件配合乙方或乙方委托的人员对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和甲方资信进行核查。
15.8 甲方拒绝乙方核查,则乙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提前偿还借款和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赔偿损失。
15.9 甲方保证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的有关人员的信息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还款方式、还款能力、还款来源、担保意愿、担保能力以及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等借款信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15.10 甲方必须保证本合同的借款资金及账户的完全独立性,不得与任何第三人有关联。 15.11 甲方保证本合同签署后,经过乙方核实后,甲方不符合乙方借款条件而拒绝借款的,甲方无任何异议,如果做完抵押和出让手续后,乙方发现甲方借款有偿还风险时,乙方有权拒绝放款,甲方不得追诉相关手续费用。
15.12 甲方提供财产抵押的,则不得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再质押或转让给第三人。
15.13 甲方提供的抵押财产中,在抵押期间获悉拆迁信息的,应立即将拆迁信息书面通知并详细告知乙方。
第16条.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乙方向甲方作如下保证和陈述:
16.1 乙方保证在履行合同中不得透露甲方的任何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16.2 乙方保证在甲方的条件不符合乙方要求后,不予借款的,及时通知甲方。
第七章 权利和义务
第17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7.1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使用该款项。
17.2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日、数额和方式及时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
17.3 在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的任何重大改变,包括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情形的,应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落实借款清偿责任并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或提前全部清偿借款。
17.4 在借款期内发生本合同的债务履行有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诉讼、仲裁、刑事追究、行政处罚、停业、歇业、解散、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在前述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7.5 在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7.6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与本案有关的一切材料、文件、身份证明以及陈述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
17.7 未经过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转移或者变相转移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责任。
17.8 其他约定:
第18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8.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审查甲方的实际借款条件符合后,按期足额的向甲方支付借款。
18.2 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甲方提供相关文件,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信息保密。
18.3 其他约定:
第八章 保密
第19条.甲、乙两方均负有对本合同的全部内容保密的义务。
19.1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甲方提供相关文件,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信息保密。
19.2 其他约定:
第九章 抵押
第20条.为确保本合同能够全部履行,甲方愿意以有权处分,无争议且不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向乙方作抵押。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第21条.抵押房地产状况如下: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坐落
权利范围
栋号
单元
所在层数
户号
总层数
套数
建筑结构
建成年份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占地面积
备注:以抵押的房产等固定资产的则以本合同的附件为准,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至至借款期限内原件应全部交付给乙方保管;若发现甲方或者丙方将其名下的上述房产进行转抵押或者再继续进行借款担保的,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和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或者提供新的担保责任。
合同各方确认本合同抵押房地产以房屋所有权登记为准。
此次抵押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共 平方米。
双方确认抵押房地产价值,总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22条.本次房地产抵押所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第23条.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分摊或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第24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第25条.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持本合同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到相应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房产的登记手续。本抵押合同如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的登记手续。
第26条.已抵押房地产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的维护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第27条.所抵押房地产,因自然损耗或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房地产价值明显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并恢复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甲方对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无过错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损害而得到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房地产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28条.甲方转让抵押的房地产,应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让人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甲方未通知乙方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第29条.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并由双方协商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向乙方提前清偿债务,不足部分仍由债务人和担保人连带清偿。
第30条.抵押期间,甲方发生分立、合并、更名、由变更的机构承担或享有本合同其权利和义务。甲方依法宣告破产的,其破产前设定抵押的房地产乙方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31条.处分抵押房地产如为国有划拔土地,应先缴纳土地出让金,其余部分乙方具有优先受偿权。
第32条.甲方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乙方可以与甲方协议以抵押房产折价或者乙方也有权单方面的拍卖、变卖该抵押房产,同时有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权;不足的部分,仍有权向甲方或其担保人追偿。
第十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33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4条.本合同在履行中,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35条.合同的解除:
35.1 甲方连续逾期还款十五日,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35.2 乙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现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可以根据自己主观的判断,随时提前解除合同;
因上述原因之一的致使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则甲方除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借款和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利息和逾期利息外,还应承担本合同借款总额的30%违约金和赔偿乙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和担保权的全部费用。解除合同通知书书面送达给甲方即生效。
第36条.甲方提前偿还或借款到期日全部还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本合同效力自行终止。
第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37条.公证
乙方有权要求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38条.凡因本合同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乙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二章 其他
第39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0条.其他约定:
甲方(借款人):
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出借人):
有效身份证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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