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保金管理要求1目标:规范、加强分包工程质保金管理2适用范围:本要求适适用于项目部对分包队伍质保金管理3职责:3.1财务部驻项目办事处负责质保金归口管理,核实和发放质保金。3.2工程部负责确定分包工程(含内部、外部)质保金期限和数额。3.3质量管理部负责在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后,签署质保金结算意见;项目部撤消后负责将未返还质保金分包队伍管理统计移交企业工程部。3.4企业工程部负责项目撤消后对分包队伍质保期考评及质保金结算意见签署。4管理措施:4.1项目部应在制订分包工程施工协议时将分包工程质保期限和质保金预留(扣除)百分比和本措施相关要求纳入协议内容并经质量部门审核。4.2质量管理部负责确
2、定分包工程质保期,考评工程质量。4.3分包工程质保期,自分包工程所属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签证完成之日开始,协议有具体要求以协议为准。4.4项目部质量管理部应立即填写分包工程质保期管理统计,项目部撤消时将未返还质保金分包工程质保期管理统计交企业工程部。5 附表:5.1 分包工程最低期限和质保金百分比5.2 分包工程质保金结算申请5.3 分包工程质保管理统计分包工程最低期限和质保金百分比序号工程名称质保期限(年)质保金百分比(%)损坏程度扣罚备注1厂房基础(包含地基、钢筋砼结构)26可修补1%不可修补全部2屋面、地下、有防水要求卫生间、房间和月外墙面防水防渗工程610可修补2%不可修补全部3保温及防腐
3、工程38可修补1%不可修补全部4电梯安装工程310可修补1%不可修补全部5供热及供冷系统38可修补1%不可修补全部6给排水和地下管道安装工程38可修补1%不可修补全部7转动机械设备安装38可修补1%不可修补全部8装修工程320可修补10%不可修补全部9电气管线安装工程25可修补0.5%不可修补全部10钢结构(含梯子、平台、栏杆)25可修补1%不可修补全部11其它工程220可修补5%10不可修补全部分包工程质保金结算申请工程名称施工工程项目分包单位申请日期年 月 日单位工程完工日期年 月 日质保期限 年质保期工程质量问题统计及质保金结算意见:质量管理部:年 月 日备注:分包工程质保管理统计序号工程分包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完工日期质保期限(年)质保期质量问题、用户投诉及处理情况备注审核: 统计: