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2760—1996】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 2760—8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及GB 2760—8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1988年、1989年、1990年的增补品种)》。
在修订GB 2760—86时,食品添加剂的类别是采用了GB 12493—90《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及GB/T 14156—93《食品用香料分类与编码》的分类及代码、编码,并增加美国香味料和萃取物制造者协会(FEMA)编号,按英文字母次序排列。
原标准中许多食品名称不统一,现根据有关国家标准及术语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于1977年首次发布,1996年12月进行第三次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 2760—86。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D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鹤娟、陈瑶君、郑鹏然、戴滢、袁亦丞、周树南、戴寅。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者。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2493—90 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
GB/T 14156—93 食品用香料分类与编码
GB 14880—94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3 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
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应符合表1规定。
*下表已经根据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第1号修改单进行了修改。该修改单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9年11月15日以质技监标函[1999]189号文批准,自2000年2月1日起实施。
表1
类别
食品添加剂名称(代码)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酸度调节剂
柠檬酸(01.101)
各类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乳酸(01.102)
各类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酒石酸(01.103)
各类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苹果酸(01.104)
各类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偏酒石酸(01.105)
葡萄罐头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磷酸(01.106)
复合调味料、罐头 、可乐型饮料、干酪、果冻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注:复合调味料—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复制而成的方便调味料
表1(续)
类别
食品添加剂名称(代码)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酸度调节剂
乙酸(醋酸)(01.107)
复合调味料、罐头 、可乐型饮料、干酪、果冻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注:复合调味料—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复制而成的方便调味料
盐酸(01.108)
加工助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已二酸(01.109)
固体饮料
0.01
果冻粉
0.15
富马酸(01.110)
碳酸饮料
0.3
果汁饮料、生面湿制品
0.4
氢氧化钠(01.201)
加工助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碳酸钾(01.301)
面食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碳酸钠(包括无水碳酸钠)(01.302)
