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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企业安全生产关系到每个人生命安危和国家财产安全,也和企业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为愈加好地落实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方法和应急响应预案,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发生。依据《中国建筑法》、《中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企业相关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等,并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制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章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织图
1. 1.项目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网络图:
安全员
各作业班组 各分包作业班组
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
项 目 经 理
企业
质安部
项目副经理
项目技术责任人
测量员
材料员
质检员
施工员
设备
管理员
取样员
一线作业人员
第三章 QEOHS管理方针和目标
第二条 QEOHS方针:
以人为本,安全生产
遵章遵法, 保护环境
全程监控,力创精品
强化职责,目标管理
连续改善,社会满意
第三条 QEOHS目标:
1.质量目标:
(1)单位工程一次检验合格率100%;
(2)业主满意度85%以上,杜绝业主严重不满意现象;
(3)协议履约率100%。
2.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
(1)杜绝职员因工死亡事故,严防重大爆炸、火灾、化学危险品、多人中毒、职业病和交通事故,年度轻伤率控制在1.2‰以内;
(2)新工人入场三级教育率100%,风险隐患整改率90%,特殊工种人员持证率100%,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率100%;
(3)每十二个月施工现场用户投诉、新闻媒体曝光控制在三起以内;
(4)①、办公区、生活区噪声控制在55dB以内;
②、施工现场场界噪声:
(5)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率90%,并尽可能回收利用;污水、分离后排放到指定地点。
第四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题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第四条 工程开工前,企业技术责任人、工程技术部门、项目部相关施工技术人员应该参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交底,充足了解设计意图,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交底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及本企业实际情况,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指导施工作业。
第五条 除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外,下列工作内容,必需单独编制专题施工方案:
(1)开挖深度超出5m(含)基坑、基槽土方开挖;
(2)模板施工;
(3)外脚手架搭设和拆除;
(4)施工临时用电系统;
(5)大型机具安装和拆除;
(6)新技术、新工艺应用;
(7)可能影响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施工工序;
(8)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责任人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该编制专题施工方案。
第六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题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程序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题方案内容:
(一)工程概况、结构、面积、造价、开工和完工日期。
(二)现场勘察:
1、“三通一平”安全情况;
2、地下管线安全情况;
3、四面住房和道路安全距离情况。
(三)危险源和部位辨识,建筑施工“五大伤害”其它食物和危险物中毒、火灾等。
(四)制订设计和专题方案:
1、安全组织管理;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安全教育、安全检验、安全例会小结等;
2、安全技术管理:依据安全标准规范编制安全专题施工方案等;
3、安全文明安全检验标准达标情况。
审批程序:
(1)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题安全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责任人或项目经理编制,企业技术部门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企业技术责任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同意。
(2)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题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和审批人要逐一签字负责。企业技术责任人最终负担技术责任。
第七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题施工方案应该依据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结合工程特点和企业、项目部实施情况编制。要求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图安排材料堆放和设备安装等,并做好作业区和生活区划分,全部人员进场生产和安全方案同时进行。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题施工方案要突出关键施工工序施工方法和确保工程安全、质量技术方法。方法要明确,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还要明确要求落实技术方法责任人。
施工作业过程中,项目技术责任人和项目质量(安全)员应随时进行检验,发觉问题立即整改。施工作业完成后项目技术责任人和项目质量(安全)员应该进行检验验收。发觉存在不符合要求,要立即要求对应责任人进行整改。
第八条 安全技术方法
(1)在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同时,必需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方法计划。安全技术方法所需设备、材料,应该列入物资供给计划,对于每项方法,应该确定时限和责任人。企业领导及项目经理应该对安全技术方法计划编制和落实实施负责。
(2)安全技术方法计划范围,包含以改善劳动条件(关键指影响安全和健康)、预防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标各项方法,不要和生产、基建和福利等方法混淆。
(3)实施安全技术方法计划情况,由项目部定时检验,以确保计划实现。
第五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九条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在生产(施工)中,认真落实落实上级部门和企业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所管工程项目标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落实安全技术管理各项方法,严格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和关键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3、组织职员学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纪,特殊工种人员必需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常常组织安全检验,阻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定时研究分析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原因,提出改善方法,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定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组织落实工地周检验工作。
