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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各项工作制度汇编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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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泗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各项工作制度   目   录 一、七条禁令 二、工作人员公正执法、廉洁从政若干要求 三、党组议事规则 四、首问负责制 五、责任追究制 六、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汇报制度 七、一次性通知制 八、限 时 办 结 制 九、责任追究制 十、执法办案回避制度 十一、节省资源要求 十二、请销假制度 十三、财务审批制度 十四、招待费管理制度 十五、局车辆管理措施 十六、日常办公用具管理措施 十七、工作制度 十八、学习制度 十九、卫生保洁制度 二十、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   一、七条禁令         一、严禁参与药品生产经营活动,违者一律给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给予解聘或开除。         二、在药品监督执法办证、办案中,严禁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违者一律给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给予解聘或开除。         三、严禁泄露执法监督工作秘密,违者一律给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予解聘或开除。         四、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一律给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予解聘或开除。         五、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一律给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予解聘或开除。         六、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一律给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给予解聘或开除。             七、严禁节假日代班、值班期间饮酒(包含值夜班),违者一律给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给予解聘或开除。     二、工作人员公正执法、廉洁从政若干要求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廉洁、高效地推行职责,特作以下要求:   一、不准违反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利用行政审批、换发证、检验、检验、检测、稽查、办案等监管权力,谋取私利,偏护、纵容违纪违法活动。   二、不准向监管对象通风报信,泄露执法监督工作秘密。   三、不准在工作中采取任何手段,有意刁难监管和服务对象。         四、不准在执法监督活动中接收可能对公正执法有影响礼品馈赠或宴请。         五、不准收受监管和服务对象赠予现金和有价证卷。         六、不准以任何名义索取监管和服务对象钱物或让其报销应该由个人支付多种费用。         七、不准参与用公款支付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场所娱乐活动。         八、不准参与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九、不准违反要求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中兼职或兼职取酬。         十、不准向监管和服务对象推销商品。         十一、不准泄露监管和服务对象技术和商业秘密。   违反上述要求,情节轻微,给批评教育,责令更正或进行组织处理;情节较重、组成违纪,给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党组议事规则          为全方面落实党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议事决议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充足发挥党组集体领导作用,认真推行党组职责,根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部分酝酿,会议决定标准,不停完善党内议事和决议机制,特制订以下党组议事规则。         一、议事决议遵照标准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关键思想为指导,全方面落实实施党基础路线和基础方针,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结合宿迁实际落实党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指示、决定,发明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施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路线。         4、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属局党组职责范围内重大事项,要根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部分酝酿、会议决定”标准处理。         5、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二、议事范围          1、 讨论研究本局落实落实上级部门关键工作布署和关键会议、文件精神。         2、讨论研究推行本局相关职责中关键问题及工作中关键决议。         3、研究制订整年工作目标、工作思绪和年度工作总结及年度工作目标奖惩兑现。         