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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4+1874-2023+绿色生态居住区评价标准-(高清正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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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91.040.30 CCS P 04 64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64/T 18742023 绿色生态居住区评价标准 Assessment standard for green and eco-residential district 2023-02-21 发布 2023-05-21 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建科技集团

2、有限公司、宁夏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宁夏中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建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川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宁夏永和光福新能源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润鑫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丛笑、张爱民、薛艳青、赵鹏、张倩倩、周立、张鑫、胡英朴、袁慧萍、慈强、韩利钧、刘新奕、冯琥、张立成、张靖梓、许凡、孙晓阳、韩向农、马中贵、贾建军、张晓、孔青、何春永、何永仁。绿色生态居住区评价标准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绿色生态居住区的评价方法,明确了绿色生态居住区在绿色生态、资源节约、低碳生活方面的综合性能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居住区

3、的整体绿色评价,既有居住区改建工程可参考本文件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35626 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 GB/T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 5011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80 城

4、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 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T 50378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 50555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 5073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T 51345 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 GB 55015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GB 55016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GB 55019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JGJ/T 163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 DB64/T 1587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规程 T/CABEE 003 近零能耗建筑测评标准 T/ASC 02 健康建筑评价标准 3 术语

5、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绿色生态居住区 green ecological residential area 以绿色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推进城镇人居环境质量的绿色协调发展,通过建设模式创新和技术与管理创新,在规划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管理等全寿命期内,降低能源和资源消耗、减少污染,建设与自然和谐共生、健康宜居的居住生活环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城镇居住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通过自然与人工强化的渗透、滞蓄、净化等方式控制城市建设下垫面的降雨径流,得到控制的年均 降雨量与年均降雨总量的比值。绿

6、色运行 green operations 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在保证物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技术改造和行为引导,有效降低各类物业运行能耗,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致力构建节能低碳生活社区的物业管理活动。4 基本规定 基本要求 4.1.1 绿色生态居住区的评价应在竣工并运行一年后进行评价,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可进行预评价。4.1.2 绿色生态居住区的评价应具备下列条件:建筑工程已竣工验收;所有配套设施建成并达到使用条件,完成物业承接查验;住宅单体建筑达到绿色建筑基本级。评价方法 4.2.1 绿色生态居住区评价指标体系由绿色规划、环境宜居、绿色建筑、资源节约、绿色运行

7、、人文关怀 6 大类指标组成,为鼓励绿色生态居住区的技术提高和创新,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了提高与创新项。4.2.2 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定结果为得分值。4.2.3 绿色生态居住区评价按总得分确定等级,总分值设定见如表 1。表1 绿色生态居住区评价分值 绿色 规划1 环境 宜居2 绿色 建筑3 资源 节约4 绿色 运行5 人文 关怀6 提高与创新加分项满分值 预评价权重 0.17 0.17 0.24 0.20 0.22 1 评价权重 0.14 0.14 0.2 0.16 0.18 0.18 1 预评价分值Q 100 100 100 100 100 10 评价分值Q 100 100 100 100 10

8、0 100 10 4.2.4 绿色生态居住区总得分应按式(1)进行计算:=11+22+33+44+55+66+(1)式中:Q总得分;16分别为评价指标体系六类指标的评分权重;16分别为评价指标体系六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提高和创新加分项得分。4.2.5 绿色生态居住区划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4.2.6 绿色生态居住区等级按下列规定确定:当每类指标评分项得分不小于 30 分,总得分分别达到50 分,60 分,70 分时,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5 绿色规划 土地集约利用 5.1.1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根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指标,按表 2 的规则评分。表2

9、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指标评分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指标 得分 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 Rr,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 Rp 5%Rr20%5 20%Rr35%7 Rr35%且Rp60%10 5.1.2 采用地下停车库、机械式停车设施或地面停车楼等方式,使得住宅建筑地面停车位数量占住宅总套数的比例不大于 10%,得 8 分。绿色交通 5.2.1 采用人车分行的交通组织,并应采取交通稳静化措施,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a)采用部分人车分行的交通组织,得 5 分;并采取交通稳静化措施,得 5 分。b)采用完全人车分行的交通组织,得 10 分。5.2.2 居住区出入口设置合理,保障行人安全

