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兴建石料厂
建筑石料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
安 全 预 评 价 报 告
河南爱维管理策划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APJ-[豫]-309
二○一二年三月
编号:豫AW安(预)评2012-0001
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兴建石料厂
建筑石料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
安全预评价报告
法 定 代 表 人:刘军民
技 术 负 责 人:王明富
评价项目负责人:段永康
二○一二年三月
前 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安全预评价导则》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提高非煤矿山本质安全度和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矿山企业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避免财产损失,我公司受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兴建石料厂的委托,对其矿山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兴建石料厂建筑石料灰岩矿,于2011年由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兴建石料厂通过挂牌出让竞拍取得采矿权。该矿只从事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开采加工。
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开发利用方案》的内容和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其出发点和目的是从设计上实施建设项目本质安全化,为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系统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供条件,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本评价报告是对该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评价报告是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鹤壁市地质队编制的《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兴建石料厂建筑石料灰岩矿区资源储量报告》(以下简称《资源储量报告》)和安阳金泰矿业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兴建石料厂建筑石料灰岩矿区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并结合现场勘测取得的资料编制而成的。
通过对现场进行认真调查,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针对其开发利用方案所涉及的建设工程及有关安全设施的设计,运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检查表法和类比法,分别对建设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危险有害因素及露天开采各生产环节进行安全性分析和安全预评价。《开发利用方案》对矿山的安全生产提出了一些安全措施及要求,但是,由于受设计阶段的限制,其深度与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要求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建议在初步设计和生产建设过程中,以本次评价报告提出的措施建议,完善、补充有关内容,落实有关安全技术及管理措施,确保矿山工程建设和生产的安全。
由于受评价人员经验和水平的限制,本次评价报告定有许多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在本次评价过程中得到了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委托单位的全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在此一并表示深切谢意!
目 录
第一章概述1
1.1 评价依据1
1.2 评价的范围及类型7
1.3 评价目的7
1.4 安全预评价程序8
第二章建设项目概述9
2.1 建设单位概述9
2.2 建设项目概述9
2.3 地质矿产特征12
2.4 矿区资源储量状况16
2.5 矿区现状及周边环境16
2.6 《开发利用方案》主要设计内容17
第三章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37
3.1 重大危险源辨识37
3.2 矿山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39
第四章评价单元划分与评价方法选择49
4.1 评价单元的划分49
4.2 评价方法的选择49
第五章定性、定量评价52
5.1 矿区总平面布置及周边环境安全评价单元52
5.2 开拓、开采方式及采场构成要素安全评价单元57
5.3 穿孔爆破作业安全评价单元63
5.4 铲装运输作业安全评价单元71
5.5 边坡稳定性安全评价单元75
5.6 矿山机电安全评价单元79
5.7 职业危害防治安全评价单元85
5.8 安全管理评价单元88
第六章安全对策措施建议93
6.1 主要安全对策措施93
6.2 安全设施设计应遵循的原则105
第七章评价结论106
7.1 综述106
7.2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评价结果106
7.3 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106
