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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经代系列预算方案
一、2012年经代系列标保计划一览表
单位:万元
机构
2012年标保计划
2011年标保计划
计划增长率
备注
湖北
1000
1600
-37.5%
河北
2600
1600
62.5%
山东
2000
1000
100%
北京
1000
800
25%
广州
1000
800
25%
四川
1000
1000
江苏
1000
1000
天津
60
曾暂停
合计
9600
7860
22%
二、2012年经代系列采用费用率管控下的预算制
1、2012年经代系列采用费用率管控下的预算制。经代渠道实行期交业务首年新单标准保费获取成本费率化管控,即以期交业务首年新单标准保费获取成本为统计口径。
费率化管控方案不是费用包干方案,是以费率的形式确定费用预算总额,在此预算总额下进行明细费用预算的编制、开支和控制,年度明细项目预算开支额之和不得突破以费率计算得出的预算总额。同时,经代系列可在预算总额内进行项目间调整。
2、经代系列的费率化范畴包括:经代系列的合同手续费、总分公司人力资源费用(包括分管总、内、外勤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贴、五险一金)、总分公司管理费用(差旅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分公司单证印刷费、总分公司业务推动费用(竞赛费用、培训费用)。
首年新单标准保费获取成本(首年新单合同手续费+当年总分公司人力资源费用+当年总分公司管理费用+当年总分公司新单业务推动费用+分公司行销工具类单证印刷费+首年新单业务客户经理绩效)/当年获取新单标准保费≤110.26% 。
2012年经代系列费用化管控下的预算制方案总括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比率
额度
备注
分公司
协议手续费
85.00%
8160.00
含补充协议,以比率下发
分公司人力成本
6.23%
598.08
以额度下发
分公司管理费用
2.906%
279
以额度下发
客户经理绩效
1.00%
96.00
以额度下发
总公司
总部人力成本
1.50%
144
2011年141万,2012年144万
总部管理费用
0.625%
60
2011年57万,2012年60万
总部预留调节费用
1.50%
144
用于科目及分公司间差别调剂
泛华补充协议
8.00%
768
单独费用率17-20%,预测实现3800-4000万,全盘占比40%左右
大童补充协议
3.50%
336
单独费用率10-14%,预测实现2000-2500万,全盘占比25%左右
合计
110.26%
10585.08
3、当年预算费用的使用管理
(1)总分公司当年预算费用,具体包含总分公司的差旅费、会议培训费、单证费、业务推动费(非手续费形式支付),按照公司预算管理原则进行下发、使用及管理。
其中总公司管理类费用金额为60万元,分公司管理类费用如下表所示:
2012年各机构经代系列管理类费用一览表 单位:万元
机构
标保计划
管理费用
费用率
江苏
1000
30
3.00%
北京
1000
27
2.70%
山东
2000
56
2.80%
河北
2600
72
2.77%
湖北
1000
30
3.00%
四川
1000
32
3.20%
广东
1000
32
3.20%
合计
9600
279
2.91%
(2)每季度分公司可根据费用执行情况,进行科目间费用调整;
(3)预算费用的使用应契合保费达成进度。一、二季度可适度超前,其中一季度费用执行率/标保计划达成率≤120%,二季度年累计费用执行率/标保计划达成率≤110%,三季度年累计费用执行率/标保计划达成率≤105%,全年累计费用执行率/标保计划达成率≤100%。1-3季度在进行超前费用统计时,只包括以金额下发的预算部分,不包括以比率下发的协议手续费部分。
(4)超额达成标保计划时,适量追加预算费用,具体追加额度另行发文确定。
三、执行方案
经代系列严格控制整体费用率,当实际达成标保小于计划任务时,整体费用率不得超过110.26%;经代系列预算按季度下发,具体包括:
(一)首年手续费
1、2012年经代渠道的首年手续费实行费率化管控,包含全部以手续费形式支付的首年协议费用、首年业务推动补充协议费用,以下所称手续费均指首年手续费。
2、总公司手续费包含总对总签署的业务推动补充协议手续费。
3、各分公司以标保计划的85%核定初始手续费率,具体包含:总对总合作机构除分对分协议手续费、分对分签署的业务推动补充协议手续费外,还包括总对总协议手续费的分摊部分;区域型合作机构的协议手续费、业务推动补充协议手续费。
分公司实际支付手续费率(含全部应付未付部分)如控制在实际达成标保的85%以内,则结余部分允许定期以金额形式进行预算调剂至指定科目。
具体操作方式为:
(1) 总分公司经代团险部、财务部每月核算各分公司实际支付手续费率(含已付、应付未付两部分)。
(2) 每个自然季的第二个月,根据分公司提出的预算科目调剂申请方案,总公司经代团险部会同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核算各机构上季度实际支付手续费率,按实际结余的80%-100%向指定科目进行调剂,可调剂至人力成本、客户经理绩效、差旅费、会议培训费、单证费、业务推动费。