4、讨论经过党组关键讲话或汇报,以党组名义发出关键文电。         5、讨论研究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研究分析机关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出工作布署,处理和处理这些工作中重大问题。         6、讨论决定人事问题、人员奖惩或提名推荐干部。         7、讨论决定重大建设项目、关键设备购置和5000元以上一次性经费支出。         8、上级要求其它需经党组集体研究问题及党组组员提出党组责任人认为需要提交党组集体讨论其它关键问题。           三、会议制度         1、党组会议通常每个月召开一次,也可依据需要随时召开。         2、党组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组员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需事先请假。非党组组员依据需要列席。         3、提交党组讨论议题应事先确定,并提前通知党组组员和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对于重大决议,应在党组讨论之前,进行必需协商和调研论证,充足听取多种意见,然后再作为议题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4、党组会议必需有半数以上党组组员出席方能举行。讨论重大问题、关键文件和干部任免需要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组员出席才能举行。不能出席会议同志,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或提议,可在会议召开之前提出。         5、党组会议实施少数服从多数标准。决定问题时,应该经过充足酝酿讨论,如对重大问题有不一样意见,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需按多数人意见实施外,通常应暂缓作出决定,待深入作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党组会形成决定(决议),党组组员个人无权改变,必需无条件实施,不一样意见许可保留,但在行动上不能有任何反正确表示。党组组员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因故缺席,由书记或委托相关人员事先征求意见,会后通报情况。         6、讨论干部奖惩或提名推荐干部,如原拟人选被否定,应根据要求程序重新提出人选,不能仓促作出决定。         7、党组会议应有明确指定统计人员完整正确地做好统计。         8、参与会议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要求,不得私自将会议讨论内容外传。         四、决定实施和反馈         1、党组会讨论决定事项,要根据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标准,由分管组员落实。明确由部门负责,应立即传达和督办,并按时向党组汇报实施情况。         2、党组组员必需果断实施党组会决定(决议),在实施中如发觉新情况需要复议,经书记同意后,可提交党组复议。但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和党组会决定(决议)相违反言论和行动。         3、党组会所经过决议和文件,凡能够传达,经同意,应立即传达成要求范围。   四、首问负责制         为树立良好机关形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机关服务水平,争创文明行业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决定在机关实施首问负责制,要求以下: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本局机关工作中第一个接听来电或接收来访人,不管其事项是否属于本人职责服务范围,全部要负责给回复和接待工作制度。该第一个和当事人接触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必需遵照“礼貌热情、耐心细致、讲求标准、高效服务”要求,一律使用文明用语,一律挂牌上岗,报名接听,接收监督。         三、凡当事人到本局来访请求处理事项或要求提供服务,首问责任人应视不一样情况给处理,凡属本职业务范围内应快速给回复或办理,不得拖延、推诿;凡不属于本职业务范围内应向当事人解释清楚。若属本局业务范围内应主动带路、指人,直到有些人接待办理为止。若不属本局业务范围应主动通知应予办理单位、部门。          四、如系接听电话,凡属本职业务范围应予明确回复,如一时难以回复,要做好电话统计,待有明确意见后立即通知对方;不属于本职范围事项,要在明白来电意图后通知其能给回复相关股室电话号码;不属于本局业务范围内事项,解释清楚,应尽力给帮助。         五、在首问接待中,属本局业务范围内事项,但当事人不符合办理条件应主动作出解释,并一次性通知相关手续和所需材料,不得生硬拒绝、冷落或刁难对方。         六、本局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首问负责制,若发觉未认真推行该项制度者,给严厉批评教育,对造成不良后果,将视情况给行政处分。   五、责任追究制        为强化执法责任,规范办事行为,严厉纪律制度,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依据上级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责任范围         1、 局长:全方面负责全局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为第一责任人。         2、 副局长: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工作负有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责任。         3、  科室责任人:对本科(室)工作及工作人员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负责。         4、 办公室:负责对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优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记入档案。         