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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家沟煤业煤矿监控中心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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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杜家沟煤业煤矿监控中心制度汇编杜家沟煤业煤矿监控中心制度汇编2010年12月目录第一章 瓦斯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1第二章 瓦斯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10第三章 井下监控设备作业规程 13第四章 瓦斯监控异常情况处理及上报制度 14第五章 监控调度处理程序示意图 17第六章 监控调度值班制度 18第七章 监控室管理制度 19第八章 微机室管理制度 20第九章 瓦斯超限报警处理措施 21第十章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22第十一章 计算机运行管理制度 24第十二章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25第十三章 监控系统逐日报表传送审阅制度 26第十四章 监控人员交接班制度 26第十五章 瓦斯监测监

2、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27第十六章 监控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查检修制度 29第十七章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30第十八章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汇报制度 31第十九章 瓦斯监控探头使用及管理制度 33第二十章 监控系统瓦斯瞬间超限处理措施 35第二十一章 监控中心机房操作规程 36第二十二章 监测监控系统机构示意图 37第二十三章 人员定位系统岗位责任制 38第二十四章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39第二十五章 产量监控系统岗位责任制 40第二十六章 产量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及处理制度 41第二十七章 产量监控系统(含设备、线 42路)定期检查检验制度 42第二十八章 产量监控系

3、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44第三十章 产量监控调度值班制度 46第三十一章 产量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47第三十二章 产量监控系统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48第一章 瓦斯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是矿井防止通风、瓦斯等重大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切实搞好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标准化建设,我矿特制定了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一、组织机构成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以加强对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领导。1、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2、副组长由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通风区队长担任;3、领导组成员单位由通风、机电、

4、调度、安监、生产、财务、人力资源、供应等部门组成。4、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通风科,负责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的日常事务管理。二、领导组职责1、领导组作为全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搞好职责范围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相关工作。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方面的各项指示、决定、文件和会议精神。3、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有关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督促贯彻落实。4、组织制定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展规划

5、、年度计划,审核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方面重大安技措工程项目计划和业务培训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5、定期组织召开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办公会,研究分析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重大隐患的整改措施做出决定,落实上级关于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安排,对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做出具体部署。6、组织开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7、负责为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提供所需的资源(包括机构、人员、资金、设备等)。8、对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做出表扬和奖励的决定;对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做的不好的单位和个人及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处罚和处分的

6、决定。三、组长、副组长职责(一)矿长、组长1、矿长是矿井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2、负责为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提供所需资源(包括机构、人员、资金、设备等);3、审阅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调度台帐、监测监控报日表;主持召开月度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领导组例会;(二)总工程师1、在总矿长的领导下,具体分管负责全矿井的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2、组织编制、修订通风安全监测监控发展计划,经矿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3、安排使用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专项资金;4、审阅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调度台帐及监测监控日报表,对存在的问题要有明确指示;5、组织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

7、、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三)副组长1、认真落实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规定。2、认真总结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班组、先进个人的典型经验,积极组织在全矿推广。3、协助总矿长组织开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素质。(四)生产副矿长1、认真落实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规定;2、负责所分管单位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业务保安工作;(五)安全副矿长1、认真落实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规定;2、负责全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的监督检查;3、组织开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隐患排查工作;4、负责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事故的追查与处理;(六)机电副矿长1、认真落实通风瓦斯

8、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规定;2、负责所分管单位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业务保安工作,及时处理解决与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相关的机电隐患和问题;3、保证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完好;四、各成员单位职责(一)通风科1、牵头负责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系统的日常事务管理和协调工作。2、负责牵头组织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系统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3、负责牵头组织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有关规章制度、安全措施的编制和审核,定期绘制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图纸。4、负责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有关设备、材料的申购和出库工作,建立相关台账。5、负责提供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及有关参数的设置要求。6、负

