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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_T+1739-2018+地理标志产品++建盏-(高清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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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81.020 Y 24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 17392018 地理标志产品 建盏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Beacon 2018-02-05 发布 2018-05-05 实施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5/T 17392018 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GB/T 17924-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以及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6年第128号)制定。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

2、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南平市建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福建省分析测试中心、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政府、南平市建阳区贵稀堂陶瓷有限公司、建阳德福岩盏建窑建盏陶瓷研究所、南平市建阳区御窑陶瓷研究所、南平市建阳华生建盏陶瓷有限公司、福建御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小英、陈丹红、暨国明、徐子明、詹桂溪、李德福、黄美金、廖设生、魏尚人。DB35/T 17392018 II 引 言 建盏生产历史悠久,为宋朝皇家御用茶具,为中国传统名瓷。距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建盏是我国黑瓷的主要代表,为中国传统名瓷。产自于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都用正烧,口沿釉层薄,器内底聚釉厚,由于釉在高

3、温中易流动,故有挂釉现象,俗称“釉泪”、“釉滴珠”,兼具日用和文化艺术价值。建窑是我国宋代八大名窑之一,2011年“建窑建盏烧制技艺”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6年建盏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传承弘扬建盏的传统生产工艺,推动建盏的技术进步,规范行业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地方标准。DB35/T 17392018 1 地理标志产品 建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 建盏的产品保护范围、术语与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建盏。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

4、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T 3298 日用陶瓷器抗热震性测定方法 GB/T 3299 日用陶瓷器吸水率测定方法 GB/T 3300 日用陶瓷器变形检验方法 GB/T 3301 日用陶瓷的容积、口径误差、高度误差、重量误差、缺陷尺寸的测定方法 GB/T 4734 陶瓷材料及制品化学分析方法 GB 4

5、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4806.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 GB 31604.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镉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铅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128号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涉县柴胡等70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09号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比例图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8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3 产品保护范围 建盏的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

6、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128号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涉县柴胡等70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批准保护的范围,即为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4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DB35/T 17392018 2 4.1 建盏 beacon 在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现辖行政区域内,采用产自保护区内的黄泥、粘土、红土、釉石、草木灰等为主要原料,按本标准规定的工艺生产,符合本标准要求的黑釉茶盏。4.2 胎泥 fetal mud 以黄泥、粘土、红土为坯料,经筛选、冲洗、球磨(淘洗)、炼泥、陈腐等工序制作,用于坯胎成型的泥料。4.3 釉浆 glaze 以釉石、草木灰,

7、经淘洗、搅拌、过筛、筛分沉淀弃水,配制成的乳浊液,用于在坯胎表面施釉的浆料。4.4 变形 deform or warp 呈现不符合规定设计的形状。4.5 毛孔 pin-hole 釉面呈现的小孔(或称针眼)。4.6 熔洞 fusion hole 易熔物在烧制过程中熔融而产生的孔洞。4.7 釉泡 glaze bubble 釉表面的气泡。4.8 釉面擦伤 scrub mark on glaze 釉面出现条痕和局部失光的现象。4.9 釉薄 thin glaze 表面由于釉层过薄,形成局部釉面不光亮的现象。4.10 桔釉 orange-peel glaze 釉面类似桔皮状。4.11 生烧 underfi

8、ring 烧制温度未达到温度要求,釉面不光亮的现象。4.12 缩釉 glaze crawling 烧制后有釉的表面上出现局部无釉的现象。4.13 坯泡 blister 釉下坯体凸起的空心泡。DB35/T 17392018 3 4.14 磕碰 chip 局部被冲击残缺(或称硬伤)。4.15 炸釉 glaze craze 釉面炸裂现象。4.16 裂纹 crackle 坯、釉开裂而形成的纹状缺陷。5 产品分类 5.1 按釉面纹理分为兔毫、油滴、鹧鸪斑、乌金、曜变和杂色六类。5.2 按器形分为敞口盏、撇口盏、敛口盏和束口盏四类。5.3 按口径分为小型盏(口径小于 100 mm)、中型盏(口径在 100

9、 mm200 mm 之间)、大型盏(口径大于 200 mm)三种规格。5.4 按外观缺陷不同分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6 要求 6.1 基本要求 原料及其成品应符合GB 4806.1的规定。6.2 原料 6.2.1 主要原料 产自保护区内的黄泥、粘土、红土、釉石。6.2.2 辅助原料 草木灰、松柴。6.2.3 胎泥化学组分含量 胎泥化学组分含量应符合表1规定。表1 胎泥化学组分含量 化学组分 SiO2 Al2O3 Fe2O3 K2O TiO2 MgO Na2O 含量(以干基计)/(g/100g)6268 2125 610 24 l.01.6 0.10.5 0.050.12 6.2.4 釉石化学

