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xxxxx-2017 DB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DBJ50/T-xxx-2017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实施和验收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bridge health monitoring systems(征求意见稿)2017- xx-xx 发布 2017- xx-xx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前 言为规范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的传感器安装、软件编制、系统集成和验收,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渝建2014259号)的要
2、求,在广泛调查研究、实践经验总结以及参考相关行业标准及我市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在桥梁结构健康监测实施和验收方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本规范共分为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硬件实施、软件实施、系统调试与验证、工程验收和安全管理。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和解释,重庆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际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实施和验收规范规范编制组(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邮政编码:400045;电话:023-65120720;传真:023-65123351;
3、Email:gliu77),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专家:主 编 单 位:重庆大学重庆亚派桥梁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参 编 单 位: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局 重庆市城投路桥管理有限公司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重庆市桥梁协会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重庆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 刘 纲 陈伟民 章 鹏 杨吉云 杨 忠 杨 宏胡 涛 周 逸 苗秀鹏 刘安双 刘雪山 王耀伟罗 钧 杨其良 张万全 蒋红庆 刘 敏 杜春林张 杨 陈 器 唐建辉审 查 专 家: (按姓氏笔画排序)目 次1总则12术语23
4、基本规定44硬件实施64.1一般规定64.2传感器安装64.3线缆敷设124.4防雷与接地134.5机房及采集站建设144.6标识145软件实施165.1一般规定165.2设计与开发165.3测试与部署176系统调试与验证186.1一般规定186.2单项调试186.3联合调试196.4系统验证207工程验收217.1一般规定217.2分部工程验收217.3阶段验收217.4竣工验收218安全管理23本规范用词说明27本规范引用标准名录28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2 TERMS3 BASIC STIPULATION4 HARDWARE INSTALLATION4.
5、1 General Stipulation4.2 Instrument Installation4.3 Cable Laying4.4 Lightning Protection and Grounding4.5 Computer Room Construction4.6 Identificaiton Installation5 SOFTWARE IMPLEMENTATION5.1 General Stipulation5.2 Design and Development5.3 Testing and Deployment6 SYSTEM DEBUGGING AND VERIFICATION6.
6、1 General Stipulation6.2 Single Subsystem Debugging6.3 Integrated System Debugging6.4 System Verification7 SYSTEM CHECK AND ACCEPTANCE7.1 General Stipulation7.2 Division Check7.3 Stage Check7.4 Completion Acceptance8 SAFETY MANAGEMENTAPPENDIX A NORMALAPPENDIX B PRODUCTION APPENDIX C STRENGTHEXPLANAT