9、责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定期更换、移动吊挂和分站以外监测线路布置、日常监测参数对照检查工作。7、负责提供各类传感器定期标校数量和标校参数要求。8、与调度中心、机电科配合搞好系统的故障断电测试、模拟瓦斯超限断电测试和风电闭锁功能测试工作。8、经常浏览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信息,对监控信息进行科学分析和总结。(二)劳资、财务科1、为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提供所需的一切资源(包括机构、人员、资金、设备等)。2、筹集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专项资金,并保证及时到位。(三)机电科认真落实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规定;负责分管范围内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业务保安工作。1、严格执行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项规章制

10、度。2、负责监控中心有关机电方面的业务工作。3、负责向通风科提供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地面部分有关设备、线路、配件、备件的申购计划。4、定期绘制各监测监控地点的局部断电示意图。5、负责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防雷工作。6、负责风井主要通风机有关通风安全监测监控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并按规定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积极与监控中心配合进行处理。7、定期进行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井下部分的风电闭锁测试、故障断电测试,并配合监控中心搞好模拟瓦斯超限断电测试工作,(四)安检科1、认真落实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规定;2、负责全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的监督检查;3、负责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事故的追查与处理;

11、(五)监控中心1、严格执行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项规章制度。2、具体负责监控值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24小时值机制。3、根据通风科授权和提供的参数,在主机中增加或删除监控分站、传感器等方面的设置,并对各类传感器进行测点定义,并做好测点定义记录。4、负责中心站各类设备、设施、监控软件的管理、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中心站的正常运行。5、保证系统入网点的安全监测监控数据及时、准确、有效地传送到上级服务器。6、负责监视终端屏幕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情况,按规定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运行状态。当系统运行不正常或出现无信号、无数据、瓦斯超限等重大隐患后,及时通知相关业务单位进行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有关领导和

12、上级部门,同时记录有关单位和领导对隐患处理的指示和要求。7、按时打印当日监测日报表,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领导。8、负责按通风科提供的监测系统图及时在主机中完善图形监测。9、接收上级主管部门通过传真、电话或其它形式下达的各种文件、指令、通知书等,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并按领导批示发到相关单位,有详细记录备案。10、定期进行模拟瓦斯超限断电试验,并配合相关单位搞好故障断电试验、风电闭锁功能测试工作,做好相应的测试记录,对于测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11、严格执行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井下部分的安全运行和业务范围内的质量标

13、准化建设工作。12、负责井下监控分站、馈电传感器、局扇开停传感器、风门开关传感器、监控干线、闭锁线路等设施的安装、维护、检修和拆除回收工作,以及甲烷传感器、风速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线路的连接、检修、维护和拆除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13、了解掌握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状态,发现重大隐患时要及时通知有关负责人和业务单位进行处理。14、完成矿安排的其它临时工作。(七)生产科及各级生产单位1、严格执行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项规章制度。2、协助有关单位搞好本辖区范围内的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质量标准化建设,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3、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时,必须对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分站、各类

14、传感器数量、安装地点、报警浓度、断(复)电浓度、断电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4、各级生产(施工)单位无权甩掉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进行生产。在更换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相关联的电器设备,或有计划区域性停电检修影响到本系统正常运行的,必须提前一天汇报生产调中心,经安监、通风等有关单位批准后,配合机电监测工实施。五、安全监控设备的设计与安装1、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2、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共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

15、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3、井下监测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修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加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4、井下安全监控设备必须采用专用供电电源。5、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1)断电范围内;(2)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3)掘进工作面内;(4)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6、安全监控设备使用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分送通风和机电部门。机电部门根据断电要求做出机电设计,通风