10、组分含量 釉石化学组分应符合表2规定。DB35/T 17392018 4 表2 釉石化学组分含量 化学组分 SiO2 Al2O3 CaO Fe2O3 K2O MgO P2O5 TiO2 Na2O 含量(以干基计)/(g/100g)6063 1819 58 4.58 3 2 1 0.50.9 00.1 6.3 加工工艺 6.3.1 工艺流程 主要工艺流程为:胎泥制备拉坯造型烘干施釉高温烧制。6.3.2 工艺要点 6.3.2.1 胎泥制备 以黄泥、粘土、红土等为主要原料,按制盏要求进行配比,放入池内浸泡、搅拌成浆,用100200目网筛过滤再浸泡、搅拌、过滤,重复45次后,制成膏状泥,密封放置于遮阳

11、处陈腐,使胎泥达到组织均匀、细腻、无可见杂质,水分为26%28%,细度为过100目筛余量小于0.5%。6.3.2.2 拉坯造型 采用手工拉坯或半手工拉坯。6.3.2.3 烘干施釉 成型坯体晾干到一定程度后进行修坯,修坯后进行烘干素烧再施釉或修坯后直接施釉,采用内荡和外浸的方法,器物外壁半露胎施釉,靠近底足外侧部分不施釉。6.3.2.4 高温烧制 采用传统柴窑、电窑、气窑等方式高温烧制。烧制过程控制窑内气氛为氧化焰或还原焰,并在1 200 1 400 高温下一次烧制而成。6.4 产品质量 6.4.1 吸水率 吸水率5.0%。6.4.2 抗热震性 口径小于17.5 cm的产品从180 投入20 水

12、中热交换一次,口径大于等于17.5 cm的产品从160 投入20 水中热交换一次,胎体不裂。6.4.3 胎体 Fe2O3含量 Fe2O3含量6%10%。6.4.4 铅、镉迁移量 应符合GB 4806.4-2016中小空心制品的规定。DB35/T 17392018 5 6.4.5 釉面稳定性 经沸水煮5 h后,釉面无脱落,釉面光泽无明显变暗。6.4.6 产品规格误差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产品规格误差 小型盏 中型盏 大型盏 口径尺寸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口径误差/%3.0 4.0 5.0 2.5 3.5 4.5 2.0 3.0 4.0 高度

13、误差/%3.0 6.4.7 外观质量 6.4.7.1 外观特征 器形为茶盏,胎体厚重,胎色灰黑;胎釉结合致密,纹理变幻多样,各盏釉面纹理具有唯一性。6.4.7.2 平稳性 产品置于平面上应平稳。6.4.7.3 底部标志 底部标志(如有)应正确、清楚,不得明显歪斜与偏心。6.4.7.4 统一性 成套产品的色泽应基本一致、规格尺寸相称、釉面纹理相近。6.4.7.5 严重缺陷 不允许出现磕碰、炸釉、裂纹、坯泡、缩釉等五项严重缺陷。6.4.7.6 其他外观缺陷 应符合表4的规定,并且符合以下规定:a)优等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1种缺陷;b)一等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2种缺陷;c)合格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4种缺陷

14、。DB35/T 17392018 6 表4 其他外观缺陷 序号 缺陷名称 单位 产品规格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小型盏 不超过 2.5%不大于 3.0%不大于 4.0%中型盏 不大于 2.0%不大于 3.0%不大于 4.0%1 口径、高度变形 mm 大型盏 不大于 2.0%不大于 3.0%不大于 4.0%小型盏 不允许 不大于0.5,限2个 不大于1.0,限4个 中型盏 不允许 不大于0.5,限3个 不大于1.0,限6个 2 毛孔(直径)mm 大型盏 不大于0.5,限2个 不大于0.5,限5个 不大于1.0,限8个 小型盏 不大于1.0,限1个 不大于2.0,限2个 中型盏 不大于1.5,限

15、1个 不大于3.0,限2个 3 熔洞(直径)mm 大型盏 不允许 不大于2.0,限1个 不大于3.0,限3个 小型盏 不大于0.5,限2个 不大于1.0,限3个 中型盏 不大于0.5,限3个 不大于1.5,限4个 4 釉泡(直径)mm 大型盏 不允许 不大于0.5,限4个 不大于2.0,限5个 5 釉面擦伤-全部规格 不允许 不允许 不明显 6 釉薄-全部规格 不允许 不明显 不严重 7 桔釉-全部规格 不允许 不明显 不严重 8 生烧-全部规格 不允许 不允许 不严重 7 试验方法 7.1 吸水率 按GB/T 3299规定的方法测定。7.2 抗热震性 按GB/T 3298规定的方法测定。7.

