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关印发平煤股份企业开拓掘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要求通知各原煤生产单位、机关相关部门:平煤股份企业开拓掘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要求已经企业领导同意,现予印发,望认真落实实施。 二八年 月 日平煤股份企业开拓掘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要求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使开拓掘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愈加科学、规范,深入提升生产效率和设备使用效能,实现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要求。第二条 本要求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评评级措施(试行)()编制,并对煤矿安全技术基础管理要求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第三条 开拓掘进是以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系统服务或安全生产为目标。凡在煤层中进行开挖而不是上述目标均视为回采活动
2、。第四条 凡在井下使用开拓掘进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必需经过论证。论证工作由开拓处负责。第二章 技术管理第一节 通常要求第五条 生产矿开拓掘进部门应建立技术资料档案,技术资料档案应包含施工图设计、巷道开口通知单、作业规程及补充方法、设备安装申请单、巷道贯通通知单、贯通方法、隐蔽工程统计、锚杆拉拔试验台账、巷道位移观察统计和工程完工移交验收汇报单等内容。通常技术资料档案保留时间应为巷道报废后十二个月以上,关键巷道技术资料应永久保留。第二节 工程设计第六条 坚持合理集中,简化通风、生产系统标准,依据矿井和采区通风及生产能力,科学合理确定开拓掘进工作面个数,避免造成通风系统复杂和采掘接替不合
3、理现象。第七条 新井建设、矿井改扩建必需按基建程序进行;矿井技术改造(井巷部分)、矿井开拓延深、新采区设计全部必需按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程序进行设计,上报集团企业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实施。回采工作面设计由矿主管技术部门编制,会审后报矿总工程师审批。特殊采、掘工作面设计,如有煤和瓦斯突出采、掘工作面,采取新材料、新方法工作面等,必需报企业总工程师审批。第八条 回采巷道施工图设计(包含开口位置选择)必需在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充足、经过工程类比或实测取得主地应力大小及方向基础上,由矿总工程师召集开掘、通风和地测等部门技术责任人从“一通三防”、设计断面、支护方法、施工难易性和工程
4、成本等方面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充足论证后确定,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第九条 巷道断面设计应严格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进行。巷道净断面设计,必需按支护最大许可变形后断面计算,以必需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需要为标准。第十条 巷道断面设计按断面形状和断面规格两部分进行:(一)断面形状:采取锚喷支护形式时,巷道断面形状按半圆拱设计;型钢支护时,按梯形或半圆拱形设计;锚网支护时,依据顶板产状,按矩形或斜矩形设计。(二)断面规格:断面规格要以满足安全和使用为前提,尽可能提升断面使用效率;经过工程类比或实测计算等手段选择最优高跨比,增强巷道围岩稳定性。应用中可参考平顶山矿区井巷断面标准图
