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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问题专题复习过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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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社会保障问题专题精品资料社会保障问题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在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对社会成员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受灾害、生活困难等情况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直接

2、关系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定发展的大局。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健全,这方面的法制是否完备,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一、社会保障具体内容包括:(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劳动者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其他原因中断工作,没有经济收入或者劳动收入减少时,给予经济补助,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条件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这三个特点。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

3、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二)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低收入者或者遭受灾害的生活困难者提供无偿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从历史发展看,社会救济先于社会保险。早在1536年,法国就通过立法要求在教区进行贫民登记,以维持贫民的基本生活需求。1601年,英国制定了济贫法,规定对贫民进行救济。中国古代的“义仓”也是一种救济制度。这些都是初级形式的社会救济制度。维持最低水平的基本生活是社会救济制度的基本特征。社会救济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三)社会福利 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为改善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

4、所提供的福利津贴、福利设施和社会服务的总称。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向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中需要给予特殊关心的人群提供的必要的生活保障。 (四)优抚安置 优抚安置,是指国家对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如军人及其亲属予以优待、抚恤、安置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优抚安置的对象主要是烈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优抚安置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举办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等。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一)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5、的重要保证 。(三)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公平的平衡器。三、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社会保障覆盖面还不够宽;(二)社会保障基金筹措困难;(三)多头管理、体制分散;(四)失业保险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五)人口老龄化对整个社会保障体系都产生影响; (六)社会保障法制性不强,急待出台社会保障法。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一)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二)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三)继续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落实工作,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四)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五)加快建立农村

6、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六)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五、社会保障包括了以下几个必备要素:第一,依法建立。即现代社会保障制度遵循的是立法先行的原则,是通过社会保障立法来确立社会保障制度,法制规范是社会保障制度赖以建立的客观基础与依据。 第二,突出以人为本。它以保障和改善国民生活、增进国民福利为宗旨,包括经济保障与服务保障。 第三,具有经济福利性。即从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来看,因有政府、雇主与社会各界的参与和分担责任,受益者的所得要大于所费。 第四,属于社会化行为。即由官方机构或社会团体来承担社会保障的实施人物,而非供给者与受益方的直接对应行为。六、从层次上划分,社会保障可以分

7、为如下三个层次: (一)经济保障。即从经济上保障国民的生活,它通过现金给付或援助的方式来实现,解决的是国民遭遇生活困难时的经济来源问题。 (二)服务保障。即适应家庭结构变迁与自我保障功能弱化的变化,通过提供服务的方式来满足国民对个人生活照料服务的需求。如安老服务、康复服务、儿童服务等。 (三)精神保障。除了经济保障与服务保障需求外,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还离不开相应的情感保障,即精神慰藉也是人的正常、健康生活的必要组成部分。 因此,现代社会保障还日益承担着为有需要者提供精神保障的责任。当然,精神保障属于文化、伦理、心理慰藉方面的保障,它突出地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人性化要求,从而属于更高层次的保障。尽

8、管在实践中,难以将精神保障作为特定的制度安排来加以建设,但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践表明,制度化安排中确实需要尊重并满足有需要者的精神保障需求。七、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体制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共同负责的计划。中央政府的职责是,制订全国统一的法规、政策和标准,对困难地区提供资金帮助;地方政府的职责是,根据中央的统一政策制定本地法规、政策和标准,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支付社会保障待遇。 中央政府管理社会保障事务的主要机构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卫生部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项目;民政部负责管理社会救济、

9、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项目;卫生部负责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财政部负责制定社会保障的财政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收支的财政监督,为社会保障计划提供补助资金等。各省、市、县政府设有同样的行政管理机构,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障职能。 中央、省、市、县分别设立隶属于政府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非营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有工作人员10万人。主要职责是,办理参保登记,收缴社会保险费,记录缴费,管理个人账户,确认并支付待遇,管理社会保险资金,提供查询等。中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社会保险协定,由中央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执行。八、当前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问题(1)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化的社会保障制度,

10、它不仅要促使职工从“单位人”转变成为“社会人”,而且制度本身要具有经济上的可持续性,并兼顾保障范围、水平和程度的公平性。新的保障制度要改变单位负责、国家兜底的“完全”责任,筹集资金要从单一主体走向多元化,保障待遇与“贡献”挂钩而不是与“身份”挂钩,力求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公平与效益的统一。(2)作为经济体制转轨国家,如何消化数千万沉淀在国有企业“无效就业”的大量冗员,成为中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市场化步伐必须迈过的一道“难关”。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把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的现收现付制度与基金积累制度结合起来,是一种“混账”管理的部分积累制度或者混合模式。这种改革方案在世界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史上是一个新

11、的尝试,但也面临着如何处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关系的难题。(3)新制度规定,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必须履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义务。企业的缴费比例一般为企业工资总额的20%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8%。由于近年来大批职工退出劳动力市场,离退休人员增长迅速,导致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太高(目前费率高达28%),企业负担过重,影响了企业参保积极性和基金收入。目前,社会统筹基金入不敷出,基本养老保险欠费严重,形成个人账户的 “空账” 运行。(4)2000年12月,国务院在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中,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更名为“企业年金”,明确了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以从成本中列支,企业年

