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永安市小学校长接待日工作制度为深入开展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学校与家长、学生沟通的渠道,更加广泛的听取社会对教育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教育政风、行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建立校长接待日工作制度.一、接待时间校长接待日每月安排一次,接待时间为每月第二个星期周二(法定假日除外)。二、接待人员组成接待日原则上由校长负责接待,确因特殊原因,在接待日当天校长无法接待的,可派其他校级干部负责接待。接待人可根据需要,指定其他相关人员参加接待。三、接待对象和内容 1、接待对象为全校师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接待,倾听各类意见和建议,接受各类咨询,受理各类举报、投诉等,及时协调处理各种问题. 2
2、、接听来访电话:四、接待受理问题的落实处理 坚持“谁接待、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实行“首办负责制”.负责接待的校领导在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来访者所提的问题能答复的,当即予以答复;对当场不能解决的,应向来访者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对需要集体研究的问题,待研究后及时进行解决和处理;需要向区教育局请示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待上级部门明确后及时进行解决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来访者. 协助校领导接待的校务办公室人员,应认真做好访谈记录,并严格遵守信访工作纪律,认真落实领导批示精神。相关年级或部门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校务办公室查询、督办,会同办公室向来访人员反馈处理结果.无特殊情况,处理结果一般应在一周内回复,以保证校领导接待日的实效性。同时要注意做好接待对象相关情况的保密工作,对于一些不该公开的信息要做好保密工作. 五、接待预约 凡需预约接待的,可来电、来函预约。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小学二一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