面制食品、糕点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柠檬酸钠(01.303)
各类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柠檬酸钾(01.304)
各类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01.305)
饼干、糕点、羊奶、乳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柠檬酸一钠(01.306)
各类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抗结剂
亚铁氰化钾(02.001)
食盐
0.01
以亚铁氰根计
硅铝酸钠(02.002)
植物性粉末
5.0
磷酸三钙(02.003)
小麦粉
0.03(面粉中)
固体饮料
8.0
二氧化硅(矽)(02.004)
蛋粉、奶粉、可可粉、可可脂、糖粉、植脂性粉末、速溶咖啡、粉状汤料
15
粉末香精
80
微品纤维素(02.005)
植脂性粉末、稀奶油
20.0
冰淇淋
40.0
高纤维食品、面包
50.0
表1(续)
类别
食品添加剂名称(代码)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消泡剂
乳化硅油(03.001)
发酵工艺用
0.2
高碳醇脂肪酸酯复合物DSA-5(03.002)
酿造工艺用
1.0
豆制品工艺用
1.6
制糖工艺用
3.0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醚(PPE)(03.003)
发酵工艺用
按生产需要适量作用
聚氧乙烯聚丙醇胺醚(BAPE)(03.004)
聚氧丙烯甘油醚(03.005)
聚氧丙烯氧化乙烯甘油醚(03.006)
抗氧化剂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04.001)
食用油脂、油炸食品、干鱼制品、饼干、方便面、速煮米、果仁罐头、腌腊肉制品
0.2
抗氧化剂BHA敢讲BHT混合使用时,总量不得超过0.2%g/kg;BHA,BHT,PG混合使用时,BHA,BHT总量不得超过0.1%g/kg,PG不得超过0.05%g/kg,最大使用量以脂肪计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04.002)
没食子酸丙酯(PG)(04.003)
0.1
D-异抗坏血酸钠(04.004)
啤酒
0.04
以抗坏血酸计
葡萄酒、果蔬汁饮料类
0.15
肉制品
0.50
果蔬罐头、肉类罐头、果酱、冷冻鱼
1.0
茶多酚(维多酚)(04.005)
含油脂酱料
0.1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油炸食品、方便面
0.2
肉制品、鱼制品
0.3
油脂、火腿、糕点及其馅
0.4
植酸(肌醇六磷酸)
植酸钠(04.006)
对虾保鲜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残留量:20mg/kg
食用油脂、果蔬制品、果蔬汁饮料类、肉制品
0.2
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04.007)
食用油脂、油炸食品、干鱼制品、饼干、方便面、速煮米、干果罐头、腌制肉制品
0.2
表1(续)
类别
食品添加剂名称(代码)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抗氧化剂
甘草抗氧物(04.008)
食用油脂、油炸食品、腌制鱼、肉制品、饼干、方便面、含油脂食品
0.2(以甘草酸计)
抗坏血酸钙(04.009)
酥类糕点、方便面
0.2
汤料、肉制品
1.0(以油脂中抗坏血酸计)
磷脂(04.010)
糖果、糕点、氢化植物油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抗坏血酸棕桐酸酯 (04.011)
含油脂食品、方便面、食用油脂、氢化植物油
婴儿配方食品
0.2
0.01(以油脂中抗坏血酸计)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04.012)
食用油脂、果蔬保鲜、含油脂食品
0.2
4-已基间苯二酚(04.013)
防止虾类褐变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残留量:<1mg/kg
抗坏血酸(维生素C)(04.014)
啤酒
发酵面制品
0.04
0.2
漂白剂
二氧化硫(05.001)
葡萄酒、果酒
0.25
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05g/kg
焦亚硫酸钾(05.002)
啤酒
0.01
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竹笋、蘑菇及蘑菇罐头残留量不得超过0.05g/kg;饼干、食糖、粉丝及其他品种不得超过0.1g/kg;
液体葡萄糖不得超过0.2g/kg
蜜饯、葡萄、黑加伦浓缩汁残留量:<0.05g/kg
薯类淀粉残留量:<0.03g/kg
焦亚硫酸钠(05.003)
蜜饯、饼干、葡萄糖、食糖、冰糖、饴糖、糖果、液体葡萄糖、竹笋、蘑菇及蘑菇罐头