7.4 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107
7.5 潜在危害因素控制及受控程度107
7.6 符合性结论107
附件:108
第一章 概 述
1.1 评价依据
依据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01.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01.0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3.05.01);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05.01);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05.01);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8、《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05.01);
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08.29修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1996.10.11);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
1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04.01.13);
1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6号令,2006.9.1);
14、《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011.1.1);
1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05.01);
1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06.01);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
18、《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0.10.01)。
依据的行政规章
1、《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防治水工作的意见》(安监总管一[2010]75号);
3、《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0号令,2009.6.8);
4、《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5、《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卫生部、原劳动部、总工会);
6、《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安全[2000]18号);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7号令,200);
8、关于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做好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发[2005]8号,2005.04.04);
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2006.3.1);
10、《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9号令);
1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在非煤矿山推广使用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177号);
1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在中小型露天采石场推广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2007]85号);
1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1999.03.18);
14、《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
15、2.1);
16、《关于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安监管【2010】126号);
17、《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07】214号);
18、《关于在金属非金属矿山推广相关实用安全生产技术的通知》(安监总管-[2006]246号);
19、《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
20、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17号);
2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0〕110号);
22、《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豫安监政法【2009】103号)
23、《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总局令第1号);
24、《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
2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
26、《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劳动部1995.11.08);
2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0号,2011.07.01);