10、,同时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居住区出入口位置及间距合理。主要出入口远离城市干路等车流量较多的交通性道路,人行出入口间距不超过 200 m,得 6 分;b)出入口设计保障行人及自行车安全,得 4 分。5.2.3 居住区内应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设施,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应选择方便居民使用的位置集中设置,按照配建指标配建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并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线,得 2 分;b)居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学校、幼儿园、卫生服务站、商业网点、活动站)出入口宜 50 m范围内设置专门的自行车停车区域,宜满足人流量 5%10

11、%的停车需求,得 3 分;c)新建居住区应分区分片集中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服务半径不大于 150m,并按非机动车停车位的 10%配置充电控制设施,得 5 分。5.2.4 居住区建立完善的慢行系统,与外部城市慢行系统合理衔接,与周边景观及空间结合,具备完备的配套设施,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评价总分值为 12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慢行系统连续、安全,并满足无障碍设计,得 3 分;b)与周边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室外场地连通,可达性好,得 3 分;c)道路照明设施、交通导向标识、休息设施、垃圾分类设施等配套设施完善,得 3 分;d)慢行系统铺装满足防滑、透水要求(湿陷性黄土地区不做透

12、水性要求),得 3 分。5.2.5 合理配建机动车停车设施及电动车充电设施,并提升停车智慧管理,提供车位对外开放服务水平。评价总分值为 12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新建居住区应按标准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配建比例达到 10%及以上,得 3 分;达到 20%及以上,得 6 分;b)公共停车位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达到 10%且不少于 1 个,得 3 分;c)建立车位共享机制,实现车位对外开放,得 3 分。公共服务设施 5.3.1 居住区与周边区域教育服务设施共享和互补,根据 GB 50180 的要求规划,评价总分值 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居住区内或出

13、入口 300 m 内设有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 5240 m2,得 2 分;b)居住区内或出入口 500 m 内设有小学,得 3 分;c)居住区内或出入口 1000 m 内设有中学,得 5 分。5.3.2 居住区与周边区域的商业服务设置共享和互补,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满足下列要求 5 项,得 6分;满足 6 项,得 8 分;满足 7 项,得 10 分。a)便民超市服务半径不大于 300 m;b)餐饮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 300 m;c)商场服务半径不大于 500 m,建筑面积不小于 1500 m2;d)菜市场或生鲜超市服务半径不大于 500m,建筑面积不小于 750 m2或 2000 m2;

14、e)健身房服务半径不大于 1000 m,建筑面积不小于 600 m2;f)金融网点服务半径不大于 500 m;g)电信网点服务半径不大于 500 m。5.3.3 居住区与周边区域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共享和互补,评价总分值为 8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半径不大于 300 m,功能包含预防、医疗、计生服务,且建筑面积不小于 120 m2,得 3 分;b)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的服务半径不大于 1000 m,功能包含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生服务,且建筑面积不小于 1700 m2,得 5 分。6 环境宜居 自然生态 6.1.1 城市绿地、广场及公共运动场

15、地等公共开放空间,步行可达,评价总分值为 6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居住区出入口到达城市公园绿地、居住区公园、广场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300 m,得 3 分;b)居住区出入口到达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500 m,得 3 分。6.1.2 充分利用场地空间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绿地率达到规划指标,得 2 分;绿地率达到规划指标 105%及以上,得 4 分;b)集中绿地宽度不小于 8 m,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绿地面积不少于 13,并设置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人均集中绿地面积按表 3 的规则评分。表3 住宅建筑人均集

16、中绿地面积评分规则 人均集中绿地面积Ag(m2/人)得分 新区建设 旧区改造 Ag=0.5 Ag=0.35 2 0.50Ag0.60 0.35Ag0.45 4 Ag0.60 Ag0.45 6 6.1.3 绿化物种应选择适宜宁夏回族自治区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评价总分值为 8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计:a)乡土植物占总植物数量的比率 60%及以上,得 2 分;b)植物种类根据当地季节选择搭配,保证绿植色彩丰富、存在常绿植物,得 3 分;c)木本植物种类丰富度按表 4 的规则评分。表4 木本植物种类丰富度要求 居住区规模(万m2)居住区应达到的木本植物种数 得分 5 25种 3 510 35

