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东营•中建国际大厦
写字楼桩基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施工招001
项目名称: 东营•中建国际大厦项目
招标单位: 东营中建国际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三路与辽河路交叉口东北角
日 期: 2024/7/17 周三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2
一、 前 附 表 2
二、投标须知 3
(一)总则 3
(二)招标文件 5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五)开标 12
(六)评标 13
(七)合同的授予 15
第二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18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 19
第四章 图纸及其它资料(另附) 2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5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26
三、投标函 27
四、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28
五、投标函附表 29
六、拟派建造师工作简历 30
七、项目部人员拟配情况 31
八、拟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32
第六章 施工合同文本.。.。.。..。。。。..。.。.。。..。.。。。。.。。.。。。。.。。。。。。。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 前 附 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东营•中建国际大厦写字楼桩基工程
2
建设地点
东营市东三路与辽河路交汇处东北角
3
建设规模
4。6万㎡
4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高度99米)
5
招标范围
东营•中建国际大厦写字楼桩基 (桩端后注浆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及抗拔钻孔灌注桩)
6
质量要求
合格: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建筑及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7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8
工期要求
工期:试桩部分10日历天,工程桩部分45日历天
9
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
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东营备案;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近3年来有类似规模工程良好的施工业绩,建造师应具备一级建造师资质、安全考核合格;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3年有类似规模工程业绩。
11
承包方式
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等)
12
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13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交付时间:领取招标文件时
14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5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1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
接收单位:东营中建国际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府前街59号
时间:2012年 月 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17
开标地点及时间
地址:东营市府前街59号
时间:(北京时间)
18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9项所述;
1.2本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试验桩及工程桩施工蓝图图内全部施工内容。
2.2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试桩部分10日历天,工程桩部分45日历天.施工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招标项目范围内的工作,如发生拖延工期现象,每拖延一天按工程造价千分之二进行处罚;施工过程中严重超期者(即按工期计划不能按时完成),甲方有权对本工程外包。若因乙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除外)超过合同工期三天仍不能竣工,甲方有权对本工程进行外包,发生的费用全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资金来源
3.1本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9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建设单位保证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一)投资人的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桩基工程承包贰级以上资质,且在东营备案
3、企业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类似工程业绩,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4、投标人具有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条件和全面履约的能力。
(二)应提供的资信证明
1、有关确定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完成的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建设工程合同情况;
投标人所报工程项目部近三年以来获得优良工程的证明(包括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
4.2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亦不允许隶属同一公司的两个子公司同时投标。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亦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踏勘现场
6.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4项所述,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3投标人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以以踏勘为目的进入工程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4施工机械、水电、电缆的要求:
(一)桩机:机械必须在书面通知下发3日内上齐,每超一天每台桩机按1万元进行处罚,超过3天的取消施工资格,同时扣除保证金 (履约金)。
(二)施工用电缆,施工中所用水电费,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通知,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工程技术规范及预算编制说明
第四章 图纸及其它资料(另附)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皆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出售招标文件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澄清文件)予以答复,同时将澄清文件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l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
9.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文件为准。
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种,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投标函、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文件组成.
11.2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
四、投标保证金证明
五、施工图预算书(招标文件附件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1)主要施工方法
(2)劳动力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主要材料计划
(3)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4)确保工程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5)确保工程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工程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7)工期网络图或进度计划表
(8)施工总平面图
七、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需附人员证件复印件)
八、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建造师证、安全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时出示原件)
九、其他相关资料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另行编制投标文件(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2 投标人在投标时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以附表工程清单进行报价。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答疑纪要、施工图纸、现场情况、承包范围,并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系数(钢筋 元/吨、混凝土 元/m3、水泥 元/吨由甲方供材,其他价格由投标单位自主报价,中标后不再调整.)根据自身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自主考虑、优惠报价,投标单位最终报价不得低于其实际成本。现场已具备“三通”施工条件;现场一切因素综合考虑在内,中标后价格不再调整,亦不再进行各种形式的签证.