16、根据监测装置要求做出安装设计。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单位必须根据机电设计和安装设计,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通风部门负责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7、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均由管辖范围内的机电人员负责维护。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通风区(队)联系,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并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经矿调度室、通风部门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六、传感器的设置标准严格执行AQ1029-2007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章 瓦斯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17、分管领导岗位责任制1、负责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机构设立,审核各类计划及系统设计等。2、负责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人员配置、系统运行、值班等工作和瓦斯超限及异常情况处理。3、负责审核信息调度管理系统上传内容。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负责人岗位责任制1、负责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及全面工作。2、组织周一安全学习,周三业务学习,并做好记录。3、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定期检查。4、负责建立系统设备、仪器台帐。5、负责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的及时处理,以及重大问题上报矿调度、矿领导。6、负责对采掘工作面的各类探头安装和停采、停掘面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回收的监督。7,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四、安全监测监控

18、系统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1、严格执行本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作业规程,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同时认真填写各种记录。2、中心机房必须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得脱岗。3、不间断分析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种数据和参数,及时上传汇报有关情况。4、值班人员要及时听取井下巡检员的汇报,对井下监测系统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向井下巡检员传达。5、填绘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布置电子图。6、负责机房卫生工作,保持整洁。7、及时填写各类台帐、资料,按时打印瓦斯报表并报总工、矿长审批。8、对各类报警必须以最快速度报矿调度及值班领导,同时报市局调度中心,以后每半小时汇报一次,直至报警消除,并将处理结果作好记录上报备案。9、对瓦斯监测监控

19、系统发生故障要及时处理,并上报矿调度及矿监控中心。10、通过IP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接收矿监控中心下达的各种文件、指令、通知书等,立即按规定报矿调度及值班领导。11、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五、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分站、传感器下井前的调试工作,确保下井后能正常运行。2、负责各类监控设备的维修,对返修设备要认真询问故障情况,仔细检查并彻底解决,确保修复后的设备性能完好可靠。3、对返修设备应及时处理,保证待修率不超过20%,以提高使用率。4、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并熟悉煤矿安全规程,遵守操作规程。5、正确使用和保养好各种仪器仪表,合理使用元器件。6、注意环境卫生,经常保

20、持室内清洁、整齐。六、巡检员岗位责任制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并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搞好安全工作。2、做好井下监控设备的检修工作,定期巡查,做到线路敷设符合规定,吊挂整齐,传感器调校准确,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并认真及时填写各类表格记录,以备后查。3、必须24小时不间断巡检,检查瓦斯检测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甲烷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两者读数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在8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完毕。4、熟悉监测装置的性能及安设质量标准,掌握监测系统的安装、设置情况,了解传输电缆的性能及应用范围。5、负责监测装置正常运行和维护,发生故障时及时

21、处理,井下不能处理的,24小时内更换。6、负责定期调校各类传感器,并做好调校记录。7、负责督促使用单位对监测传输线路的延长、回收和悬挂。8、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9、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提高调试、处理故障的能力。第三章 井下监控设备作业规程1、换好工作服,听从班前安排。根据工作要求,带齐工具、设备、备件,对工具设备进行测试,保证合格。2、到达工作地点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况,以保障安全作业。3、工作标准(1)电缆悬挂,监测电缆必须采用专用电缆,应与各种管路、动力电缆等避开吊挂,如有条件限制,应架设在管路及动力电缆以上0.1M的地方。(2)分站应安装在有人值班的硐室或机头处,安装牢固,电缆

22、整齐,电源可靠。(3)传感器的安设,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4)瓦斯探头的具体安设位置要求是:顶板完好,支架牢固,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CM,距煤邦不少于20CM的地方。(5)断电仪、传感器下井之前必须在地面进行调试,稳定运行后方可下井。(6)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接线时必须遵守井下机电防爆要求。(7)安全监控设备必须有故障闭锁功能,当其与闭锁控制的有关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安型电器设备的电源并闭锁。(8)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矿调度室,经批准后