17、种 3 10 40种 3 6.1.4 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评价总分值为 8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种植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乔、灌木种植面积占总绿地面积不少于 70%,得 4 分;b)绿地配置乔木不少于 7 株/100m,且灌木不少于 6 株/100m,得 4 分。6.1.5 规划场地地表和屋面雨水径流,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 DB64/T 1587 相关规定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量控制,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地方城市专项规划确定的本区域控制指标,得 5 分;提高 5%及以上,得 8 分。6.1.6 利用场地空间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并

18、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达到40%,得 2 分;达到 60%,得 4 分;b)衔接和引导不少于 80%的屋面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得 1 分;c)衔接和引导不少于 80%的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得 1 分;d)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 50%,得 4 分。环境质量 6.2.1 居住区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然通风,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a)在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建筑物周围人行区距地高 1.5 m 处风速小于 5 m/s 且风速放大系数小于

19、 2,户外休息区、儿童娱乐区风速放大系数小于 1,得 3 分;2)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差不大于 5 Pa,得 2 分。b)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出现无风区,得 3 分;2)迎风面最小风压处和背风面的最大风压处的压差大于 0.5 Pa,得 2 分。6.2.2 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场地中处于建筑阴影区外的步道、游憩场、庭院、广场等室外活动场地设有乔木、花架等遮阴措施的面积比例达到 30%,得 2 分;达到 50,得 3 分;b)场地中处于建筑阴影区外的位置

20、,机动车道、路面、硬质广场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小于0.4,或设有遮阴面积较大的行道树的路段长度超过 70%,得 3 分;c)屋顶的太阳能板水平投影面积以及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小于0.4 的屋面面积合计达到75%,得 4 分。6.2.3 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 GB/T 35626 和 JGJ/T 163 的规定,评价分值为 5 分。6.2.4 限制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场所的设置,改善空气质量,在居民住宅楼、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不设置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评价分值为 5 分。6.2.5 场地内的环境噪声优于 GB 3096 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 1

21、0 分,按下列规则评分:a)环境噪声值大于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且小于或等于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得 5 分;b)环境噪声值小于或等于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得 10 分。6.2.6 居住区内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垃圾容器和收集点的设置应合理并应与周围景观协调,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垃圾容器和收集点设置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处,便于投放和收运,且不应阻塞安全通道、妨碍行人通行及安全救援,得 3 分;b)每 300 户500 户居民设置 1 处分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超过 70 m,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超过 150 m,室外收

22、集点与相邻建筑间的距离不小于 3 m,得 3 分;c)采用具备满箱提醒、居民积分、除臭、灭蚊等功能的智慧垃圾分类设置,得 4 分。7 绿色建筑 建筑品质 7.1.1 提高绿色建筑的性能等级,评价总分值为 20 分,按下列规则评分:a)新建住宅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得 10 分;b)新建住宅建筑 50%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其他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要求,得 15分;c)新建住宅建筑全部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得 20 分。7.1.2 采用耐久性良好的建筑部品部件及建筑材料,评价总分值为 9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给排水系统和电气系统,使用耐腐蚀、抗老化、

23、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线、管件,得 3 分;b)活动配件选用长寿命产品,并考虑部品组合的同寿命性;不同使用寿命的部品组合时,采用便于分别拆换、更新和升级的构造,得 3 分;c)采用耐久性好的防水和密封材料,得 3 分。7.1.3 居住区内住宅和配套建筑,全部采用全装修,得 8 分。7.1.4 选用的装饰装修材料满足国家现行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中对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10 分,按下列规则评分:a)满足要求的装饰装修材料达到 3 类及以上,得 5 分;b)满足要求的装饰装修材料达到 5 类及以上,得 10 分。7.1.5 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限制应满足 GB 50118 及 GB55016

24、 的要求,当达到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得 5 分;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得 8 分。绿色施工 7.2.1 编制绿色施工专项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底中应有绿色施工相关内容,以保证绿色施工的落实,得 8 分。7.2.2 新建居住区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评价总分值为 15 分,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 20%及以上,得 10 分;达到 30%及以上,得 15 分。7.2.3 建筑装修选用工业化内装部品,评价总分值为 6 分。建筑装修选用工业化内装部品占同类部品用量比例达到 50%以上的部品种类,达到 1 种,得 3 分;达到 3 种,得 6 分。7

