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单位名称: 留学人员姓名 留学国家 请根据单位性质勾选提交下述材料,并依此顺序排列材料: 网上填写留学回国人员信息注册 国内工作单位接收函原件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仅国家级事业单位提供) 档案保管证明原件或留学服务中心存档卡/存档合同复印件 社保机构出具的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原件(如果社会保险由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缴纳,另需提供就职单位与人事代理机构之间签订的有效的人事代理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就职单位与人事代理机构公章并注明日期) 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在国外获得学位者: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2、 未在国外获得学位者:国外单位进修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国内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出具的国内博士学位证书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本人护照(港澳通行证)首页、签证页、出入境页复印件(验原件) 境外工作证明复印件: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验原件) 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户籍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留学服务中心户口存放合同等复印件(验原件)申请人联系方式:Email: 手机号: 用人单位经办人联系方式:Email: 手机号: 申请人及用人单位兹保证提供的所有电子信息和纸质材料的内容均真实有效。申请期间如个人及单位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告知。因提供不真实的、虚假的、伪造的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带来的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申请人签字: 用人单位经办人签字:以下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填写:受理人 审核人 办理人 受理日期 审核日期 办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