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财务部会计工作注意事项
1. 工作内容和要求:
1. 1 负责组织财务收支计划。
1.1.1 依据企业财务预算,结合资金实际情况,编制月度财务资金计划。
1.1.2 监督各子企业资金计划实施。
1. 2 负责组织编制财务预算。
1.2.1 组织编制财务预算,搞好各项财务指标估计。
1.2.2 监督各项计划实施。
1. 3 组织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提供相关财务资料。
1.3.1 按时编制企业财务快报、月报、季报和年报,立即送审,并报上级主管
单位。
1.3.2 立即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提供正确财务资料。
1. 4 审查各单位会计报表和财务决算,并负责合并会计报表。
1.4.1 监督相关单位按时上报财务报表及合并报表所须披露事项。
1.4.2 审核基层单位会计报表。
1.4.3 立即合并各基层单位会计报表。
1. 5 对企业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
1.5.1 对资金、成本、利润进行专题分析,对存在问题找出原因,提出改善措
施。
1.5.2 按季度进行财务综合分析。
2. 责任和权限:
2.1 对会计报表立即性、合理性负责。
2.2 对财务资料保密性负责。
2.3 有权要求相关部门提供财务指标所须资料。
2.4 有权对实施独立核实单位进行财务检验,对不合理及违规行为提出意见。
2.5 有权监督分企业资金计划实施情况。
财务部税务会计工作注意事项
1. 税票购置、领用及管理:
1.1 依据企业业务需要,立即购置增值税发票和一般发票。
1.2 建立增值税发票和一般发票登记簿,具体统计购入、领出、收回发票本数及发票号码,并有经办人签字。
1.3 对发票要妥善保管,尤其对增值税发票要专柜存放,随时加锁,严禁丢失。
1.4 对使用后发票要立即收回,收回时,要严格验票,不得缺号。发票按封面要求要求填写,并按要求装订、保管。
2. 应交增值税核实:
2.1 每个月依据各号凭证,将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联及购料运费发票复印件抽出,依据各号凭证汇总逐本查对进项税额及销项税额,如不等,要立即查找原因,查对无误后要按号逐本登记工作底稿。
2.2 将抽出抵扣联及运费发票复印件按税务系统要求进行微机输入,数据输入要正确无误,同时还将一般发票销售收入及销售等其它项税输入微机,月末和财务总帐查对无误。
2.3 月末汇总工作底稿,将进项税、销项税和总帐一致,将销售收入、其它业务收入、视同销售和总帐查对一致。
2.4 计算当月应交增值税,并转出到未交税金。
2.5 月末,依据程序向税务部门进行申报。
3. 按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循法定程序缴纳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各项税款。
财务部固定资产会计工作标准
1.在建工程:
1.1 参与协议签定。
不管订购设备协议还是安装工程协议全部参与工程预付价款比价,协同商订支付方法及发票形式,属于低值易耗品必需要增值税发票。
1.2 实施协议。
在相关手续齐全情况下,按协议或协议要求及工程进度预付工程价款。并立即了解工程工程进度和质量,发觉问题立即向领导反馈、处理。
1.3 计价方法。
1.3.1 工程用料:按材料实际成本和发票注明增值税金额入帐。
1.3.2 待安装设备:按固定资产计价方法。
1.3.3 工程管理费:按实际发生各项费用计价。
1.3.4 出包工成:根据应该支付工程价款及所分摊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1.3.5 设备安装工程:根据设备原价、工程安装费、工程试运转支出及应分摊工程管理费计价。
1.4 在建工程支出核实。
在建工程支出费用要真实、有正当原始凭证,多种材料、物资消耗数量正确,计价方法、计算全部要正确符合要求。各项费用归筹分配、列支全部要符合要求。要注意工程支出和生产经营支出界限划分。如工程领用生产用材料,接收辅助生产提供劳务。
1.5 在建工程支出中收入。
在建工程试运转过程中,如有产品销售收入按要求冲减工程成本,不能列如经营收入,造成人为增大工程成本,虚增利润。
1.6 在建工程清理。
报废或毁损在建工程价值要真实、正确。残料价值、过失人或保险企业赔偿损失,要从报废,毁损发生损失中扣除。
1.7 建筑工程核实。
建筑工程假如是承包单位,在工程完工后要有验收单,工程结算单。要按建委相关要求审校,取费标准及取费基数全部要符合要求标准,按结算单付款。
1.8 稽校设备料单。
月底到仓库稽校料单,本月余额等于上月余额加本期增加额减本期降低额,然后把料单按工程项目分别做转帐凭证。
1.9 参与工程项目验收,督促办理完工转固手续。
在建工程完工后,要计算并结转已完工程成本,将已交付生产使用固定资产立即进行结转,同时办妥完工验收手续、固定资产交接手续。
1.10 协议保管完整。
2.负责固定资产核实:
2.1 对购入、调入、内部转移、租赁、封存等固定资产,要督促相关部门或有
关人员办理会计手续。
2.2 依据会计凭证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并定时对实物进行盘点清查,从而确保
帐物相符。对盘亏或报废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领导同意后进行处理。
2.3 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正确摊提大修理费用。
3. 责任和权限:
3.1 对企业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核实工作负责。
3.2 对无计划、无协议、无预算工程项目有权拒付款项。
3.3 有权审查工程预决算。
3.4 有权对固定资产进行抽查盘点。
3.5 有权检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计划、协议、预算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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