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植物油是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米糠、芝麻、棕榈果实、橄榄果实(仁)、椰子果实以及其他小品种植物油料(如:核桃、杏仁、葡萄籽等)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食用植物油。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201。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1. 制取原油压榨法制油工艺流程:以花生仁为例:清理
2、剥壳破碎轧胚蒸炒压榨花生原油。以橄榄油为例(冷榨):余油、水混合物 低温冷压榨 倾析 离心分离 鲜果清理磨碎融合 初榨橄榄油 离心倾析 离心分离浸出法制油工艺流程:以大豆为例:清理破碎软化轧胚浸出蒸发汽提大豆原油水代法制油工艺流程:以芝麻为例:芝麻筛选漂洗炒子扬烟 吹净磨酱 对浆搅油 振荡分油 芝麻油2. 油脂精炼化学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水化)脱酸(碱炼)脱色脱臭成品油物理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酸化)脱色脱酸(水蒸气蒸馏)脱臭成品油3. 油脂的深加工工艺(包括油脂的氢化,酯交换,分提等)棕榈(仁)油分提工艺流程干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加热冷却结晶过滤软脂、硬脂溶剂法分提工艺:棕
3、榈(仁)油溶剂稀释冷却结晶分离蒸发溶剂软脂、硬脂表面活性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棕仁软脂稀释棕仁油冷冻润湿硬脂晶体离心分离洗涤干燥软脂、硬脂(二)关键控制环节。油脂精炼:脱酸,脱臭。水代法制芝麻油:炒子温度、对浆搅油。橄榄油:选取原料、低温冷压榨。棕榈(仁)油:分提工艺。(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1. 酸值(酸价)超标;2. 过氧化值超标;3. 溶剂残留量超标;4. 加热试验项目不合格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企业的不同性质的场所能满足各自的生产要求。厂房具
4、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土飞扬。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蝇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应与生活区分开。(二)必备的生产设备。1. 压榨法制油生产的企业应具备(1)筛选设备;(2)破碎设备(需要破碎时);(3)软化设备(需要软化时);(4)轧胚设备(需要轧胚时);(5)蒸炒设备(需要蒸炒时);(6)压榨设备;(7)剥壳设备(需要剥壳时);(8)离心分离设备(需要离心分离时);(9)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 2. 采用浸出法制油生产的企业应具备(1)筛选设备;(
5、2)破碎设备;(3)软化设备;(4)轧胚设备;(5)浸出器;(6)蒸发器;(7)汽提塔;(8)蒸脱机;(9)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3. 采用水代法制油生产的企业应具备(1)水洗设备;(2)烘炒设备;(3)碾磨设备;(4)搅拌振荡设备;(5)过滤设备;4油脂精炼设备(1)过滤设备;(2)脱胶设备(炼油锅,离心机);(3)碱炼设备(炼油锅,离心机);(4)脱色设备(脱色塔);(5)脱臭设备(脱臭器);(6)脱蜡设备(需要进行脱蜡时);(7)包装设备;(8)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5. 油脂分提工艺设备(1)冷却结晶罐;(2)分离设施(过滤、吸滤或离心设备);(3)冷媒系统。6. 食用植物油分装企业应具备
6、(1)储油罐;(2)自动或半自动定量灌装设备;(3)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所列生产设备应根据生产工艺设计的需要进行配置。四、产品相关标准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T17756-1999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GB/T17757-1999高级烹调油通用技术条件;GB1535-2003大豆油;GB1534-2003花生油;GB1536-2004菜籽油;GB1537-2003棉籽油;GB10464-2003葵花籽油;GB11765-2003油茶籽油;GB19111-2003玉米油;GB19112-2003米糠油;GB/T8235-1987亚麻籽油;SB/T10292-1998食用调和
7、油;GB/T8233-1987芝麻油;GB/T 15680-1995食用棕榈油;GB/T 18009-1999棕榈仁油;NY/T 230-2006椰子油;LY/T1534-1999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及其检验;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严禁采用混有非食用植物油料和油脂的原料生产食用植物油。企业生产食用植物油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罗维朋比色计(橄榄油除外);(二)电炉(可调温式);(三)分析天平(0.1mg);(四)温度计(分度值0.1,标准中规定了熔点项目时,有此要求);(五)气相色谱仪(溶剂残留量项目委托检验的,此设备可不作要求
8、)。七、检验项目食用植物油产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食用植物油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发证监督出厂备注1色泽2气味、滋味3透明度4水分及挥发物5不溶性杂质(杂质)6酸值(酸价)橄榄油测定酸度7过氧化值8加热试验(280)9含皂量10烟点11冷冻试验12溶剂残留量此出厂检验项目可委托检验13铅14总砷15黄曲霉毒素B116棉籽油中游离棉酚含量棉籽油17熔点棕榈(仁)油18抗氧化剂(BHA、BHT)19标签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应根据相应的产品标准而定,产品标准中有该项目要求的进行该项
9、检验。2标签除符合GB7718-2004的规定及要求外还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中的标签要求。八、抽样方法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产品品种,在成品库中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发证检验。芝麻油单独抽样,其他食用植物油抽取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有半精炼、全精炼的品种,优先抽取精炼程度高的产品。对生产半精炼食用植物油,又分装精炼油的企业,应各抽取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抽样基数:同一批次的食用植物油产品不得少于50桶(瓶),且总量不少于80kg。抽样数量:抽取2个包装桶(瓶)且总量不少于3kg。1份检验,1份备查。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
10、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规定的,判为符合发证条件;检验项目中有1项或者一项以上不符合规定的,判为不符合发证条件。以其他植物油料制取的小品种食用植物油如:红花籽油、核桃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等,其发证检验项目按照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2005)和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九、其他要求(一)本类产品允许分装。(二)食用调和油行业标准(SB/T10292-1998)对食用调和油进行了严格的定义,并将其按产品质量要求分为3个等级,即调和油、调和高级烹调油、调和色拉油。检验结果按照食用调和油行业标准中相应等级指标要求进行判定。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
11、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
12、: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
13、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