25、.2.4 施工废弃物规范化管理,资源化利用,评价总分值为 8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制定并实施施工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专项方案,建筑工程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不宜超过 300 t/万米2,装配式建筑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不应超过 200 t/万米2,得 4 分;b)可回收施工废弃物的回收率不小于 80%,得 4 分。7.2.5 施工过程中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评价总分值为 8 分,满足下列要求 3 项,得 5 分;满足 5 项,得 8 分。a)通过 BIM 模型进行现场交底。b)对土建模型深化,主要包括对建筑节点构造、幕墙节点、混凝土结构的模板、预留洞、预埋件定位、钢结构的节点等内

26、容进行深化。c)对机电模型深化,主要包括综合管线排布深化、机电设备产品信息建模、综合支吊架建模等。d)对装饰模型深化,主要内容包括精装机电末端点位,装饰装修细节做法建模等。e)对场地建模、塔吊布置、临水临电布置、钢筋加工棚布置、材料堆场布置、办公宿舍区布置。f)根据施工深化的 BIM 模型以周、月、季度为周期进行工程量计算和统计。g)根据 BIM 模型,对材料信息进行记录和管理。8 资源节约 能源综合利用 8.1.1 合理规模化利用光热、光伏、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并满足 GB55015 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 1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居住区内新建居住建筑及配套建筑中具有集中热水需

27、求的公共建筑,安装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热水系统,得 5 分;b)除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外,利用太阳能光伏、地源热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生活热水比例不低于 25%,得 3 分;c)除生活热水外,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空调用冷量和热量的比例不低于 25%,得 5 分;d)除生活热水外,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电量比例不低于 2%,得 3 分。8.1.2 合理设置集成应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区域能源系统,覆盖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居住区建筑总面积的 20%,得 8 分。8.1.3 走廊、楼梯间、门厅、大堂、地下停车场等公共场所的照明系统,采取分区、定时、感应、照度调节等节能控制措施,得 4 分。8.1.4 采取有效

28、措施降低供暖空调系统输配系统能耗,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较 GB 50736 规定值低 20%,得 8 分。水资源 8.2.1 居住区平均日用水量满足 GB 50555 中的节水用水定额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按下列规则评分:a)达到节水用水定额的上限值的要求,得 6 分;b)达到上限值与下限值的平均值要求,得 8 分;c)达到下限值的要求,得 10 分。8.2.2 采用节水灌溉技术,评价总分值为 6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绿化灌溉采用节水灌溉系统,得 3 分;b)在采用节水灌溉系统的基础上,设置土壤湿度感应器、雨天

29、关闭装置等节水控制措施或种植无需永久灌溉植物,得 3 分。8.2.3 使用非传统水源进行绿化灌溉、冲厕、车库及道路冲洗、洗车、冷却水补水等,评价总分得 1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a)使用非传统水源或预留接入中水设施,得 5 分;b)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达到 5%,得 8 分;c)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达到 8%,得 10 分。8.2.4 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市政给水管网水压直接供水,高层建筑采用合理分区供水,得 4 分。8.2.5 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评价总分值为 8 分,按下列规则评分:a)全部卫生器具的用水效率等级达到 2 级,得 3 分;b)50%以上卫生器具的用水效率等级达到 1

30、级且其他达到 2 级,得 5 分;c)全部卫生器具的用水效率等级达到 1 级,得 8 分。材料资源 8.3.1 居住区建设选用可再循环材料、可再利用材料及利废建材,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a)可再循环材料和可再利用材料用量比例,按下列规则评分:1)达到 6%,得 3 分;2)达到 10%,得 5 分。b)利废建材选用及其用量比例,按下列规则评分:1)采用一种利废建材,占同类建材的用量比例不低于 50%,得 3 分;2)选用两种及以上利废建材,每一种占同类建材的用量比例不低于 30%,得 5 分。8.3.2 采用本地生产的建筑材料,施工现场 500 km 以内产地的建筑材料重量占项目建筑材料总重

