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工作责任制度42020年5月29日文档仅供参考1.各级组长应当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规划部署,加强具体指导,使安全工作贯穿于教学、医疗、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全过程。2.加强安全教育,增强所属人员的安全意识,正确处理教学和日常管理中发生的各类问题,积极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3.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心,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度,中心人员依据职责,承担安全责任,保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4.根据形势、工作特点和季节变化,做好经常性的预防工作,定期分析安全工作形势,查找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制定、改进安全措施。5.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定期检查评比,表扬奖励先进个人,督促薄弱小组及时改进。6.
2、发生事故、案件必须如实及时上报,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对避重就轻、弄虚作假、缓报、不报、瞒报者,应当追究责任。7.严格对电源和各种电器设备的管理。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等。任何个人不准私装插座,乱拉电线。8.定期对电器、线路进行检查,对老化的电线,有计划地进行维修和更换。9.严格对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和使用。按规定统一储藏,要有明显禁火标志,要设置必要的降温、避雷、防火、防爆设施,加强日常管理,防止自燃、自爆。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应遵守五双制度(人管、双人收发、两人运输、两人使用、两把锁)。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绝不允许违章操作或擅离职守,严禁在危险品储藏地点进行焊接切割修理等操作,严禁在危险品附近吸烟和使用明火。10.单位备有灭火设备,严禁单独1人在室内使用煤气。下班时,要关闭煤气总开关。注意检查,发现漏气,及时报告,进行维修。11.预防贵重物品被盗事故:公用贵重物品,要落实专人管理,由保管人员在物品登记簿上签字,责任到人,经管人员变动时,要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单位负责人监督与交接人同时在登记簿上签名。新购入的公用物品,须由经管人填写收料单(一式三份),其中第二联发票一同到财务部门结算报销;第三联作为登记物品帐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