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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招标文件模板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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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服务类招标文件模板102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 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日 期: 年 月目 录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6一、说 明61.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62资金来源63投标费用7二、招标文件74.招标文件构成75.招标文件的澄清76.招标文件的修改8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88.投标文件构成89.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10. 投标报价1011.投标保证金1012.投标有效期11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1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214.投标文

2、件的密封和标记1215.投标截止期13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3五、开标及评标1317.开标1318.组建评标委员会1419. 投标及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420.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1621.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1722.比较与评价1723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18六、确定中标182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1825确定中标人1826.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1827中标通知书1928.签订协议19七、询问、质疑1929.询问、质疑1930废标条件19八、中标服务费2031中标服务费20第四章 合同条款21第五章 技术方案与要求31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2附件1 投标书(格式)3

3、5附件2 开标一览表37附件3 投标报价明细表38附件4 近三年( 月后)相关业绩表39附件5 投标人服务团队人员一览表40附件6 投标优惠声明42附件7 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43附件8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44第七章 评标办法55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 (后文简称“ ”)委托,对“ 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 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 项目3. 招标项目内容: 。4. 预算金额:人民币 万元。5.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6.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元。7.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时间: 月 日至 月 6日,上午9:00至11:00;

4、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名称705室。8.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月 日上午 至 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9.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月 日上午 分(北京时间)。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会议室。11.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 址: 邮编:联 系 人: 电 话:传 真:电子函件:开户名(全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开户银行: 帐 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关于要招标的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

5、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序号内 容1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010 2项目预算:人民币 万元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4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5投标保证金帐号:开户名(全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开户银行:帐 号:6购买招标文件及中标服务费帐号:开户名(全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开户银行: 帐 号:7投标有效期: 个日历日 8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月 日上午 至 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

6、接受。10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月 日上午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会议室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 明1.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1.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中“招标人”系指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受“招标人”委托进行招标组织工作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1.2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能够参加本次投标:1.2.11.2.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3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1.3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

7、构,不得参加投标。1.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1.5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1.5.1提供虚假的资料。1.5.2存在任何失实的表述。1.6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2资金来源2.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招标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要求提供服务的内容

8、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五章 技术方案与要求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 评标办法4.2本招标文件中凡打加深字体部分或“*”的条款均为投标人必须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条款,如不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未打“*”的条款,投标人也应作出响应或陈述。4.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招

9、标文件的澄清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在投标截止期 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招标文件的修改6.1在投标截止期 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6.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有

10、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7.1 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不能分开投标。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A4幅面装订(胶装,封面装订材料不限),须编写方便查阅的文件目录,并逐页标明页码。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商务部分附件1 投标书(格式)附件2 开标一览表(格式)附件3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附件4 近三年( 月后)相关业绩表(格式)附件5 投标人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11、一览表附件5-1主要负责人简历表附件5-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运维服务人员简历表附件5-3拟派人员在本项目中具体分工情况一览表附件6 投标优惠声明附件7 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附件8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一)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二)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三)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注:非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提供)(五) 开标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六)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新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七) 投标保证金 *(八) 企业获得的荣誉证

12、书(如果有)(九) 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9条的所有文件。2、技术部分(格式自拟)9.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9.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能够是文字、图纸和数字。投标人都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9.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方案与要求”中的各项条款作出清晰准确的答复,如有异议应逐条提出,并填写技术参数偏离表(见附件);9.4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9.5服务中所涉及货物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包括对货物来源地的声明,并要求

13、在交付时出具来源地证书证实;9.6上述证明文件能够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 服务主要技术的详细描述;(2) 技术人员组成名单(提供姓名、电话及相关资格证书、履历);(3) 投标人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体系说明;(4)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技术支持方案并作出相应的承诺;(5) 技术需求中要求的其它内容。10.投标报价10.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0.2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明细表(见附件)上标明投标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5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第20.2.3条规定

14、,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0.6每种服务及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中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她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她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11.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1.4凡

15、没有根据本须知11.1和第11.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1.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11.6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应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后的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2.2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 天,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

16、有效。投标人也能够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 份,电子版本 套,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3.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3.