31、量的比例,评价总分值为 8 分,按下列规则评分:a)达到 70%,得 6 分;b)达到 80%,得 8 分。8.3.3 合理使用绿色建材,评价总分值为 8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a)绿色建材的使用比例达到 30%,得 4 分;b)绿色建材的使用比例达到 50%,得 6 分;c)绿色建材的使用比例达到 70%,得 8 分。9 绿色运行 物业管理 9.1.1 物业服务人获得有关管理体系认证,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通过 GB/T 24001/ISO 14001 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 3 分;b)通过 GB/T 23331/ISO 50001 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32、,得 3 分;c)通过 GB/T 19001/ISO 9001 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d)通过 GB/T 45001/ISO 45001 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9.1.2 物业服务人应成立绿色物业管理工作小组并设置专业岗位,评价总分值为 4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工作小组架构清晰、职责明确,得 2 分;b)专业岗位工作人员掌握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内容、熟悉绿色物业管理各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得 2 分。9.1.3 物业管理服务应在规章制度中制定专门的绿色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或与绿色物业管理有关的章节和条文,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或物业服务

33、合同中有明确的绿色、节能、环保责任的内容,得 4 分。9.1.4 根据物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绿色物业管理工作方案,评价总分值为 6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根据物业项目的类型、寿命周期等特点,制定绿色物业管理工作方案,得 2 分;b)绿色物业管理工作方案包含节能、节水、垃圾处理、环境绿化、污染防治等措施,得 2 分;c)明确量化目标、财务目标、时间目标和外部目标,得 2 分。9.1.5 合理使用能源计量数据,评价总分值为 8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建立能耗统计报表或汇总表(台帐),得 4 分;b)根据能源计量数据进行节能分析,制定节能目标,得 4 分。9.1.6 定期检查

34、、调试公共设施设备,运行优化与能效管理,评价总分值为 5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有设施设备的检查、调试、运行、标定记录,且保存完整,得 2 分;b)制定并实施设施设备系统的能效改进方案,得 3 分。9.1.7 物业服务人应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开展非传统水源水质监测,非传统水源水质和用水量记录完整、准确,评价总分值为 4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定期进行水质监测,记录完整、准确,得 2 分;b)用水量记录完整、准确,得 2 分。9.1.8 采用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杀虫剂、除草剂、化肥、农药等化学药品的使用,有效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损害,评价总分值为 6 分,并按下

35、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建立和实施化学药品管理责任制,得 1 分;b)病虫害防治用品使用记录完整,得 1 分;c)采用生物制剂、仿生制剂等无公害防治技术,得 4 分。9.1.9 每天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设施进行保洁维护,及时分类收集和交运各类生活垃圾。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分类收集容器外观与功能完好、摆放整齐、干净卫生,分类投放点无散落垃圾、污水,比例达到 90%,得 5 分;b)及时收集和交运各类生活垃圾,得 5 分。9.1.10 定期开展绿色物业管理评价调查工作,评价总分值为 6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建立完备的绿色物业管理自评机制,出

36、具年度自评报告,且报告真实、有效,得 2 分;b)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公众评价调查工作,调查报告内容完善,且调查结果科学合理,得 2 分;c)依据调查报告制定改进方案,并纳入下一步工作计划,得 2 分。智慧运行 9.2.1 以公众号、APP 等形式建立居住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多屏互动,支持在智能手机终端提供“一站式”信息服务,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信息平台能通过各类终端(显示屏、访客对讲、触摸显示屏、智能手机等)向用户发布下列 3 类公共资讯,得 4 分:1)提供通知公告、车位动态信息、收费标准、财务收支状况、改造改建、设备维保等服务内容;2)提供小区新闻、办事

37、流程等服务内容;3)实时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空气质量、组织活动等相关信息发送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b)信息平台能通过各类终端向用户提供下列 4 类个性化服务信息,得 6 分:1)查询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停车费、有偿服务费等)的查询和在线支付;2)可提出投诉、建议,并在线查询处理情况;3)提出装修、维修申请;4)发送及查询家庭安防报警信息。9.2.2 具有智能化服务系统,评价总分值为 6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具有公共区域照明控制、安全报警、环境监测、公用设备控制、公共生活服务等 3 种及以上的服务功能,得 2 分;b)具有远程监控的功能,得 2 分;

38、c)具有电动自行车进电梯报警功能,得 2 分。9.2.3 设置能源管理系统,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公共区域及楼栋设置分类、分级用能自动远传计量系统,且设置能源管理系统实现对公共区域及楼栋整体各类能源、资源消耗量的监测、数据分析和管理,得 5 分;b)对集中供热(冷)终端用户实行计量收费,得 5 分。绿色宣传 9.3.1 向居民提供绿色设施使用手册,得 3 分。9.3.2 建立绿色教育宣传和实践机制,设立专门组织开展绿色建筑技术宣传、绿色生活引导等绿色教育宣传和实践活动,评价总分值 8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物业成立专门的组织开展绿色教育宣传工作,