7、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IN THIS CODE1 总则1.0.1 为加强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的建设管理,使安全监测系统的实施和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及完善桥梁结构监测系统规范,特制定本规程。条文说明: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是否能够发挥结构安全评估、预防结构倒塌等重大安全事故的作用,涉及到系统设计、仪器仪表选型、工程实施质量和运营管理水平等因素,其中工程实施质量是较为重要的环节。而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实施是一个综合性强、专业性强的技术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规范化、标准化,并采用有效的检验、验收手段,才能保障系统
8、数据采集、传输和分析的可靠性。1.0.2 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的实施和验收。其它结构类型的安全监测系统的实施和验收可参照执行。条文说明:根据建筑与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 GB50982的规定,监测可划分为结构施工期监测和使用期监测。本规范仅对使用期间实施的监测系统进行规定。对施工期已安装部分或全部传感器的监测系统,也可参照本规范建成桥梁结构使用期的长期监测系统。1.0.3 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实施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条文说明: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实施和验收工作的涉及面广、专业技术要求高,不仅有测试原理迥异的各类传感器方面的内容(如光纤光栅应变
9、传感器、压电式加速度传感器等),也有土建施工方面的内容(如传感器安装基座施工、机房施工等),还涉及到计算机通信、软件等方面的内容(如无线数据传输、安全评估软件等)。因此,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遵照执行;凡本规范无规定者,尚应按照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执行。2 术语2.0.1 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 bridge health monitoring system 通过在桥梁上安装的自动数据采集设备,获取桥梁运营过程中的环境状态数据和结构响应信号,对桥梁的运营环境和结构安全状态进行评估,为桥梁在特殊气候、交通条件或桥梁运营状况异常时触发预警信号,并为桥梁养护维修提供数据支撑。2.0.2 传感器 senso
10、r能感受规定的被测量并按照一定的规律转换成可用输出信号的器件或装置,通常由敏感元件和转换元件组成。2.0.3 监测布点 measuring point按设计要求对被测变量进行监测的具体位置,即传感器的现场安装位置。2.0.4 数据采集设备 Data acquisition equipment指从传感器和其它测试设备中获取被测参数信号的装置。2.0.5 数据传输设备 Data transmission equipment指将数据采集设备获取的信号传送至预设位置的装置。2.0.6 数据处理设备 Data processing equipment指能够实现异常数据消除、数据噪声平滑和数据统计分析等功
11、能的装置。2.0.7 安装基座 mounting base在结构或基础上安装的、用于固定传感器、数据采集等设备的装置。2.0.8 硬件 hardware指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中由传感器、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数据处理设备、线缆和必要的土建附属设施等组成的各种物理装置的总称。2.0.9 软件 software为实现数据采集、传输、存储、桥梁结构安全评估和数据可视化等功能,按照特定顺序组织的计算机数据和指令的集合。2.0.10测量子系统 measurement subsystem由传感器、数据采集设备等必要的软件组成,能实现某单一参数监测的硬软件的总称。2.0.11 实施 instruction根据