16、3 胎体 Fe2O3含量 按GB/T 4734规定的方法测定。7.4 铅、镉迁移量 分别按GB 31604.34、GB 31604.24规定的方法测定。食品模拟物应仅选择4%乙酸溶液(体积分数);特定迁移试验条件(时间和温度)为15 min,80。7.5 釉面稳定性 产品置于沸水中(水量应淹没产品)煮5 h后,观察釉面有无脱落,釉面光泽有无明显变暗。7.6 产品规格误差 按GB/T 3301规定的方法测定。DB35/T 17392018 7 7.7 外观质量 7.7.1 口径、高度变形 按GB/T 3300规定的方法测定。7.7.2 其余外观质量 用目测、手感或精度不低于0.1 mm的量具检查

17、。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采用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计件法)检验。8.2 出厂检验 8.2.1 每批产品应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应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文件。8.2.2 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 6.4.6、6.4.7 规定的内容。8.2.3 组批:受检产品可按单件、成套、规格、等级、纹理、器型等形成批。8.2.4 应逐件进行外观质量检验并按本标准表 4 的规定分级。产品规格误差检验按 GB/T 2828.1 的规定执行,产品规格误差的不合格分类、接收质量限(AQL)、检验水平及抽样方案按表 5 的规定。表5 出厂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分类、接收质量限

18、(AQL)、检验水平及抽样方案 检验项目 不合格分类 接收质量限(AQL)检验水平 抽样方案 6.4.6 B 4.0 一般检验水平I 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8.2.5 随机进行抽样。单件产品按表 5 规定抽样,成套产品折成单件后再按表 5 的规定抽样。8.2.6 出厂检验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该批产品由交货方返工重新分级后,方可再次提交检验。8.3 型式检验 8.3.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全部产品质量要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原材料、配方、工艺改变;b)主要生产设备大修或改造后;c)停产六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d)交收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

19、较大差异;e)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有要求时。8.3.2 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本周期内生产的,经制造厂检验部门逐件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8.3.3 型式检验按 GB/T 2829 的规定执行,各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分类、不合格质量水平、判别水平、抽样类型及抽样方案按表 6 的规定。其中检验项目 6.4.1、6.4.3 和 6.4.4 的样本从其他检验项目抽取的样本中随机抽取。DB35/T 17392018 8 表6 型式检验各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分类、不合格质量水平、判别水平、抽样类型及抽样方案 检验项目 不合格分类 不合格质量水平 判别水平 抽样类型 抽样方案 6.4.1 B 40 二次 3(0 2)3

20、(1 2)6.4.2 6.4.5 6.4.6 6.4.7 B 30 一次 5(0 1)6.4.3 6.4.4 A 40 二次 3(0 2)3(1 2)8.3.4 型式检验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型式检验不合格。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标志 9.1.1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6 年第 109 号 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比例图的公告的规定,使用应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9.1.2 包装物上或标签、说明书、收藏证等应标注产品名称、规格、配套件数(适用于成套产品)、等级、制造厂名称、地址、产品标准编号等内容。运输包装上应标注“易

21、碎”及“防潮”的文字或符号。9.1.3 有指定要求的由供需双方约定。9.2 包装 包装物设计应合理,使内装物达到正、平、紧、稳,具有保护产品安全的功能,便于产品搬运、运输、贮存和销售。9.3 运输 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提掷。运输时应防止雨淋、曝晒、污染,防止剧烈振动造成产品破损。9.4 贮存 9.4.1 包装后的产品应在干燥、清洁的仓库内贮存,严禁雨淋、曝晒、潮湿和污染。9.4.2 贮存的地面应平整、清洁、干燥、通风和远离火源。9.4.3 堆码高度应适宜,离地离墙不少于 15 cm。DB35/T 17392018 9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建盏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建盏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A.1。图A.1 建盏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_ DB35/T 17392018 福建省地方标准 地理标志产品 建盏 DB35/T 17392018*2018 年 4 月第一版 2018 年 4 月第一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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