23、方可进行。4、班后工作(1)工作完成后,要对系统进行检查,确保各点运行正常后,该项工作方可结束。(2)工作任务完成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确保地面运行正常,并了解井下各点运行都正常后,方可出井。(3)出井后要到值班领导处汇报本班工作完成情况,同时要及时填写各种台帐记录。5、人员素质指标(1)监测工必须思想进步,煤矿安全观念强,熟悉矿井生产、矿井机电、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及本系统等知识,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监测工合格证者的专职人员上岗。(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及通风、瓦斯、机电等管理规定,按标准严格操作。第四章 瓦斯监控异常情况处理及上报制度鉴于目前煤矿安全形势日趋严峻,而监控

24、系统的异常情况不可避免,为了适应越来越严峻的安全形势,特制定以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应急措施:处理无数据的措施:有计划的无数据:由相关科室制定好安全措施,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宣贯、签字。提前向矿监控中心请示、汇报并发送传真件。得到矿监控中心的许可后,操作人员方可按措施实施,并用视频、电话等手段监督相关区域人员撤离情况。数据恢复正常后填写好中断时间再向矿监控中心发送传真件。无计划的无数据:一旦发现无计划的无数据,应立即向矿监控中心汇报,并通知调度室查明原因。待查明原因后,再向矿监控中心发送传真件。处理瓦斯超限的措施:有计划的瓦斯超限:(比如:试验分站瓦斯超限断电、检修相关设备等)由相关科室制定好安全措施

25、,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宣贯、签字。提前向矿监控中心请示、汇报并发送传真件。得到矿监控中心的许可后,操作人员方可按制定的安全措施实施,并用现有设备监督相关地点的人员撤离情况。恢复正常后,再向矿监控中心发送传真件。无计划的瓦斯超限:一旦发现瓦斯超限,应立即汇报矿监控中心,同时通知调度室撤离相关地点人员,查明原因,在六分钟内矿监控中心发送传真件。如果在六分钟内查不清原因的,应先向矿监控中心发出超限传真,待真正弄清原因后,再向矿监控中心发送传真件。处理主扇停风的措施:有计划的停风:由相关科室制定好安全措施,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宣贯、签字。提前向矿监控中心汇报。得到矿监控中心的许可后,用视频观察所有人员撤离井口

26、后,操作人员方可按制定的安全措施实施。无计划的停风:一旦发现突然无计划停风,应立即报告调度室撤离井下所有人员,并向矿监控中心汇报。查明原因并排除后立即向矿监控中心发送传真件。局扇停风:有计划的停风:由相关科室制定好安全措施,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宣贯、签字。提前向矿监控中心请示、汇报并发送传真件。得到矿监控中心的许可后,操作人员方可按制定的安全措施实施,并用视频、电话等通讯工具监督相关现场人员撤离情况。待局扇恢复正常后,再写明时间断向矿监控中心发送传真件。无计划的停风:一旦发现突然无计划停风,应立即报告调度室撤离相关地点的工作人员,并向矿监控中心汇报。查明原因并排除后立即向矿监控中心发送传真件。待一

27、切恢复正常后,再向矿监控中心发送传真件。第六章 监控调度值班制度一、监控调度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电脑和监控方面的知识,24小时监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交接班。二、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不得接触机器,特殊人员需进入机房时需经有关领导批准,且要听从监控人员的指挥。若发现外单位人员或与工作无关人员在室逗留,罚当班人员20元。三、值班人员应具有高度责任心,值班时应时刻注视显示屏,若发现一次瓦斯超限或其他异常情况没有汇报者,扣除当班人员100元。四、监控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和报表,并报有关领导申签。五、严禁任何人带易燃易爆、强磁性物体进入监控室。六、严禁在监控主机上使用不明来历的U盘、软盘、光盘、