12、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设计方案,通过硬件安装和集成、软件编制和调试等手段,完成设计方案所要求目标的行为。2.0.12 验收 acceptance在施工、监理单位质量评定的基础上,对桥梁结构安全监测实施的分项工程、阶段工程的质量进行检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监测系统质量是否合格做出确认。2.0.13 采集站 measuring unit集中安放的数据采集设备的集合,通常将不同被测物理参量的采集设备放置在机柜或机房中。2.0.14 GNSS GNSS指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在实施过程中主要涉及GNSS接收机的安装。2.0.15 试验 testing对产品或过程等实体的额定值(或极限值)或特性、指标
13、、质量进行验证。2.0.16 功能测试 functional testing对系统的特性和功能进行验证,检查系统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功能。2.0.17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Mean time between failures指在规定的时间内,监测系统在相邻两次故障之间的平均工作时间。2.0.18 数据缺失率 Data missing rate缺失的数据量与总数据量的比值。3 基本规定3.0.1 承担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实施的单位应建立项目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条文说明: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有关规定,本条对安全监测系统实施单位的质量管理和保证制
14、度提出了要求。安全监测系统实施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成立项目管理组织、制定质量保障制度,且项目实施人员应持有该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证。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时需向建设单位备案。3.0.2 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实施前,应按设计要求深化施工图,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在通过审查、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现场施工。条文说明:根据重庆市桥梁结构健康监测实施的具体情况,监测系统的设计、施工可由同一家单位完成,也可由不同单位完成。鉴于健康监测系统实施涉及到土建、设备、软件等多个工种,且各工种相互交叉,因此,不管监测系统设计和实施是否为同一家单位,监测系统的实施单位在施工前应绘制详细的施
15、工图、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对涉及人身安全的内容,应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措施。审查可由建设单位组织并会同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3.0.3 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根据实施方法、性质分为硬件系统工程和软件系统工程。 1 硬件系统工程可划分为传感器安装、线缆敷设、采集设备安装、传输设备安装、防雷与接地施工、机房建设等分部工程;2 软件系统工程可划分为开发、测试、联合调试和部署等分部工程; 3 各分部工程可根据生产厂家、生产批次的不同划分为若干分项工程。条文说明:根据实施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采用的手段、材料和设备种类等特点,列举了实施和验收应包含的分部工程的具体名称。在进行实施和验收前,应根
16、据具体的施工方法、手段确定质量控制标准和应验收的分项工程。3.0.4 硬件在安装前应进行检查、测试,确认是否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3.0.5 各硬件分项工程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同一检验批的所有硬件均应进行检查;同一检验批硬件测试数量不应少于该批硬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1个。条文说明:本条对硬件在安装前检查、检验的抽样数据进行了规定。对硬件进行测试的目的是查看其能否正常工作,以防止将损坏硬件安装后不必要的返工,因此,对测试抽样数量要求较少。3.0.6 硬件的检查包括外观检查和标志检查。外观和标志检查以目测为主,应满足下列要求:1名称、型号、数量与设计文件要求一致;2外观应无锈迹、裂痕,各部分连接牢