0.45
亚硫酸钠(05.004)
葡萄糖、食糖、冰糖、饴糖、糖果、液体葡萄糖、竹笋、蘑菇及蘑菇罐头、葡萄、黑加仑浓缩汁
0.60
蜜饯
2.0
低亚硫酸钠(保险粉)(05.005)
蜜饯、干果、干菜、粉丝、葡萄糖、食糖、冰糖、饴糖、糖果、液体葡萄糖、竹笋、蘑菇及蘑菇罐头
0.40
亚硫酸氢钠(05.006)
薯类淀粉
0.20
硫磺(05.007)
蜜饯、干果、干菜、粉丝、食糖
只限用于熏蒸
表1(续)
类别
食品添加剂名称(代码)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膨松剂
碳酸氢钠(钾)(06.001)
需添加膨松剂的各类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乳及乳制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碳酸氢铵(06.002)
轻质碳酸钙(碳酸钙)(06.003)
面粉改良剂
0.03(面粉中)
硫酸铝钾(钾明矾)(06.004)
油炸食品、水产品、豆制品、发酵粉、威化饼干、膨化食品、虾片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铝的残留量:<100mg/kg(干样品,以Al计)
硫酸铝铵(铵明矾)(06.005)
硫酸氢钙(06.006)
饼干、婴幼儿配方食品
1.0
发酵面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酒石酸氢钾(06.001)
发酵粉
250
胶姆糖基础剂
聚乙酸乙酯(07.001)
胶姆糖、乳化香精
60.0
丁苯橡胶(07.002)
胶姆糖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着色剂
苋菜红
苋菜红铝色淀(08.001)
果汁(味)饮料类、碳酸饮料、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青梅、山楂制品、渍制小菜 红绿丝、染色樱桃罐头(系装饰用)
0.05
0.10
同一色泽的色素如混合使用时,其用量不得超过单一色素允许量
固体饮料及高糖果汁或果味饮料色素加入量按该产品的稀释倍数加入
胭脂红
胭脂红铝色淀(08.002)
豆奶饮料
0.025
红肠肠衣
0.025
虾(味)片
0.05
糖果包衣
0.10
冰淇淋
0.025
赤藓红
赤藓红铝色(08.003)
调味酱
0.05
新红
新红铝色淀(08.004)
果汁(味)饮料类、碳酸饮料、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青梅、山楂制品、渍制小菜 红绿丝、染色樱桃罐头(系装饰用)
0.05
0.10
表1(续)
类别
食品添加剂名称(代码)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着色剂
柠檬黄
柠檬黄铝色淀(08.005)
果汁(味)饮料类、碳酸饮料、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西瓜酱罐头、青梅、虾(味)片、渍制小菜、红绿丝
0.1
同一色泽的色素如混合使用时,其用量不得超过单一色素允许量固体饮料及高糖果汁或果味饮料色素加入量按该产品的稀释倍数加入
冰淇淋
0.02
植物蛋白饮料、乳酸菌饮料
0.05
日落黄
日落黄铝色淀(08.006)
果汁(味)饮料类、碳酸饮料、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西瓜酱罐头、青梅、乳酸菌饮料、植物蛋白饮料、虾(味)片
0.10
糖果包衣、红绿丝
0.20
冰淇淋
0.09
亮蓝
亮蓝铝色淀(08.007)
果汁(味)饮料类、碳酸饮料、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染色樱桃罐头(系装饰物用)、青梅、虾(味)片、冰淇淋
0.025
红绿丝
0.10
靛蓝
靛蓝铝色淀(08.008)
渍制小菜
0.01
果汁(味)饮料类、碳酸饮料、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染色樱桃罐头(系装饰物用)、青梅
0.10
红绿丝
0.20
叶绿素铜钠盐(08.009)
配制酒、糖果、青豌豆头、果冻、冰淇淋、冰棍、糕点上彩装、雪糕、饼干
0.50
ß-胡萝卜素(08.010)
各类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二氧化钛(08.011)
糖果包衣
2.0
凉果
10
诱惑红(08.012)
糖果包衣
0.085
冰淇淋
0.07
炸鸡调料
0.04
甜菜红(08.101)
各类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表1(续)
类别
食品添加剂名称(代码)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着色剂
姜黄(08.102)
果汁(味)饮料类、碳酸饮料、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红绿丝、调味类罐头、青梅、冰棍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同一色泽的色素如混合使用时,其用量不得超过单一色素允许量固体饮料及高糖果汁或果味饮料色素加入量按该产品的稀释倍数加入