6、若发生工作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第十条 项目技术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技术责任人对项目标安全技术负全方面责任;
2、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认真落实实施安全生产法规,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3、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检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方法落实情况;
4、组织安全防护设施交底和验收,推行验收手续;
5、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方法变更或实施,并做好培训和交底;
6、参与安全检验工作;
7、参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分析技术原因,制订防范方法。
第十一条 施工员安全职责
1、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所管辖单位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法,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作业班组进行具体安全技术交底,并随时检验实施情况。
3、随时检验作业现场内各项防护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情况,随时消除不安全原因,不违章指挥,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督促、检验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具。实施工地自检制度。
5、若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
第十二条 专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落实实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优异经验。
2、常常深入现场,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硕士产中不安全问题,提出改善意见和方法,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验。
3、参与安全活动和安全检验。
4、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方法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验。
5、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及调换工种工人安全技术培训、考评、发证工作。
6、阻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暂停生产或局部暂停并立即汇报领导处理。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汇报,参与工伤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危险源进行辩识,并采取有效方法进行消除,重大危险源要立即汇报上级。
第十三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1、认真实施和规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依据本班组工人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
2、认真实施安全技术交底,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做好上、下班交接和自检工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常常组织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具。
4、常常检验本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觉问题立即处理,不能处理要采取临时控制方法,并立即上报。
5、对新工人、调换工种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教育,新工人未经考评合格不得上岗。
6、支持、接收专职安全员和监督检验和指导,对提出改善方法要立即组织落实落实。
7、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立即采纳安全员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工人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8、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并保护现场。
第十四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规范实施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领导提出相关安全方面意见,帮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安全工作,接收专职安全员业务指导。
2、帮助班组长组织开展好本班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反应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员要求。
3、参与安全检验,帮助落实整改方法。
4、有权阻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报违章指挥行为。
5、立即发觉和处理事故隐患,本人或本班组不能处理危险原因要立即上报。
第十五条 作业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撑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主动参与各项安全活动,了解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环境,认真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听从安全管理人员指导,不违章冒险作业。
3、珍惜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具用具和安全设施,特种作业必需持证上岗。
4、做好生产设备维修保养,保持作业现场清洁卫生。
5、对不安全作业要主动提出意见,对违章指令有权拒绝实施,对危害生命和健康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要遵章守纪,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她人、不被她人伤害”。接收安全教育,参与安全培训。
7、若发生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考评
每十二个月十二月份由企业领导层组织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目标考评,考评结果和个人业绩挂钩,按相关要求给奖励和处罚。考评依据为对应责任落实情况(责任目标书)、企业相关制度实施情况及其它相关考评措施目标书。
第六章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第十七条 安全教育培训基础要求
依据《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关键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它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评工作意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求》文件要求,项目部制订定时或不定时安全培训教育,依据教育对象各自特点有针对性进行,以取得良好教育效果。