17、固,引出线缆无损坏;3铭牌标志、备件和附带技术文件齐全; 4安装孔尺寸及安装孔之间距离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条文说明:当硬件设备的外观尺寸对其安装有影响时,除采用目测检查外,可采用游标卡尺等测试工具对硬件设备的外观尺寸、安装孔尺寸进行检查。附带技术文件应包括产品合格证、质保书等文件。3.0.7 硬件的测试采用专用工具和试验设备进行,以检验硬件能否正常工作为主。若发现抽检硬件无法正常工作,该批硬件应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条文说明:专用工具和试验设备应在检定的有效期内。检验项目以设计文件要求该硬件的性能指标为主。3.0.8 若送检硬件不满足设计文件或技术文件要求,该批硬件应返修并全部重
18、新检验。3.0.9 基座、预埋件、防护措施等土建施工需监理单位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传感器、线缆等硬件的安装。条文说明: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的土建施工包括临时设施施工、传感器安装基座和预埋件、桥架等线缆管道施工、硬件设备保护措施施工、桥梁现场数据采集中心及远程监控中心施工等。这些土建施工的质量对传感器测试精度和耐久性、环境噪音的屏蔽有一定影响,所以应在这些土建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硬件的安装。3.0.10 硬件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措施及环境保护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0.11 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的软件在部署前应在有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进行功能测试
19、。条文说明:在进行软件功能测试时,监测系统实施单位应向软件评测单位提供用于测试的(最少)硬件环境,如无同步采集要求时每类传感器仅提供1个同类传感器用于测试,有同步采集要求时提供2个同类传感器进行测试。有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指获得软件测试资质的机构或拥有3个以上软件评测工程师的软件企业。4 硬件实施4.1 一般规定4.1.1 硬件和原材料在实验室及施工现场应按使用条件分类保管。4.1.2 硬件的安装环境应符合设计文件和传感器技术文件要求。当安装环境超出规定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条文说明:与桥梁结构同步施工的预埋传感器或存在交叉施工时,安装环境可能无法达到硬件使用环境的要求,此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20、。4.1.3 当硬件安装部位存在热辐射、油污和滴水等现象时,应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条文说明:热辐射、油污和滴水等不利于传感器的量测,也有损硬件的耐久性。当硬件必须安装在这些部位时,应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4.1.4 硬件的固定应满足下列要求: 1当采用焊接方式固定时,焊接传导给硬件的最高温度应小于传感器允许的使用温度上限值; 2当采用膨胀螺栓固定时,应按硬件技术要求选择螺栓规格;不应使用塑料胀塞或木楔固定; 3 紧固件应采用镀锌制品或与传感器配套的其他防锈制品; 4 固定硬件时,不应使硬件内部受到额外的应力。4.1.5 硬件的外部接线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接线排列应整齐、美观,导线应绝缘
21、良好、无损伤; 2 固定接线的螺栓和螺钉应采用有金属防护层或铜质的制品; 3 固定接线的螺栓和螺钉应拧紧,拧紧力矩值应符合硬件技术文件的要求; 4 接线张紧程度应适中,不得使硬件内部受到额外应力。4.1.6 对已安装的传感器、线缆等硬件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人为破坏和雨水冲刷等破坏。条文说明:对传感器,应安装专用的保护盒;对线缆,应放入专用桥架或线管中;对采集设备、防雷装置等应放入专用机柜中。4.1.7 安装就位后的传感器、桥架等硬件不应影响桥梁上车辆、行人和检修人员的正常通行。4.2 传感器安装 动态称重传感器安装4.2.1 当安装动态称重传感器的路段已运营时,安装期间应制定有效的交通组织方案
