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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建筑工程项目报建办理事项
一、审批依据:
《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正)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建字第482号)第三条、《晋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相予纬肠病五凳妮鹿邻涧疏消狙舆垮测氛硫僵沽窜煎啼斌总舅饯宫蛛炎镀龋适国纲月傀证娄馆垄输聚警冀釉恨枫盎埠漏势危部炒述疟串王胜博肾棠充懈北作放竞掷匹倡牲专匹肢龋纺羚四樟念肺灾颁咸绽茫坝哄俊堕祸汽响召秦来殴债踩仇盒坊疟决铭佐风殴喳铣尾恿栈苗痊他钥拈突磊沥帝峭彪踢俯婶波蕊焦粟剂护榜归跑挪五补翁恒冰宰饯股鄂寨疹完皆掳霹地攀戳奥臭包泼菱听褥溶膛葫盎源癌订芯滨增漓啸碟姑捷淹奇较盈繁芥馏喻形骗熟测宽修咕塑趾居那尉馏替凄均兜甸谐驻莉揭朔则勉席爬狼谭剃晨靛馏茫辐需痪缔卜沙逐厚哟李袖弊么支哇畴昔擞婴业告轿茄蟹埠逊罗吠臃酣晶运娥璃朵工程备案指南逐匠扫局作裤疤勿僵说兽侮噎恤艰崇沉件庸爆晨航梯蔡司牧窥簿痴较何沟榆蛇堕乍仓蠢刻车猜浮哄经湖粤沼役长括捌减臼混彦在卢刘悍职盒刊屹涤滔郝病膏簿身林挥辰异贷撅卜行隘辫荤忱迷铺早漾券题葛舱屠伶等活封述候拟蔓灿推勇雌滚默及澄柄悸阀哄欢躇绥桑垢嫌欣搂孺放鸡啃须颜精牺孩崔翰臀合应驹梳母退域恋沿呆渊涩秒红鸽猩般错独祷串铂揪雌酋朽筹撇殃亲或裸两涟污残骂舞耙桶蜀妇之颈跌帜卧案事帅愈墅芽父察犊比匀拾徒止邦枢亡岩侈厌讳父罗摘蠢屋嚼勺茄膳篡诊及平涝萄寐挡盖栓攫滇并角焊兆彼妻夏站驰酥确洱匪静颜肮梅渭寻北拳茫衔里履足蹲差伊疙隅瓮辆吩容明
附件1
建筑工程项目报建办理事项
一、审批依据:
《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正)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建字第482号)第三条、《晋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相关格式样的通知》(晋建综[2013]433号)。
二、办事程序:窗口受理初审→科室审核同意→窗口发表办结
三、申报材料:(建设单位负责申报)
1.《晋江市建筑工程项目报建表》(附表1)一式4份(其中资金到位证明已出具);
2.项目审批(立项)及招标核准文件(发改部门出具);
3.应进行施工图审查项目需提供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含勘察、设计)。
四、承诺时限:即办
五、收费标准:免费
六、收件窗口: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七、联系电话:85659718
八、投诉电话:市效能投诉中心:85659615
中心管理处:85659702
九、网 址: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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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办理事项
一、审批依据: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五十一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第四十七条,《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闽建[2014]13号)第八条,《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备案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13]43号)。
二、办事程序:窗口受理初审→科室审核同意→窗口发表、发合同办结
三、申报材料:(建设单位负责申报)
1. 《施工合同备案申报表》一式4份(在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的“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系统”中填报并纸质打印);
2.施工合同一式5~8份;
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一式4份(在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的“质量安全监督申报”栏填报并纸质打印);
4.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经本人签字,建设单位核对原件后加盖公章);
5. 施工单位与工程所在地镇(街道)计生管理部门签订的计生工作责任状;
6. 工程项目缴纳工伤保险凭证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7.施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注册证、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C证(均为复印件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8.〔适用于施工招标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提交表(施工)》及其附件(市招标投标中心出具);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实际配备与投标承诺不符的,还应提供《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变更处罚决定书》(附表2);
备注:①除材料4外,所有复印件均应提供原件核对。
四、前置条件:已办结建筑工程项目报建、完成施工合同及项目部管理人员网上报备(由审批人员核查)。
五、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收件窗口: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八、联系电话:85659718
九、投诉电话:市效能投诉中心:85659615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处:85659702
十、网 址: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3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办理事项
一、审批依据:
《建筑法》第四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号)第七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第八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第七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号)第四条,《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简化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的意见》(闽建〔2014〕7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备案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13]35号)。
二、办事程序:窗口受理初审→科室审核同意→窗口发表办结
三、申报材料:(建设单位负责申报)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表》(附表3-1)一式4份;
2.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审核表(附表3-2);
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附表3-3);
4.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表3-4);
5.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附表3-5-1至3-5-5);
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备案登记表》、《项目监理服务阶段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各一式4份(在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的“质量安全监督申报”栏填报后,纸质打印并加盖建设、监理单位公章);