5、册。第十一条 井巷支护应优先选择锚杆支护,逐步取消管缝锚杆支护和工钢支护,杜绝木支护。对于下分层、稳定性极差-类围岩及受上行开采影响上部煤层巷道,可用U型钢或锚网梁联合支护。第十二条 突出矿井中巷道设计应遵照下列标准:(一)关键巷道应部署在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应尽可能降低突出煤层中掘进工作量。开采保护层采区,应充足利用保护层保护范围。(二)应尽可能降低石门揭穿突出煤层次数,揭穿突出煤层地点应避开地质结构带。(三)在同一突出煤层同一区段集中应力影响范围内,不得部署2个工作面相向掘进。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应避开本煤层或临近煤层采煤工作面应力集中范围。第三节 作业规程第十三条 开拓掘进必需坚持一工程
6、一方法,并严格根据相关要求进行编制、审批和落实。出现图例不规范、内容不全、使用计量单位不标准、专业技术术语不正确、编制内容不结合实际等,均视为不合格作业规程,应重新进行编制。第十四条 地质条件发生改变、硐室掘进或改变施工工艺和作业方法等,全部必需立即编写补充方法,并推行审批落实程序。巷道贯通方法应按要求专门编制,并推行审批落实程序。第十五条 各矿开拓掘进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正在施工工程最少每三个月组织一次作业规程复查,复查意见同意后,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立即向职员落实。复查要有统计,作为考评相关技术人员依据。第十六条 作业规程经总工程师同意后,在开工前3天向施工人员落实。每次落实作业规
7、程,参与人员全部必需签字,缺席人员要补课。落实后要对每个职员进行考试,对缺考或考试不及格人员要进行补考,直至及格,不然不准上岗。第十七条 井下避灾路线在巷道开工前应由队长或技术人员亲自率领施工人员熟悉。第三章 巷道掘进第一节 巷道开口第十八条 全部巷道开口必需根据施工图开口通知单编制、审批和落实作业规程开工准备和验收开口等五个步骤进行。第十九条 巷道开口通知单由开拓部门依据施工图设计,用规范表格填制,并在开工前20天送达通风、机电、地测等部门及施工单位。 第二十条 巷道开口前,有恢复利用老巷,必需结合现场实际制订老巷维修方法,老巷维修后质量必需达成质量标准化要求。第二十一条 地测部门在巷道开口
8、前应给出巷道开口中心位置,巷道中心点不少于3个。开口当班施工队队长、技术员和地测相关人员必需在现场指导、指挥。第二十二条 只有在作业规程落实完成,开口位置明确,有恢复利用老巷维修已完成,水、电、风及设备已接通或到位,施工材料及抢险备用材料准备充足等情况下,由矿(建井处)开拓掘进部门责任人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第二十三条 作业规程及施工现场全部必需有开口施工放大图,施工工艺及对应条件下安全方法必需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要求。大交岔点、大断面等施工难度大开口,队干部必需现场指挥,参与施工人员必需经验丰富。第二十四条 巷道开口必需先对其周围老巷进行维修和加固,其加固方法及加固范围全部要在方
9、法中具体要求;必需清理现场,并对作业地点管线、机电设备等加以保护,确保作业场所安全及路线通畅。第二十五条 巷道开口5米内,应坚持采取小循环、放小炮方法掘进,其炮眼深度、装药量和一次起爆炮眼数等爆破参数必需在方法中具体要求。放炮前必需对交岔点进行有效加固。 开口巷道和原在用巷道斜交时,“迈步”棚子应使用长梁,抬棚不得低于“迈步”棚子。第二十六条 在施工或维修交岔点时,严格根据中心、腰线和施工放大图进行。抬棚施工必需符合“高、暗、双”要求,抬棚插梁应按设计逐架施工,严禁梁和腿子用短料焊接,各插梁及抬梁均要立即打好牢靠临时顶柱,摘掉开口侧原棚腿时应预防漏顶及片帮。第二十七条 在压力较大大断面施工抬棚
10、时,应对交岔点帮顶采取补打锚杆及锚索等方法加固围岩,以确保施工安全。第二节 巷道掘进第二十八条 巷道掘进必需坚持质量标准化。坚持质量跟班验收制度,发觉质量不合格工程必需立即整改,并做好隐蔽工程统计。第二十九条 井巷工程全部必需控制断面成形。使用钻爆法掘进巷道,必需采取光面爆破技术;使用机械掘进巷道,围岩松软时必需采取预留层方法。第三十条 巷道掘进必需坚持安全装备系列化标准,立即安装各项安全设施和设备。第三十一条 巷道掘进必需坚持正规循环作业,严格实施作业规程,条件改变应立即修改,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对于质量低劣、脱离现场实际作业规程,必需重新编制,停止施工。第三十二条 巷道掘进在揭露老空