二、 责任追究         5、 对违反本局《机关工作纪律制度》,损害药监机关形象,对软环境建设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轻者,给通报批评;后果严重,责令停职检验,并给对应行政处分。       6、 对未能严格推行本局公开承诺事项,给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给对应行政处分。并追究直接领导责任。         7、 对违反本局《首问负责制度》,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给通报批评。         8、 对私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造成当事人反应强烈,一经查实,给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9、 凡在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案件办理中,违反法定程序,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视情况责令停职检验,造成赔偿,由直接责任人负担部分直至全部赔偿费。         10、 在违法案件处理中,有重罚款、轻教育、以罚代法行为,给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         11、 在按法规实施处罚时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罚款,没收财物单据,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12、 对私自增加收费项目、提升收费标准、收费不开票据,除退回款项外,视情况给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3、 凡在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案件调查取证中因工作渎职或有意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调查结果,给案件定性造成错误,给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情节尤其严重,追究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同时追究直接领导责任。         14、 对将罚款、没收财物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退还罚款、财物,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 对使用或损毁扣押财物,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除依法给赔偿外,给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由直接责任人负担赔偿费用。         16、 凡因在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中,没有进行文明执法或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方法,和当事人造成冲突或事故,给直接责任人批评教育,视情节责令停职检验,后果严重给行政处分。         17、 凡对群众反应重大问题或热点问题不予理会或忽略大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给当事人造成财产、人身损害,给直接责任人对应行政处分。         18、 在工作中超越或滥用职权,吃、拿、卡、要、徇私舞弊影响公正执法,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组成犯罪,依法追究对应刑事责任。    六、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汇报制度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特建立泗阳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汇报制度:         一、汇报对象         副科级(含享受相同候遇)以上领导干部。         二、汇报事项         1.凡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儿女营建私房、买卖私房,参与集资建房,转让住房或宅基地;         2.凡本人及家庭关键组员婚丧嫁娶、庆贺生日、乔迁新房等易引发群众议论;         3.凡本人及家庭关键组员接收国外和港澳人士邀请赴外考察、参观;         4.凡配偶、儿女及其直系亲戚在自己单位或所管辖单位安排工作或就业;         5.凡配偶、儿女及其直系亲属劳务输出、出国、出境、探亲、定居、自费留学;         6.凡配偶、儿女及其直系亲属在当地从事涉药经营;         7.凡配偶、儿女、父母及直系亲属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         8.本人认为应向组织汇报其它事项。         三、汇报要求         1.汇报人应在事前10天填写《泗阳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汇报单》(以下简称《汇报单》)作书面汇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前汇报时,必需先口头汇报,事后5天内再补报书面汇报。         2.汇报时应说明相关事项时间、地点、资金起源及处理方法等关键内容。         3.党员领导干部必需在每六个月一次民主生活会上通报六个月来个人重大事项办理情况。         三、其它注意事项         1.领导干部对个人重大事项应在党组织每六个月一次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通报。         2.领导干部不按本通知要求汇报或不如实汇报个人重大事项,视其情节轻重,给批评教育、限期更正、责令作出检验,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七、一次性通知制          一、一次性通知制度是指当事人到局办理相关事务或咨询相关事项因手续、材料不完备需退回补办或不完全含有条件暂不予受理,局相关责任人应该一次性通知需补办材料、手续和不予受理理由。         