第十八条 项目责任人(项目经理、技术责任人)安全教育制度
项目责任人应接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相关部门培训,取得对应证书,持证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课时,企业每十二个月联络相关部门对项目责任人进行不少于16课时教育培训,考评结果统计存档。
(1)安全生产知识。
①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当地域相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③重大事故防范、应抢救援方法,汇报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④企业和项目生产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制订方法;
⑤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验内容和方法;
⑥中国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⑦经典事故案例分析。
(2)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①能认真落实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②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③能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
④能依据工程特点组织制订安全施工方法;
⑤能有效看开展安全检验,立即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⑥能立即、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
⑦安全生产业绩:自考评之日起,所管理项目十二个月内未发生由其负担关键责任死亡事故。
第十九条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企业安全机构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制度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相关部门培训,取得对应证书,持证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课时,企业每十二个月联络相关部门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不少于16课时安全培训教育,并将培训教育、考评结果统计存档。
(1)安全生产知识。
①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当地域相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②重大事故防范、应抢救援方法,汇报制度、调查处理方法和防护救护方法。工伤保险政策;
③企业和项目生产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验内容和方法,中国外优异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⑤重大危险源管理和应抢救援预案编制;
⑥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
⑦经典事故案例分析。
(2)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①能认真落实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②能有效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验;
③发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能立即向项目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汇报,立即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④能立即阻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⑤能立即、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
⑥安全生产业绩:自考评之日起,所在企业或项目十二个月内未发生由其负担关键责任死亡事故。
第二十条 新工人入厂安全教育制度
项目部新招收协议制工人、临时工、学徒工及新分配实习或代培人员在上岗前必需进行企业级、项目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分别不得少于15课时、15课时、20课时。每十二个月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部组织对各工种工人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20课时。
1、由综合管理部、工程技术部、安全管理部组织进行第一级安全教育。
(1)本企业概况;
(2)上级及本企业关键安全生产文件;
(3)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4)安全常识、消防常识、通常设备安全常识、事故案例。
2、项目经理部组织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并建立“三级教育卡”存档备查。
(1)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基础生产工艺;
(2)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注意事项;
(3)项目部关键危险点及事故处理应急方法;
(4)项目部劳动纪律要求;
(5)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形式及责任人。
3、施工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由班组长组织进行。
(1)将要从事生产性质及安全生产责任;
(2)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
(3)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指导、示范;
(4)劳动防护用具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第二十一条 变换工种工人(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十二个月以上重新上岗人员安全教育制度
凡有变换工种工人,由项目部通知安全管理部门重新进行对应企业、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评合格后方准上岗。
第二十二条 特殊工种工人范围
本工程特种作业人员包含:电工、电焊工、气焊工、架子工、及其它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认定其它特种作业人员。
第二十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要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求》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评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后,按要求年限由所在单位向发证机关申请复审、复试或换证。
3、操作证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统一保管。
4、项目部对首次取得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实习操作。
5、特殊工种工人每十二个月参与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课时。
第二十四条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天天上班前,各班组长要结合当日施工任务、作业特点、环境、气候等情况,对本班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安全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并检验班组人员劳动防护用具穿戴情况,作好统计备查。组织全班组人员开展遵章守纪和“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她人、不被她人伤害)安全活动,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责任制。班前安全活动要有统计和署名。
