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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工程学院学生会科技创新沙龙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沙龙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沙龙日常工作顺利发展,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沙龙性质:石工院学生会科技沙龙是由院团委老师指导,院学生会牵头一个研究性组织。
第三条 宗旨:发掘科技人才,进行科研创新,激励同学参与多种科研比赛,发掘同学们科研潜能,为我院科技创新提供后备力量。
第四条 加强和本院其它社团及弟兄院校相关社团联络和合作,以促进了解,扩大影响,促进沙龙发展。
第二章 关键工作及内容
第五条 成立爱好小队,由工作室室长率领队员有针对性地开展科研创新,为科研比赛作准备,发动队员、会员参与校内和校外多种科技知识竞赛和科技活动。
第六条 定时组织会员开展科技交流大会,关注科学动态和科学信息,了解前沿科学,关注社会科技发展情况。
第七条 联络优异老师学长,担任科研指导,指导沙龙科研工作,帮助同学们充足利用好科研资源。
第八条 组织策划科研竞赛活动,掀起科研热潮,营造我院科研气氛。
第九条 对会员进行科研培训,提升会员科研能力,培养会员科技爱好和爱好。
第十条 和石工院科技部亲密合作,在需要时为科技部提供人力、技术支持。
第三章 沙龙组织结构
第十一条
科技沙龙会长 由科技部部长担任。依据工作计划整体布署,明确工作方向和关键;监督、管理和协调内部工作;负责同其它部门、沙龙沟通和联络。
副会长 帮助会长开展、并分管各项工作,具体负责实施工作计划;维护团结,加强沟通。
工作室室长 负责各个工作室日常活动,组织队员主动参与和准备多种竞赛。协调小队之间关系。对沙龙工作提出提议或意见。
工作室组员 主动参与科研比赛,配合室长、会长工作开展,带动会员参与比赛和活动。对沙龙工作提出提议或意见。
会员 参与沙龙比赛和活动,对沙龙工作提出提议或意见。
第四章 组员
第十二条 组员资格
(一)凡认可本章程,思想上进,遵纪遵法,对本沙龙有爱好我校在校生均可申请加入;
(二)沙龙需把组员基础资料存档立案。
第十三条 组员权利
(一)组员有对沙龙工作提出提议或意见权利;
(二)组员有对沙龙工作进行监督权利;
(三)组员有参与沙龙各项活动权利。
第十四条 组员义务
(一)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二)认可本章程;
(三)自觉实施沙龙各项决议;
(四)服从沙龙组织安排,主动参与比赛及沙龙各项活动,按时完成负责工作;
(五)自觉维护沙龙声誉及形象;
(六)主动向沙龙提出工作上提议和意见。
第十五条 退会处理条件
(一)严重违反本章程;
(二)无故不参与沙龙要求活动三次以上;
(三)自愿申请退会(需备书面申请资料)。
第十六条 队员资格
(一)向工作室室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工作室室长同意方可成为科技沙龙队员;
(二)队员直接参与沙龙各项活动,服从工作室室长安排
第五章 副会长及工作室室长资格及产生免职措施
第十七条
(一)副会长、工作室室长需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很好配合主席组织并开展各项活动;
(二)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沟通能力;
(三)有很好协调沟通能力;
(四)副会长、工作室室长由石工院科技部面试经过产生;
(五)换届改选时间在每十二个月九月。
第十八条 产生责任人需在两周内上交具体档案一份,内附:个人简历,沙龙规章修改草案,沙龙年度、六个月度工作计划。
第十九条 科技部对副会长、工作室室长有权推荐并有取消资格权利;
(一)任期已满(通常为1-3年);
(二)自愿提前卸任者(需交书面申请);
(三)在任期间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直接或间接不良影响者;
(四)在任期间不主动组织活动,不关心组员者;
(五)存在以上情况者,在例会中投票免职。
第六章 经费管理及使用制度
第二十条 沙龙经费起源:
(一)学校拨款;
(二)社会捐赠;
(三)企业赞助;
(四)科技部拨款
(五)沙龙正当创收。
第二十一条 沙龙经费统一设帐,由专员管理。实施帐款分离。每学期期末向组员公开一次沙龙经费使用情况。
第二十二条 经费报销使用国家正式发票,并背书经手人姓名。
第二十三条 沙龙申请活动经费时,由活动提议人向科技部部长申请,如需讨论经集体协商后,方可向上级申请经费。
第二十四条 以沙龙名义取得正当收入,作为沙龙经费,统一管理。
第七章 奖惩措施
奖励
第二十五条 以沙龙名义参与工作室和工作室确定目标对应比赛得奖者,给资金支持。
第二十六条 每学期评定两名工作室室长以上等级人为优异工作者,给物质和精神奖励,并向所属分院上报。同时在各对中评出优异队员,在科技部留底,为以后发展做依据。
第二十七条 在下设各队中出色地组织一场活动,并含有一定影响力,提升学院和沙龙声誉者,给奖励,并上报。
处罚
第二十八条 无视学校和沙龙利益、声誉,以沙龙名义为自己谋私利,情节严重者开除出会并交由学院处理。
第二十九条 无故不参与沙龙例会及要求活动三次以上者取消其沙龙组员资格。
第三十条 无故未按时完成工作和自己所负担责任者,给警告,数次不完成者给取消其组员资格。
第三十一条 违反学校校纪校规及沙龙章程者取消其组员资格。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石油工程学院学生会科技部全部。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9月1日起实施。
石工院学生会科技沙龙
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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