二、责任人对当事人需办理相关事务或咨询相关事项负有一次性说清责任。能办理事项应立即办理;条件不符或手续不全,应一次性通知相关要求、条件和应提交材料;条件不完全含有,要说明暂不予受理理由等。         三、责任人对当事人需要办理相关事务应有负责到底责任。在当事人补齐手续或材料后,应予受理,并按相关要求立即办理。         四、对当事人所办事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很明确,或情况比较特殊,责任人应该在具体了解基础上,立即请示部门领导,共同研究确定应提交哪些材料,并通知当事人。         五、责任人违反本制度要求,要进行严厉处理。对没有做到一次性通知,造成当事人反复数次上门咨询责任人,根据相关要求追究相关责任。        投诉电话:627   八、限时办结制         第一条 限时办结制是指服务对象到局机关办事时,在符合相关要求及手续齐全前提下,经办科室或经办人应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其所请求事项制度。          第二条 各科室责任人为限时办结制责任人。         第三条 对即办事项,在服务对象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情况下,要即时给予办理。         第四条 对限时办理事项,经办人应立即对服务对象申报材料和相关手续进行审核,并明确告之服务对象材料和手续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第五条 对于职责范围内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情况特殊确需延时办理,经办人要根据职权要求报相关领导同意,并通知服务对象延时办理理由和延时具体时间。   九、责任追究制         为强化执法责任,规范办事行为,严厉纪律制度,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依据上级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订本制度。         三、  责任范围         19、  局长:全方面负责全局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为第一责任人。         20、 副局长: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工作负有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责任。         21、 科室责任人:对本科(室)工作及工作人员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负责。        22、 办公室:负责对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优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记入档案。         四、  责任追究         23、 对违反本局《机关工作纪律制度》,损害药监机关形象,对软环境建设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轻者,给通报批评;后果严重,责令停职检验,并给对应行政处分。         24、 对未能严格推行本局公开承诺事项,给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给对应行政处分。并追究直接领导责任。         25、  对违反本局《首问负责制度》,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给通报批评。         26、  对私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造成当事人反应强烈,一经查实,给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27、 凡在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案件办理中,违反法定程序,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视情况责令停职检验,造成赔偿,由直接责任人负担部分直至全部赔偿费。         28、 在违法案件处理中,有重罚款、轻教育、以罚代法行为,给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         29、 在按法规实施处罚时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罚款,没收财物单据,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30、 对私自增加收费项目、提升收费标准、收费不开票据,除退回款项外,视情况给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31、 凡在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案件调查取证中因工作渎职或有意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调查结果,给案件定性造成错误,给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情节尤其严重,追究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同时追究直接领导责任。         32、 对将罚款、没收财物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退还罚款、财物,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3、 对使用或损毁扣押财物,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除依法给赔偿外,给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由直接责任人负担赔偿费用。         34、 凡因在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中,没有进行文明执法或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方法,和当事人造成冲突或事故,给直接责任人批评教育,视情节责令停职检验,后果严重给行政处分。         