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渝北区通常公路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编制人: 证书编号:
审核人: 证书编号:
年 月
使用说明
一、《重庆市渝北区通常公路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范本》以《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依据,考虑通常公路项目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而成。
二、《重庆市渝北区通常公路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范本》适适用于渝北区行政区域内按要求必需招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通常农村公路项目、三级及以下公路工程、中小桥梁新改建工程、各类公路养护工程、水毁等应急抢险工程,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负担工程施工招标。
三、《重庆市渝北区通常公路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范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下划线标示空格为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人)填写内容,招标人应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在空格中用“/”或“无”标示。
四、招标人根据《重庆市渝北区通常公路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范本》第一章格式公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公布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
五、《重庆市渝北区通常公路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范本》第五章“图纸”由招标人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和“投标人须知”、“通用协议条款”、“专用协议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
六、《重庆市渝北区通常公路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范本》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并结合本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给者,不得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其它内容。假如必需引用某一生产供给者技术标准才能正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标技术标按时,则应该在参考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七、《重庆市渝北区通常公路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范本》中未尽事宜,参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要求实施。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正文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评标措施前附表和正文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重庆市渝北区通常公路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范本》有修改意见和提议,请立即反馈重庆市渝北区交通局或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办公室。
目 录
第一卷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1. 总则 18
2. 招标文件 19
3. 投标文件 20
4. 投标 23
5. 开标 24
6. 评标 24
7. 协议授予 25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6
9. 纪律和监督 26
10.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26
第三章 评标措施(综合评定法) 27
评标措施前附表 27
1. 评标方法 30
2. 评审标准 30
2.1 初步评审标准 30
2.2 分值组成和评分标准 30
3. 评标程序 30
3.1 初步评审 30
3.2 具体评审 31
3.3 投标文件澄清和补正 31
3.4 评标结果 31
第四章 协议条款及格式 34
第一节 通用协议条款 35
第二节 专用协议条款 36
第三节 协议附件格式 62
第二卷 69
第五章 图纸 70
第三卷 71
第四卷 73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4
第一节 投标函部分 76
第二节 商务部分 84
第三节、技术部分 88
第四节 资格审查资料 97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北发改投[ ] 号)同意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人名称),工程所需资金来自(资金起源)。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爱好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实施地点:
2、工程规模:
3、工期要求: 日历天。
4、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共划分 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日历天)
投资概算(万元)
5、其它:符合对应条件投标人可就本项目标 个标段投标,实施“中一不中二”标准。具体评标规则为:现场由招标人随机摇号确定标段评标次序,若某一投标人在已评标段中已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评标段中综合排名仍为第一,则由排名其后投标人递补为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这类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此次招标实施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 资质类别及等级:含有 级及以上资质。
(2) 业绩要求: 。
2、此次招标 接收/不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
3、依据市交委相关要求,9月1日起已在市交委注册和信用录入企业才能在本项目投标。
4、含有投资参股关系关联企业,两个以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企业、全资子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不然均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图纸):
(1) 获取时间和地点:请于 年 月 日起在“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2) 标书费用: 500 元/套(缴后不退), 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未按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 年 月 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 ,网上提交。
3、其它相关信息获取:
招标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相关本招标项目标补遗(澄清)文件、最高限价等一切信息。不管投标人下载是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相关项目招标全部事宜。
五、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 至 年 月 日 : 。
2、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
3、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 。
4、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5、其它事宜: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或受理。
六、 公布公告媒介
此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公布。
七、 备注
请潜在投标人立即在 “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已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不需再办理。因未完善注册登记手续造成无法获取招标资料和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八、 联络方法
招 标 人:
招标人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023-
招标代理人:
代理人地址:
联 系 人 :
电 话: 023-
传 真: 023-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联络人:
电话: 023-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络人:
电话:023-
传真:023-
1.1.4
项目名称
1.2.1
资金起源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说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为此次施工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完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资质条件:见附录1
业绩要求:见附录2
信誉要求:见附录3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4
其它关键人员和技术人员:见附录5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且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全部复印件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时核验相关证实和证件原件。
1.4.2
是否接收联合体投标
不接收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17:00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