11、前,必需制订探查老空安全方法,包含靠近老空时必需预留煤(岩)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内容。必需依据探明情况采取方法,进行处理。第三十三条 巷道掘进揭露老空时,必需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只有经过检验,证实老空内水、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等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第三十四条 石门揭煤要有防突方法,并严格根据“一通三防”相关安全技术管理要求施工。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岩巷时,必需定时验证地质资料,立即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改变情况,预防误揭误穿突出煤层。第四章 顶板管理第一节 通常要求第三十五条 开拓掘进作业规程必需含有顶板管理内容,并要有真对性。第三十六条 巷道施工中,严格实施敲帮问顶制度,必需按作业规程要
12、求进行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第三十七条 全部正在施工开拓掘进巷道,必需在巷道内存放足够抢险物料,以备发生顶板冒落事故时能够立即维护使用。第三十八条 巷道施工应坚持一次成巷,工程质量符合煤矿井巷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检验评定标准要求。严格根据质量验收制度,对不合格工程必需立即返工,工程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第三十九条 维修巷道时,必需由外向里进行。在拆除原支护前,必需加固工作地点巷道,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需立即找顶,进行永久支护。第二节 临时支护第四十条 开拓掘进工作面必需使用前探梁,其强度必需足够,且不能发生弯曲变形,不得使用圆管作前探梁。前探梁卡子不能少于3道。前探梁应大于5架棚长度,即不能小于3
13、.6米长。严禁用柔性材料吊挂前探梁。第四十一条 锚杆锚喷支护巷道应优先选择有初撑力材料作临时支护。打顶柱时,顶柱应打在实底上且必需带帽,控顶长度大于2米。第四十二条 拱形支架前探梁应固定在距巷道中心两侧1米处位置,前探梁卡子必需卡紧棚梁,不得下滑。各矿应主动推广应用铰接型前探梁卡子,严禁使用钢丝绳或圆环链替换前探梁卡子。第四十三条 工字钢梯形支架,应使用卡在工字钢两边槽内前探梁卡子,便于卡子拆卸移动,但前探梁卡子承载强度应和前探梁控顶范围相适应。第三节 架棚巷道顶板管理第四十四条 支架间必需安设撑木或拉杆,可缩性支架必需用金属拉杆且不能少于3道,即正顶一道,两帮各一道。可缩性支架卡缆必需用机械
14、或力矩扳手拧紧。第四十五条 炮掘巷道靠近工作面10米内支护,在放炮前必需用防倒装置联锁加固,防倒装置应安设在棚腿长度二分之一处。第四十六条 在压力大巷道架设对棚时,对棚应一次施工,不准采取补套措施,以免对棚高低不平,受力不均。第四十七条 下分层掘进巷道时,必需立即支护。若假顶破碎,必需先采取打前探锚杆或穿楔等方法,然后方能掘进。第四节 锚杆、锚喷巷道顶板管理第四十八条 锚杆支护巷道,必需定人、定时、定量进行安全监测,并建立检验监测日志。第四十九条 煤巷锚杆支护巷道按3050米设一个测站并进行日常顶板离层监测,离层指示仪必需用统计牌板显示;每安装300根锚杆或掘进30米巷道作一组(3根)锚杆拉力
15、试验。第五十条 锚杆支护巷道应采取十字测点法进行顶底板移近量、两帮位移量观察,测站应设置在两组顶板离层指示仪之间。第五十一条 树脂锚杆应采取快速安装工艺进行安装,托盘应紧贴岩面,螺帽安装必需使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拧紧螺帽扭矩M16、M18大于100N.m,M20及以上大于120N.m。第五十二条 沿空送巷,受动压影响,遇结构,综采切眼,大硐室及交岔点等,必需使用屈服强度大于400MPa高强度锚杆,还应加打锚索加强支护。第五十三条 锚杆支护巷道必需进行巡回检验,对失效锚杆必需立即补打,顶板破碎或有离层现象地段必需加强支护。第五十四条 岩巷施工必需实现光面爆破,确保巷道成型完整。巷道掘进后应立即