39、建立配套的管理制度,并对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得 2 分;b)每年组织不少于 2 次的绿色建筑技术宣传、绿色生活引导等绿色教育宣传和实践活动,并有活动记录,得 2 分;c)具有绿色生活展示、体验或交流分享的平台,得 2 分;d)每年开展 1 次针对建筑绿色性能的使用者满意度调查,且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并实施、公示,得 2 分。10 人文关怀 全龄化设计 10.1.1 落实儿童优先理念,建设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设施和场所,对儿童免费开放,评价总分值为 13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设置供儿童活动的体育、娱乐活动设施和场所,得 5 分;b)设置室内图书室、业余爱好活动室等

40、,得 5 分;c)利用儿童活动设施开展环境和生态文明宣传、爱国主义等教育活动,得 3 分。10.1.2 配置居住区健身步道、健身场所、健身设施,合理设置健身场地和空间,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设置宽度不少于 1.25 m 的专用健身慢行道,健身慢行道长度不少于用地红线周长的 1/4 且不少于 100 m,得 5 分;b)室内健身空间的面积不少于地上建筑面积的 0.3%且不少于 60 m2,得 5 分。10.1.3 考虑老年人使用需求,进行适老化设计,评价总分值为 12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加:a)建筑室内公共区域的墙、柱等处的阳角均为圆角,并设有安全抓杆

41、或扶手,得 3 分;b)标识系统采用大字标识,得 3 分;c)建筑室内公共区域、室外公共活动场地、公共卫生间均采用防滑铺装,得 3 分;d)设有可容纳担架的无障碍电梯,得 3 分。绿色生活 10.2.1 居住区应设置托幼、老人日间照料、家政等服务中心,且步行距离不大于 300 m,得 10 分。10.2.2 合理设置文化、活动场地,评价总分值 15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设立建筑面积不低于 30 m2的图书阅览室,得 7 分;b)设立建筑面积不低于 50 m2的多功能活动室,得 8 分。10.2.3 设置废旧织物、废纸、废纸板箱、废塑料、废玻璃等的回收点,物业服务人通过积分兑换等

42、方式收集回收,或引入正规回收企业回收,得 12 分。10.2.4 每年开展不少于 2 次的社区联谊活动,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营造团结、友善、互助、和睦的社区氛围,得 10 分。10.2.5 居住区应设置具有安全防护警示和引导功能的标识系统,得 10 分。10.2.6 成立居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参与物业管理并进行监督,推动民主议事,协调物业服务人和居住区居民的关系,促进形成亲善的睦邻友好关系,得 8 分。11 提高与创新 一般规定 11.1.1 绿色生态居住区评价时,应按本章规定对加分项进行评价。加分项包括性能提高和创新两部分。11.1.2 加分项的附加得分为各加分项

43、得分之和。提高 11.2.1 高比例超低能耗建筑、健康建筑,评价总分值为 2 分,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计:a)居住区内近零能耗建筑面积达到 30%,得 1 分;b)居住区内健康建筑或健康住宅建筑面积达到 20%,得 1 分。11.2.2 新建居住区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当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达到30%,且装配率达到A级,得 1 分;AA 级及以上,得 2 分。11.2.3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地方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提高 20%,或者供暖空调全年系统能耗降低幅度达到 15%,得 1 分。创新 11.3.1 设置新型高效的垃圾分类收集装置,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并设置餐厨垃圾就地处理系统,对餐厨垃圾就地处理,处理率达到 100%,得 1 分。11.3.2 具有医疗服务和紧急救援的便利条件,配置有基本医学救援设施,设有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得1 分。11.3.3 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建造和运行维护阶段中的两个阶段应用,得 0.5 分,三个阶段应用,得 1 分。11.3.4 编制碳排放计算与分析清单,制定并有效实施分阶段的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得 1 分。11.3.5 居住区计算绿容率不低于 3.0,得 1 分。11.3.6 建设并有效运行智能微电网,得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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