第二十五条 常常性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需做到常常化、制度化。常常性教育关键包含:
1、组织职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通知等。
2、遵章守纪,纠正违章教育。
3、实施新技术、新工艺,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要对操作者进行有针对性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
4、对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形势教育。
5、节假日前后,职员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使之做到警钟长鸣。
6、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
7、工程靠近尾声时,轻易忽略安全,要抓紧教育。
8、自然条件大风、大雪、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改变规律,抓住微弱步骤进行安全教育。
9、事故案例教训和安全技术优异经验等教育。
第二十六条 其它形式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能够依据各自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个形式进行。如:建立安全教育室,举行多层次安全培训班、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汇报会、智力竞赛、经典事故图片展、书画摄影展览、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张挂安全保护挂图或宣传画、安全标志和口号口号等。
第七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二十七条 企业安全质量、工程技术部门依据设计施工图和相关要求,在工程开工前,应向参与施工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施工方案实施安全技术交底。
第二十八条 项目部技术责任人和施工员应向各作业班组长及各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二十九条 作业班组长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第三十条 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必需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根据设计施工图要求,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并签字。
2、安全技术交底应符合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各项要求,包含技术方法和施工进度等要求。
3、对不一样层次作业人员其交底内容和说明方法要有针对性和指导性。
4、交底要全方面正确并突出关键点,在工程中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应进行具体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十一条 安全技术交底关键内容
1、工程概况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安全要求。
2、依据本工程特点,进行危险源辩识,施工现场关键有“五大”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坍塌)及火灾、中毒等重大、中度危险源部位、防范方法,并向作业人员交底。
3、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相关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及其注意事项。
4、施工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具体方法、安全事故教训及应采取具体安全对策。
5、作业环境、施工机械设备、危险部位、工程特点、本工种易发生安全事故部位。
6、遵章守纪、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第八章 安全生产技术方法制度
第三十二条 编制专题安全技术方法
本项目脚手架施工、施工用电、模板工程等必需编制专题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
第三十三条 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方法
1、机械应安装平稳,安全可靠,开机视线良好。
2、机械应清洁,表面无锈蚀,零部件齐全有效。
3、机械应设防雨防砸棚,周围设排水沟。
4、刹车装置及多种限位保险装置应灵敏可靠完整齐全。
5、滚筒、滑轮不应发生串动,润滑部位不缺油不漏油。
6、严禁钢丝磨损,预防绳卡和支撑松动。
7、钢架不应弯曲变形,滚筒、走轮、箱体等不应断裂。
8、电机设备或轨道应接地、接零,电线应按要求架空,电气柜和开关箱应有门锁。
9、电器要灵敏可靠,使用保险丝必需和规格相符。
10、皮带传动部位应有可靠安全防护装置。
11、机械安装完成,应组织验收确定正常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四条 机械操作工安全技术方法
1、三机操作工、特殊工种操作工,必需做到“四懂三会”,持证上岗。
2、岗前做到“三查”:
(1)检验机械设备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检验机械零部件是否齐全有效;
(3)检验“十字”作业并试运转。
3、岗中三做到:
(1)坚守岗位,思想集中;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发觉故障立即排除。
4、岗位后五不准:
(1)工作未定不准走;
(2)电源未切断、电箱未锁不准走;
(3)“十字”作业工作未做好不准走;
(4)露天机械未加盖保护不准走;
(5)未做好工作统计或交接班工作不准走。
5、三机操作工应做到十不准:
(1)开机时不准离岗;
(2)不准思想开小差;
(3)不准饮酒上班;
(4)不准东张西望;
(5)不准穿“三鞋”或赤脚;
(6)不准看书、看报;
(7)不准和人谈话;
(8)不准无证开机;
(9)不准带病作业;
(10)不准疲惫作业。
第三十五条 电气管理安全技术方法
1、电工必需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需采取三相五线制架设;
3、电源线必需按要求架空,不得随地乱拖;
4、施工用电应做到“三级送电二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
5、闸刀熔丝按要求装配,不得用铜丝等代用;
6、身、手潮湿,不得靠近电源、不得开动开关;
7、电气线路导电物件必需绝缘良好;
8、金属电气设备全部要有装置良好接地、接零;
9、电工必需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认真做到装得安全,拆得根本,常常检验,维修立即,并做好统计;
10、应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
第三十六条 其它安全技术方法
1、门洞口、通道口,必需有防护设施,且防护严密、牢靠并进行检验验收;
2、施工现场洞口等危险区域,应设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3、外脚手架拆除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做到后搭先拆,先搭后拆,自上而下拆除,并有专员看护,设围栏、警示;
4、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需设置防护方法。如:基坑周围;还未安装栏杆或栏板阳台、料台和挑平台周围;雨蓬和挑檐边;无外脚手架屋面和楼层周围和水箱和水塔周围等处,全部必需设置安全牢靠防护设施;
5、多种垂直卸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
第九章 安全生产检验制度
第三十七条 安全检验依据
依据部颁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JGJ59-99,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件精神,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对本单位工程进行监督检验。
