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名 称备用名称1备用名称2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住所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生产经营地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设立出资额从业人数出资方式1。以个人财产出资 2。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出资人的家庭成员签名: 经营范围变更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备案分支机构增设 注销名称注
2、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登记日期其他 联络员 财务负责人 注销注销原因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_分支机构注销情况清税情况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申请人声明 本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变更(备案)、注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投资人签字: 投资人或清算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附表1投资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居所邮政编
3、码申请前职业状况(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附表2联络员信息姓 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附表3财务负责人信息姓 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一、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适用个人独资资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
4、、备案及注销登记.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3.申请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投资人信息”、附表2“联络员信息”、附表3“财务负责人信息”.“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投资人签署。4.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原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企业投资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投资人的信息(附表1“投资人信息).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5.企业增设(注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投
5、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增设(注销)分支机构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6.企业申请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2“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7。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未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按拟使用填写“名称”。8。“经营范围”栏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9。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10
6、.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二、填写规范 1。申请书中“居所是指投资人的现住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居所、“企业住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 2。申请人在填写“出资方式栏时,在选择项的序号上划“”。 3。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从业人数”栏时,应填写企业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 4。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人只填写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未变的不填。以个人财产出资变更为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家庭成员应签名. 5。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
7、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 (企业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撤销变更登记股权出质(设立 变更 注销 撤销)其他 手续.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签 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日填写说明注:
8、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委托书适用于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等办理登记(备案)、股权出质等业务。 2.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申请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 3。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申请人为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
9、公章。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分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公司,加盖公司公章;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5。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6。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7.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
10、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8。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3。变更投资人的,应提交转让协议书或法定继承文件,以及变更后投资人的身份证明。 4.变更企业住所的,应提交新的企业住所证明. 5。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 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申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