22、,并在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安装作业。4.2.2 动态称重传感器的基础应采用不小于C30混凝土或具有同等耐用材料制作,基础应牢固可靠。条文说明:本条规定来源于动态公路自动衡器(GB/T 21296)。主要干线公路或城市道路混凝土标号通常为C25或C30,高速公路为C30,故本规范采用C30。4.2.3 动态称重传感器前后引道应为直线路段,且应满足下列规定:1 传感器两端引道的长度不小于20m;2 引道宽度应超出传感器两端各300mm以上且不小于3m;3 引道横向坡度应小于1%;4 在传感器两端8m范围以内,引道纵向水平倾斜度允许误差为3mm;在传感器两端8m范围以外,引道纵向水平倾斜度允许误差
23、为6mm。条文说明:动态公路自动衡器(GB/T 21296)规定引道应有足够的长度可同时支持衡器称量最长车辆的所有车轮。目前,我国规范中特大型客车的长度13.7m,平板车(17.5m)和车头约为21m,其前轮和最后一个轮的轴距应小于20m,故规定引道长度不小于20m。第3、4款引自动态公路自动衡器(GB/T 21296)。4.2.4 动态称重监测点的排水截面尺寸不得小于设计文件要求。条文说明:积水可能导致动态称重传感器损坏或降低其耐久性。气象资料表明,仅在2000年至2009年间,重庆发生大暴雨4次,特大暴雨1次(达350mm),且特大暴雨随城市的扩大有频次增加的现象。故本条对动态称重系统的排
24、水施工进行了规定。4.2.5 动态称重传感器与道路水平面的高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当设计文件无要求时,高差应小于3mm。条文说明:若动态称重传感器与道路高差较大,易因跳车现象导致量测失真。4.2.6 接地片的横截面面积和埋深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接地电阻不应小于4。4.2.7 安装时不得超开挖、超切割道路路面,且不应导致路面开裂。4.2.8 动态称重传感器封印装置的安装应符合动态公路自动衡器GB/T 21296的要求。 风速风向传感器安装4.2.9 风速风向传感器的支架应固定在桥梁主体结构上,且应具有足够的刚度。条文说明:支架安装不稳固或刚度不足易引起风速风向传感器自身发生振
25、动而致使其测量精度下降。4.2.10 风速风向传感器安装应满足以下规定:1 风向传感器的定北标志方向与正北方的角度偏差应小于0.5;2 机械式风速和风向传感器的安装距离应大于1m;3 3 风速风向传感器中轴应垂直。4.2.11 传感器的信号线缆不应悬空吊挂。4.2.12 支架顶端应安装避雷针,宜采用紫铜线作下引线。 地震动传感器安装4.2.13 地震动传感器应安装在专用基座上,基座表面应光滑、平整,在基座中部预埋安装螺栓,采用螺栓及环氧树脂固定地震动传感器。4.2.14 基座边缘距传感器底座边缘的距离应大于2cm,且位于桥台顶面的基座表面应水平、位于桥墩侧面的基座表面应竖直。4.2.15 地震
26、动传感器安装方向与设计方向的偏差应小于0.5。条文说明:本条规定桥架外的线缆采用钢管保护的目的有二,一是保护线缆,二是屏蔽外界干扰信号。4.2.16 位于桥架外的通信线缆应采用镀锌钢管加以保护,并采取接地保护措施。 温湿度传感器安装4.2.17 环境温湿度传感器的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1 温度传感器不应受太阳辐射,且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5m。2 湿度传感器不应安装在空气不流通的死角;3 湿度传感器应加装透气防尘罩;4.2.18 结构温度传感器的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1测试结构温度梯度时,沿温度梯度方向的安装偏差应小于5mm;2 采用钻孔方式安装于混凝土内部的温度传感器,应采用混凝土或砂浆回填;3
27、采用压条方式固定在钢结构表面的温度传感器,应去掉钢结构表面的防腐层并使传感器的敏感元件与钢结构紧密接触。 位移传感器安装4.2.19 连通管式挠度测量子系统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1当采用静力水准仪作为挠度传感器时,各监测点的高程差小于50mm;2 当采用压差液位计作为挠度传感器时,各监测点的高程差小于压差液位计测量范围的1/4;3 传感器采用螺栓或抱箍固定时,宜在螺栓或抱箍与挠度传感器之间采用环氧树脂进行固定;4连通主管铺设时弯曲半径应大于500mm,严禁扭曲和划伤;5 应以匀速、连续方式在连通管中灌入液体,避免在连通管中形成气泡;6 当连通管中气泡的水平长度大于10mm时,须采用有效措施将其排
28、出;7 连通管安装完成后,对连通管施加1个大气压30分钟,所有的管道、接头处应无渗漏现象。条文说明:静力水准仪指采用CCD式、振弦式、电容式等原理进行液面高度测试的设备。当连通管中混入气泡时,将影响静力水准仪或压差式测试仪的准确度,本条对连通管允许的气泡量进行了规定。4.2.20 GNSS位移测量子系统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1观测墩为混凝土结构时,其施工质量应满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要求;观测墩为钢结构时,其施工质量应满足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要求。2观测墩顶部的强制对中器在任两个垂直方向的倾斜度应小于1”;3 GNSS天线周围的遮挡情况应符合设
