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渣土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一、驾驶员岗位职责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服从车辆管理部的监督检查.2、驾驶员必须认真参加交通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3、驾驶员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要保证证件齐全。4、驾驶员应保持车辆内外的卫生整洁,按规定进行车辆保养,保持车辆的良好运行状态。5、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注意保养。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燃料、润滑油料、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电路、灯光等是否安全可靠,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6、驾驶员发现所驾车
2、辆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由公司统一安排维修,未经批准,不得私自送修。7、行车过程中,应密切注意道路状况,专心驾驶,确保安全行车。遇对方车辆违章行驶,应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交通事故。8、收车后,应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和保洁,并及时清洁车辆,检查燃油存量,燃油不足1/3时,应注意加油.9、执行出车任务完毕后应及时认真准确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在公司指定位置妥善停放车辆,确保安全。二、驾驶员运输作业规范1、驾驶员应检查随车携带处置证副本、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营运证、通行费交费凭证等有关证件。并且将有关证件放置适当位置,方便查验。2、待装建筑垃圾的车辆应熄火,有序停放,按顺序装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
3、装土作业结束,应及时盖好车顶盖板或其他遮盖物,密闭运输。3、建筑垃圾装载量必须符合公安交通、道路运输规定要求,杜绝超高、超重的装运。装载作业时,装载量应控制在与车栏板上沿持平,加盖装置能正常密闭。4、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及时冲洗车辆轮胎底盘、清除车身表面污物。5、车辆驶出土工地或卸点前,应按规定确认电子标签设备读写成功或已签收纸质联单。6、运输车辆在运行中,不得擅自改变交通、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运输时间、运输路线。7、严禁在道路、绿化等处偷乱倒建筑渣土,不得擅自更改处置卸点。8、如遇管理、执法部门检查,应按要求予以配合,不得逃逸、冲撞、消极回避。三、违章与事故处理1、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
4、在外不论何种原因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保留事故现场,急救伤患人员,向当地交警、保险公司报案,并及时向公司车辆管理部门报告。2、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积极配合公司和交警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和事故调查取证工作,服从交警部门的处理结果。3、因驾驶员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因私用车或未经批准私自出车、私自将车辆交给未经公司认可的人员驾驶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后)由当事人全额承担赔偿责任.4、驾驶员因违反交通规则被处罚款等,由当事人全额承担罚款。因公司车辆交通违章次数超标,造成公司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5、驾驶员酒后开车损坏车辆的,由当事人全额负担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承担维修费用外,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四、驾驶员考核与奖惩1、海淞公司车辆管理部负责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2、驾驶员需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按照安全责任书相关条款考核。3、驾驶员违反制度规定,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的,处以200元/次罚款,违反三次以上的,对驾驶员予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