面包、糕点、酱腌菜
使用量以姜黄素计0.01g/kg
红黄花(08.103)
果汁(味)饮料类、碳酸饮料、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红绿丝、罐头、青梅、冰淇淋、冰棍、果冻、蜜饯
0.20
紫胶红(虫胶红)(08.104)
果蔬汁饮料类、碳酸饮料、配制酒、糖果、果酱、调味酱
0.5
越桔红(08.105)
果汁(味)饮料类、冰淇淋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辣椒红(08.106)
冰淇淋、糕点上彩装、雪糕、冰棍、饼干、熟肉制品、人造蟹肉、酱料、糖果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辣椒橙(08.107)
焦糖色(不加氨生产)(08.108)
糖果、果汁(味)饮料类、饼干、酱油、食醋、雪糕、冰棍、调味酱、冰淇淋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焦糖色(亚硫酸铵法)(08.109)
碳酸饮料、黄酒、葡萄酒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焦糖色(加氨生产)(08.110)
糖果、果汁(味)饮料类、饼干、酱油、食醋、雪糕、冰棍、冰淇淋、调味类罐头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红米红(08.111)
冰淇淋、糖果、配制酒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栀子黄(08.112)
果汁(味)饮料、配制酒、糕点上彩装、糕点、雪糕、冰棍、蜜饯、膨化食品、果冻、面饼、糖果、栗子罐头
0.3
菊花黄浸膏 (08.113)
果汁(味)饮料、糖果、糕点上彩装
0.3
表1(续)
类别
食品添加剂名称(代码)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着色剂
黑豆红(08.114)
果汁(味)饮料、糖果、配制酒、糕点上彩装
0.8
同一色泽的色素如混合使用时,其用量不得超过单一色素允许量固体饮料及高糖果汁或果味饮料色素加入量按该产品的稀释倍数加入
高粱红(08.115)
熟肉制品、果冻、糕点上彩装、饼干、膨化食品、雪糕、冰棍
0.4
玉米黄(08.116)
氢化植物油、糖果
5.0
萝卜红(08.117)
果汁(味)饮料、糖果、配制酒、果酱、调味酱、蜜饯、糕点上彩装、糕点、雪糕、冰棍、果冻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可可壳色(08.118)
冰淇淋、饼干
0.04
豆奶饮料
0.25
配制酒
1.0
碳酸饮料
2.0
糖果、糕点上彩装
3.0
红曲米(08.119)
配制酒、糖果、熟肉制品、腐乳、雪糕、冰棍饼干、果冻、膨化食品、调味酱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红曲红(08.120)
落葵红(08.121)
糖果
0.1
碳酸饮料
0.13
糕点上彩装
0.2
果冻
0.25
黑加仑红(08.122)
碳酸饮料、起泡葡萄酒、黑加仑酒、糕点上彩装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栀子蓝(08.123)
果汁(味)饮料类、糕点上彩装、配制酒
0.2
糖果、果酱
0.3
沙辣黄(08.124)
氢化植物油
1.0
糕点上彩装
1.5
玫瑰茄红(08.125)
果汁(味)饮料类、糖果、配制酒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橡子壳棕(08.126)
配制酒
0.3
可乐型饮料
1.0
NP红(08.127)
果酒
3.0
果汁(味)饮料类、碳酸饮料、果酱、冰棍
4.0
糕点上彩装
10.0
表1(续)
类别
食品添加剂名称(代码)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着色剂
多穗柯棕(08.128)
糖果、冰淇淋、配制酒
0.4
同一色泽的色素如混合使用时,其用量不得超过单一色素允许量,固体饮料及高糖果汁或果味饮料色素加入量按该产品的稀释倍数加入
可乐型饮料
1.0
桑椹红(08.129)
果酒、果汁(味)饮料类
1.5
糖果
2.0
果冻、山楂糕
5.0
天然苋菜红(08.130)
果汁(味)饮料类、碳酸饮料、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红绿丝、青梅、山楂制品、染色樱桃罐头(系装饰用,不宜食用)、果冻
0.25
金樱子棕(08.131)
配制酒
0.2
碳酸饮料
1.0
姜黄素(08.132)
糖果、冰淇淋、碳酸饮料、果冻
0.01
酸枣色(08.133)
糖果、糕点
0.2
果汁(味)饮料类、酱油、酱菜
1.0
花生衣红(08.134)
碳酸饮料
0.1
糖果、饼干、火腿肠
0.4
葡萄皮红(08.135)
配制酒、碳酸饮料、果汁(味)饮料类、冰棍
1.0
果酱
1.5
糖果、糕点
2.0
兰锭果红(08.136)
起泡葡萄酒、冰淇淋、果汁(味)饮料类