29、计文件的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天线2m空间范围内应无尺寸大于200mm以上的金属物;4 GNSS天线的保护罩应安装严密,防止雨水渗入;5 GNSS天线应位于避雷针保护范围内,无如外部避雷针,须安装专用避雷针;6 GNSS天线的接地线不得和其他硬件的接地导体连接。条文说明:GNSS天线的接地线可能将外界干扰引入天线系统,所以规定其接地应与其他系统分开。4.2.21 光电靶标测量子系统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1测量仪应安装在岸基或桥墩等沉降较小的结构上,当沉降量大于系统测量精度时应对测量值进行修正;2 靶标应竖直安装且与被测桥梁顺桥向垂直,角度偏差应小于1;3 当测量仪的轴线与标靶表面不垂直时,应采取
30、有效措施消除测量偏差;4 标靶图像应清晰;5靶标在测量范围内移动时光线不应被遮挡;6 测量仪和靶标的安装基座与结构之间应绝对稳定。条文说明:光电靶标测量子系统包括两类,一是采用光源器件作为靶标,摄像仪作为测量仪,摄像仪采用长焦镜头;二是采用激光投射幕布作为靶标,采用摄像仪作为测量仪,两者测试原理区别如图4.2-1所示。当靶标、测量仪不在同一平面时,结构真实位移为测量值除以上仰角或下仰角的余弦值,转换后的精度必须满足设计精度要求。 (a) 长焦摄像式 (b)激光投射式图4.2-1 光电靶标测试原理图 应变传感器安装4.2.22 应变传感器安装准确度应满足下列要求:1 埋入式应变传感器安装位置与设
31、计监测点的距离偏差小于30mm,角度偏差小于1;2 表贴式应变传感器安装位置与设计监测点的距离偏差小于20mm,角度偏差小于0.5。条文说明:参照建筑与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GB50982对应变传感器的安装偏差的规定,本条提高了对表贴式应变传感器安装距离和角度偏位的要求。4.2.23 预埋式应变传感器安装应满足以下要求:1 当传感器直接埋设时,宜借助结构钢筋与辅助钢筋进行牢固绑扎,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严禁振捣器直接触碰传感器;2 当传感器预浇在预制块内埋设时,预制混凝土块的制备材料应与传感器埋设点处混凝土相同,并剔除大于80mm的粗骨料。在传感器测试方向,预制块顶面的埋深应大于100mm;3 在
32、混凝土观测孔中埋设时,传感器的埋深应大于100mm。条文说明:为保证振捣器不对传感器造成损伤,且振捣过程中不影响传感器的安装位置,本条规定了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振捣器的使用条件。4.2.24 在混凝土构件表贴应变传感器时,宜将2块钢板按下图埋入混凝土表面作为安装基座,应变传感器与基座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图4.2.1 混凝土表贴应变传感器安装示意图条文说明:板尺寸可采用50mm20mm10mm,以便于应力有效传递给传感器。4.2.25 在钢构件表贴应变传感器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先清除钢结构表面的油漆、焊渣等杂物,并将安装表面打磨光滑;2 宜采用冷焊或螺栓固定应变传感器,并对油漆进行恢复; 3光纤
33、应变传感器在安装前后波长的变化量应小于50pm;4 振弦传感器在安装前后测试频率变化量应小于1Hz。条文说明:当采用螺栓在钢结构上固定应变传感器时,应经设计方允许后,使用攻丝机在钢结构上攻丝,攻丝深度不小于5mm。4.2.26 应变传感器的引出线缆应满足下列规定:1 在混凝土中的引出线缆应采用软管保护,软管与结构钢筋绑扎间距不大于1m;2 光纤式应变传感器的引出线长度应大于1m,在光缆端头应有密封保护措施。 裂缝计安装4.2.27 裂缝计安装精度应满足下列要求:1 裂缝计轴线应与被测试的裂缝垂直,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2 裂缝计轴线应与裂缝所在表面平行,平行度偏差不大于1。4.2.28 裂缝计采
34、用锚杆固定时应满足下列要求:1钻孔深度不小于50mm,钻孔直径不小于10mm;2钻孔内应填满膨胀混凝土或环氧树脂后再装入锚杆。 振动传感器安装4.2.29 加速度传感器的基座应满足下列要求:1 加速度传感器在混凝土构件上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4.2.10条规定;2 在钢结构构件上安装时,宜采用钢板作为安装基座并在基座上预设安装螺孔,安装基座采用冷焊固定在钢结构构件上。4.2.30 加速度传感器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1 安装方向与设计方向的角度偏差应小于0.5;2 加速度传感器与被测构件之间应采用刚性连接;3 采用单螺栓固定加速度传感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加速度传感器发生转动。4 加速度传感器外壳