28、硬盘等存储介质,如果必须使用,应先进行杀毒,确认无病毒后再使用。七、若出现监控系统异常或网络通讯异常等情况时,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做好相关记录。八、有事必须提前请假,不准随意调班,确需调班时,必须得到领导同意方可换班,否则,以旷工处理。九、保证监控室的清洁与卫生,做到空气新鲜,无灰尘、杂物。十、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做好各种报表的申签工作。第七章 监控室管理制度一、监控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电脑和瓦斯监控、人员定位、产量监控等监控方面的知识,学习规程中监控系统的有关规定,监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交接班。二、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不得接触机器,特殊人员需进入机房时需经有关领导批准,且要听从监控人员的

29、指挥。三、监控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各项监控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四、监控人员要对运行信息定期备份。五、严禁任何人带易燃易爆、强磁性物体进入监控室。六、严禁在监控主机上使用不明来历的U盘、软盘、光盘、硬盘等存储介质,如果必须使用,应先进行杀毒,确认无病毒后再使用。七、不准在监控室吸烟、与闲人聊天,严禁在监控电脑上玩游戏,上网。八、若遇到监控异常、数据传输不正常等情况时,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九、保证计算机的正常工作,加强监控室的防静电、防火措施。十、保证监控室的清洁与卫生,做到空气新鲜,无灰尘、杂物。十一、专机专用,不能在监控室电脑上打印文件,不准随便更改电脑设置和操作系统。第八章 微机室管理制度为了加强

30、我矿安全监察与管理工作,发挥煤炭安全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在安全监察中的重要作用,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一、微机室要经常保持干净,清理室内卫生不要用扫帚打扫,应用拖布拖,以防尘土扬起,影响计算机使用精度和缩短使用寿命。二、保持24小时不离人,发现脱岗一次罚款50元。三、如发现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聊天、玩游戏、上网等现象,处罚值班人员50元,其他人员50元。四、如由于非正常操作,导致系统文件丢失或影响工作不能正常传送资料,一次罚款100元。五、严禁任何人带强磁性的物体进入机房,以免影响计算机的正常运行。六、严禁在监控主机上使用不明来历的U盘、软盘、光盘、硬盘等存储介质,如果必须使用,应先进行

31、杀毒,确认无病毒后再使用。第九章 瓦斯超限报警处理措施为了促进我矿安全生产,有效预防瓦斯超限报警,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瓦斯超限报警处理措施。一、井上监控人员发现监控系统在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和瓦斯超限报警等事故隐患时,应立即通知调度室及值班领导,及时向矿发传真汇报,同时通知井下瓦斯检查员查明原因。二、值班领导接到超限报警等通知后,马上负责组织隐患的排查处理工作。三、调度室接到超限报警等通知后,配合值班领导,及时通知各职能人员做好隐患的排查处理工作。四、井下瓦斯检查员在接到超限、报警隐患通知后,迅速赶到隐患地点,瓦斯检查员首先检查瓦斯浓度,监控人员对主机和探头进行检查,迅速查明原因,根据检查

32、出的实际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五、瓦斯超限隐患排除后,及时向监控室汇报,监控人员然后向调度室和上级监控中心人员汇报。六、矿调度室要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写出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的书面材料,送矿负责人审阅,然后将报告主要内容及处理意见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第十章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煤矿瓦斯监控系统是为了实现对井下瓦斯涌出量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超限报警、断电、闭锁的数据采集监控系统。为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有效提高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监测系统功能,确保监测系统监测的连续性、准确性、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1、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2、矿井安全监测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

33、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3、该系统的使用由监控中心管理组统一管理。4、组长负责全系统稳定运行的协调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组织各具体操作人员的组织和故障处理工作。5、系统维护人员进行日常维护、检验工作。6、值班人员负责当班故障报告与处理,运行日志记录、报表打印、调度等工作。7、当班瓦检员、电工负责日常巡检,传感器位置调整,校验等日常工作。8、通风科负责对井下传感器及各分站进行维修校正。9、井下监测电缆、井口至监测室的线路维护由监控中心负责。10、井下工作面搬家,监测设备及电缆的移动由监控中心和使用队组共同完成,并确保传感器的完好。11、掘进工作面传感器要悬挂在距工作3-5m的地方,距顶板小于30cm,