1.0
糖果、糕点
2.0
糕点上彩装
3.0
藻蓝(淡、海水)(08.137)
雪糕、冰棍、果冻、糖果、果汁(味)饮料类、奶酪制品
0.8
植物炭黑(08.138)
糖果、饼干、糕点、米、面制品
5.0
密蒙黄(08.139)
配制酒、糕点、面包、糖果、果汁(味)饮料类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紫草红(08.140)
果汁(味)饮料类、雪糕、冰棍、果酒
0.1
表1(续)
类别
食品添加剂名称(代码)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着色剂
茶黄色素(08.141)
果蔬汁(味)饮料、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绿丝、奶茶、果茶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同一色泽的色素如混合使用时,其用量不得超过单一色素允许量,固体饮料及高糖果汁或果味饮料色素加入量按该产品的稀释倍数加入
茶绿色素(08.142)
柑桔黄(08.143)
圆饼、饼干、糕点、糖果、果汁(味)饮料类
护色剂
硝酸钠(钾)(09.001)
肉制品
0.50
残留量以亚硝酸钠计,肉类罐头不得超过0.05g/kg;肉制品不得超过0.03g/kg
亚硝酸钠(钾)(09.002)
腌制畜、禽肉类罐头、肉制品
0.15
腌制盐水火腿
残留量:0.07
乳化剂
蔗糖脂肪酯(10.001)
肉制品、香肠、乳化香精、水果及鸡蛋保鲜、冰淇淋、糖果、面包
1.5
乳化天然色素
10.0
酪蛋白酸钠(酪朊酸钠)(10.002)
各类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10.003)
植物蛋白饮料、果汁型饮料、牛乳、奶糖、冰淇淋、面包、糕点、固体饮料、巧克力
3.0
奶油、速溶咖啡、干酵母、氢化植物油
10.0
山梨醇酐三硬脂酸酯(司盘65)(10.004)
饮料混浊剂
0.05
奶油、氢化植物油、速溶咖啡、干酵母
10.0
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司盘80)(10.005)
果、蔬保鲜(涂膜)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果汁(味)型饮料
0.05
植物蛋白饮料、牛乳、面包,氢化植物油、糕点、奶糖
1.5
单硬脂酸甘油酯(单、双湍、三甘油酯)(10.006)
各类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10.007)
糕点、面包
3.0
糖果、氢化植物油
5.0
乳化香精
40.0
相当于碳酸饮料中含0.04g/kg
表1(续)
类别
食品添加剂名称(代码)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乳化剂
山梨醇酐单棕桐酸酯(司盘40)(10.008)
饮料混浊剂
0.05(以最终产品计)
果汁(味)型饮料
0.5
月饼
1.5
雪糕巧克力层
2.2
植物蛋白饮料
6.0
硬脂酰乳酸钙(10.009)
糕点、面包
2.0
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10.010)
植脂性粉末
5.0
氢化植物油、搅打过的奶油、面包、糕点
10
硬脂酰乳酸钠(10.011)
糕点、面包
2.0
松香甘油酯(酯胶)(10.012)
胶姆糖基础剂
1.0
乳化香精
100
相当于碳酸饮料中含0.1g/kg
氢化松香甘油酯(10.013)
果汁(味型)饮料
0.1
胶姆糖基础剂
100
乳化香精
100
乙酸异丁酸蔗糖酯(10.014)
乳化香精
70.0
相当于碳酸饮料中含0.14g/kg
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10.015)
乳化香精
1.5
面包
2.5
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吐温80)(10.016)
扫糕、冰淇淋
1.0
牛乳
1.5
乳化天然色素
10.0
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10.017)
氢化植物油、发酵工艺用
5.0
辛、葵酸甘油酸酯(10.018)
乳化香精
10.0
改性大豆磷脂(10.019)
各类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表1(续)
类别
食品添加剂名称(代码)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乳化剂
丙二醇脂肪酸酯(10.020)
糕点
2.0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PEG)(10.021)
糕点、面包
0.1
冰淇淋
3.0
聚甘油单硬脂酸酯(10.022)
乳酸菌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冰淇淋、雪糕、冰棍
10
聚甘油单油酸酯(10.023)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司盘20)(10.024)