35、与接地间的阻抗测值应小于1。条文说明:有试验表明,相较于直接粘贴、垫块粘贴,采用刚性连接将获得真实频谱值和最佳频响特性,且考虑到长期测试过程中粘贴安装方式较易失效,本条规定加速度传感器应采用刚性连接方式进行安装。动态测试更易受到外界电磁、射频信号的干扰,为有效解决该问题,本条规定了加速度传感器的接地要求。4.3 线缆敷设 支架的制作与安装4.3.1 支架的材质、加工尺寸和焊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要求。4.3.2 钢支架在安装前应进行防腐处理,防腐层应均匀、完整,以确保钢支架在监测系统设计寿命内无锈蚀。条文说明:可采用油漆进行防腐,其厚度的规定应满足建筑
36、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 251规定,也可采用镀锌方式进行防腐。4.3.3 支架安装应满足下列规定:1支架焊接不应有漏焊、欠焊、裂纹、咬边等缺陷;2应采用钢筋探测设备避开钢筋进行钻孔。对废弃不用的膨胀螺栓钻孔,应采用干硬性砂浆或1:1:1干硬性豆石混凝土填塞;3 当设计无规定时,支架安装坡度、弧度应与电缆沟或桥梁结构的坡度、弧度相同;4支架固定后应横平竖直、整齐美观,各支架之间的距离应均匀。4.3.4 支架的间距宜为1.5m3m。当设计文件有特殊要求时,应满足设计文件的规定。 桥架安装4.3.5 桥架安装应符合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093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
37、及验收规范GB50168的规定。4.3.6 桥架垂直段大于2m时,应在垂直段上、下端槽内增设固定电缆用的支架,当垂直段大于4m时,还应在中部增设支架。4.3.7 桥架采用螺栓连接时,应用平滑的半圆头螺栓,螺母应在电缆槽外侧,固定应牢固。4.3.8 在易受车辆、风等引发振动的环境安装桥架时,固定桥架的螺母应有防滑措施。 电源线/信号线敷设4.3.9 光缆敷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和光纤导通检查;光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光缆外径的15倍。4.3.10 光纤连接应采用专用设备进行熔接。熔接损耗小于0.3dB。条文说明:光纤损耗除与光纤材料相关外,也与光纤接头处的熔接损耗有关。降低光纤接头处的熔接损耗,可增大
38、光纤中继放大传输距离和提高光纤链路的衰减裕量,故本条对光纤熔接进行具体规定。4.3.11 同轴电缆和高频电缆的连接应采用专用接头。4.3.12 电源线/信号线在铺设时应满足下列要求:1 不应敷设在有腐蚀性物质排放、强磁场和强电场干扰的区域,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或屏蔽措施;2 线路的终端接线处及经过伸缩缝和沉降缝处应留有余度;3 电缆不应有中间接头,无法避免时应在接线箱或拉线盒内接线,接头宜采用压接;当采用焊接时应用无腐蚀性的助焊剂。补偿导线应采用压接。4.3.13 线路不应敷设在影响操作和妨碍设备和管道检修、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位置,应避开运输、人行通道和吊装孔。4.3.14 电源线、信号线在
39、进入遭受雨淋、太阳直射的柜、箱时,宜从底部进入并应有防水措施。4.3.15 电源线、信号线在进入桥架前应按设计文件采取保护措施。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宜采用软波纹管进行保护。4.4 防雷与接地4.4.1 防雷与接地装置和接地线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要求。4.4.2 防雷与接地装置的安装应满足下列规定:1 防雷保护器安装应牢固,接线应可靠。安装多个防雷保护器位置、顺序应符合设计文件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2 当桥梁结构有接地装置时,宜将监测系统的接地与之牢固焊接,并应采取防腐措施;3 当桥梁结构无接地装置时,接地体埋设位置和深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4 接地电阻
40、值无法满足设计文件要求时,应采取物理或化学降阻措施。4.4.3 接地线的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1 接地线不得有机械损伤;2 接地端子应做明显标记。4.5 机房及采集站建设4.5.1 机房的施工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62的要求。4.5.2 在安装硬件前机房应具备下列条件:1 基础底座安装完毕;2 地板、顶棚、内墙、门窗施工完毕;3 空调系统已投入运行;4 供电系统及室内照明已投入运行。4.5.3 硬件安装就位后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或硬件运行要求的供电、温度、湿度条件。4.5.4 采集站的机柜应牢固固定在基座上。机柜安装位置与设计文件的偏差应小于30mm。4.5.5 机柜的安