16、喷浆封闭围岩,初喷必需紧跟工作面,耙装机后必需成巷并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第五十五条 锚喷巷道应立即进行养护;喷层厚度必需符合设计要求,每5米设一组喷厚观察孔,每组观察孔设5个,在正顶、两腮及两帮部署;喷射混凝土强度应定时取样进行喷层试块强度试验,凡达不到要求,必需采取补强方法。第五章 巷道贯通和巷道移交第一节 巷道贯通第五十六条 通常掘进巷道同其它巷道贯通相距20米、综掘巷道相距50米时,由矿地测部门填制贯通通知单,立即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同时送达掘进、通风等部门和施工单位。第五十七条 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方法,由施工单位编制,实施矿总工程师负责集体审批制度,矿总工程师签字后生效。尤其是老空区、盲巷、
17、小窑及长久停风地点贯通,其贯通方法必需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并报企业业务部门立案;两个矿井之间贯通、建井处和生产矿共用系统巷道贯通由集团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批。第五十八条 巷道贯通必需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方法,并严格实施平煤股份企业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标准化若干要求相关要求。第五十九条 巷道贯通方法落实由开拓掘进副矿长负责。在通常掘进巷道同其它巷道贯通相距20米、综掘巷道相距50米前必需进行落实并签字、对现场贯通工作进行具体分工,明确井上下责任人,并以会议纪要形式统计备查。第六十条 矿通风部门在贯通之前,立即编制贯通前后通风系统调整方案,明确调整风流设施位置、数量和质量,和贯通后风流方向、风量、瓦斯情况
18、,绘制相关通风系统图纸。第六十一条 开拓掘进、通风部门依据贯通情况各自建立巷道贯通台帐或卡片,存档备查,做到统计认真、汇报立即、信息正确。第六十二条 开掘副矿长统一负责巷道贯通全过程,落实巷道贯通方法编制、落实及实施情况。巷道贯通必需在八点班进行,地面指挥由矿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负责,贯通时区(队长)必需在现场组织、协调,矿通风部门责任人或工程师是贯通现场总指挥,开拓、安检、地测等部门帮助指挥,施工队长是现场贯通责任人。第六十三条 认真落实巷道贯通汇报制度(一)巷道贯通后,开拓、通风部门于当日各自向企业对口处室汇报贯通情况。(二)开拓处实施每七天巷道贯通调度制度,即各单位每七天日下午5时以前将
19、本单位下周估计巷道贯通情况进行汇报。(三)各单位必需于每个月末将本单位下月全部估计巷道贯通进行汇报,其中包含外来单位在本单位施工估计巷道贯通。第六十四条 巷道贯通关键技术方法:(一)通常巷道贯通炮掘工作面相距20米前,综掘工作面相距50米前,地测部门必需下达通知单,现场标明贯通位置,以确保贯通方向。停工工作面必需保持正常通风,除保持局部通风外切断一切用电。如被贯通巷道原已停风,则需要提前排放被贯通巷道内瓦斯。必需确保被贯通工作面能够进行正常通风、瓦斯检验等工作,同时要装设瓦斯监测探头,矿调度室要随时掌握瓦斯浓度改变情况。(二)巷道贯通必需坚持长探短掘标准,矿调度室和施工现场要悬挂贯通进展图,做
20、到班班验收,立即填写进度和剩下长度,以正确掌握贯通时间。(三)贯通工作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严禁相向贯通。两巷对掘时,炮掘工作面相距20米(综掘相距50米)时,其中一个掘进头必需停止掘进,停工工作面必需成巷,并对工作面5米范围内巷道进行加固;停工前必需根据预定贯通中心线方向,打35米深探眼,填入标识物;在进入停工工作面全部入口安全地点或巷道口处设置警戒,每班设专员把守,直至贯通。(四)和在用巷道贯通时,炮掘工作面距贯通点20米前,地测部门必需在贯通处明确标识,每次放炮时必需在通往贯通处各个入口处设置警戒,确定警戒后,方可进行施工。(五)贯通老巷、或采空区时,坚持有疑必探,并依据所探情况制订
21、针对性安全技术方法;根据要求进行封闭老巷、调整通风系统等相关工作。(六)贯通点必需采取预防冒顶方法。当贯通点为锚网支护时,其加固方法可采取打托棚或立柱等;支架支护时,可采取打托棚或架设密集支架等。对头贯通时,加固长度不得小于5米;其它贯通形式,贯通点左右5米全部必需加固。(七)在有煤和瓦斯突出煤层中,应避免同一巷道相向掘进;贯通斜交或正交时,贯通点应尽可能避开地质结构带或应力集中带,而且被贯通巷道工作面应超前贯通点5米。 (八)采取放炮法贯通时,必需严格实施“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剩下5米时应采取长探短掘放小炮方法施工,剩下3米时,应用掏槽一次贯通,然后刷大成巷。第二节 工程移交第