13。2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劳务、材料、施工设备、管理、安装、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中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不含桩基工程检测费。
13.3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施工期间不可预问题而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负.中标后建设单位将不会因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而调整合同价。
13.4本工程 组用于测试的试桩先施工;正式施工图设计完后,工程桩后期进行施工;投标人报价中应自主考虑设备二次进场费.
13。5 农民工保证金由中标方全部承担,其它相关合同外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或前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6.5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13项所规定的金额、时间提交.
(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现金形式,提交。
收款单位:东营中建国际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府前大街59号B座中建国际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
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7天内无息退还.
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定合同后5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6.6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 递交了投标文件而未参加开标的;
(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的;
(4) 在投标过程串通投标或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17、投标答疑
17.1投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
17.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或电子邮件致招标人处,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问题在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文件中未得到书面解释的,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否则将视为提出的问题不再需要答复.
17.3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澄清文件包括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和答复。
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8.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不接受投标人其它替代方案。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6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19.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9.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9.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错误必须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包装内,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20.2包封上都应写明:
(1) 招标人名称;
(2) 投标人的名称
(3)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工程名称;
·b· 年 月 日 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0.3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21.1款、第21.2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4所有投标文件的包装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21、投标截止日期
21.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
21.2招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21.3投标时间截至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份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0条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根据本须知第21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4根据本须知第16。6款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 标
24、开标
24.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内部开标会议,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25、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
25.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5.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9。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的;
(2)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4)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包括建造师)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5) 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预算书封面未加盖投标单位造价师执业资格印章或造价员从业资格印章的。
(6) 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六)评 标
26、评标会议
26.1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6.2评标委员会中的评标专家组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组成。
27、评标过程的保密
27.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侯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3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的未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根据本须知第32条,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9、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9.1开标后,投标文件经审查未有本须知第25。1条规定情形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9.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9.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0、错误的修正
30.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小计(合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合计累计金额及总报价。
30.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1、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2条规定仅对确实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1.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澄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
31.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31.6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标
(七)合同的授予
32、合同授予标准
32.1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1。6款所推荐确定的中标人。
33。招标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3.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
34、中标通知书及书面报告
34.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合同。
35.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工程,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6、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37、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招标人.
第二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招标范围
东营•中建国际大厦写字楼桩基(桩端后注浆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
二、现场施工条件
(1)目前施工现场供电、供水均可以保证,已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2)施工单位临时设施位置,应经建设单位统筹安排后确定;需另行建设临时设施的由承包人自行建设,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由建设单位提供自备水源、电源,中标人自行安装水表、电表,水、电费由承包人负担;
(4)投标人在投标前要对当地各种条件进行了解,对可能影响报价和施工困难做出自己的判断和估价,据此编制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增加工程造价要求。
三、其它要求
(1)中标人应严格按国家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不准随意改动。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
一、一般标准和技术规范
本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设计图纸和其他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对于涉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工作,相应厂家使用说明或适用的国外同类标准的内容也是本工程建设标准的组成部分。
本文件约定任何承包人应予遵照执行的规范、规程和标准都指其最新版本,本工程范围内的材料、施工及验收等都应依照最新版本执行。如果任何规范、规程和标准之间出现相互矛盾或有任何疑问之处,承包人应书面请示工程师予以澄清.