果味型饮料
0.5
月饼
1.5
植物蛋白饮料
2.0
雪糕巧克力层
2.2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吐温20)(10.025)
月饼
果汁饮料
雪糕
植物蛋白饮料
0.5
0.75
1.5
2.0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吐温40)(10.026)
乙酰化单甘油脂肪酸酯(10.027)
用于糖厂煮糖防垢
0.01
硬脂酸钾(10.028)
糕点
0.18
酶制剂
木瓜蛋白酶(11.001)
水解动植物蛋白、饼干、肉禽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固定化葡萄糖异构酶制剂(11.002)
果葡糖浆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a-淀粉酶制剂(11.003)
淀粉糖浆、发酵酒、蒸馏酒、酒精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糖化酶制剂(11.004)
淀粉糖、发酵酒、蒸馏酒、酒精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精制果胶酶(11.005)
果酒、果汁、糖水桔子罐头(去囊皮衣)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发酵用、澄清用
ß-葡聚糖酶(11.006)
啤酒工艺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表1(续)
类别
食品添加剂名称(代码)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增味剂
谷氨酸钠(12.001)
各类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5'-鸟苷酸二钠(12.002)
5'-肌苷酸二钠(12.003)
5'-呈味核苷酸二钠(12.004)
琥珀酸二钠(12.005)
调味料
20.0
面粉处理剂
过氧化苯甲酰(13.001)
小麦粉
0.06
磷酸钙可作为过氧化苯首当其冲酰稀释剂
溴酸钾(13.002)
小麦粉
0.03
最终食品中不得检出
L-半胱氨酸盐酸盐(13.003)
发酵面制品
0.06
偶氮甲酰胺(13.004)
小麦粉
0.045
碳酸镁(13.005)
小麦粉
1.5(面粉中)
面粉处理剂
5.0
碳酸钙(13.006)
面粉处理剂
0.03(面粉中)
被膜剂
紫胶(虫胶)(14.001)
巧克力糖、威化饼干
0.20
石蜡(14.002)
胶姆糖基础剂
50.0
白色油(液体石蜡)(14.003)
面包脱模、发酵工艺用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软糖、鸡蛋保鲜
5.0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14.004)
水果保鲜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表1(续)
类别
食品添加剂名称(代码)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被膜剂
松香已戊四醇酯(14.005)
果、蔬保鲜
0.09
辛基苯氧聚(乙烯氧基)(14.006)
0.075
聚二甲基硅氧烷(14.007)
0.0009
水分保持剂
磷酸三钠(15.001)
罐头、果汁饮料类、乳制品、植物蛋白饮料
0.5
复合磷酸盐使用时,以磷酸盐总计,罐头、肉制品不得超过1.0g/kg;炼乳不得超过0.50g/kg.焦磷酸钠、三聚磷酸钠及磷酸三钠复合使用时,以磷酸盐计不得超过5g/kg;西式蒸煮、烟熏火腿按GB 13101-91《西式蒸煮、烟熏火腿卫生标准》执行;复合使用时不得超过5g/kg;西式火腿可适当多加,但以磷酸盐计不得超过8g/kg
西式火腿、肉制品
3.0
奶酪
5.0
六偏磷酸钠(15.002)
罐头、果汁饮料类、乳制品、植物蛋白饮料. 乳制品、禽内制品、冰淇淋、方便面、肉制品
1.0
三聚磷酸钠(15.003)
5.0
焦磷酸钠(15.004)
薯类淀粉
0.025
磷酸二氢钠(15.005)
炼乳
0.5
磷酸氢二钠(钾)(15.006)
炼乳
0.5
发酵粉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磷酸二氢钙(磷酸钙)(15.007)
面包、饼干、发酵粉
固体饮料
4.0(以磷酸计)
8.0
小麦粉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主要用作过氧化苯甲酰的稀释剂
焦磷酸二氢二钠(15.008)
面包、饼干
3.0
磷酸氢二钾(15.009)
植脂性粉末
19.9
磷酸二氢钾(15.010)
小麦粉
5.0
饮料
2.0
营养强化剂
(16.000)
按GB 14880有关规定使用
按GB 14880有关规定确定用量
新增品种见附录B
表1(续)
类别
食品添加剂(代码)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防腐剂