35、 凡对群众反应重大问题或热点问题不予理会或忽略大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给当事人造成财产、人身损害,给直接责任人对应行政处分。         36、 在工作中超越或滥用职权,吃、拿、卡、要、徇私舞弊影响公正执法,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组成犯罪,依法追究对应刑事责任。   十、执法办案回避制度        为加大工作力度,维护行风建设,树立药监新形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做好一切工作标准,为此经局务会讨论,在执法办案中实施关系回避制度。具体内容以下:         1、凡在执法办案中和本人相关系单位或个人,执法人员应说明原因,主动申请回避。         2、杜绝隐瞒不报,参予办人情案,说人情话或通风报信等,轻者给批评教育,重者给党纪政纪处分。违法应交司法机关查处。         3、回避范围:和执法办案相关家庭人员、单位或个人亲戚、好友、同学、战友等。         4、回避后不得向其它执法人员咨询、打探、了解查处情况,发觉视为通风报信论处。   十一、节省资源要求         为在全体工作人员中提倡勤俭节省优良传统,推进资源节省活动深入开展,加紧节省型机关建设,经研究,特制订泗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节省资源要求。         一、 节省用电:         1、机关工作人员办公时间要充足利用自然光照,尽可能少开灯,以降低照明设备电耗,做到无人不开灯,离创办公室时间较长(超出10分钟)或下班时要随手关灯,严禁长明灯。         2、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要尽可能少开照明灯,严防长明灯,灯具或其它用电设备全部必需使用节能型产品。         3、夏季空调控温不得低于26摄氏度,室外温度低于30摄氏度时严禁使用空调,冬季空调控温不得高于20摄氏度,室外温度高于15摄氏度时严禁使用空调,做到无人不开空调,严禁开窗使用空调,严禁使用移动式采暖设备,下班前15分钟一律关闭空调,下午下班后和双休日、节假日一律切断空调电源,以防待机耗电。         4、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要降低待机消耗,用完后立即关闭电源;饮水机、电热水器等设备应选择功耗低、保温性能好产品,下班后关闭各类电器设备电源。         二、节省用水:         1、水龙头用后立即关闭,发觉有跑、冒、滴、漏现象立即报修。         2、冲洗拖把、洗车时水龙头不要开过大。         3、卫生间用水要随开、随用、随关。         三、节省用纸:         1、起草修改文稿尽可能在电脑上进行。         2、纸张正反面用,全部材料在正式定稿前必需先用初稿打印,对出现两次只改动多个字修改稿进行统计警告,降低文稿反复打印。         3、能传阅文件尽可能传阅,降低复印。         4、尽可能降低会议文件、材料印刷量,各科室要严格核定会议文件、材料印刷数量,用纸超出200张由分管局长把关审核后交文印室印刷。         5、各科室打印复印纸张情况进行登记,文印室每个月对纸张用量情况进行结算统计。         四、车辆节省用油:         1、稽查人员检验要有计划性,最大程度地降低车辆出勤率,降低油耗。         2、稽查检验和日常监管用车能合并使用合并使用。         3、定时检验车辆油耗情况,尽可能少使用高油耗车辆。         4、严禁公车私用,公务用车应根据要求出勤,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         5、每次对加油量进行登记,依据加油记录表每个月由财务进行核实支出是否合理进行加油把关。         五、节省办公用具:         1、纯净水不得随意浪费,严禁用纯净水洗手洗脸。各科室纯净水用完后用空桶到办公室进行更换。         2、办公室要集中配置茶具,降低一次性纸杯使用量。         3、打电话要长话短说,严禁电话聊天,拨打长途电话一律加拨17909,各科室话费严格按本局电话费管理要求实施,超出部分由科室组员自负。         4、机关采购办公设备一律购置能耗低、经国家认证节能设备或产品,淘汰国家明令严禁使用高能耗设备或产品。         5、依据实际工作需要制订办公用具和经费实施标准,降低物耗,控减支出。         6、严格办公用具、会议、事务等方面财务管理,对信封、文件袋、签字笔等办公用具使用严格领用登记手续,信封、文件袋按公务需要领取并登记,签字笔每个月不得领取多于2支。信纸每人每个月领取不得超出2本,工作笔记由办公室年初统一发放。特殊情况经申请特殊处理。每十二个月对复印机损耗及办公用具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核实。         7、招待费严格根据相关要求实施,严禁无须要迎来送往。         8、日常工作和重大活动,要节俭安排,轻车简从,严格控制开支。   十二、请销假制度         1、依据实际工作需要、工作情况决定是否能够请假。         2、请假必需逐层汇报,推行请假手续,写请假条,并由分管领导签字。          3、办事员请假半天向分管领导请假,1天以上(含1天)标准上必需向关键领导请假。         4、股级请假半天以上先行向分管领导汇报,然后向关键领导请假;分管领导请假2小时以上须通知办公室和关键领导;关键领导外出通知办公室,并按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相关要求请销假。         5、请假经同意后必需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并立即到办公室销假,不登记、不销假视为缺席处理。         6、整年请假天数不得超出相关要求。         7、考勤将和整年奖金福利挂钩,并在年底一次性兑现。         8、特殊情况经局集体研究后另行处理。     十三、财务审批制度         为深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开支审批程序,提升资金利用率,现制订本制度。        一、公用支出报账程序:        1、经办人依据原始凭证分类填好报销单据,写明经手人。        原始凭证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内容完整。应该填写项目要逐项填写,不可缺漏;年月日要根据实际日期填写;名称要写全,不能简化;品名或用途要填写明确;签章必需齐全。         ②印章规范。