22、六十五条 水平(采区)工程移交应依据工程性质,由企业相关领导或工程所在单位责任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移交,现场确定质量等级、验收结论,填写移交验收汇报,并办理移交手续。其中,移交汇报内容应包含水平(采区)地质情况(位置、范围、地质结构、可采煤层煤质、储量、水文地质瓦斯地质、地温等)、工程范围、工程量、施工工期、工程质量自检结果、隐蔽工程、施工过程及其经验教训、问题等。水平(采区)移交应包含以下资料:(一) 采区移交申请汇报书(二) 采区工程附图()煤层底板等高线及储量计算图,图纸百分比:1:;()井上下对照图,图纸百分比:1:;(也可用全矿井1:5000井上下对照图,但必需标明新采区范围)。(
23、) 采掘工程平面图;() 原设计施工图及说明书;() 设计更改图纸及其文字说明;() 高温采区降温系统图;() 高突采区瓦斯抽放系统图。(三) 地测部门要提供施工实测图纸和地质素描剖面图。(四) 已审批单位工程作业规程和关键施工方法;(五) 工程月份和完工验收原始统计;(六) 全部隐蔽工程统计;第六十六条 回采巷道移交由生产矿矿长或矿长指定人员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质量、机电运输、通风系统、供电、供排水系统、防尘、防自燃、防突、压风自救、安全监测、隐蔽工程等十一个方面进行移交验收。 第六章 设备管理第一节 通常要求第六十七条 特殊工种必需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第六十八条 开拓掘进所用机电设备必需
24、分类建立台帐,没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机电设备不得投入使用。第六十九条 必需建立机电设备交接班制度和每班检验、检修和保养制度,填写电气、机械故障统计,发觉隐患,立即处理。多种设备检验、检修方法及正确处理故障方法必需写入作业规程。第七十条 多种设备必需台台完好,开关上架,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并悬挂有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特殊工种岗位责任制等内容牌板。第七十一条 多种设备入井前必需试运转,各项性能指标符合标按时,方可入井。第七十二条 安装、固定多种设备所在地点巷道支护必需完好、安全可靠;周围环境必需达成文明生产标准。第七十三条 综合掘进机、耙装机、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
25、和小绞车等设备必需安装远方操作按钮,必需确保司机能快速停止设备运转。第七十四条 运输、安装和拆卸回收掘进机、耙装机、胶带输送机等设备必需有区队管理人员现场指挥,必需制订专题安全方法并经战线副总工程师审批。第二节 掘进机第七十五条 坚持正确使用掘进机上全部安全闭锁和保护装置,不得私自改动或甩掉不用,不得随意调整液压系统,雾化系统各部位压力。第七十六条 严格按作业规程和掘进机操作使用说明书要求开启次序开机,掘进机司机开机前,必需发出警报,并对掘进工作面环境和掘进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方面检验,确定工作面环境和机器正常、并在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开机,严禁机器带负荷开启和带病运转。第七十七条 通常全
26、煤巷道切割时先横向扫底,然后在巷道中、下部进刀,横向顺时针分层切割,最终刷帮扫顶使巷道成型。高瓦斯或突出煤层则从断面上部进刀。第七十八条 掘进半煤岩巷道时,应先切割煤后切割岩石,即按先软后硬程序,岩石硬度大于掘进机经济切割能力时,应退出掘进机,采取放炮破岩方法,避免损坏掘进机。第七十九条 依据煤岩软硬程度,掌握好机器破岩切割速度,避免发生截割电机过载或压死刮板输送机等现象,切割时应放下铲板,假如落煤量大而造成过载时,司机必需停机,将掘进机退出后再重新进入进行处理。第八十条 掘进机司机作业时不得私自离开操作台和委托无证人员开机,必需精力集中,开机平稳,看好方向,并听从观山人员指挥。机器前进时将铲
27、板落下,后退时将铲板抬起。发觉有冒顶预兆或危及人员安全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第八十条 掘进机切割掘进期间,应设专员清理转载机跑道和延伸电缆,以防转载机掉道和挤压电缆。掘进机工作中发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机处理,以免出现机械事故。第八十一条 掘进机停止工作和检修和交接班时,应将掘进机退到安全地点,截割头落地,并将装载铲板放在底板上,按操作次序停机后,关闭水源,吊挂好电缆和水管。第八十二条 在有淋水巷道且底板较软时,应使用道木或废旧坑木将掘进机垫起,以防卧机。第八十三条 掘进机必需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电气控制回路开关,专用工具必需由专职司机保管。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需断开掘进机主
