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一、违反税务登记管理的行为序号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法律依据法定行政处罚种类和罚款幅度裁量基准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一)逾期30日以下的:1.纳税人自行申报办理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办理的,不予处罚;2.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满后逾期办理的,对个体工商户(不含一般纳税人)处2
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二)逾期30日以上180日以下的:1.纳税人自行申报办理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办理的,对个体工商户(不含一般纳税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2.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满后逾期办理的,对个体工商户(不含一般纳税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三)逾期180日以上的:对个体工商户(不含一般纳税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对纳税人不
3、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改正又不接受处罚的,税务机关提请工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1.未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处2000元罚款;2.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万元以下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3.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万元以上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4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国家税务总
4、局令第7号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1.未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对个体工商户(不含一般纳税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2.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5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1.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在限期内改正的,不予处罚;2.逾期仍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6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5、未依法在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或者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1.未导致纳税人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对未在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的,处1万元罚款;对在税务登记证件中每少登录一处银行账户账号的,处2000元罚款(最高不得超过2万元);2.导致纳税人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对未在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的,处2万元罚款;对在税务登记证件中每少登录一处银行账户账号的,处2万元罚款(最高不得超过5万
6、元)。二、违反账簿管理规定的行为序号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法律依据法定行政处罚种类和罚款幅度裁量基准7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1.对纳税人未按规定设置账簿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在限期内改正的,不予处罚。逾期仍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导致税务机关无法核实其经营收入的,视为情节严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2.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
7、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导致税务机关无法核实其经营收入的,视为情节严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8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1.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在限期内改正的,不予处罚;2.逾期仍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3.逾期超过365日的,视为情节严重,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9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8、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1.纳税人主动改正或者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在限期内改正的,不予处罚。2.逾期仍未改正的,每少报告一处银行账户账号,处2000元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10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1.对纳税人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在限期内改正的,不予处罚。逾期仍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
9、2000元以下的罚款;导致税务机关无法核实其经营收入的,视为情节严重,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2.故意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导致税务机关无法核实其经营收入的,视为情节严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11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1.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在限期内改正的,不予处罚;2.逾期仍未改正的,处10
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3.导致税务机关无法核实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视为情节严重,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12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在10份以下,或者造成未缴少缴税款1万元以下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的罚款;2.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在10份以上50份以下,或者造成未缴少缴税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
11、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3.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在50份以上,或造成未缴少缴税款5万元以上的,处5万元罚款;4.纳税人具备以上多种情形的,从重适用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1.编造虚假计税依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2.编造虚假计税依据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3.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违反
12、纳税申报和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序号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法律依据法定行政处罚种类和罚款幅度裁量基准1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1.纳税人有证据证明因不可抗力逾期办理的,不予处罚。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首次逾期,能够自行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办理的,不予处罚。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满后逾期办理的,比照其他纳税人处理。2限改期满15
13、日内办理的,对个体工商户(不含一般纳税人)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限改期满15日以上45日以内办理的,对个体工商户(不含一般纳税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限改期满45日以上办理的,对个体工商户(不含一般纳税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3.认定为非正常户后改正,或者在当年内3次以上逾期办理的,视为情节严重,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4.对扣缴义务人的处罚比照其他纳税人处理。15纳税人构成偷税;扣缴义务人采取偷
14、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能够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滞纳金,处50%的罚款以上1倍以下罚款;2.纳税人逃避、拒绝或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或者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记两套账、利用虚假合同隐瞒收入、非法取得票据增加成本费用等主观故意方式或者其他严重的情节,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或者在五年内因为偷税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处1倍以上5倍以下的
15、罚款。3.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6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1.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税务处理前主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或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检查,违法行为较轻,且不缴或者少缴税款占同期应纳税款10%以下的,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的罚款。2. 纳税人配合税务机关检查,但不缴或者少缴税款占同期应纳税款10%以上的,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3.纳税人阻碍税务机关正常纳税检查的;违法行为严重的;
16、违法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或五年内被税务机关发现实施两次以上偷税行为的。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17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逃避追缴欠税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处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2.逃避追缴欠税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处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3.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8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
17、法第六十六条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1.骗取税款不满5万元的,处骗取税款1倍的罚款,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半年以上一年以下;2.骗取税款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处骗取税款1倍的罚款,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一年以上一年半以下;3.骗取税款50万元以上250万元以下的,或因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的,处骗取税款1倍的罚款,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一年半年以上两年以下;4.骗取税款250万元以上的,或因骗取出口退
18、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处骗取税款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5.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9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1.以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2. 以暴力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拒缴税款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3.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
19、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1.主动配合税务机关采取措施追缴税款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缴期满后30日内缴纳税款的,不予处罚;2.在税务机关责令限缴期满后,逾期30日仍不缴纳的,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3.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的,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21为纳税人、扣缴义务
20、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税务机关除没收其违法所得外,可以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由税务机关没收其违法所得,按照以下标准处罚;1.导致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在10万元以下的,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50%的罚款;2.导致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3.导致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在50万元以上的,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1倍的罚款。22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纳税人拒绝代扣、代收税款,扣