从外单位取得原始凭证,必需有填制单位公章;从个人取得凭证,必需有填制人员署名或盖章。         ③大小写金额必需相符。         ④购置实物凭证,必需附有验收证实。         ⑤从外单位取得凭证如有遗失,应该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证实,注明原来凭证号码、金额和内容等,并由经办人员署名。         ⑥原始凭证所记载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涂改即为无效。         ⑦原始凭证内容有错误,应该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如更正,要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金额出现错误,不得更正,只能重开。          2、科室责任人审核、签字;         3、分管局长审核、签字;按要求需要专题请示汇报支出项目,应在支出前办理审批手续。         4、单位关键责任人定时审批,审批日定为每个月5号、15号、25号。         5、会计审核报销。         二、公用支出审批权限要求:         每笔1000元以下支出由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由正职领导和分管领导共同审批,5000元以上支出要经过局党组研究决定并在《大额资金使用批复单》上给批复。1万元以上支出项目必需填写《大额资金使用申报单》报市局审批。单位每笔20万元以上支出要拟文报请市局党组同意后,由市局报请省局审批。         每笔支出内容不得肢解,每笔支出分期实施以累计数为标准。         三、差旅费开支和审核:         差旅费反应单位工作人员经同意离开本市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费用,包含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         1.  交通费。指出差人员在城市之间、县区之间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所发生费用。出差人员不得租赁车辆出差。城市出租车费、公交车费通常不予报销。         2. 住宿费。住宿费每人天天限额标准为:市内70元、省内市外120元、省外通常地域150元。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个人可选择单间住宿或标准间包住,其住宿标准根据不超出上述要求限额标准两倍内凭据报销,超出部分自理。         3.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天数实施定额包干。不分途中和住勤,伙食补助费每人天天补助标准为:省内市外20元、省外40元(特殊地域按相关财政要求实施)。出差期间,没有接收相关单位统一安排招待,或虽接收招待但按要求交纳伙食费,方可领取伙食补助费。         4. 公杂费,按出差自然天数实施定额包干。公杂费每人天天补助标准为:省内市外10元、省外20元,用于补助其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出差人员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它单位无偿提供交通工具,公杂费减半报销。市内出差公杂费以交通费名目实施包干使用,并列入工资表一并发放。         5. 相关人员出差进行公务活动,必需推行报批手续。报销差旅费时,由科室责任人、单位分管领导签字证实。         四、职员借款管理:职员因工作需要可借用一定数额公款。借款时必需在借据上注明用途及归还期限,并经相关责任人同意签字。         因家庭生活困难等特殊原因私人借款,需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并要求还款期限。如职员借款逾期不还,自到期日下30天起从其应发工资中扣回。   十四、招待费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经费管理,规范招待费开支行为,杜绝随意招待,特制订以下招待费管理制度。         一、招待范围:因招商引资请来外地客商;上级领导前来检验、指导工作;弟兄单位前来指导、交流工作;协调关系确需招待;相关会议需要招待;其它确需招待。         二、公务招待审批和办理程序:         1、因公务确需招待承接科室,应立即填写《公务招待申请单》,将宴请或招待对象人数时间等情况填列完整,报分管领导审批。         2、招待费报账必需有“点菜单”、“公务招待申请单”及“饮食业专用定额发票”。“两单一票”不全财务不予报销。         3、出差期间,假如确需招待相关人员,必需经过电话请示,经同意后再安排招待,而且回来后需立即办理相关手续。         4、凡因领导出差或开会不在单位,确需招待,应电话请示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并在局领导回来后三天内补办相关手续。         5、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吃工作餐,经同意按每人10元标准实施,超额部分自付。         6、杜绝先招待后办手续,严禁先交财务报账,后办手续,违反要求费用由财务经办人员负担。          7、本措施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五、车辆管理措施         1、驾驶员必需严格遵守泗阳区机关驾驶员“五条禁令”,违者按“五条禁令”处理;驾驶员要严格遵守相关交通安全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2、驾驶员对车辆有珍惜、养护和维护车身安全责任,因驾驶员主观过失造成车辆被盗,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并按要求给对应处理。         3、各科室公务用车一律提前一天填写《泗阳食品药品监管局用车申请单》,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特殊情况经领导指示后另行处理,但在用车后必需到办公室补写用车申请单。          4、本局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处理私人事务,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借用,但应由使用人负担油料费(以10公里为计费单位,四舍五入,每10公里5元)和路桥费。          