(3) 如每个自然季的第二月,核算结果为分公司上季度实际支付手续费率超过85%,则总公司经代团险部将视具体情况在该分公司的其他科目费用内做相应扣减,包括人力成本、客户经理绩效、差旅费、会议培训费、单证费、业务推动费。
4、 首年基本手续费率随标准保费的实际达成进行等比例追加,包括超额完成年度计划部分。
(二)客户经理绩效预算
1、客户经理首年新单绩效纳入费率化管控方案,以首年新单标保计划的1%核定初始费率,即客户经理绩效统计范围不包括首年新单以外的绩效部分;
2、分公司可在年初根据基本法中约定的客户经理绩效发放比例,对客户经理绩效发放比例进行结构拆分,年度中据此执行;
3、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每个季度进行科目间调整:允许由首年手续费、人力成本、差旅费、会议培训费、单证费、业务推动费科目内调剂费用至客户经理绩效;允许由客户经理绩效调剂至手续费、人力成本、差旅费、会议培训费、单证费、业务推动费科目内。
4、客户经理绩效预算随新单标准保费的实际达成进行等比例追加,包括超额完成年度计划部分。
(三)组织架构及人力成本
1、总公司
经代渠道组织架构(共9人)
• 负责人
• 培训管理岗
• 培训督导岗
• 培训支持岗
• 教材开发岗
• 人员管理岗
• 负责人
• 渠道管理岗
• 预算管理岗
• 品质管理岗
• IT管理岗
• 统计分析岗
销售管理 培训管理 后援管理
• 负责人
• 业务督导岗
• 行销支援岗
• 企划督导岗
• 产品管理岗
2、分公司
(1)组织架构
(2) 人力编制上限及成本限定
2012年各机构人力编制上限 单位:人
机构
计划
内勤
外勤
总数
B类
C类
D类
湖北
1000
7
1
3
3
10
河北
2600
15
2
5
8
25
四川
1000
7
1
3
3
10
江苏
1000
7
1
3
3
10
山东
2000
12
1
4
7
20
北京
1000
7
1
3
3
10
广州
1000
7
1
3
3
10
合计
9600
62
8
24
30
95
2012年各机构经代人力成本上限指导意见 单位:万元
机构
2011年
达成标保
2011年
人力成本
占比2011
年标保
2012年
计划
2012年
人力成本
2012年
占比
河北
2436
125.86
5.17%
2600
144.74
5.57%
湖北
283
78.41
27.74%
1000
70.00
7.00%
山东
2243
89.89
4.01%
2000
103.37
5.17%
北京
1183
59.91
5.06%
1000
70.00
7.00%
广东
1027
57.93
5.64%
1000
70.00
7.00%
江苏
434
76.30
17.60%
1000
70.00
7.00%
四川
447
49.95
11.17%
1000
70.00
7.00%
合计
8052
538.26
6.68%
9600
598.11
6.23%
说明:
ü 分公司内外勤总人力编制为157人。(2011年内外勤编制为149人,实际到岗人数为87人,执行率为58.4%。);
ü 各机构经代人力费用包含在分公司整体人力预算额度内。具体包含:经代内、外勤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贴、五险一金,分公司各级内外勤人员的奖励政策不在其中;
ü 该人力编制涵盖二、三级机构,须依据业务指标核定内、外勤标准人力数,根据业务发展实际可于二、三级机构间进行架构设置及人员安排,在人力成本限定额度内执行;
ü 实际执行应契合保费达成进度。一、二季度可适度超前,其中一季度费用执行率/标保计划达成率≤120%,二季度年累计费用执行率/标保计划达成率≤110%,三季度年累计费用执行率/标保计划达成率≤105%,全年累计费用执行率/标保计划达成率≤100%;
ü 设立自动追加机制。架构及编制可随实际保费平台的变化在配置标准范围内,分公司在费用率整体可控前提下,内外勤实际配备人力数允许在人力编制的50%-150%间进行调剂。具体配置标准:
l 内勤人员:以150-180万标保对应1个标准人力数配置;
l 外勤人员编制:以104万标保对应1个标准人力数配置;
l 200万元以上标保平台的三级机构方可设立经代室,1C1D;
l 新筹机构的编制及预算另行制定。
附表: 湖南、天津分公司2012年经代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比率
额度
备注
湖南
(600万)
协议手续费
85.00%
510
含补充协议,以比率下发
分公司人力成本
8.00%
48
以额度下发,见附表
分公司管理费用
3.80%
22.8
以额度下发
客户经理绩效
1.00%
6
以额度下发
小计
586.8
天津
(400万)
协议手续费
85.00%
340
含补充协议,以比率下发
分公司人力成本
8.00%
32
以额度下发,见附表
分公司管理费用
3.17%
12.67
以额度下发
客户经理绩效
1.00%
4
以额度下发
小计
388.67
合计
975.47
湖南、天津分公司2012年经代人力编制及成本上限 单位:万元
机构
计划
内勤编制上限
外勤编制
上限
人力成本指导意见
总数
B类
C类
D类
湖南
600
4
1
1
2
6
48
天津
400
3
1
1
1
4
32
合计
1000
7
2
2
3
10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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