第三十八条 安全检验目标
1、为了提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发生,科学地评价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实现安全检验标准化、规范化。经过安全检验,发觉施工中存在不安全、不卫生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原因,保障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2、利用安全生产检验,深入宣传、落实、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规范。
3、经过安全检验,增强领导和职员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升安全生产自觉性和责任感,消除人不安全行为和物不安全状态。
4、经过安全检验,了解安全动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5、经过安全检验,相互学习,总结经验,吸收教训,取长补短,加强交流和沟通,有利于深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十九条 安全检验目标
1、消亡重大伤亡事故、火灾、爆炸等事故。轻伤率控制在1.2‰以内,部颁安全检验标准合格以上,把伤亡事故频率和经济损失率降到低于社会许可范围,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经过安全检验,对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原因进行辩识,从而不停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达成最好安全状态。
第四十条 安全检验内容
1、安全检验内容应依据施工特点、施工方案,确定检验项目;关键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责任落实、劳保用具使用、伤亡事故处理和文明施工等。项目部应组织检验组每七天进行一次检验,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深入现场对人不安全行为、物和环境不安全状态进行巡查,做好安全检验日志。
2、依据部颁安全检验评分标准,检验项目:①安全管理;②文明施工;③脚手架;④基坑支护和模板工程;⑤“三宝、四口”防护;⑥施工用电;⑦物种提升机和外用电梯;⑧塔吊;⑨起重吊装;⑩施工机具。
3、安全检验评定等级分为:优良80分及其以上,合格70分及其以上,不合格为70分以下,具体参考《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
4、安全检验形式分为常常性、定时性、突击性、专业性和季节性等多个形式,和节假日前后安全检验。项目部必需时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关键检验进行隐患排查。
第四十一条 安全隐患处理
1、企业安全部门对项目检验发觉安全隐患时,项目责任人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三定一落实”方法,立即整改,整改完后务必向企业安全部回复《事故隐患整改反馈汇报单》。当检验过程发觉危及现场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等重大安全隐患时,立即要求现场局部或全部停工,疏散施工人员至安全地带,直至该隐患经整改确定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复工。
2、整改是安全检验工作关键组成部分,是检验结果归宿,整改工作包含隐患登记、整改、反馈、复查和销案。
第十章 职员伤亡事故汇报制度
第四十二条 事故汇报
1、项目部应该认真落实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条例》,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该立即汇报企业企业责任人(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企业责任人接到事故汇报后应该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汇报。汇报应该立即、正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发生轻伤事故,也应立即汇报班组长、安全员,并向项目经理和企业安全部门汇报,由企业安全部门填写《伤亡事故月报表》,建立事故档案。
2、发生伤亡事故,除立即汇报外,应立即对人员进行抢救,作好现场保护,并立即开启事故对应应急预案,预防事故扩大,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事故汇报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事故现场情况;
(三)伤亡人员简况、人数和初步估量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简明经过及原因初步判定;
(五)事故现场已经采取方法及控制情况;
(六)汇报人姓名、工地电话。
4、依据《相关深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工作若干意见》有要求,实施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发生事故后,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不得不报或瞒报。
第四十三条 事故调查
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总经理(经理)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相关人员和工会组员参与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死亡事故,按国务院令第493号由相关政府、安监部门、公安机关和工会派人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企业事故调查组工作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类型、性质、事故责任者;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和防范方法提议;
(4)写出事故调查汇报。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方法提议。
4、企业事故调查组组员通常由企业领导、安全部门、工会、办公室及和事故相关责任人组成,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一)含有事故调查所需要某首先知识和专长;
(二)和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5、企业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要相关资料,各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帮助调查组查清事故真相,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阻碍事故调查组正常工作。
第四十四条 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方法提议,由事故发生项目部对事故现场设施设备恢复使用及防范方法制订方案,由企业安全部门监督项目组织实施。
2、忽略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发觉安全隐患时不采取有效方法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由主管部门或企业按国家相关要求对领导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行政处分,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有意拖延不报、有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调查和拒绝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由相关部门根据国家要求,对相关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行政处分,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由企业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给行政处分,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该在6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出120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该公开宣告处理结果。