二、特殊标准和技术规范
根据设计要求,本招标工程中下列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相应符合下列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列出特殊的材料、设备、施工及相应标准和技术规范名称):
1、工程测量规范(GBJ—50026-93)
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3、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896)
5、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JGT27—2001)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300—2001)
7、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8、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64—92)
9、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办法(GBJ59—99)
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J33—2001)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
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程(GB50194—93)
14、其他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规范和规定。
三、工程技术要求
(一)本次招标范围为东营•中建国际大厦写字楼桩基(桩端后注浆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二)工程施工材料要求
所有工程施工用材料及构配件,在进场之前均应报监理及甲方验收,相应材料并按规范要求进行复试,验收时应提供有效的合格证书及检测报告,并符合规范、国家强制性规定、省及地方相应规定,经甲方验收认可后方能使用,对于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材料,一律不得进场,并更换符合要求的材料。
第四章 图纸及其它资料(另附)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施工工程
投 标 文 件
(封 面)
工 程 名 称: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
四、投标保证金证明
五、施工图预算书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需附人员证件复印件)
八、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建造师证、安全施工许可证等复印件
九、其他相关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 标 人 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 的 (姓名) 为我单位签署本工程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我单位承认并认可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签署本工程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我单位对代理人签署的资料、文件内容均予以无条件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编号为 {招标编号} 的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的条件要求承包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表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 {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五、投 标 函 附 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
投标范围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质量目标
工期
建造师
姓名
级别
编号
承
诺
1、工程质量:
2、工期:
3、付款条件:
4、其它: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拟派建造师工作简历
工程名称: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称
职 务
学 历
工作年限
担任建造师年限
建造师证书编号
工作简历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项目部人员拟配情况
序号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职 称
专 业
工 作
年 限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八、拟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序号
主要机械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台)
额定功率(KW)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章 施工合同文本
桩基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东营中建国际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东营•中建国际大厦写字楼桩基(桩端后注浆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施工工程,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内容、及工程量
1、工程名称:东营•中建国际大厦写字楼桩基础施工工程.
2、工程所在地:东营市东三路与辽河路交汇处东北角。
3、承包范围:桩基工程施工(包括试桩、工程桩)及完成桩基工程施工的相关事务.本桩基工程的技术要求详见桩基施工图、设计说明和设计变更等.
4、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本桩基工程施工(包括工程桩、试桩)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
①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桩的最终结算单价由设计院根据试桩检测结果确定工程桩的最终施工方案后进行调整,调整方式为如工程桩与试桩砼强度等级不同时,工程桩砼强度等级每降低一个等级时固定单价按 元/m³标准降低,含筋量与设计不同时按中标清单单价调整):试桩、工程桩单价定为:桩端后注浆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 元/立方米,抗拔钻孔灌注桩 元/立方米, (上述各项固定单价是按设计理论用量的商品砼体积计算)空桩单价为: 元/米(此固定单价是按空桩的实际长度计算),本合同总价款暂定为: 万元。
②上述各项固定单价包括本桩基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相关材料费、施工机具购置、拆装、维修及进出场费、施工费、施工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完成本桩基工程施工的其它相关事务等所有相关全部费用。
2、付款方式:
①、乙方完成本桩基工程工程量超过工程桩工程量的50%时(前期施工的试桩工程款随以后的工程桩的付款节点支付),甲方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 %.桩基施工全部完毕后,甲方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桩基工程竣工及检测合格后(以桩基检测单位出具的正式检测报告为准),付至结算价款的 %(支付此次工程结算款时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剩余5%结算价款作为乙方质量保证金。
②、乙方要求支付工程款时,应填写付款申请单,并提供对应的相关资料,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付款,该审核不表明甲方对工程量或者质量等的最终确认.甲方付款时,乙方应当同时提供符合国家和甲方的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本公司合法税票和证明资料。
③、乙方应及时支付雇佣人员等现场施工人员工资等款项(包括乙方自购的材料费、施工机械机具的购置费或租赁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如果存在拖欠,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和责任均与甲方无关,并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工期
1、本合同的施工工期为 试桩工期为 日历天,工程桩工期为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工期不得顺延。
第四条 现场负责人
1、甲方代表为: ,职责为: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对工程进度、质量、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甲方代表签字的资料必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方可生效。
2、乙方代表为: ,职责为:申请工程款拨付、现场签证及工程竣工结算、组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工。
3、乙方代表必须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按500元/天处罚乙方.
4、监理单位的职责为: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管理、协调、控制。需要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
2、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的接驳端口,接驳费用和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4、及时发出相关指令,设计变更时应书面通知乙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应成立项目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等并经甲方、监理认可。甲方、监理的认可并不免除乙方工期、质量等任何合同责任.乙方未完成上述工作的,不得开始施工,造成延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乙方代表以及技术、安全、施工等管理人员名单和相关的任职资格证明,管理人员应当与乙方建立正式劳动关系,不得在其他单位或者项目兼任职务。变更乙方代表时,应书面说明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变更其他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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