28、《河南省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豫安监管一【2004】231号);
29、《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2008.02.01);
3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2008】35号);
3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32、《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
3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2009】44号);
34、《关于印发鹤壁市小型露天采石场竣工验收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规范意见的通知》(鹤安监[2011]85号)。
依据的主要技术标准
1、《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2007);
2、《安全预评价导则》(AQ 8002-2007);
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4、《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
6、《矿山安全生产标志》(GB14161-1993);
7、《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 5817-1986);
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10年版);
9、《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2009);
10、《噪声作业分级》(LD80-1995);
11、《高处作业分级》(GB3608-2008);
12、《防护屏安全要求》(GB8197-1987);
1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14、《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2008);
1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办法》(GB/T 5748-1985);
16、《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
17、《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2006);
18、《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1-1997);
19、《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5-1992);
2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21、《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2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23、《破碎设备安全要求》GB18452-2001;
24、《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GB14784-1993;
2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 87-1985);
26、《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BG/T 8196-2003);
27、《机械防护安全距离》(GB 12265-1990);
28、《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0);
29、《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
30、《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31、《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技质监局锅发【1999】154号;
32、《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94);
33、《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93);
34、《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1987);
3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36、《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A53-1993);
3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
-2006);
38、《选矿安全规程》(GB18152-2000)。
其它依据
1、安全预评价委托书(见附件);
2、《鹤壁市国土资源局淇滨分局关于对鹤壁市淇滨区兴建石料厂扩大及变更矿区范围的批复》;
3、《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兴建石料厂建筑石料灰岩矿区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安阳金泰矿业技术有限公司,2012年1月);
4、《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兴建石料厂建筑石料灰岩矿矿区资源储量报》(鹤壁市地质队,2011年1月);
5、现场勘查收集的资料;
6、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资料。
1.2 评价的范围及类型