28、油泵电源开关。第八十四条 掘进机必需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在掘进机非操作侧,必需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按钮。第八十五条 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使用水压不得小于Pa,外喷雾装置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Pa;内喷雾装置使用水压小于Pa或无内喷雾装置时,则必需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第八十六条 检修掘进机时,严禁其它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根据注油六定(定人、定机、定时、定量、定质、定位)标准,进行润滑管理;定时更换个部减速箱齿轮油。第三节 耙装机第八十七条 耙装机必需有照明设施;绳轮和滚筒必需有挡绳装置;中间槽和卸料槽两侧必需安装封闭金属保险栏或保护网。第八十八条 耙装
29、机钢丝绳应保持完好,断丝不得超出截面1/5,并严禁在耙装机钢丝绳上打结;如采取插绳对接其插绳长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第八十九条 固定耙装机处临时轨道构件必需齐全、螺丝拧紧、轨枕间距不得超出1米。第九十条 耙装机距工作面最小距离为6米;最大距离为30米。第九十一条 安装耙装机次序是:固定耙装机四个轮子、簸箕槽、卸料槽、最终是安装卸料槽两根尾撑。安装卸料槽时其下面严禁作业或行人,固定起重工具支架或锚桩必需牢靠可靠。耙装机安装过程中严禁带电作业。第九十二条 固定钢丝绳滑轮锚桩,其拨出力应大于3吨;安装孔应比锚桩长出50-100mm以上。 第九十三条 在倾斜井巷移动耙装机时,下方不得有些人。倾斜井
30、巷倾角大于20时,在司机前方必需打护身柱或设挡板,并在耙装机前方增设固定装置。第九十四条 在倾斜井巷使用耙装机时,除用机器本身卡轨器进行固定外还应增设两个大卡轨器和一套预防机身下滑装置。其中大卡轨器一端固定在耙装机台车立柱上,另一端固定在轨道上。第九十五条 装岩(煤)前,必需在矸石或煤堆上洒水;在拐弯巷道装岩(煤)时,必需使用可靠双向辅助导向轮,清理好机道,并有专员指挥和信号联络,严禁在耙斗运行范围内进行其它工作和行人。耙装机后必需安设除尘装置。第九十六条 耙装机作业前,瓦斯断电装置传感器,必需悬挂在耙斗作业段上方。第九十七条 高瓦斯区域、煤和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
31、耙装机。第九十八条 耙装机作业完成和司机离开机器时,必需立即切断电源,并打开离合器;对耙装机橡套电缆,必需严加保护,避免水淋、撞击、挤压和炮崩。第四节 小绞车第九十九条 小绞车运输必需坚持“三固定、四保险”。三固定是:绞车司机固定;把钩工固定;信号工固定。四保险是:有保险绳;使用保险插销;下山要有保险杠;有保险峒室。第一百条 小绞车选型,应依据施工巷道坡度、运距、最大张力和提升方法等数据,经过计算选择绞车型号和钢丝绳,并经矿机电科和相关技术人员审批。第一百零一条 凡需安装使用小绞车单位,全部必需填写设备安装申请单,内容必需有设备安装示意图,安装完成后,经机电科组织验收达成技术要求后发给小绞车使
32、用合格证,无合格证不得运行。第一百零二条 小绞车必需安装在绞车峒室内,绞车峒室规格要在作业规程中要求、绞车安装位置必需出现在巷道施工图上。第一百零三条 小绞车安装应采取混凝土基础。安装JD-11.4绞车,其基础尺寸大于1.21.21.5米(长宽深),基础螺栓长为0.8米以上,直经应为18mm以上圆钢。底板坚硬时,可采取4根压柱和4根底锚固定。第一百零四条 小绞车峒室或小绞车处巷道支护必需符合作业规程要求质量标准,高度不得小于1.8米,司机操作地点应有大于1平方米有效空间,且能容纳全部电气设备;小绞车最突出部位和巷道邦间距不得小于250mm、和矿车最突出部位不得小于400mm;安装小绞车处不得有