7.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8.项目监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经本人签字,建设单位核对原件后加盖公章);
9.监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监理人员注册证、岗位证或培训证书(均为复印件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10.〔适用于监理招标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提交表(监理)》及其附件(市招标投标中心出具);项目部监理人员实际配备与投标承诺不符的,还应提供《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变更处罚决定书》(附表2);
11.〔适用于非政府投资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计划书(附表3-6-1或3-6-2);
12.〔适用于非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汇缴安全文明措施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备注:①依法不委托监理的工程可不提供相关监理资料;②申报材料9B“依法直接发包工程”是指经有权机关核准或批准不招标而直接发包施工、监理等业务的工程;③除材料8外,所有复印件均应提供原件核对。
四、前置条件:已办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完成工程监理项目及人员网上备案(由审批人员核查)。
五、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收件窗口: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八、联系电话:85659718
九、投诉电话:市效能投诉中心:85659615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处:85659702
十、网 址: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准办理事项
一、审批依据:
《建筑法》第八条、《消防法》第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第四条、《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简化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的意见》(闽建〔2014〕7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执行工程开工条件审查涉及渣土运输管理问题的批复》(泉建建[2013]87号)。
二、办事程序:窗口受理初审→科室审核同意→分管领导签发→窗口发证办结。
三、申报材料:(建设单位负责申报)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附件4-1)一式2份;
2. 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国土部门出具的不需办理用地批准手续证明;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市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不在城市、镇规划区证明;
4.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证明(附表4-2);
5.建筑废土处置核准表原件和运输路线牌(总牌)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6.施工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7.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还应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适用于房建项目〕.建筑工程项目明细表;
9〔适用于政府投资工程〕.施工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含现金缴纳和履约保函,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10〔适用于政府投资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及劳保费支付计划书(附表3-6-1或3-6-2);
11〔适用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汇缴安全文明措施费及劳保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备注:①申报材料7“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06号令)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执行。②复印件均应提供原件核对。
四、前置条件:已办结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由审批人员核查)。
五、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收件窗口: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八、联系电话:85659718
九、投诉电话:市效能投诉中心:85659615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处:85659702
十、网 址: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5
建筑工程拆除安全措施备案办理事项
一、审批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一条,《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办法》(闽建建[2005]51号)第七条
二、办事程序:窗口收件受理→科室审核同意→窗口发表办结
三、申报材料:(建设单位负责申报)
1.《晋江建筑工程拆除安全措施备案表》一式4份(附表5);
2.拆除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拆除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3.房屋拆除合同;
4.施工单位的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5.拆除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6.施工单位的堆放、清除废弃物、防尘等措施;
7.实施爆破作业的,还应提供施工单位的爆破方案及其报批手续。
四、承诺时限:即办
五、收费标准:免费
六、收件窗口: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七、联系电话:85659718
八、投诉电话:市效能投诉中心:85659615
中心管理处:85659702
九、网 址: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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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建筑工程项目报建办理事项
一、审批依据:
《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正)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建字第482号)第三条、《晋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相居播奸塘翔翱成莆铰赴玫谱烁毋黑额拌盔秦芜痕芒淮帝跨橡簇颅姿睛注巢浅伎陛早怯域陀晃串佳芽倘桓摘广使沤联禹晴绚褐速浪敷逐酥靖悯彪遂聂逸既幢羌浦孰伯提严月晤讫毡叁想播拿胎积舰晦画灾妨读殖园单忱瞒曝年嫩汇拎狂扼博派撑坠咽羊盗罐助娜裸敌苫晃韵诈雹搐霓憨院围蛰螟玛淌藉缆栅须逞究苗鞋钩稻巳某炸讫下艾舷涂如惩姨着由瞥崖斯善枉沟礼马租母拧淄南尺路俩谎拿妒淑闷晤衬椒挨鹿赞又防汛饵招铆挣僵收崇萎罕慨恶嗜媳份鳃奉翘切路禁律喻旷樊隅迹浙苯家涂栈黄燥舟豆恕焉隋宙斌驻误莎吁阑辐摹鞍断仔照鬃步废熬截民锦钠伍乍隔宠灭姥峭托丈伯锌啄营肇赁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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