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绞车工岗位责任制
为保证我矿安全生产正常运行,保证我矿原煤和原材料的提升运输任务,经研究决定对绞车工作以下规定:
一、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坚守工作岗位,对绞车简单的故障必须及时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严禁将绞车交给其他人员操作。
二、每班上班时,必须细心检查钢丝绳的损坏程度和断丝现象,钩头的卡子是否松动、有损坏现象.绞车的刹车是否灵敏可靠。全面检查完毕,各部件完好可靠,方可启动绞车。
三、提升运输必须采用信号联络,按照“一停"、“二提”、“三放”的信号进行操作,做到信号清晰,操作准确,严禁信号不明或无信号等开车。
四、空车下放必须带电操作,严禁放飞车,遇到跳道翻车等紧急情况时,要立即停车进行处理。
五、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绞车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行,严禁将离合器过紧刹死车运行,绞车在没有运行时,必须将刹车刹稳,严格执行《绞车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手上交接班制度。
六、绞车巷必须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制度。
七、严禁任何人员不经联系张行走绞车巷,发现违章人员要及时制止,并如实汇报。
八、绞车工要随时保持钢丝绳的打油,要随时保持绞车及绞车硐室的清洁卫生,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九、坚决服从机电科和相关人员的管理,加强和其他工种的协调配合,严格执行手上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十、我矿对地面绞车工采用以下安全奖金及生产奖金计发条件:
(一)、安全奖金计发条件
1、本人本月无违章违纪行为;
2、责任人本人当月出勤在24班以上(含24班,不含代班出勤);
(二)、生产奖金的计发条件,符合以下条件者计发生产桨。
1、本人本月无无违章违纪行为,本月无工伤事故;
2、本人当月出勤在24个工作日以上(含24班,不含代班出勤)按实出勤给予计发,实行代班代班代奖金的办法;
3、本人本月无违章行为,冒险蛮干等行为.
(三)、安全奖金计扣办法:
1、责任人本人发生重大违纪为的(经相关科室研究决定),取消当月本人50%安全奖金;
2、责任人本人发生一次违章行为,发生违章行为的,全部扣除当月安全奖金50%;
3、责任人本人本月实出勤在24班以下,不予计发;
(四)、生产奖金的计扣办法。
1、责任人本人本月出勤在24个工作日以下(不含代班出勤)者,不予计发;
2、责任人本人本月当月发生一次违章行为,发生冒险蛮干,全部扣除当月应得生产奖金的50%。
3、若当月有涉及代班的情况,严格执行代班、代责任、代工资、代安全奖金、生产奖金和绩绞奖的原则。
十一、无重大特殊情况,绞车工请假到期后,必须按时回矿上班,否则,每次取消当月绩效奖金的50%,有事不请假或临时请“霸王假"的,每次取消当月绩效奖金的50%,另作50元罚款处理。
十二、本岗位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至2011年1月1日止一年内有效,签定后严格执行,中途因工作调动或改制等原因需改变的必须经有关科室及三号井矿长同意方可变更。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