33、淋水、积水和杂物,周围要清洁卫生。第一百零五条 小绞车钢丝绳和小绞车滚筒连接,压绳板不少于两个;钢丝绳和矿车之间联接必需用专用保险插销,严禁用其它杂物替换。小绞车司机必需做到“五不开车”,即:设备不完好不开车、钢丝绳不合格不开车、安全设施及信号不齐全不开车、超挂车不开车、信号不清楚不开车。把钩工必需做到“四不挂车”,即:安全设施不齐全不挂车、信号联络不通不挂车、装载超出要求不挂车、绞车运行方向巷道有行人不挂车。第一百零六条 小绞车运输必需严格实施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严禁扒、蹬、跳。小绞车红灯信号设置,以小绞车运行范围内任何位置均能看到红灯为准。第一百零七条 小绞车运输必需设置停车平台,
34、平台长度必需在作业规程中要求,严禁在斜巷中摘挂矿车。第一百零八条 小绞车运输必需严格实施“一坡三挡”制度。挡车器位置应在作业规程中有明确要求。并在变坡点前方1米处另加一道仰角挡车器。挡车器为常闭状态,只有行车时方可打开。第一百零九条 运输轨道必需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第五节 喷浆机 第一百一十条 喷浆机作业前必需试运转。检验风、水、电、料等线路有没有故障、旋转体转向是否和指示箭头方向相同,发觉问题,立即停机处理。第一百一十一条 严格实施潮料喷浆。喷浆机作业时,进料必需均匀连续,依据回弹量和喷体光滑度立即调整风水压力。发生堵管、漏风等问题时应立即停止送料、停电、停水、停风进行处理。第一百一十二条
35、必需正确停启喷浆机。开机应按先供风,再供电,后供料次序;停机应先停电,再停风。第一百一十三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立即用压风吹净旋转体料腔及输料管余料,清除粘结物;橡胶结合板厚度小于7毫米、旋转板厚度小于15毫米时应更换。第六节 刮板输送机第一百一十四条 安装刮板输送机处巷道高度不低于1.8米;转载点机头和机尾或皮带搭接高度不低于0.4米,机尾和工作面煤壁距离大于0.7米。第一百一十五条 刮板输送机机头必需用稳绳固定;刮板输送机机头加高过渡段,应设置支撑架,确保机头稳固;刮板输送机机头和机尾还分别用2根压柱打牢靠定。第一百一十六条 安装刮板输送机处必需有洒水设施,转载点有喷雾装置;人员常常横过刮板输
36、送机处,必需搭设过桥;固定刮板输送机机尾,必需安设封闭式防护装置。第一百一十七条 刮板输送机穿过风门时,必需在风门前后设置封闭式防漏风装置。第一百一十八条 不许可用刮板输送机运输作业规程要求以外物料。严禁人员蹬、乘刮板输送机。第一百一十九条 刮板输送机作业前,必需试运转,确定正常后才能交付司机进行正式操作;开动刮板输送机前必需发出开车信号,点动二次后,才能够正式开动。第七节 胶带运输机第一百二十条 胶带运输机必需使用阻燃输送带和不延燃电缆;机头处20米巷道须用阻燃材料支护或用石棉瓦封闭帮顶。第一百二十一条 胶带运输机机头处必需配置两个灭火砂箱(400mm500mm500mm)、两台灭火器,而且
37、司机能够正确熟练使用和操作;机头必需安设喷雾设施、灭尘水管。第一百二十二条 胶带运输机安设必需平、稳、直,皮带不偏斜,托辊齐全、有效;托辊、连接杠、架子连接必需使用专用销固定,严禁用其它物件替换。第一百二十三条 胶带运输机和巷道两帮距离,必需满足行人侧大于700mm,另一侧大于400mm;输送带宽度必需满足,1m皮带大于0.8m,0.8m皮带大于0.6m,0.65m皮带大于0.45m。第一百二十四条 裸露胶带运输机机尾须安设防护栏;行人常常横跨皮带处须安设皮带过桥。第一百二十五条 胶带运输机使用过程中,必需坚持巡回检验,发觉问题立即汇报或停机处理;皮带托辊必需转动灵活、缺失率小于3%;必需立即清理浮煤和杂物,底托辊距底板大于100mm。第一百二十六条 作业规程必需对用胶带输送机运输物料方法和方法明确要求,不许可用胶带输送机运输作业规程要求以外物料;严禁人员乘坐胶带输送机。第七章 附则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要求没包含其它安全技术管理,必需严格实施企业下发相关要求。第一百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要求责任单位及人员,将根据平煤股份企业原煤生产基建施工和地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措施进行处罚。第一百二十九条 本要求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相关要求和本要求相抵触时,以本要求为准。第一百三十条 本要求解释权属平煤股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