评价范围:本次安全预评价的评价范围为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兴建石料厂《采矿许可证》所划定的矿区开采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开采深度+395.15~+475.58m)的采剥工程、矿山总体布置、开拓系统、开采方式及各主要生产环节,包括穿孔、爆破、铲装、运输、破碎、筛分、职业危害防治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并关注周边环境。
评价类型:安全预评价。
1.3 评价目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从建设项目前期入手,预测建设项目投产后可能出现的事故及危害,从设计上提高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程度,从而提高安全设计工作的质量和建设项目投产后的安全水平,为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系统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供条件,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1.4 安全预评价程序
根据《安全预评价导则》,本次安全预评价程序如图所示。
前期准备
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
划分评价单元
选择评价方法
定性、定量评价
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做出评价结论
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预评价程序图
第二章 建设项目概述
2.1 建设单位概述
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兴建石料厂是一家从事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加工、销售的单位,投资人:王富生。
该厂
2012年4月6日,鹤壁市国土资源局淇滨分局为其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为:,有效期2012年4月6日至2015年7月6日。
2.2 建设项目概述
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兴建石料厂于2007年2月办理的《采矿许可证》即将到期,原矿区内的资源已基本采完。2011年1月3日鹤壁市国土资源局淇滨分局对其扩大及变更矿区范围申请做了批复,2011年1月鹤壁市地质队对新矿区编制了《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兴建石料厂建筑石料灰岩矿区资源储量报告》,该报告2011年3月16日由鹤壁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评审中心评审,同年9月28日经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2012年1月,安阳金泰矿业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兴建石料厂建筑石料灰岩矿区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
为安全、经济、合法地进行矿山建设和开采,业主委托我公司为其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
矿区范围
2,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1980西安坐标系),见下表。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
点号
X
Y
1
2
3
3
4
开采标高:+395.15~+475.58m。
矿区位置与交通
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兴建石料厂建筑石料灰岩矿位于鹤壁市淇滨区洪峪村西1.6km,隶属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管辖。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14°04′29″-114°04′41″,北纬35°53′23″-35°53′28″。矿区南侧有省道302,交通比较方便。(详见交通位置图)。
矿区位置
矿区交通位置图
自然地理条件
鹤壁市地处太行山东麓,地貌属山岳陵区,地势总的趋向是北高南低,鹤壁市淇滨区洪峪村西石灰岩勘查区最高点标高为552.23m,最低点标高为367.23m。矿区沟谷纵横。
本区处于中纬度带,属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雨季多集中在7—℃℃℃—0.4m。年最大降水量为809mm(1973年),年最小降水量为353mm(1970年12月28日),多年平均降水量为;年最小蒸发量为1650.6mm(1984年),多年平均蒸发量为,蒸发量远远大于降水量。风以北风及东北风为主,次为南风及西北风,最大风速为。区域经济以农业为主,主要生产小麦、玉米、小米、红薯等。多年来矿业开发发展也比较快,主要矿产有煤、水泥灰岩、建筑石料灰岩、白云岩、化工灰岩等。这些矿产的开发利用,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2.3 地质矿产特征
区域地质
区域大地构造位于新华夏系隆起带和第二沉降带的过渡带隆起一侧。区域构造的特点是以断裂构造为主。伴有小型褶曲。构造形态以北北东向、东西向两个方向的断裂所组成。区域内出露的地层主要为寒武系、奥陶系、石炭系、二叠系、新近系和第四系。区域内的矿产主要有煤、水泥灰岩、化工灰岩、白云岩、饰面石材等。区域内岩浆岩主要为超基性,基性岩体,次为中性岩体,主要分布于区域东部。岩性为喜山期金伯利岩、橄辉玢岩、玄武岩,燕山期闪长岩,岩体的分布受新华夏系构造控制,呈现由北西向南东斜列。
矿区地质
.1地层
矿区出露地层主要为中寒武统张夏组(∈2Z)。
中寒武统张夏组(∈2 Z):
鲕状灰岩夹藻礁灰岩、深灰色、厚层状,单层厚0.3~4.0m,坚硬、性脆、垂直裂隙发育,具大涡卷状,鲕粒大小不均,倾向45°,倾角5°左右,可见厚度约150m。
.2构造