41、装应考虑开门方向和操作便利性,机柜的设备舱门和配线舱门应能完全开启。4.5.6 机柜进出线缆孔洞在线缆安装完毕后应采用防火胶泥封堵,并做好防水和防潮处理。4.6 标识4.6.1 布设传感器的截面应全桥统一编号并采用带荧光的标示条进行标识。可在标示条左边或右边采用条形码、二维码或射频电子标签等辅助手段进行电子标识。条文说明:截面编号可采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考虑到箱梁桥内部或其他杆件影响,标示条张贴处的光线可能较暗,所以规定较为醒目的荧光标示条作为标记物。4.6.2 布设传感器的截面应张贴标志牌,标志牌的内容包括:1 截面布设传感器的类型、型号、数量和编号;2 传感器引出线的编号及对应采集设备
42、的编号和通道号。条文说明:为后期便于对监测系统进行管理、维护,本条规定在桥梁现场应对布设传感器的详细信息进行标识。4.6.3 机柜内部的设备、接线桩应有统一、清晰的标识或标志。4.6.4 信号线在以下部位应进行标识:1 传感器的连接端;2 桥架的接入和引出端;3 采集设备接入端。4.6.5 电源线在以下部位应进行标识:1 与主电源的连接端;2 桥架的接入和引出端;3 用电设备接入端。5 软件实施5.1 一般规定5.1.1 软件系统应具有本地配置和管理功能。条文说明:软件系统主要包括数据采集及控制软件、数据传输软件、数据库软件、安全评价软件和界面显示软件,本条规定在监控中心应能实现这些软件参数的
43、配置和远程管理。5.1.2 软件系统应具备自动恢复功能,在无人值守情况下可从故障中恢复正常工作状态。条文说明:在软件系统运行过程中,可能因接口、硬件故障等出现死机现象,此时需软件系统具有自启动功能,能自动从故障中恢复,但恢复过程不能影响数据采集、存储以及评估等功能的运行。5.1.3 在软件系统上设计后台程序应获得建设单位和桥梁管理部门的书面批准。条文说明:应向建设单位和桥梁管理部门提交关于设置后台程序的目的、用途、安全性等书面申请。获得书面批准后方可部署后台程序。严禁私自在软件系统上设计后台程序,使软件系统受到非法远程控制或远程传输数据。5.1.4 在软件实施过程中形成文档的内容要求应符合计算
44、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8567的规定。5.2 设计与开发5.2.1 软件应采用模块化设计,各模块的功能宜相对独立。条文说明:桥梁结构安全监测系统涉及的软件通常包括数据采集和控制、数据传输和存储、结构安全状态评估、界面显示等,以上各部分可形成不同的模块,以便调试和后期维护。5.2.2 软件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应形成的文档包括: 1 软件需求说明书; 2 软件接口规格说明书;3 软件概要设计说明书; 4 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条文说明:该条规定形成的文档主要是方便运营过程中软件的维护,应在验收时同其他工程资料同时移交。5.2.3 软件安全设计应符合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02
45、71的要求。5.3 测试与部署5.3.1 应制定详细的软件测试方案,并搭建配合软件测试的硬件、网络环境后方可开展测试工作。5.3.2 软件的单元测试、集成测试、配置项测试和系统测试应符合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GB/T 15532的要求。5.3.3 对数据采集、传输和存储软件应进行软件强度测试,包括:1 超过30%设计传感器数量的采集任务;2 地震、船撞等极端条件下全桥所有传感器同步采集能力;3 数据传输量的饱和试验;4 超出规定存储量的数据存储能力。5.3.4 应随同软件向第三方软件测试机构提供硬件、网络测试环境和第5.3.2条形成的测试报告。条文说明:第三方软件测试机构仅进行功能性测试,故在提供硬件环境时,各类传感器仅提供1个即可。5.3.5 在检查硬件、网络等的配置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后方可进行软件部署。5.3.6 在软件部署后应形成的文档包括:1 用户手册;2 软件操作手册;3 软件产品规格说明书。6 系统调试与验证6.1 一般规定6.1.1 系统调试应由电气、结构、机械和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调试小组,根据设计文件和产品技术文件进行。条文说明:系统调试是检验监测系统实施质量、修正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错误的重要手段,且调试过程可能造成传感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