12、金基金实行市场化管理和运营的原则。受管理体制、资本市场等条件制约,补充养老保险积累基金缺乏市场化投资渠道,目前只能存银行、买国债,资金收益率很低。(5)新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低水平(保险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广覆盖(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共同负担(医疗保险基金由单位与职工共同负担),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经费筹集、管理与使用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坚持属地化与社会化管理,实行多层次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还比较小,只占城镇从业人员的1/4左右,还低于1995年公费医疗与劳保医疗制度的覆盖范围。九、政府应该改善社会保障制度(1)从单位保障到社会保障改

13、革前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以公有制经济单位(城镇企事业单位与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为实施单位,是以国家财政兜底(不会使经济单位破产)为特色的“单位”保障。它采用现收现付的运行方式,个人不直接负担保障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社会身份(如干部、工人、农民等)实行差别化保障待遇。单位保障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与国有企业的性质密切相关,并成为政府与企业角色错位的典型体现。企业(单位)办社会形成了单位保障体制而不是“社会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单位保障制度越来越不适应企业竞争和劳动力流动的要求,迫切需要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化的保障制度。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它不仅

14、要促使职工从“单位人”转变成为“社会人”,而且制度本身要具有经济上的可持续性,并兼顾保障范围、水平和程度的公平性。因此,新的保障制度要改变单位负责、国家兜底的“完全”责任,筹集资金要从单一主体走向多元化,保障待遇与“贡献”挂钩而不是与“身份”挂钩,力求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公平与效益的统一。这正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改革过程中逐步明确的目标,即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上述目标,中国逐步进行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制度的改革,促进了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到2001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10802万人(3165万企业离

15、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98%),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547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10355万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345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4345万人;当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与支出分别达到2914.6亿元和2591亿元,历年社会保险基金累计节余1396.6亿元;全年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事业费支出达到426亿元,覆盖1500多万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居民、6000多万获得临时救济的城乡居民及相当数量的优抚对象、残疾人群及部分特殊保障人群。(2)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进展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进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90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中国社会保障制度

16、的改革与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目前初步建立起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社会保险制度的整体框架。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由分散走向统一。1997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确定了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确定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是管理社会保险制度的统一管理机构,行业统筹逐步移交地方,养老保险制度中长期存在的“条块分割”局面基本结束,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统一。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逐步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涉及投保双方与医疗机构、医药市场等多方面的复杂关系,导致其改革更加曲折。1998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确定了城镇医疗保

17、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失业保险制度改革迈出坚实步伐。作为经济体制转轨国家,如何消化数千万沉淀在国有企业“无效就业”的大量冗员,成为中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市场化步伐必须迈过的一道“难关”。80年代开始建立的待业(失业)保险制度,由于覆盖面窄、筹集比例低、基金规模小而难以担此重任。中国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了建立失业保险制度与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制度相结合、双管齐下的办法,以保障就业市场化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问题。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的征缴收比例提高,基金规模扩大,作用日益增强。从2001年开始,中国逐步取消作为过渡措施的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制度,将其与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创

18、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险制度。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内,设立个人账户制度,它是“基本”保险制度的组成部分,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补充”保险,从而构成了社会保险制度的“中国特色”。同时,它把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的现收现付制度与基金积累制度结合起来,是一种“混账”管理的部分积累制度或者混合模式。这种改革方案在世界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史上是一个新的尝试,但也面临着如何处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关系的难题。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传统社会救济制度主要是针对身体差、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特困人群,覆盖面很低。1993年上海市率先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

19、,随后这项制度逐步覆盖全部城镇居民,并扩展到有条件的农村地区。针对数量广大的农村贫困人口,中国实施了卓有成效的扶贫开发战略,成为国际上解决贫困问题的一个范例。社会福利制度在改革中得到一定发展。社会福利制度是较高层次的社会保障。近年来国家一方面加大对优抚安置、残疾福利、妇幼保健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办的原则,改变国家包揽社会福利事业的传统做法,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市场力量解决社会福利的资金短缺、机制不活等问题。各地坚持安置就业、扶持就业、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原则,逐步改革强制性安置部队转业军人的做法,加快了退役军人的安置进度。通过发展慈善事业、福利彩票等措施,扩大了社会福利事业的资

20、金来源,使社会捐助工作走上了经常性、规范化的轨道。(3) 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补充养老保险是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外老年保障的“三支柱”理论,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属于“第一支柱”,单位提供的补充养老保险(亦称“职业年金”、“补充退休金”或“私人年金”等)和劳动者个人建立的补充性退休收入属于“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选择多层次的老年经济保障制度,作为解决国家财政负担过重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1995年12月,中国劳动部出台了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了中国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中国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制

21、度分为行业企业年金和地方企业年金两大类型。国家鼓励但不强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商业养老保险,亦称“个人年金”或个人养老保险计划。作为个人或家庭自愿购买的商业养老金险,它与公共年金和职业年金共同组成了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个人在解决自己老年保障中的责任日益突出,促使个人年金保险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迅速发展。中国20世纪90年代开始大力发展商业人寿保险,2000年人寿保险保费总收入比1990年增长近20倍,其中“寿险”增长37倍。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保险业的进一步开放与持续发展,将成为将银行储蓄转化为商业人寿保险的推动力量。因此,商业养老保险在中国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政府