6、对事故责任者按“四不放过”标准进行处理(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方法不放过)。
第四十五条 伤亡事故统计措施
1、伤害等级确实定要以医院诊疗结果为依据,参与《企业职员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给予划定。
2、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措施参与国家及上级部门相关统计要求确定。企业安全部门依据调查结果,按安全监督局、市建设和管理局文件要求每个月底进行填写伤亡事故统计报表报到相关部门。
第十一章 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第四十六条 围挡
1、施工现场围墙要严密、完整、牢靠、美观、上口要平,外立面要直。根据施工平面图审批范围,在施工现场设置现场围挡,高度为2.2m。
2、围挡做法为:做高出地面300mm砖基础,然后用蓝白彩钢板围护。基础内侧搭设钢管作三角形支架,固定2m高彩钢板。
第四十八条 门内
1、施工标牌:
在施工工地进门显著位置(不影响交通情况下),部署“七牌一图”,即:企业生产经营方针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工程概况牌、安全计时牌、施工平面部署图。统一为蓝底白字喷绘材质,里做木骨架子。
2、大门警卫:施工现场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门口必需设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并统一着装上岗。
第四十九条 办公环境
1、办公场所不能设在建筑物内,也不能住人。
2、同一场地,办公场所和施工场地要有显著隔离(隔离物可为砖墙、栏杆、马路、绿化带或划线等)。
3、办公用房必需使用成品活动组装房,依据工程大小可用一层或两层。其平面尺寸视施工现场具体情况而定,但必需满足基础功效需要。全部办公用房最少须按以下要求数量、名称设置:项目经理办公室、工程技术办公室、质量安全办公室、经营财务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用房应高出周围自然地坪150~250mm,四面作散水或台阶。
4、办公室前悬挂企业统一标准项目部牌匾,项目部会议室内张挂企业统一制作企业管理目标方针、各岗位职责等内容标牌。
5、办公区适量进行绿化,努力争取简练、明了、大方。
6、办公区设生活垃圾桶,并定时打扫、清除。
7、项目部人员佩戴统一标准安全帽和胸卡。
第五十条 食堂
1、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地方。
2、食堂应设置独立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米防鼠档板,制作间灶台及其周围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米,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粮食存放台距离墙和地面应大于0.2米。
3、食堂制作间饮具宜存放在封闭厨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多种佐料和副食品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4、食堂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5、食堂应配置必需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食堂外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应立即清运。
6、食堂工作人员必需持有健康证。炊事人员上班中必需穿工作服,工作时间不准抽烟。
7、采取严格食堂管理方法,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夏天要有防蝇方法,保鲜方法可采取冰柜。
8、炊事机械用电要求一机一箱一闸,并装有漏电保护器。食堂照明,动力,通常不能采取明线,要暗配管走线。
9、食堂要有采购制度,对炊事人员要定时进行安全卫生教育,要有食物保护方法,及发生中毒后抢救方法。
第五十一条 宿舍
1、宿舍要严格按施工图搭设,达成要求质量标准。
2、宿舍必需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做到单人单铺(两床背靠也能够,不得超出2层),严禁通铺(三床相靠即为通铺)。
3、每人要配有一个物品存放柜,要安放整齐并有编号。
4、宿舍内挂《宿舍管理制度》。
5、宿舍门外要有住人公告牌,挂在门口左侧。
6、宿舍照明电路不能架空乱拉。照明光源每平方米大于8W。
7、宿舍用电要改用插座,房内无人要关断电源。
8、宿舍内应设置垃圾桶,宿舍外宜设置鞋架,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场地。
第五十二条 厕所
1、厕所搭设要严格根据施工图标准施工,搭设资料要进入管理资料中。
2、厕所地址努力争取合理、方便。要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要有专员负责卫生清理。
3、厕所内要设有照明,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蹲位之间宜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宜低于 0.9米。
4、厕所大小应依据作业人员数量设置,高层建筑施工超出8层以后,每隔四层宜设置临时厕所,厕所应设置专员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立即清捣。
第五十三条 淋浴室
淋浴室要严格根据施工图标准搭设,要通风良好,灯光适度,排水通畅。淋浴间内应设置满足需要淋浴喷头,可设置储衣柜或桂衣架。
第五十四条 盥洗
盥洗设施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盥洗池,并应使用节水龙头。
第五十五条 卫生和抢救
1、卫生抢救预案内容:①对职员要进行日常通常抢救教育:如触电、中毒、抢救相关知识。②对抢救相关人员进行日常抢救训练。③要有抢救信号警示。④要备有抢救器材,如担架等物品。⑤抢救参与人员要有登记和电话号码。要知道抢救器材使用要求等等。
3、现场设有饮水设施及器具。
第五十六条 生活环境
1、生活环境要有专员清扫,保持整齐卫生。
2、生活垃圾堆放点要有指示牌,垃圾要立即清运。
3、生活区设有晾衣架,方便职员使用。
4、条件许可地方,要设花草绿化,美化环境,创文明工地,绿色工地。
第五十七条 道路场地及排水沟
1、施工现场道路实施硬化处理。关键施工道路作120mm厚C20混凝土道路,宽度大于6米。施工次要道路及人行路可用混凝土或砖铺,其宽度大于2.5米。
2、施工料场硬化处理:砂石料场、搅拌站必需进行混凝土硬化,厚度为80~120mm。其它料场也要进行硬化处理,标准上使处理后料场不起砂、不扬尘、要平整坚实、通畅无积水。
3、木工棚、钢筋棚必需进行简易硬化处理,确保有合理排水坡度,不起砂、不扬尘、要平整坚实。
4、施工现场内应有排水方法。施工道路两侧、现场临建房、各场地临边、外脚手架、大门口建筑物四面应有排水明、暗渠,尽可能做到雨水、生活污水、施工污水有组织地排放。
第五十八条 现场垃圾管理
1、不管主体或装饰阶段,天天安排专员清理建筑物内外零碎碎料和垃圾渣土。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雨棚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及杂物。
2、严禁从楼层上直接往楼下倾倒垃圾、料具。
3、工人操作应做到工完料尽脚上清,确保了责任区整齐,现场文明。
4、施工现场应设垃圾集中堆放处,立即分拣、回收、利用、清运。严禁乱倒乱卸垃圾。
第五十九条 施工现场料具管理
1、施工区域内各类材料、半成品、成品、废品要按施工平面部署要求分区堆放,做到成垛,成堆、成捆、成方,一头齐,并设置标示牌,上面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是否合格。
2、现场材料保管应依据材料性能,采取必需防水、防潮、防晒、防洞、防火、防爆、防损坏等方法。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应根据相关要求分别堆放或入库,品种标识要明确。
3、成品或半成品应有保护方法,并派专员负责看管。
第十二章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制度
第六十条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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