年 月 日 17:00
1.11
分包
不许可
1.12
偏离
不许可
2.1
组成招标文件其它材料
招标人发出全部有效澄清、修改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17:00 。
2.2.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年 月 日 : 至 年 月 日 : 。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
3.1.1
组成投标文件其它材料
无
3.2.5
是否接收调价函
否
3.3.1
投标使用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3.4.1
投标确保金
1、金额: 万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2、形式:网银支付,经过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支付系统”缴纳投标确保金。本系统仅支持“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上银行”支付服务,请各投标人立即办理该支付服务。未按该路径提交确保金并注明项目及标段名称,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请潜在投标人立即在 “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参见“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已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不需再办理)。因未立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造成无法缴纳投标确保金,责任自负。
3、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7:00。
投标人未按时足额(以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确保金,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联络电话:67800829
4、确保金退还:未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其投标确保金在中标结果公告期结束,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全额退还;中标候选人投标确保金,在协议签署且立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3.5.4
多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年到至今
3.6
是否许可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许可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盖投标人公章,字迹工整,不得使用署名章替换。
2. 投标文件全部封面及正本每页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文件应尽可能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假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定。
注: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投标函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
商务部分: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
资格审查部分: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
技术部分:一式3份,不分正副本。
另加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包含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要求用EXCEL格式)、投标函部分及技术部分全部内容】,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不然,视为无效投标。
3.7.5
装订要求
1. 投标函部分装订要求
应根据要求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2. 商务部分装订要求
应根据要求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3. 资格审查资料装订要求
应根据要求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4.技术部分装订要求
本项目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使用A4厚型纸面页(以盖章折叠后不显示单位名称为合格),用初号仿宋字体标明“施工组织设计”;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折叠成腰为8.5cm左右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封底用A4白页;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显示和投标人企业相关任何信息或显著标志;《施工组织设计》装订用白色棉线左侧装订(三孔眼);不得使用塑料夹条、薄膜外皮等饰物或尤其标(注)记;封面、封底不得明订明线。装订中不得有重页、漏页、倒页、空白页(封底除外),章节不得有缺乏或反复;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施工组织设计》文字部分纸张采取A4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全部图表均采取A4图幅;图表内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页眉和页脚。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注:未按上述要求装订和标注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5. 电子文档要求
U盘应标明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4.1.2
密封袋上写明
投标文件大袋及资格审查资料袋应写明: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工程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 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全称:
(采取A4白纸打印后粘贴在密封袋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5.2
开标程序
(1)宣告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定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告开标人、唱标人、统计人、监标人等相关人员姓名;
(4)核验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定其身份正当有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核验不合格,招标人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若开标现场核验其手持部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或授权委托书)为不合格,交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5)核验投标确保金缴纳情况,未在要求时间将投标确保金打入指定账户,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6)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7)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并宣告投标文件开标次序;
(8)公布招标最高限价;
(9)根据宣告开标次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确保金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它内容,并统计在案;
(10)招标人对技术部分进行暗标编号;
(11)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统计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统计上签字确定;
(12)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组建
1、评标委员会组成:5人及以上单数,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评标教授确定方法:在重庆市综合教授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形式:转账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10%
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署协议前
中标人未按时提交履约担保金,招标人有权另行确定中标单位,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
10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10.1
工程款支付方法:
交付使用后支付至协议金额80%,审计经过后支付至审定金额95%,余5%作为确保金,质保期满后退还(不计利息)。
10.2
本工程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最高限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补遗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并在开标时再次公布。
10.3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协议约定标准,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注:若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则不列本条)。
10.4
根据渝北发改价价【】4号文《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我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通知》实施。
10.5
此次招标工作受渝北区交委监督,并接收社会公开监督。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要求事项投诉,应该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行政监督部门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处理措施》(七部委令第11号)处理。
