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田地补偿协议书.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3992585 上传时间:2024-07-24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7.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田地补偿协议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田地补偿协议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田地补偿协议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征地补偿协议书甲方:武胜县三溪镇卫生院乙方:武胜县三溪镇三溪村村民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雷屯村小学正前方面积为 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 亩。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雷屯村村级活动场所。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征地补偿标准按 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 万元。、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 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雷屯村村民委员会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不因雷屯村民委员会换届而改变所有权。、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

2、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一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无条件收回。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敦寨镇人民政府一份.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甲方:武胜县三溪镇卫生院法人代表: (盖章)乙方:武胜县三溪镇三溪村村民: (签字)协议签订时间:2012年 月 日篇二:山林土地补偿协议书山林土地补偿协议书甲方:黔东南州桂鑫矿业有限公司乙方:施秉县城关镇小河村七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本山林土地补偿协议条款如下:

3、一、甲方开采重晶石需占用乙方山林土地,乙方同意给甲方使用.二、甲方的采矿证面积为1.613平方公里,开矿生产所需要占有乙方的所有山林土地每年补偿费为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补偿费在每年 月 日前付清.甲方租赁乙方山林土地的年限以甲方有效采矿证年限为准,在此期间,如甲方采矿证名称或内部法人变更均不对本协议的效力产生影响。三、本协议中乙方的全组村民户主必需在协议书上签字。四、付款方式:补偿费用由甲方缴纳到乙方村委再由乙方村委发给乙方。五、乙方收取甲方山林土地补偿费以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和妨碍甲方开采矿石,也不得反悔,否则乙方要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今后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甲方不承担恢

4、复山林土地原状的责任,甲方在矿山生产中涉及到乙方的任何土地,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费用.六、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小河村、城关镇、施秉县政府法制办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生效,补偿费以收据为准。甲方:乙方: 小河村:城关镇:二一三年八月十日篇三:征地协议书范本征地协议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规划与发展建设需要,甲方征收乙方集体土地共亩(其中水田 亩)作为项目建设用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甲方征收乙方土地位置: (具体祥见征地红线图)二、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

5、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gt;办法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201345号)有关规定,征收上述亩土地由甲方按实际地类补偿标准支付给乙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计算办法、标准及补偿金额如下:1、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项合计标准为:水田35000元/亩;旱地28000元/亩;林地17640元/亩;鱼塘35000元/亩;晒场50元/平方米;未利用地7000元/亩。2、青苗补偿费标准为:水稻等谷类作物:1150元/亩;甘蔗1800元/亩;玉米、黄豆、红薯、花生、木薯等作物800元/亩;蔬菜1800元/亩;鱼类4825元/亩;

6、桑树4150元/亩;林地:成熟林地800元/亩;未成熟林地1200元/亩.征收上述土地中,以乙方被征用地实际地表现状为依据,对土地进行登记丈量,青苗补偿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负责将费用兑现给耕作农户.3、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及其他费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1水田: 亩 元亩= 元旱地: 亩 元亩= 元鱼塘: 亩 元亩= 元小 计: 元青苗补偿费:水田: 亩 元亩= 元旱地: 亩 元亩= 元鱼类: 亩 元亩= 元桑树: 亩 元亩= 元小计: 元地上建筑物补偿费:0元;其他相关补偿费用:0元;三、上述土地范围内,乙方自本协议之日起不得再抢修(建、种)各种地上附着物。甲方应在开始清理场地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清理地上附着物,该期限内乙方未能清理完成的,视为乙方自行放弃处理,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把上述款项支付给乙方,乙方在甲方付款的同时移交被征收的土地给甲方。五、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除协议。七、本协议于 年月日在人民政府签订。八、本协议一式柒份,甲方执两份,乙方一份,人民政府和 社区居委会、国土所、司法所各执一份。2 以上各项合计总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