17、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13.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示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4.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 “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起递交。如未单独递交“开标一览表”,按照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进行唱标。14.3 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一起递交。14.4 所有信封

18、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服务名称、招标编号和“在 (开标日期、时间 )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4.5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4.6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5.投标截止期15.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采购单位,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15.2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经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

19、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5.3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单位者,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16.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16.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6.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五、开标及评标

20、17.开标17.1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招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7.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或监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采购单位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等。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17.3 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17.4招标采购单位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

21、人代表签字确认。18.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19. 投标及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9.1 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未经过初审,不再进入详细评标:19.1.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的;19.1.2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21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19.1.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盖章、签字的,或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时,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19.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投标保证金的;19.1.5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9.1.6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

22、19.1.7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的;19.1.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的;19.1.9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情形的;19.1.10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19.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9.3 投标人有下列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9.3.1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或者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19.3.1.1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3.1.2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9.3.1.3 投

23、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9.3.1.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9.3.1.5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它联合行动;19.3.1.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9.3.1.7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9.3.1.8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19.3.1.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9.3.1.10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9.3.1.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9.3.2

24、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19.3.2.1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它投标人;19.3.2.2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19.3.2.3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19.3.2.4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19.3.2.5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19.3.2.6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它串通行为。19.3.3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19.3.3.1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19.3.3.2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9.3.3.3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

25、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9.3.3.4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9.3.3.5 其它弄虚作假的行为。20.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20.1 投标文件的初审为符合性检查。20.1.1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

26、0.2.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0.2.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投标将被拒绝。21.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21.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能够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1.2 在比较与评价

27、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1.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经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应交未交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

28、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22.比较与评价22.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2.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2.3本项目采用下列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具体评价因素及权重见第七章评标办法。23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23.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

29、、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23.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确定中标2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4.1除第21条规定外,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者为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以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总得分与术部分得分均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25确定中标人25.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评标排序,或根据招标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投标人。25.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

30、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25.3如果审查未经过,招标人将拒绝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 26.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26.1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6.2 因不可抗力或中标投标人不能履约等情形,招标人保留与其它候选投标人签订合同的权利。27中标通知书27.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7.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

31、组成部分。28.签订协议28.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协议,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2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协议的依据。七、询问、质疑29.询问、质疑29.1投标人有权力在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29.2投标人提出质疑的范围,只限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以及中标结果三个方面的事项。29.3投标人提出质疑必须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并提出受损害的事实和理由。30废标条件30.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

32、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八、中标服务费31中标服务费31.1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即计价格 1980号)服务类招标收费标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857号)执行。31.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付中标服务费。31.3中标服务费以支票、汇票、电汇或现金方式支付。第四章 合同条款 项目(合同样本)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年 月合

33、同格式 (甲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服务名称)经 (招标机构)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c. 合同特殊条款 d. 合同一般条款 e. 投标文件 (含澄清文件) f. 招标文件 (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服务和数量 本合同服务: 数量: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4、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合同

34、总价款93万元,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市旅游委以支票方式支付给中成交单位90%,项目尾款 验收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方式支付。 5、本合同项下的服务的交付时间及进度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合 同 特 殊 条 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一、定义

35、 1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单位。 本合同甲方系指: 。 2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本合同乙方指: 。 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4“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格。 二、付款条件:按合同约定 三、监督和验收:甲方有权在乙方开发过程中进行必要的监督,并在乙方交付软件系统时组织验收。 四、违约责任:按一般条款约定。 五、不可抗力:不可抗力通知送达时间:事故发生后 天内。合 同 一 般 条 款 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

36、”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 1.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它类似的服务。 1.5 “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

37、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服务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规范和服务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服务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服务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付款条件 4.1付款条件见第六章“

38、合同特殊条款”。 5 服务资料 5.1 合同项下服务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 天之内,乙方应将针对该项目的服务资料一套交付甲方。 6 延迟服务 6.1 乙方应按照“服务内容及要求”中甲方规定的时间表提供服务。 6.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6.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 7 违约赔偿 7.1 除合同第8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

39、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未提供服务价的 %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 %。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 不可抗力 8.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8.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7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8.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经过协商在 7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40、。 9 税费 9.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0 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相应主管部门调解。如无法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1 违约解除合同 11.1 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 11.1.1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按合同第14.1的规定能够解除合同的; 11.1.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1.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1.1.

4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1.1.3.1.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1.1.3.1.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 11.2 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1.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2 破产终止合同 12.1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能够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单方终止合

42、同而不给乙方补偿。但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3 转让和分包 13.1经甲方同意,乙方能够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她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乙方能够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她人完成。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4 合同修改 14.1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 15 通知 15.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16 计量单位 16.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7 适用法律 17.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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