10.6
尤其说明:
若在评标期间发觉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若在中标结果公告后至投标使用期发觉作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及招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作为不良统计。
注:如本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及招标文件有矛盾或不一致,若有补遗澄清说明,将以补遗澄清说明为准;没有澄清说明,均以本前附表为准。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必需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须含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3. 投标人含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关键责任人、拟投入本项目标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别含有A、B、C类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三类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A、B、C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评标时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评证<A、B、C证>原件)。
4. 依据渝交委路[]55号文《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相关规范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通知》要求,从9月1日起进行了注册和信用录入企业才能进行本项目标投标,需提交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从业单位”栏里有本单位名称截图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至今含有已完工且验收合格协议金额不低于 万元类似公路工程业绩最少一个。(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协议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完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复印件证实资料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
1. 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 投标申请人 以来未因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协议纠纷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通报过;
3. 投标申请人 以来未因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明令严禁参与投标而且现在正处于处罚期内;
4. 投标申请 以来,未因对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等款项不能按期支付而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现在正处于处罚期内;
5. 近三年(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含有行贿犯罪行为统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须对该条承诺,由检察机关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并以检察机关提供统计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
1
含有有效 专业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有 专业 及以上技术职称、含有安全考评合格证(B证).
提供有效注册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B证)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该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在建项目标项目经理或管理人员,一旦发觉,取消中标资格。
拟任项目总工
1
含有 专业 及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该项目总工程师不得兼任其它在建项目标项目经理或管理人员,一旦发觉,取消中标资格。)
备注: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 年 月--- 月养老保险证实或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实(证实确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投标人需对承诺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程师未兼任其它在建项目标项目经理或管理人员。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它关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格要求
质检员
1
必需含有年检合格上岗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提供上岗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复印件证实资料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材料员
1
必需含有年检合格上岗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提供上岗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复印件证实资料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施工员
1
必需含有年检合格上岗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提供上岗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复印件证实资料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安全员
1
必需含有年检合格上岗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C证)(提供上岗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复印件证实资料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造价员或
注册造价工程师
1
必需含有有效在投标单位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复印件证实资料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备注:以上必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 年 月 ---- 月养老保险证实或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实(证实却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本招标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起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起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标出资百分比: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此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含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标段监理人;
(4)为本标段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6)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8)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9)被责令停业;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3)包含正在诉讼案件,或包含正在诉讼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负担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或严禁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使用期内;
(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标法人单位。
1.5 费用负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与投标活动发生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后果负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和招标投标相关语言均使用汉字。必需时专用术语应附有汉字注释。
1.8 计量单位
全部计量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不许可。
1.12 偏离
不许可。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含: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措施;
(4)协议条款及格式;
(5)图纸;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其它材料。
依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修改,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终发出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发觉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方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含信函、电报、传真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给予澄清。