22、应当把个人年金真正作为养老保险的“第三支柱”,在税收政策(如实行适当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或延迟征收)、投资政策等方面加以促进。(4)步履艰难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大量国有、集体企业因经营困难甚至破产倒闭导致相当数量的职工无法报销医药费,丧失了医疗保障;同时,新成立的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没有建立相应的医疗保障体制;另外,缺乏自我约束,需求过度,管理不到位,刺激了一些不合理的医疗消费,造成医疗费用的直线上升。卫生费用增长大大超出了国民经济承受能力,不得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入而不断改革。从80年代初到1988年,是企业与地方对公费医疗与劳保医疗进行自发改革的时期

23、。从1988年到1997年,是中央政府主导下的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时期,主要提出了关于试行职工医疗费用大病统筹的意见,并根据1993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文件精神,以“统账结合”原则进行的“两江”改革试点。根据试点总结,国务院于1998颁布了关于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确定了新制度的基本框架。尽管各地区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也付出了极大的努力,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还比较小,只占城镇从业人员的1/4左右,还低于1995年公费医疗与劳保医疗制度的覆盖范围。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方面看,医疗保险被称为“世界性难题”,因为它不仅涉及到参保人和医疗保险机构之间的关系,还必须

24、受制于医疗服务的生产者、流通者和提供者,具有非常复杂的关系。从主观方面看,与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相比,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仅要求职工个人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一般缴纳本人工资的2%),而且只保障“基本疾病”的“基本医疗”,报销比例并不高。这对广大职工来讲,意味着过去比较高水平的医疗福利待遇的某种降低,导致相当数量的能够实行劳保医疗及公费医疗的职工对新制度热情不高。医疗服务提供者加强医疗费用控制的积极性也不高。从制度方面看,在如何看待医疗个人账户的作用、如何处理两个账户的比例关系和支付标准、如何确定“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关系等,都存在不同的理解甚至很大的争议,对推广新医

25、疗保险制度也有一定影响。另外,我国地区之间差别明显,行业之间、企业之间的效益也大不相同,加大了属地化管理的难度。因此,如何进一步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仍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5)失业保险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创造了1.7亿多个就业岗位,然而就业形势却日益严峻。全国城镇大约有2000万下岗和失业人员,相当于城镇经济活动人口的10%,标志着中国进入了新的失业高峰时期。失业保险基金的建立与发展,对保障失业下岗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国有企业和经济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安定等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如果要向所有失业下岗人员都提供足额的收入补偿,现有的失业保险基金显然无法做到。(6) 农村医疗保险我

26、国农村地区的社会化养老保险与合作医疗工作在某些时期、某些地区进展较快,但从整体上看进展不大,有些工作还出现了停滞。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从1998年的8000多万人减少到2001年的5000多万人。目前仍在运行的农村合作医疗比重很小,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周围的郊区和一些沿海发达地区。近90%的农民成为自费医疗群体,不仅影响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而且牺牲了农民的健康,并导致贫困问题难以解决。(7)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基本的项目,被誉为最后一道 “安全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针对贫困人群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因此也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程。更加艰巨的任务是如何建

27、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由于农村人口众多,不仅存在大量的需要社会救济的“三无”(无收入、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对象,而且仍有30004000万左右的农村贫困人口。(8) 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主要解决贫困或不幸社会成员的生存危机,社会保险主要解决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在解决一部分社会成员生活保障的同时,更多的是满足社会成员的多方面的福利服务需要,被誉为更高层次的社会保障。中国的社会福利制度主要是指政府出资为那些生活困难的老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生活保障而建立的制度。(9) 保障基金一个现实的困难是迅速增长的社会保障基金支付压力。从1990年到2000年,全国离退休、退职人员

28、数量从2301万人增长到3876万人,年均增加157万人。同期城镇登记失业与下岗职工数量由400万人达到1200多万人。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一步加剧,社会保障基金“增支”压力更大。这将成为对中国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的严峻考验。十、十七大关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解读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之一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

29、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满足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求,保障人权的首要措施。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百姓衣食住行,件件事情都关乎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如何做到“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报告提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完善社保体系不仅要抓好城市,还要兼顾农村。在城市中,不仅重视国有企业,还要覆盖新型经济组织,包括个体、私营、股份制企业的就业者和灵活就业者。从单一的社保制度向综合的社保体系过渡。对不同人群的社保标准和水平也应有所区别,作出适合各群体特点的制度安排。由于我国社保制度在发展中具有不平衡性,因此要区分对待。比如养老保险应该步入稳定,医疗保险则应尽量将制度统一。而且,养老保险经历的教训,医疗保险和其他后来的社会保险都要认真吸取,在稳定中作出适当调整。此外,长期以来,我国缺少专门的社会保障法,相关制度在运行中已经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基金监管方面的社会保险基金如何投资运营,至今都没有明确的法规界定。所以立法保障是当务之急。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谢谢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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