苯甲酸(17.001)
碳酸饮料
0.2
以苯甲酸计,塑料桶装浓缩果蔬汁不得超过2g/kg,苯甲酸和苯甲酸钠同时使用时,以苯甲酸计,不得超过最大使用量
低盐酱菜、酱类、蜜饯
0.5
葡萄酒、果酒、软糖
0.8
苯甲酸钠(17.002)
酱油、食醋、果酱(不包括罐头)、果汁(味)型饮料
1.0
食品工业用塑料桶装浓缩果蔬汁
2.0
山梨酸(17.003)
肉、鱼、蛋、禽类制品
0.075
以山梨酸计,塑料桶装浓缩果蔬汁不得超过2g/kg,山梨酸及山梨酸钾同时使用时,以山梨酸计,不得超过最大使用量
果、蔬类保鲜、碳酸饮料
0.2
胶原蛋白肠衣、低盐酱菜、酱类、蜜饯、果汁(味)型饮料、果冻
0.5
山梨酸钾(17.004)
葡萄酒、果酒
0.6
酱油、食醋、果酱、氢化植物油、软糖、鱼干制品、即食豆制食品、糕点、馅、面包、蛋糕、月饼、即食海蜇、乳酸菌饮料
1.0
食品工业用塑料桶装浓缩果蔬汁
2.0
丙酸钙(17.005)
生面湿制品
0.25
以丙酸计生面湿制品:指切面、馄饨皮
面包、食醋、酱油、糕点、豆制食品
2.5
丙酸钠(17.006)
糕点
2.5
以丙酸计应用时使用3%-5%的水溶液,加工前必须洗净
杨梅罐头加工工艺
50.0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17.007)
果蔬保鲜
食醋
碳酸饮料
果汁(果味)型饮料、果酱(不包括罐头)酱油、酱料
糕点馅
蛋黄馅
0.012
0.10
0.20
0.25
0.5(单一用或混合用总量)
0.20
以对羟基苯甲酸计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17.008)
脱氢乙酸(17.009)
腐乳、酱菜、原汁枯浆
0.30
乙氧基喹(17.010)
苹果保鲜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残留量:1mg/kg
表1(续)
类别
食品添加剂名称(代码)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防腐剂
仲丁胺(17.011)
水果保鲜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残留量: 柑桔(果 肉)≤0.005mg/kg;
荔枝(果肉)≤0.009mg/kg
苹果(果肉)≤0.001mg/kg
桂醛(17.012)
水果保鲜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残留量:0.3mg/kg
双乙酸钠(17.013)
谷物、即食豆制食品
1.0
二氧化碳(酒精发酵法)(17.014)
碳酸饮料、汽酒类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二氧化碳(石灰窑法)(17.015)
二氧化碳(合成氨尾气法)(17.016)
二氧化碳(甲醇裂解法)(17.017)
甲醇应≤50µg/kg
嗪苯咪唑(17.018)
水果保鲜
0.02
乳酸链球菌素(17.019)
罐头、植物蛋白饮料
0.2
乳制品、肉制品
0.5
过氧化氢(或过碳酸钠)(17.020)
生牛乳保鲜
0.3%过氧化氢2.0mL/L+硫氰酸钠15.0mg/L
生牛乳保鲜限于黑龙江、内蒙古地区使用,如要扩大使用地区,必须省级卫生部门报请卫生审核批准并按农业部有关实施规范执行
袋装豆腐干
0.86g/L残留量不得检出
乙萘酚(17.021)
柑桔保鲜
0.1
残留量:≤70mg/kg
联苯醚(17.022)
3.0
残留量:≤12mg/kg
2-苯基苯酚钠盐(17.023)
0.95
残留量:≤12mg/kg
4-苯基苯酚(17.024)
1.0
残留量:≤12mg/kg
表1(续)
类别
食品添加剂名称(代码)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备 注
防腐剂
五碳双缩醛(戊二醛(17.025)
果、蔬保鲜
0.05
残留量:≤5mg/kg
十二烷基二甲基溴化胺(新洁尔灭(17.026)
0.07
2,4-二氯苯氧乙酸(17.027)
0.01
残留量:≤2.0mg/kg
稳定态二氧化氯(17.028)
果、蔬保鲜
0.01
鱼类加工
0.05(水溶液)
稳定和凝固剂
硫酸钙(石膏)(18.001)
面粉处理剂
1.5
作为过氧化苯钾酰的稀释剂
豆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氯化钙(18.002)
豆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氯化镁(盐卤,卤片)(18.003)
丙二醇(18.004)
糕点
3.0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EDTA)(18.005)
酱菜、罐头
0.25
柠檬酸亚锡二钠(18.006)
蘑菇罐头、果蔬类罐头
0.3
葡萄糖酸&内酯(18.007)
鱼虾保鲜
0.1
残留量:0.01mg/kg
香肠(肉肠),鱼糜制品、葡萄汁、豆制品(豆腐、豆花)
3.0
发酵粉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不溶性聚乙烯吡咯烷酮(PVPP)(18.008)
啤酒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甜味剂