34、距巷帮大于20cm处,打炮时要把探头移至放炮员躲避地点,炮后再挂回规定的标准位置,由工作面组长或放炮员完成。1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传感器应悬挂在距回风10-15米的地方,标准同上,由维修校正工完成。13、进入被串工作面风流中设置的传感器应吊挂在局扇前3-5米的地方,标准同上。14、回采工作面的传感器应吊挂在回风顺槽,距工作面3-5的地方,距回风10-15米的地方,标准同上。15、维修校正工每周必须对传感器校正一次,并有校正记录。16、维修校正工每天对监测系统进行巡查,及时与瓦检员核对传感器显示的瓦斯浓度是否与光干涉式瓦检仪检测的一致,如不一致要及时校正。17、维修校正工入井时要携带必要的工

35、具和材料,对监测系统进行中出现的故障要在8小时内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在8小时内更换,要向地面监测室汇报具体情况,并做好记录。18、维修校正工对传感器吊挂错误,强制送电,或者擅自甩掉系统不用的现象,有权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有权停止作业,并向安通科汇报进行严肃处理。19、瓦检员要对所辖区域内的监测系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维修工联系,如果维修校正工不在,要向调度室或者监控中心汇报。20、电工要确保监测系统在所辖区域内的正常运转,严禁强制送电和甩掉系统不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1、各队队长是本队辖区内监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责各类传感器的正常工作和安设位置的正确,发现问题要及时与调度室以及监控

36、中心取得联系。22、调度室要及时告知监测室当日的值班人员,并向监测室了解当日井下监测情况。23、监测室人员发现异常要及时通知调度室值班人员,并做好记录。24、凡发生监测系统人为损坏和丢失现象的,由发生事故的在地的队组负责赔偿,赔偿办法是原价格的3倍。25、本制度从发行之日起生第十一章 计算机运行管理制度计算机管理系统在我矿安全监察中起着重要作用,所以加大监管力度势在必行,特制定以下几点规定:一、努力学习计算机管理系统运行的知识,熟练掌握操作步骤。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向煤炭局上传瓦斯监控数据。三、每日适时将本矿生产情况,领导下井情况,通风瓦斯等输入矿监控中心控制主服

37、务器。四、不可随意改变操作系统,防止文件的删除或丢失,保证瓦斯监控软件的正常运行。五、如一旦发现软件有不正常现象或有其它故障,如处理不了,向领导汇报。六、严禁在监控主机上使用不明来历的U盘、软盘、光盘、硬盘等存储介质,如果必须使用,应先进行杀毒,确认无病毒后再使用。七、按时填写计算机逐日运行日志。第十二章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类技术资料是系统维护、检修的重要依据。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类技术资料包括各类设备的说明书、设备台帐、三证一标志及相关图纸和系统软件,由系统中心负责人保存。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内存的所有数据、文件及程序文件,任何人不得私自增加、删除、修改

38、。四、对采、掘巷道的各类探头的设备安装,对停采、停掘面的系统设备回收要做好记录。五、对上级各类文件要存档保存。六、对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类技术资料,任何人无权外借、转让。七、每月1、10、20日,值班人员要把矿井图纸或图层及时更新。八、每月1、10、20日前,值班人员要把井下采掘面情况、通风系统、通风设施、设备参数及风量等数据及时录入微机。九、监控人员要对运行信息定期备份。十、监控系统值班人员要对监控系统的运行安全、传输数据的真实准确负责。第十三章 监控系统逐日报表传送审阅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为把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让监控系统工作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起到良好的效果,特制定

