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筑乐美集团
行政管理体系
用工关系管理标准
(试 行)
2017—12—01发布 2017—12-01实施
杭州筑乐美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杭州筑乐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旗下控股公司,非控股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后可参照执行。
2 管理职责
2.1 行政人事中心:用工关系的管理部门,制定相关制度并进行统筹管理,负责员工合同首签工作.
2。2 用人部门:负责员工合同续签、合同变更、合同解除终止的考核与沟通工作.
3 用工关系合同类型
3.1 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签订劳动合同,包括:全日制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a) 全日制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过正常招聘录用的各专业职能的员工,应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附件1)。全日制劳动合同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员工.
b)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的以小时计酬为主、平均每天工作在4小时以内、累积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人员,应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附件2、3).《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分为不交保险与代交保险两种类别,适用于如食堂工作人员、保洁、安保等辅助类工作岗位。
3.2 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合同包括:聘用合同、兼职合同。
a) 聘用合同:公司聘用内退、离休、退休人员,应签订《聘用合同》(附件4、5),适用于已办理内退、离休、退休手续,以及在本公司满足退休条件需要继续留用的员工。
b) 兼职合同:公司聘用兼职人员,应签订《兼职合同》(附件6),适用于与其他单位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同时在本公司工作的人员.
3.3 其他用工关系
实习合同:实习生到公司实习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应签订《实习合同》(附件7),适用于以完成一定实习目的和任务,接受公司领导和安排,到公司参加学习、实践的尚未毕业在校学生。
4 合同签订
4.1 合同签订条件
a) 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除须提供招聘录用的基本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与证明(未提供者公司不予签订合同):
① 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的,须提供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及其他相关入职材料.应届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时,须提供派遣证、三方协议、学位学历证书等材料。内退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提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内退协议、社保缴交证明等。
② 非全日制员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代缴保险)时,须提供缴纳社保、医保等证明材料。
③ 内退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须提供原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证明、内退协议;离、退休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需提供退休证明.
④ 兼职人员签订兼职合同时,须提供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交证明.
⑤ 在校学生签定实习合同时,须提供学生身份证明。
b) 员工在合同订立前,应做出以下承诺:
① 提供的个人材料均真实有效;
② 已经清晰了解所告知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岗位要求等情况,并愿意遵守;
③ 与其他任何单位均不存在劳动关系(适用于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人员);
④ 未受到任何竞业协议或规定的约束;
⑤ 未患有不适合本工作岗位的疾病。
如以上承诺不实,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协议,不需提前通知员工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员工须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后果,如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公司有权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2 合同签订时间
a) 在员工报到一周内与其签订合同。
b) 对于不愿意签订合同的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将签订合同的通知送达员工,并签收.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否则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结束用工关系。
4。3 合同期限
a) 全日制劳动合同
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根据签订次数的不同,确定员工的用工期限,续签合同的期限原则上为五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劳动合同续签期限).具体为: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
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
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
3年
5年
无固定期限合同
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同一法人主体连续工龄满十年,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08年1月1日后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员工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③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具体期限根据项目开发周期确定,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
④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兼职合同、实习合同:签订期限一般为一年,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确定,经审批后执行。
4。4 试用期规定
a) 首次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员工应根据不同岗位及合同签订期限,约定试用期。
① 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须≥3年),最长不超过6个月。
② 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须≥3年)。实习期可以折半抵扣试用期限,但抵扣后试用期不得少于1个月。
③ 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安排试用期。
b) 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实习合同均不约定试用期。
c)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兼职合同的人员试用期限可以根据岗位要求及合同期限协商约定,一般为1至3个月。
4。5 合同签收
合同签订完成后,员工填写《合同签收表》(附件8)确认签收.
5 合同续签
5。1 行政人事中心应在合同(全日制劳动合同)期满前45日填写《员工合同续签审批表》(附件9)并启动合同续签审批流程,员工3日内填写续签意见后,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业绩及部门人员编制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续签意见,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续签审批;
5.2 员工提出不续签合同(全日制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按公司要求做好工作交接,办理离职手续;
5.3 员工同意续签合同(全日制劳动合同),公司审批认为不符合续签条件的,应提前下发书面通知《合同终止通知书》(附件10),要求员工办理好工作交接与离职手续;
5.4 员工同意续签合同,公司审批认为符合续签条件的,通知员工续签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6 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6.1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公司注册地不一致,员工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6。2 由于公司或员工个人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对于双方需要变更的合同,应注明变更事由,并在变更事由发生后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合同变更协议书》(附件11)。变更未达成一致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7 合同的解除
7。1 全日制劳动合同解除
若发生以下情况,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公司或员工应按照规定书面通知对方(公司发送《合同解除通知书》(附件12)或者员工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并做好工作交接与离职手续办理。
a) 由公司提出,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签订《协商解除合同协议》(附件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b) 员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①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 向公司提供虚假应聘材料和信息,或隐瞒相关个人真实情况,欺瞒公司的;
③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④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⑤ 因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 未经公司允许,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劳务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⑦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⑧ 公司与员工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法定情形。
c)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①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
④ 其他法定情形。
d)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① 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② 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③ 公司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本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④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⑤ 其他法定情形。
e) 员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①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②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⑤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f) 劳动合同期限在规定的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应当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
g) 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
h) 员工由于其他原因提出辞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书面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2 聘用合同、兼职合同的解除
若发生以下情况,聘用、兼职合同可以解除,双方应按照规定书面通知对方,并做好工作交接与离职手续办理。
a)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签订《协商解除合同协议》。
b)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发送《合同解除通知书》(除③、⑤公司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外,其余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
① 公司认为员工不能达到工作要求的;
② 因公司生产经营变化的;
③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合同约定或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④ 因患病不能正常工作或担任工作职务或完成工作任务的;
⑤ 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c) 因身体状况或工作能力原因,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应提前15天通知公司。
7。3 实习合同的解除
a) 双方协商一致,实习合同可以解除。
b) 任何一方单方提出解除实习合同,需提前15天通知对方。
c)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实习合同。
8 合同的终止
8.1 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应终止劳动合同:
a) 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b) 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c) 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
d)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e)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f)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合同终止情况出现的。
8.2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公司与员工双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8。3 聘用合同、兼职合同、实习合同的终止: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终止。
8.4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公司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
9 其他事项
9。1 违约责任
a) 由于公司、员工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成履行的,由过错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各自承担法律责任。
b) 双方任何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赔偿金额根据造成损失的大小确定。
c) 员工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给公司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员工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① 公司招收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② 公司为其支付的专项技术培训等费用;
③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d)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9.2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
a) 劳动合同争议:当事人任何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 劳务合同及其他合同争议:双方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附件
10.1 全日制劳动合同
10.2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交保险)
10。3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代交保险)
10。4 聘用合同(内退)
10.5 聘用合同(离休、退休)
10.6 兼职合同
10。7 实习合同
10。8 合同签收表
10.9 员工合同续签审批表
10.10 合同终止通知书
10。11 合同变更协议书
10.12 合同解除通知书
10.13 协商解除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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