糖精钠(18.009)
饮料、酱菜类、复合调味料、蜜饯、配制酒、雪糕、冰淇淋、冰棍、糕点、饼干、面包
0.15
以糖精计,高糖果汁(味)饮料按稀释倍数的80%加入
瓜子
1.2
话梅、陈皮
5.0
可与规定的其他甜味剂混合使用
表1(续)
类别
食品添加剂名称(代码)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甜味剂
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19.002)
酱菜、调味酱汁、配制酒、糕点、饼干、面包、雪糕、冰淇淋、冰棍、饮料
0.65
蜜饯
1.0
陈皮、话梅、话李、杨、杨梅干
8.0
异麦芽酮糖(帕拉金糖)(19.003)
雪糕、冰棍、糖果、饮料、糕点、饼干、面包、果酱(不包括罐头)、配制酒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甜味素或阿斯巴甜)(19.004)
各类食品(罐头食品除外)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添加甜味素或阿斯巴甜之食品应标明"甜味素或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
麦芽糖醇(19.005)
雪糕、冰棍、糕点、饮料、饼干、面包、酱菜、糖果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山梨糖醇(液)(19.006)
鱼糜及其制品
0.5
糕点
5.0
豆制品工艺用、制糖工艺用、酿造工艺用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木糖醇(19.007)
糖果、糕点、饮料
代替糖,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甜菊糖甙(19.008)
糖果、糕点、饮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甘草(19.009)
肉禽罐头、调味料、糖果、饼干、密饯、凉果、饮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乙酰磺 胺酸钾(安赛蜜)(19.011)
饮料、冰淇淋、糖果、 糕点、果酱(不包括罐头)、酱菜、蜜饯、胶姆糖
0.3
餐桌用甜料(片状、粉状)
每片、每包40mg
甘草酸胺(19.012)
肉类罐头、糖果、饼干、凉果、饮料调味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L-a天冬氨酰-N-(2,2,4,4-四甲基-3-硫化三亚甲基)-D-丙氨酰胺(阿力甜)(19.013)
饮料、冰淇淋、雪糕
0.1
胶姆糖、陈皮、话梅、话李、杨梅干
0.3
餐桌甜味剂
0.015g/包、片
表1(续)
类别
食品添加剂名称(代码)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增稠剂
琼脂(20.001)
各类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粮食制品:以食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的食品
明胶(20.002)
各类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羧甲基纤维素钠(20.003)
饮料(不包括固体饮料)
1.2
方便面
5.0
雪糕、冰棍、糕点、饼干、果冻、膨化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海藻酸钠(20.004)
各类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海藻酸钾(20.005)
果胶(20.006)
卡拉胶(20.007)
阿拉伯胶(20.008)
饮料、巧克力、冰淇淋、果酱
5.0
黄原胶(汉生胶)(20.009)
饮料
1.0
面包、乳制品、肉制品、果酱、果冻、花色酱汁
2.0
面条、糕点、饼干、起酥油、速溶咖啡、鱼制品、雪糕、冰棍、冰淇淋
10.0
海藻酸丙二醇酯(20.010)
啤酒、饮料
0.3
冰淇淋
1.0
乳化香精
2.0
乳制品、果汁
3.0
胶姆糖、巧克力、炼乳、氢化植物油、沙司、植物蛋白饮料
5.0
罗望子多糖胶(20.011)
冰淇淋、果冻、糖果
2.0
羧甲基淀粉钠(20.012)
面包
0.02
冰淇淋
0.06
酱类、果酱
0.1
淀粉磷酸酯钠(20.013)
粮食制品、果酱、饮料、汤料、冰淇淋、奶油、调味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表1(续)
类别
食品添加剂名称(代码)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增稠剂
羟丙基淀粉醚(20.014)
冰淇淋
12.0
果酱、果冻、午餐肉、汤料
30.0
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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