矿区的西部边界附近有一条F35断层,断层走向北东、倾向南东,倾角60~70°,为正断层。该断层位于矿区外围,处于边坡之外,断层倾角大于边坡角,因此,该断层对开采无影响。
.3矿体特征:
1)矿体特征
矿层赋存在寒武系中统张夏组(∈2Z)中,矿石为鲕状灰岩夹藻礁灰岩、深灰色、厚层状。呈单斜产出,矿层倾向45°,倾角5°左右。矿区内矿层出露的厚度0~23。
2)矿石质量
(1)矿石化学成份
根据《资源储量报告》,化学成份主要由CaCO3和少量的MgO、SiO2、Al2O3、Fe2O3、K2O、Na2O等组成。CaCO3含量93%以上,CaO含量50~52%。
(2)矿石结构、构造
矿石为鲕状灰岩,深灰色,微晶、隐晶质结构,致密块状构造。
(3)矿石类型
矿石自然类型:块状石灰岩矿石。
矿石工业类型:本区矿石CaO含量为50~52%,工业类型为建筑石料灰岩矿。
3)矿石加工技术性能
矿石的加工性能良好,可以满足建筑石料灰岩矿要求。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1)水文地质
(1)地下水动态变化
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的补给,所以,雨季地下水位上升,旱季地下水位下降。该区为露天开采,最低开采标高395.15m,位于地下水位之上,地下水对矿区生产没有影响。
(2)地表水体特征
矿区属低山区,总趋势为西北高东南低, 区内地形起伏较大,沟谷纵横,极易地表水的排泄。矿区最低开采标高为395.15m,矿区南部低于最低开采标高,自然排水条件良好。区内及周边没有地表水体,对未来采矿生产无危险。但在雨季,降雨量较大、集中且时间较长时,应注意降雨对露天采场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区水文地质条件为简单型。
2)工程地质
矿体赋存于古生界寒武系中统张夏组,为海相沉积的岩溶化碳酸盐层为主的层状矿床,矿体为厚层状鲕状灰岩。区内矿体裸露地表,最低开采标高在老采区的平台上。灰岩抗压强度大于130MPa,属坚硬性岩石。矿层产状比较平缓,倾角一般5°左右,层间无软弱夹层,不会产生滑动。
区内地质构造不发育,只在西部有一个断层出现。故矿层比较完整、稳固,风化程度较弱,无风化,矿体裂隙不发育,因此,断层对开采无影响。但当边坡角大于75度时,可能出现局部坍塌。
矿区工程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
3)环境地质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鹤壁市及其附近地区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g值为0.20,对应的地震基本设防烈度值为Ⅷ度。
矿体及其围岩本身不含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放射性元素;矿山开采过程中,不产生污水,废水主要为雨水和边坡渗透水,不含有毒物质,不会构成水质污染;但开采时爆破与装卸会产生少量粉尘,为了减少粉尘对环境的影响和对作业人员的危害,在开采时应加强管理,采场、道路注意洒水降尘,施工人员应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凿岩机、空压机为主要噪声源,矿山地处山区,远离村庄和居民区,但要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该矿区矿体裸露地表,无需剥离,生产过程中无废石产生。在采取有效的措施后,矿山开采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因此,环境地质条件简单。
2.4 矿区资源储量状况
鹤壁市地质队2011年1月编写的《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兴建石料厂建筑石料灰岩矿区资源储量报告》,根据该区矿体为层状,厚度稳定和倾角较缓,采用地质块段法估算资源储量,3(166.21万t),全部为保有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见资源储量估算结果表。该报告通过鹤壁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评审中心评审,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资源储量估算结果表
块段号
水平投影面积
(m2)
铅直厚度
(m)
矿石体积
(m3)
体积质量
(t/m3)
资源量(333)
(万 m3)
(万吨)
1
15583
614905
7
2
479
6348
3
105
1330
总计
2.5 矿区现状及周边环境
矿区现状:
该矿属于扩建矿山。矿区南部在以往开采时遗留下一个长100m宽60m的采坑,采坑底盘标高为+395m,采高约40m,矿区道路已经修至该采坑。
该矿的破碎设备在矿区以南,距矿区边界约55m;变配电室在矿区以南,距矿区边界160m;办公生活设施在矿区以东,距矿区边界310m的路旁。
周边环境:
根据地质资料介绍矿区在以往历史上无地下采矿活动,不存在老窿、老井、采空区,无喀斯特地形,矿区不具备地面塌陷的发生条件;矿区内由于基岩裸露,大气降水排泄条件较好,不存在产生山洪、泥石流、滑坡的地质条件;矿区不在自然及文物保护区,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和学校,无重要的建(构)筑物,1000m之内无铁路、500m内无重要电力、水利工程设施,不存在地表水体。
矿区东距鹤壁市淇滨区洪峪村约1.6km,矿区南侧约180m有302省道,西南约400m处是302省道林鹤隧道,矿区边界外延300m范围内无相邻采石场。
2.6 《开发利用方案》主要设计内容
主要建设方案的确定
.1设计利用资源储量:
依据勘查的矿区范围与矿床的赋存条件、分布状况和勘查程度,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矿产资源,设计露天开采境界为资源储量估算范围。
设计利用资源储量为3(166.21万t),根据圈定的开采境界和设计确定的最终边坡要素,有部分矿量由于边坡占压而不能采出。由于边坡压矿造成的设计损失矿量,采用水平剖面法估算。估算公式为楔形体公式:
Q=1/2·S·H
楔形体底面积(S)为露天采场底部境界线与资源储量估算界线所圈定的面积,用计算机求得。楔形体高度(h)为资源储量估算边界至最低开采水平的平均高差,根据地形图求得。估算结果:
Q=1/2×(×35.7)万m3
万m3,则可采储万m3(104.93万t)
万m3(99.68万t)。
