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01 B 05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38692020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样品保存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mples storage of quality and safety monitoring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2020-03-16 发布 2020-04-16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
2、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宾、董崭、岳晖、赵玉华、王玉涛、万春燕、贾洪玉、刘文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样品保存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蔬菜、水果、谷物与油料等样品的保存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样品的保存。2 一般要求 2.1 样品管理人员 2.1.1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样品入库、保存、发放和处置管理,对样品管理人员应进行培训、考核及授权。2.1.2 样品管理人员应及时、准确记录样品入库、保存、发放和处置的相关信息。2.2 保存场所 样品室或样品库应独立设置,并配备冰箱、冰柜或冷库等适宜的设
3、施保存样品。场所与设施应满足样品保存条件的要求,如温度、湿度、避光等要求;应有措施防止样品在保存过程中损坏、变质、丢失或混淆,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样品间交叉污染。3 样品保存 3.1 保存原则 3.1.1 根据样品及其检测参数的特性,选择相应的保存方法,分类分区保存。3.1.2 根据检测要求一般按照室温、冷藏、冷冻区分保存。其中,新鲜的果蔬类样品在冷藏条件暂存,不能超过 24 h;长期保存应根据检测要求制备后分类保存,其中蔬菜水果类检测农药残留、重金属样品应冷冻保存;谷物与油料类检测农药残留、生物毒素样品应冷冻保存,检测重金属样品应室温保存。3.1.3 冷冻保存的样品出库检测时,应室温解冻,解冻
4、后立即称样,称样后立即返库冷冻保存。3.1.4 如正样需在检测部门保管,也应设置样品管理员,在独立的区域或设施内保存,保存和管理应符合相关要求。3.2 保存条件 3.2.1 室温保存,应通风、干燥、避光。3.2.2 冷藏保存,0 6。3.2.3 冷冻保存,-18。3.3 保存条件监控 对样品的保存场所或设施,应监测、控制和记录保存条件,尤其是对检测结果有影响的保存温度等条件应定时监控与记录。4 样品状态标识 样品在保存期间,应按样品检测状态分类存放,并标明样品状态,一般采用“待检”、“在检”、“已检”标识。5 样品处置 5.1 保存期 样品(副样、备样)保存期应至少保留至结果申诉仲裁期满及任务下达部门样品复查结束。5.2 样品处置 过期样品处置应根据其特性在保证对环境和人员安全没有影响的情况下进行分类处置;对于有危害性的样品应交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危废处理机构处置。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