2.2.2 招标文件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起源。假如澄清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对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确保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2.3 招标文件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能够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全部已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假如修改招标文件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对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
(1)投标函部分
①.投标函及其附录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授权委托书
③. 项目经理委任书
(2)商务部分
①.工程预算书
(3)资格审查资料
(4)技术部分
以上内容全部必需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格式或纲领,除招标人另有要求外,投标人不得修改。
3.2 投标报价
3.2.1 工程报价
(1)报价范围: 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说范围全部工程内容。
(2)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费包含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规费、税金、技术方法费及风险费、配合费、安全生产费用、环境保护费、水土保持费及政策性文件要求费用等全部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除非协议中另有要求。
(3)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足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情况,任何因忽略或误解工地情况而造成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同意。
3.2.2 工程计价
计价标准:
(1)实施定额:本招标工程实施中国交通运输部第83号公告和中国交通部第33号公告公布《公路工程基础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措施》(JTG B06—)、《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及《重庆市公路管理处相关实施交通部<公路工程基础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措施>(JTG B06—)通知》(渝交委路〔〕31号)等补充要求、配套文件;
(2)工程类别等级按本工程对应工程类别等级实施;
(3)不计取远地施工增加费,施工队伍迁移费,招标人一律不支付此项费用。
(4)易撒漏物质运输必需采取密闭方法,各投标人按渝建发[]91号文件计算,其对应费用纳入投标报价;
(5)全部材料由投标人按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要求(若行政监督部门无对应要求,可参考重庆市造价总站主办 年第 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并结市场行情和企业实际自主报价,委托中标人购置,由中标人提供材料产地、生产企业、数量、规格、技术经济参数报招标人书面认可后才能采购,全部材料必需由质检部门抽验合格。不然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担。
(6)劳动保险费按要求取费,纳入投标报价。
(7)人工费按渝交委路【】31号文《重庆市公路管理处相关实施交通部公路工程基础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措施(JTG B06—)通知》要求实施,中标后不调整。
(8)请各投标人注意,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均已包含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工程内容所需人工、材料、机械、检验试验、缺点修复、管理、一切保险、利润、安全生产费用、规费、税金等费用,和应由承包人负担全部责任、义务和通常风险。
(9)依据渝交委安【】32号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相关印发《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措施(试行)》通知,安全生产费不作为竞争条件。
3.2.3 工程结算
结算标准:
(1)结算标准:招标范围以内工作内容按协议价格办理结算,协议价为包干价;
结算总价=中标总价±变更±协议约定其它原因。
(2)本招标文件未提及工作内容在施工中发生后以现行定额及配套文件为依据进行结算。
(3)工程施工中因设计变更或招标人要求发生工程量增减参考《公路工程基础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措施》(JTG/TB06-)及相关文件实施,人工及材料价格按中标单位投标时报价进行计算,下浮百分比按中标人中标价和招标人最高限价相同百分比下浮,最终以审计局审计价作为结算价。
(4)工程施工中因自然灾难、不可抗力发生工程量增减,施工方提出经监理核定后,由渝北区监察、审计、财政、交委等部门参与,现场核量后报区政府领导审定,并以区审计局审计价作为结算价。
(5)安全生产费按渝交委安【】32号文件实施,按实际金额结算。
(6)本工程最终止算价按上述计价标准和“渝北府发【】69号文”、“渝北府办发【】86号文” 和“渝北府办发【】48号文”相关要求实施,并以渝北区审计局审定价格作为结算价。
3.3 投标使用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使用期,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投标人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同意延长,应对应延长其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但不得要求或被许可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确保金。
3.4 投标确保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投标确保金。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对未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单位,在中标公告结果无异议情况下五个工作日之内,其投标确保金给予全额退还;对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确保金,在协议签署且立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全额退还投标确保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不接收依据评标措施要求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5)招标人要求其它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础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5.2“多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协议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完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如有)。
工程接收证书(工程完工验收证书)能够是发包人出具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完工验收委员会出具公路工程完工验收判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3.5.3 “信誉申明”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附有没有情况说明并盖投标人公章,假如有,应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判决、裁决等相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拟委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它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等)复印件,有业绩要求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标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相关业绩证实材料复印件。(投标人须书面承诺项目经理及总工施工期间不得更换)。
“拟委任其它关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应附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安全员上岗证书、养老保险证实,安全员还应附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应附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及其它资格证实复印件
以上提交资料复印件均应提供原件备查(身份证除外),不然其投标文件无效。
3.5.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许可更换。
3.5.6尤其说明:
若在评标期间发觉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若在中标结果公告后至投标使用期发觉作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及招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作为不良统计。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需,能够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基础上,能够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该对招标文件相关工期、投标使用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A4纸,采取不褪色材料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商务部分每页应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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