.2开采方案:
1、建设规模
(1)矿山工作制度
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矿山特点和周边环境,年工作日按300天计算,每天1班,每班8小时,日生产矿石量为1000t。
(2)矿山生产规模
依据资源储量报告估算的资源量、《鹤壁市非煤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鹤壁市非煤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鹤非煤资整(2010)1号]要求,确定设计开采规模为30万t/a。
(3)矿山服务年限的确定
根据设计利用资源储量和生产规模计算矿山服务年限如下:
T=(Q×K)/q=年
式中:T—矿山服务年限,年;
Q—设计可采储量,万吨;
K—设计回采率,取95%;
q—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
据此确定的矿山服务年限为年(不含基建期)。
2、产品方案
产品为建筑石料灰岩原矿。
.3矿床开采方式
矿体赋存于寒武系中统张夏组(∈2Z)中,矿层直接出露地表,有少部分覆盖有风化坡积物。矿体呈层状产出,产状稳定,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露天开采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确定露天开采。
.4总平面布置
1、工业场地布置
矿区主要工业设施有:供电、供水和供风设施、维修间、材料仓库、爆破器材库以及排土场等,生活设施主要为办公室、值班室、宿舍等。各主要工业设施和场地布置如下:
①供电:供电由大河涧乡变电站10kV高压线路提供,经变压器降至380/220V,通过配电装置向各用电设备供电。
矿山开采主要用电设备有空压机、潜孔钻等,根据矿山设备负荷状况,设计安装1台S11-125kVA变压器,现有配电室布置在采场的东南,距采场约有200m,需要加强必要的防护措施后再用。电力装置应符合GB50070-2009标准和水电部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②供水:矿区无水源,根据地形修筑水池。水池设于矿区南侧,用汽车从附近的水源地运水装入水池,生产供水采用水泵加压直供。
③pa,供风量7m3/h,是现用潜孔钻的配套设备,能够满足生产需要。每台潜孔钻配一台,共需2台。
④维修间、材料仓库:布置于矿区南侧,仅用于设备维修、材料及工具存放。
⑤爆破器材库:根据当地有关部门对爆破材料的管理规定,小型矿山不需要建爆破器材库。爆破时由专人到指定的民爆炸药库领取爆破器材,爆破现场存放由专人看守。爆破后剩余的爆破材料再由专人退库。爆破材料的使用必须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现场使用、管理必须满足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
⑥排土场:该矿区矿体裸露地表,无需剥离,故不设排土场。
2、生活设施布置
办值班室、宿舍等办公生活设施布置于矿区南侧爆破警戒线以外。
3、存在问题
由于部分工业设施已经建成,且位于爆破警戒线以内,因此,要注意防飞石,设置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人员不得在爆破警戒范围内避炮。如:配电设施安装于室内,变压器在电杆上,需要设棚架安装防护板进行保护;配电室、控制室及其它建筑设施屋顶覆盖黄土层缓冲;机电设备加装防护罩遮挡;采用微差爆破降低地震波和爆破飞石伤害。爆破时,必须停产、停电,移动设备、所有非爆破人员撤到爆破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带。
.5开拓运输方案
该矿区为山坡露天矿,生产规模不大,矿石运距不远,考虑到矿区地形条件和矿山现有的开拓系统及运输设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方案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
.6防治水方案
矿区内及上游无地表水体,最低开采标高为,高于地下水位。因此,地下水对开采无影响,可能造成矿床充水的唯一因素是大气降水。矿区属低山区,地势北高南低,矿区南侧为低山谷,自然排水条件良好。露天采场为山坡型,形不成封闭坑,矿区南部标高低于最低开采标高,排水顺畅,形不成积水。为防止开采境界上方地表汇水流入采场,冲刷边坡、公路和建筑设施,在开采境界上方、采场周围需要修筑截水沟。在房屋建筑物周围需要修筑排水沟,以便顺利排泄雨水。
矿床开采
.1 开采方法
开采方法决定着回采工艺、劳动生产率等,它的选择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是保证作业人员在采矿过程中生产安全,有良好的作业条件;二是所选择的采矿方法要损失少、贫化小,充分利用资源,提高采矿回采率;三是生产能力大,劳动生产率高,材料消耗少,生产成本低。
该矿属山坡露天矿,最低开采标高+395.15m,最高开采标高+475.58m,开采深度80.43m。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结合地形条件和矿体产状要素、赋存条件,确定采用台阶开采,穿孔设备采用小型支架式潜孔钻穿孔,爆破采用中深孔爆破方式,使用乳化炸药,采用电雷管起爆,用1m3液压挖掘机装入汽车外运。
采场构成要素如下:
台阶高度:12m;
台阶坡面角:70°;
最小运输平台宽度:35m。
当临近采场边坡时,采用控制爆破技术,保证最终边坡的形成和稳固。
.2 露天矿境界的确定
依据资源储量报告勘查的矿区范围,经过对现场地形地质条件、矿体赋存状况、开拓运输、开采工艺、设备配置水平、安全环保和充分利用资源等因素的综合分析,矿体设计露天开采境界为以资源储量估算范围为界。开采境界内最低开采标高+395.15m,最高开采标高+475.58m,开采深度80.43m。
.3露天采场最终边坡要素的确定
设计最终台阶坡面角70°°。如下图所示:
最终边坡角计算示意图
最终边坡要素详见下表。
露天采场最终边坡要素表
序号
边 坡 要 素
参 数
1
最高开采标高
2
最低开采标高
3
最大开采深度
4
台阶高度
12m
5
清扫平台宽度
6m
6
安全平台宽度
4m
7
最终台阶坡面角
70°
8
采场最终边坡角
°
.4开拓运输布置