21、缴义务人已向税务机关报告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责成扣缴义务人限期将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的税款补扣或补收。由税务机关责令扣缴义务人补扣或者补收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并对扣缴义务人按照以下标准处罚:1.扣缴义务人补扣或补收税款的,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的罚款;2.扣缴义务人确实无法补扣或补收税款的,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1倍的罚款;3.扣缴义务人拒绝补扣或补收税款的,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3倍的罚款。23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
22、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1.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在10万元以下的,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的罚款;2.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3. 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在50万元以上的,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四、违反税务检查规定的行为序号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法律依据法定行政处罚
23、种类和罚款幅度裁量基准24有关单位拒绝税务机关依法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有关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1.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能够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2.责令期满后15日内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3.拒不改正的,导致税务机关无法查实纳税人经营收入或其他涉税情形的,视为情节严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2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24、九十六条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1.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能够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2.责令期满后15日内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3.拒不改正的,导致税务机关无法查实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营收入或其他涉税情形的,视为情节严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2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或者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存款或者扣缴税款的决定,或者在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存款,造成税款流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25、由税务机关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1.主动纠正,或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对银行、金融机构处1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罚款; 2.拒不纠正的,对银行、金融机构以10万元罚款为基数,并按流失税款数额每万元(以整数计,不作四舍五入)加罚5000元计算罚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1000元罚款为基数,并按流失税款数额每万元(以整数计,不作四舍五入)加罚100元计算罚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五、违反纳税担保规定的行为序号违法行为实施行政
26、处罚法律依据法定行政处罚种类和罚款幅度裁量基准27纳税人、纳税担保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提供担保。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1号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由税务机关处以1千元以下的罚款;属于经营行为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1.不属于经营行为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2.属于经营行为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28非法为纳税人、纳税担保人实施虚假纳税担保提供方便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1号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由税务机关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29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提供担保,造成应缴税款损失。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1号纳税担保
27、试行办法第三十二条由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处以未缴、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1.造成应缴税款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的罚款;2.造成应缴税款损失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1倍的罚款;3.造成应缴税款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六、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序号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法律依据法定行政处罚种类和罚款幅度裁量基准30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二、三、七项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
28、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按以下标准处罚:1.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栏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能够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不及时改正的,对定额发票每份处100元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对开具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非定额发票每份处200元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对开具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非定额发票每份处500元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2.应当开具发票而未开具发票的、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能够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不及时改正的,对定额发票每份处100元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对开
29、具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非定额发票每份处200元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对开具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非定额发票每份处500元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3.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或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数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能够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不及时改正的,处2000元罚款。3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发票或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五、六项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由税务机
30、关责令改正,能够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不及时改正的,对定额发票每份处100元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对开具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非定额发票每份处200元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对开具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非定额发票每份处500元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3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八项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能够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不及时改正的,对定额发票每份处100元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对非定额发票每份处200元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31、。3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九项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能够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不及时改正的,对定额发票每份处100元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对非定额发票每份处200元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34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能够及时改正的,不
32、予处罚;不及时改正的,对定额发票每份处100元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对非定额发票每份处200元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35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按以下标准处罚:1.定额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下,或非定额发票数量在10份以下的,可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2.定额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或非定额发票数量在10份以上100份以下的;处100
33、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3.定额发票金额在2万元以上,或非定额发票数量在100份以上的或者丢失发票没有及时登报声明作废,也不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的,视为情节严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36虚开、非法代开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按以下标准处罚:1.虚开、非法代开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2.虚开、非法代开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处
34、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3.虚开、非法代开发票金额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4.虚开、非法代开发票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5.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7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印制发票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税务机关没
35、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对印制发票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同时按以下标准处罚:1.涉案发票在10份以下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涉案发票在10份以上20份以下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3.涉案发票在20份以上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4.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8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按以下标准处罚:1.涉案发票
36、在50份以下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涉案发票在50份以上100份以下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3.涉案发票在100份以上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39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并按以下标准处罚:1.涉案发票在20份以下,或者发票金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下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涉案发票在20份以上50份以下,或者发票金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3.涉案发票在50份以上,或者发票金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40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并按以下标准处罚:1.非主观故意导致的,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50%的罚款;2.主观故意导致的,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1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