5、驾驶员没有出车任务,应按时上下班,车辆必需按指定地点停放,不然按私自出车处理,驾驶员违规被处罚,一律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6、驾驶员私自出车或将车辆借给她人使用,首次批评教育,负担全部费用,并处以500-1000元罚款;再次待岗三个月,发300元生活费,并处以元罚款,造成事故,全部费用一律由驾驶员负担并严格追究驾驶员责任。         7、各科室确实需要租用车辆,必需经局领导同意后方可租用,不然租车一切费用由各科室自行负责。         8、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由驾驶员填写维修保养申请单,交局领导签字后到指定维修地点维修保养,车辆年审和保险等费用,由驾驶员申请,经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不然造成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9、建立车辆养护、维修、油耗台帐,实施单车核实,每三个月公布一次维修费用和油耗情况,油耗情况年底统一结算兑现奖惩。        10、本措施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六、日常办公用具管理措施         为加强日常办公用具管理,避免断档脱节,预防积压浪费,严格控制行政开支费用,特制订本措施。         一、日常办公用具范围:笔、纸张等办公用具、印刷品及其它物品          二、采购、领用、管理          各科室依据工作需要,应于每三个月向办公室报送物品需求清单,由科室责任人签字,然后报经分管局长审核签字,最终经局长审批。         办公室指定专员依据同意清单,本着节省成本、价廉物美、急需急办标准,有计划地购置。         购进物品,办公室指定专员负责保管,可随时领用,领用时必需登记“办公用具领用簿”。         办公室负责每六个月开展一次日常办公用具使用情况对比分析。   十七、工作制度         1.严格实施作息时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根据考勤制度,遇事要请假,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离职守。          2.认真推行科室职能,增强工作责任心,提升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因工作过失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影响分别给批评、教育、责令检讨和必需纪律处分。          3. 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需先亮证后执法,而且要文明执法、仪表端正、着装整齐,不许可在公务活动中假公济私。          4.办公用语要文明,上班时间不得随意串门谈论和工作无关话题,不准随意吃零食,谈笑风声。          5.坚持工作请示汇报制度,职能科室之间要加强工作协调和联络,做到分工不分家,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6.办公区要保持清洁、卫生,多种用具摆放整齐、有序,按卫生保洁制度要求,定时进行检验。   十八、学习制度          1、认真制订学习计划,参学人员必需按时参与,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时撰写学习心得。         2、平时认真搞好自学,通常情况定于每七天六早晨组织集体学习,有特殊安排另行通知。         3、集中学习采取点名制度,无特殊情况,人人全部应按时参与,做到不迟到,不缺席,不早退,特殊情况向局长请假。         4、学习内容:学习党方针政策、省市局、区委、区政府文件和领导讲话,学习文化知识、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5、学习采取多个形式:         (1)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学习方法:针对各自工作分工特点,抓住学习关键,急需先学,全方面掌握。         (2)经过经典案例分析,掌握办案技巧。         (3) 也可采取座谈讨论形式,依据日常执法检验中查出种种问题,相互借鉴,交流经验。         (4) 主动参与省、市相关药品和法律法规方面专题培训班,激励和支持职员报考相关专业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         经过以上多种学习形式,从而达成提升整体素质目标。   十九、卫生保洁制度         一、为保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发明优美、洁净、友好工作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二、全局人员必需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办公区整齐,不乱扔纸屑、烟头等垃圾,不随地吐痰。         三、水池内不得乱倒茶叶和烟头等杂物。         四、各科室要对值日人员值日情况加强督查,确保窗明几净,文件资料摆放整齐有序。         五、负责卫生值日人员天天下班前对卫生责任区进行打扫。办公室卫生责任区为三楼楼道、水池,窗户玻璃、三楼至二楼楼梯。稽查科和综合科卫生责任区为二楼楼道、水池、窗户玻璃、二楼至一楼楼梯。夏天垃圾袋当日提出办公楼。         六、二楼及三楼会议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科室用完会议室后应立即清扫后将钥匙交予办公室,关闭全部电源,关闭门窗。         七、每七天一下班前进行一次大扫除,全方面进行一次卫生清理。         八、由办公室组织稽查、综合科共同对卫生清扫情况进行不定时检验。发觉乱扔纸屑、烟头等垃圾,随地吐痰等现象罚款10元,一次卫生未打扫罚款10元。         九、由局领导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发觉值班人员未尽责任,罚款值班人员20元。   二十、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         受理程序         一、 受案范围         1、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监督检验过程中发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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