该矿采用露天开采,根据采场周边地形,设计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矿区南部现有山路已通至开采最低标高395.15m水平,本着节约投资原则,设计利用现有公路进行改造。395.15m水平以上的开拓公路布置在矿区东部,按直进式方式布置,通往各开采水平。外部公路利用矿区南部302省道。采场开采的矿石用挖掘机装入自卸汽车外运。
开拓公路按三级公路标准施工,主要参数如下:
(1)公路纵断面
最大纵坡:9%;
最大纵坡限制长度:150m;
缓和坡段最小长度:50m;
缓和坡段最大坡度:3%。
(2)公路平面
行车速度:一般20 km/h,曲线处15 km/h;
最小平曲线半径:一般15m;
最短停车视距:一般20m;
最短会车视距:一般40m;
路面宽度:单车道4m,局部设错车道;
路肩宽度:挖方路基50cm,填方路基100cm;
路面类型:30cm厚泥结碎石路面。
运输道路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墙等防护设施。
.5露天矿生产工艺
1)凿岩工作
凿岩设备选用KQD-100型潜孔钻机,该机采用支架式,山地使用方便,钻孔直径Φ100mm,凿岩深度20m以上。潜孔钻平均凿岩效率为40m/台班,根据3m×3m的孔间距,钻孔有效利用率按85%计算,平均崩矿量752t/台班,故选择2台即可满足生产需要。供压设备采用FV-7/7型移动式空压机。
2)爆破工作
爆破采用中深孔爆破方式,使用乳化炸药,采用电雷管微差起爆。根据矿石的物理机械特性和爆破性能,推荐炸药单耗为0.35-3,生产时应根据实际爆破效果,合理调整爆破参数和炸药单耗。
由于爆破作业危险性较大,易对爆破人员和危险区内其他人员造成危害,因此,爆破警戒范围四周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爆破作业必须按照爆破规程操作。爆破作业前,移动设备和非爆破作业人员全部撤离到爆破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带,设备停机停电,爆破现场由爆破员按照规定进行布线、装药、填塞。起爆前,要发出声响警报和视觉信号,撤走爆破警戒范围内所有无关人员,并在通往爆破警戒线区的道路设置岗哨,禁止一切车辆和人员进入。实施起爆作业,应由两个人来完成。通过联系确认安全的情况下,由爆破员进行联线、起爆。爆破成功并发出信号解除警戒后,人员方能进入作业场地,检查供电系统、设备设施,确认完好方可恢复供电。
大块的二次破碎使用破碎锤,采场禁止二次爆破、裸露爆破作业。
3)装运工作
爆破后的矿石,使用1m3液压挖掘机装载,8t自卸汽车运输。
.6主要采矿设备和劳动定员
该矿为露天开采,开采规模为30万吨/年。采矿主要设备为凿岩设备、供压设备、装载设备和运输设备等。主要采矿设备见下表。
主 要 采 矿 设 备 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潜孔钻
KQD-100
台
2
4kW
2
空压机
FV-7/7
台
2
40kW
3
破碎锤
部
1
4
供水泵
台
1
5
挖掘机
1m3
台
1
6
自卸车
8t
部
3
7
变压器
S11
台
1
采矿人员主要为凿岩爆破工、机电操作维修工、挖掘机司机、汽车司机等,经计算在册人员14人。劳动定员见下表。
劳 动 定 员 表
序号
工 种
台班数
人/台班
总人数
备 注
1
凿岩爆破工
2
2
4
2
机电维修
1
2
2
兼风机工
3
挖掘机司机
1
1
1
4
汽车司机
3
1
3
5
管理及服务
3
6
专职安全员
1
7
合 计
14
.7基建期
基建工程主要包括开拓公路及土建施工。该矿为扩界矿山,外部公路已经形成,基础设施已经具备,总的基建工程量不大,确定基建期为6个月。
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
.1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根据对矿区地质、开采技术条件、生产作业场所、使用设备及生产过程进行综合分析,主要存在如下危险、有害因素:
(1) 坍塌、滑坡:由于矿山开采使岩体原有的应力平衡被打破,在次生应力场作用下,露天采场可能出现边帮垮塌、滑坡等危险,危及工作人员生命和设备财产的安全。
(2) 爆破飞石伤害:爆破产生的飞石、空气冲击波、地震效应是露天开采的重要危险因素。由于爆破区距离建筑设施和村庄较远,受爆破地震及冲击波的危害微小;而爆破飞石抛离距离远,落点随机性,可能会对人员和设备造成危害。
(3) 炸药爆炸:炸药、起爆器材的运输、贮存和操作过程中,因违章或人为失误及其它原因引起爆炸是危及工作人员生命和设备财产安全的危险因素。
(4) 触电:电器设备、设施运行、操作与检修过程中,由于设备设施缺陷或操作失误而产生人体触电危险,危及人员生命安全。
(5) 高处坠落:主要产生于作业平台边缘,防护设施的损坏与不足、操作者的失误是危及人员身体以至生命安全的危险源。
(6) 机械设备伤害:凿岩、铲装、汽车等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因环境限制或设备故障及操作失误等原因是危及工作人员生命和设备财产安全的危险因素。
(7) 容器爆炸:矿山使用的空压机储气罐、工业气瓶等属于压力容器,这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因安全装置失灵、储气罐未定期维护、工业气瓶存放不当等原因而发生爆炸,这类爆炸将直接威胁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财产安全。
(8) 车辆伤害:由于矿山道路路况较差,坡度大,弯道多,缺少交通警示标志,且车辆老化、驾驶技术差等原因均可能引发翻车、撞车、撞人等事故。
(9) 火灾:在生产现场,机械设备使用的油料,有发生火灾伤害的可能,电器设备因为过流也可能发生电器火灾,冬季野外点火取暖,同样也可能引起山坡起火形成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如不及时扑灭,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10) 粉尘:粉尘危害主要产生于凿岩、爆破、装载等作业过程中。粉尘的危害性大小与粉尘的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尘物质有关。一般随着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增加,粉尘危害增大。粉尘引起的职业危害有全身中毒性、局部刺激性、变态反应性、致癌性、尘肺等,其中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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