39、监控系统报表传送审阅制度。一、监控室传送各类报表,必须做到认真准确按时传送汇报。二、每日早上7点钟准时把前日报表送往调度室,由技术负责人审阅,并汇报监控情况。三、每日调度会后,监控室人把监控报表送往矿长办公室,由矿长审阅,并向矿长汇报监控系统有情况。四、把各审阅后的各类报表存放调度室,整理归档,严格遵守。第十四章 监控人员交接班制度为保证我矿监控系统工作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监控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1、为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由值班员查阅交接班记录薄,了解有关运行工作事项,确认各项工作无误后,由交班、接班人员先后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完成交

40、接工作。2、当值人员因故提前离开或迟到应有专人代替,亦应该办理交接手续,绝对不允许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开岗位。交接禁止使用电话等通讯方式或在途中进行信用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监控室。3、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交接班手续结束后,一切工作应由接班人员负责。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凡遗漏应交代的事情,由交班者负责;凡未接清楚听明白的事项,由接班者负责;交接班双方都没有履行交接手续的内容,双方都应负责。4、交接班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着装整洁、精神饱满、高度负责。第十五章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一、地面瓦斯监控中心站应设置防雷、

41、防电、防火装置。监控设备必须专机专用,不得玩游戏和做其它事情,非监控人员禁止上机操作。二、不可随意改变操作系统,防止文件的删除或丢失,保证瓦斯监控软件的正常运行。三、瓦斯监测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四、断电仪、传感器在下井前必须在地面进行调试,稳定运行后方可入井。五、瓦斯监测监控设备布置图和接线图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传输电缆等,并根据井下实际部署及时修改。六、必须在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设备甲烷传感器,在工作面上隅角设置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七、掘进工作面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

42、进工作面的局扇前设置甲烷传感器。八、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甲烷传感器在顶板下0.3米,距巷道侧壁0.2米处。九、甲烷传感器必须安装在坚固的支护处,防止冒顶以及其它的机械损伤。按设在采掘工作面中的瓦斯探头,放炮时由瓦斯员将其移到安全防护地点,放炮后再按要求移回规定的位置。其它人员不得擅自移动甲烷传感器。井下作业人员不得人为封堵甲烷传感器。十、每天必须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并使用瓦斯器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作检查记录。出现误差时,以较大值为依据,且必须在8小时内调校完毕。十一、瓦斯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主机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必须每10天使用标准气样调校1次;并做好检测设备

43、的调校台帐和出、入井台帐记录。十二、地面瓦斯监控中心必须保证24小时值班,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所显示的各种信息。每天必须将瓦斯报表打印报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签字,要求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对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维护。第十六章 监控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查检修制度一、为了保障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正常运行,我们必须对这些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二、井上下各设备之间使用的传输设备必须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并要对电缆进行悬挂。电缆的敷设、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规程有关规定。三、矿井监控系统中心站机房应采用空调设施及抗静电地板,应配备两台主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并配有打

44、印机,中心站计算机电源应经在线或不间断电源或交流稳定压器加后备或不间断电源供给。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系统还必须有防雷电保护和断电状态、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打印报表功能。四、对矿井监控系统,甲烷断电仪等监控的馈电开关,启动器的工作状态应采取措施进行监测,每月应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有记录可查。确保瓦斯超过规定后被控开关断电灵敏可靠。五、安全监测设备调校、校正每月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必须按照规程的要求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进行调校,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并将测试记录保存备查。系统在井下连续运行

45、6个有后,必须将井下设备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1)设备、仪表台帐;(2)监控设备故障登记;(3)检修记录;(4)巡检记录;(5)中心站运行日志;(6)矿井安全监控日报;(7)矿井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8)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示意图,标明井上、下设置的分站、传感器的位置和传输线路等情况。第十七章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为确保我矿瓦斯监控系统网络正常、稳定 、可靠运行,充分发挥其监测预警作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网络的运行管理机构,建立专门的网络管理与维护的专业队伍,做到各负其责。制定各岗位人员责任制和和突发情况处理应急预案。2、做好煤矿安全监控网络系统和网络设备运行日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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